跨学科学术组织发展的冲突及平衡
——赫钦斯在芝加哥大学的改革
2020-03-15梁云
梁 云
(江苏理工学院 教育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
赫钦斯是美国自20世纪以来对高等教育现状批评得最为激烈的教育家之一,极力推崇自由教育和纯学术的古典大学模式。因此,在深刻明晰了大学本质,站在高等教育哲学观的基础之上,赫钦斯试图营造出独特的学术文化传统,捍卫学者学术自由的权利,构建学者民主参与的管理型制度,在引领大学适应社会的同时,兴建一种理想型的学术自由的文化氛围浓厚的学术性大学,真正将大学变成追求真理的学术团体和机构。
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学出现了过分实用化、物质化的倾向,大学精神性日益丧失,赫钦斯对此提出了严厉的批判。通过回望传统古典大学重拾古希腊理智文化的优良传统,对大学内涵、大学功能、大学终极目标以及大学内部制度治理等进行了阐述,生动地展现了赫钦斯本人对西方古典大学学术自由、学术独立以及学术自治精神的理想追求,而在芝加哥大学的改革更是依照这种学术理想的蓝图而进行的。
一、一流教师队伍的建设和保障
芝加哥大学建立之初时就朝着学术性团体和机构的方向发展,将科研确立为主要的大学使命,不局限与普通的本科教育,而更多的注重研究的功能,这也使得芝加哥大学能够迅速走上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赫钦斯继续沿袭着学术传统试图在制度改革上探索出一条开拓知识新境界的征途,以培养更多的年轻学者。
全面建设学者型的社区关键要有一批实力雄厚的科研和教学的力量。因此赫钦斯坚持以学术的优异作为独一无二的聘用学者的标准,物色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一批卓越一流的专家、教授、学者,构建最顶尖的学者队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芝加哥大学聘用了诸多欧洲逃难美国的学者,在这些科学家周围很快就聚集了一批优秀的物理学家、化学家、数学家、法学家等,使芝加哥大学在各个领域都很快窜至国内领先地位。同时为了使学者衣食无忧,不受外界打扰专注于学术,赫钦斯认为最基本的要保证教师足够的收入来源,因此他一上任就提出增加教师的工资,即使在1929年到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期间,他还是说服了董事会不减少教师的工资。
大学作为创造性知识和研究的中心就应该注重个人的教学自由和研究自由,而对此就要有一套有力的制度保障。赫钦斯认为对那些已经达到学术排名高层的教师实行永久性任期能够有效地防止在真理探索过程中对个人和机构独立性的侵犯。教师和学校之间的协议以及大学传统的政策都能够保护教师和学者的权利。任期的永久性和终身教授体制确保了美国大学的学术自由、为思维创新和高质量的科研和教学提供了基础和保障。根据法规,被解雇的唯一原因是渎职和无能。但同时赫钦斯又不局限于这一看法之中,某种程度上认为终身教职有时候是不明智的,保护了弱者,阻碍了变革。因此他多次抱怨教授评议会对大学教职工管理的无效。经过多次讨论,教授评议会决定建议采用一种正常的升职模式,即教员每年一聘,4个聘期后,初级教员必须成为助理教授,不然就会被解聘;接着在当了2个为期3年的助理教授之后,又重复这一程序,可以选择升为有无限期终身教职的副教授,或走人。不过,没有提议升为正教授的固定期限;任命具有更高地位的讲席教授以及每个等级内的工资调整,这些事情都完全交给校行政管理层决定。评议会适时地通过了这条政策;1940年,它获得董事会正式批准生效[1]。
大学作为学术性组织机构,必然要求建设一支优秀、出色的高水平教师队伍,这一套结构合理完整,相对比较严谨的职称晋升制度确保了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大学的质量及声誉,其选拔的高标准和严格的评审或淘汰制都是赫钦斯理想大学的规划:打造一个一流的教师队伍团体,通过教师保障制度确保学术自由。
二、系科制度的改革
大学系科之间的独立会影响整个大学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发展。各个部门的自治权已经导致我们大学和学院真正的团结。部门团结是有的,但它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整个机构的团结为代价的[2]。“我们认为大学是一个整体,不仅仅考虑系科和学院的政策问题,还需要考虑到大学的专业和课程的发展等问题”[3],系科之间的独立往往使得大学的知识限于孤立隔绝的状态,学生因为获取不到完整的知识,而受到理智方面的影响,因此赫钦斯希望通过系科制度的改革实现大学的最高理想:理智的、道德的和向善的。
赫钦斯在芝加哥大学设立了四个学部即生物科学、社会科学、物质科学和人文部,将原来的39个研究生系全部纳入其中,除了四个部之外还有一个本科生院以及一个学生事务部,并且设立大学考试办公室,专门负责芝加哥大学的各项考试工作,大学还设立了专管财政的司库,各个部门的行政领导对校长负责,成为校长管辖下的直属机构负责人。校长统筹规划,各部门协调配合,行政组织结构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自上而下的任务命令链将原来壁垒森严的院系链接成一个组织整体,大大提高了学校的行政效率,系科之间的合作加强,本科生普通教育不是由壁垒森严的系科来开展,而是由形而上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彼此关联所形成的综合院系来完成。在1930—1931学年期间,专为本科生院制定的所谓“新计划”开始形成。新计划主要是由水平测试、概论课程以及综合性考试三者构成的。新生入学首先参加水平测试,目的是检测学生在参加综合考试之前还需要修些什么课程。而概论课程则是新计划的中心内容,分别由大学的不同学部开设一系列的一年制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跨学科课程,每门课程具有非常强的综合性,考试内容丰富,涉及所有的学科和基本知识,大部分课程由研究生部各系的教授承担,合作完成,学生修完概论课程参加综合考试以确定是否合格。新概论课程在学生中产生积极而强烈的反响,展现出了勃勃生机。
对教师的要求则明确制定了政策,大学的发展不取决于科研和发表论文,这就使得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过程中去,他们不会没有准备就进入课堂也不会有人将教学堪称是正规时间之外的工作,教师和学生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不采用灌输的形式进行教学而是鼓励分组交流、合作,形成了芝加哥大学良好的学风;学生陶醉于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上,学术上雄心勃勃,智力上活力充沛,求真的精神得到弘扬,知识的探索成为荣耀,一种学术可敬性精神氛围使得学生的知识内涵和精神面貌独树一帜,学生获得了一种探讨大问题的能力,人格得到完善发展。系科制的改革使得赫钦斯的新计划得以顺利实施,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大学职业教育以及专业教育的狭隘性,克服了课程分门别类所造成的知识分割和孤立的弊端,实现了知识的统一性和思想的完整性,促进学生对自然、人和社会的全面了解,从而最终实现了高等教育的两大终极目标“睿智(wisdom)”和“至善goodness”[4],这也一直是赫钦斯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促使芝加哥大学形成了一种永恒的芝加哥大学精神。
三、学者管理制度的建立
大学自治是欧洲高等教育由来已久的传统,美国大学早在殖民地时期就形成了自治的传统,通过颁发特许状,在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之外有自治的资格。大学在世俗化、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被社会介入,渐渐形成了以市场导向的董事会治理模式,这一方面能够保持大学有效地反映社会需求,为社会服务,另外一方面保持了大学的自治性和独立性。“学校的董事与校友不同,他们至少无可置疑地拥有控制学校的法定权利。但是他们越明智,就越不会去试图行使这种权利。他们在财产的管理和大学的解释方面比系科的教职员工更加胜任,或者应该更加胜任。但是一所大学如果由学校董事负责运作,那么结果将会非常糟糕”[5]。大学董事会是大学和社会接触的桥梁,因此大学董事会应该在外部治理比如投资体制、办学体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至于内部治理方面赫钦斯认为“学校董事们一般都不是教育工作者,他们只能偶尔作出正确的决定。学校董事的一般职责不能扩展到学科的内容、课程的内容或教职人员的资格方面,这些事情属于技术层面,是他们无法胜任的。他们应将自己的职责限于选择一个有能力应付这些问题的行政班子。如果这个班子不称职,那么他们就应另选一个。试图自行解决这些问题只会增加混乱”[6]。董事会的内部治理脱离大学的实际,仅仅是一个外行,这样不利于大学的良性发展,因此赫钦斯根据他自己在耶鲁大学很多年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认为董事会主宰大学命运,校长仅仅只是执行命令的一个工具而已,校长缺乏大学治理的独立权力。应该给予校长更多的自主权,这种理想在他主政芝加哥大学校长期间实现了,董事会的权利遭到极大削弱,校长权利增大,董事会制定学校大政方针,但不干涉具体行政事务,校长是行政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可以在政策范围之内自由行使其权利,董事会和校长分工明确,权责范围清晰,保证了各司其职,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为赫钦斯在芝加哥大学改革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同时也反映出赫钦斯本人对大学自治的强烈诉求,董事会是大学自治的保障也是与社会联系的桥梁,某种程度上受制于外在的力量,因此赫钦斯试图通过改善校长和董事会之间的权力布局,避免外行领导对大学的盲目干预和对学术自由的过多干涉,确保大学在各项工作上的自治性和能动性,尤其是防止高校过分迎合社会而导致纯学术目标的影响,捍卫了学术自由的权利,保障了学者的利益,反映出赫钦斯本人反对社会介入大学,坚持大学自治、大学独立性的理想。
大学治理过程中不仅涉及董事会和大学校长之间的权力制约关系,还包括了大学校长和教授评议会之间的权力分配。赫钦斯针对大学行政管理权和学术权不协调的现象进行了解决。赫钦斯认为教授评议会仅仅是由正教授组成的一个利益集团,多数时候只是参加有关自身利益的会议,对无关自己职业的事情显得被动又消极,评议会出席率不高,决策程序繁琐且效率低下,没有体现出参与式民主,而教授评议会则抨击赫钦斯将本科自由教育推进研究生部的做法,对其要求以学科为中心组建系科教学的观点不予赞同,坚决不承认大学校长有推翻教授评议会决定的权力。校长和教授评议之间发生严重的冲突。经过董事会(the board)的协商,终于在1944年通过新的大学章程,规定设立新的大学学术管理机构-理事会来取代教授评议会,理事会的成员不仅仅包括了选举出的正教授代表还包括了副教授、助理教授代表,校长是有权利否认理事会所做出的决议,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理事会要尊重校长的建议并且重申被校长否决掉的决议,如果两者不能协调最后还是要董事会做出最后的裁决。这次冲突实质是教授评议会学术权力和校长行政权力之间的一场博弈,学术权是大学精神的最佳体现,经过这次协调,教师民主参与程度增强,教授学者能够参与到大学治理的过程中,发挥学术决策方面的专业性优势,协商、沟通、交流的机会增多,使大学不过分偏离学术组织的特征,同时校长和教师共同参与大学决策,能够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为学术事务提供各方面的服务,保障学术权力的有效运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互制约及相互平衡的局面,能够防止学术霸权以及学术自治的过分散漫性,充分保障了大学的学术自由、学术自治,体现其建立学术性大学的最高理想。
赫钦斯的大学注定了比美国当时其他高等院校具有更多的学术严肃性,但是在理想实现过程中也经过种种的反对,期间芝加哥大学比其他院校更多了几分喧嚣,但是迎来的是一种学术的安静和学术精神的回归。赫钦斯依照他的理想在芝加哥大学所进行的改革,体现出其对西方古典大学学术自由、学术独立以及学术自治精神的理想追求,而这种理想恰恰是时代发展对大学精神的诉求,在真实的大学生活中,我们又不能切实感受到现代大学精神带给校园生活的活力,这是我们现实生活的困境。在这样的现实处境中,我们重提大学精神,更多是一种理想追求和心理期待。但是“赫钦斯绘制出了一幅最优秀的大学运作的图景,在最好的国家。它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的目标和成就。这不是飞入幻想的空灵境界,是勇敢的教育工作者的实用指南,知道来治愈我们教育的弊病需要根治性手术,而不是顺势疗法”[7]。大学的精神性是一所大学存在的本质,大学自始至终都应该是学术自由、学术独立以及学术自治精神的理想圣地。当大学过分世俗化的时候,大学就失去了它最原始的初衷,尽管时代在不断的发展,大学也要坚守住自己的精神之地,对于传统的保持和坚守是大学的重要使命之一。
大学需要为学生将来从事专业或职业做好准备,教人谋生的本领,这种向外教育应该教授一些实用性的学科,但同时大学也是一种向内教育,指向人的精神和灵魂、人格和修养。不管向内向外,人才培养目标都应该整合知识、能力和价值观,力求兼具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这就要求高校跨学科整合教育资源。当前中国高校改革创新应当重视专业和课程建设,围绕学生心智能力这一核心目标强化课程建设,重构专业教育理念,规划设计专业课程群,将最有价值的知识纳入课程,并以此促进师资、制度等各项建设。学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连着学科、专业和课程的关系,同时也受制于院系谋划、体制机制等。高校治理过程中更为关键的是应该平衡好各种权责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调推进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