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 “五步走”逻辑∗
2020-03-15王洪才
王洪才
(厦门大学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
教育要均衡发展,这是一个基本价值取向。作为教育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自然也要走向均衡发展。但均衡发展究竟是指什么,如何才能实现均衡,这些都是必须搞清楚的基本问题。一谈到均衡发展,就必然会想到著名的均衡发展理论。但仔细考究之后就会发现,均衡发展理论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和资本流动都会自动趋向均衡的发展规律。很显然,只有在非常理想的状态下才能实现这种均衡状态,而在现实条件下几乎不可能。故而,不能用均衡发展理论来等待高等教育自动实现均衡发展理想。
回到问题原点,提出高等教育均衡设想就在于人们认为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所谓不均衡就是指高等教育发展有快有慢,发展差异悬殊,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快,西部和内陆地区发展得慢。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因为东部经济发展得快,带动教育也发展得快,西部经济发展比较慢,教育自然也就发展得慢了。教育发展能否超越经济规律制约呢?似乎可能性不大。既然没有这个可能,为什么要实现均衡发展呢?这个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实施外部干预,希望高等教育发展不受经济发展之困。
外部干预的办法无外乎就是 “输血”,就是提供直接援助。这个办法是否可行?在短期内无所谓可行不可行,只要执行就是了,但长期而言却是不可行的。因为真正发展还需要自己发展、内部发展,不能依赖外部支援。从可持续发展观出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可能是最根本的办法。但这样发展速度肯定很慢。如果实行“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政策,则显然更为稳妥。但发展落后地区的人们可能对这个办法并不满足,因为不少人都希望走捷径,一步成功,并不希望做艰苦奋斗、长期努力。但没有艰苦的自我摸索过程,就肯定走不出自己的路,也很难奠定真正的发展根基,也不能指望实现高质量发展。因为高质量发展必然是有自身特色的,这个特色只能是自己摸索出来,不可能是简单移植的。所以,高等教育发展的主体从根本上讲首先是高等教育活动的主体发展,即如果高等教育办学者的主体性不强,不发挥创造性,就不可能办出高质量的教育。不仅如此,高质量教育非但需要办学者的主体发展,更需要高等教育活动参与者的主体性发展,其中两个最主要的当事人就是教师与学生,如果这两个主体没有得到充分发展,高等教育也不能算真正发展。所以,主体发展才是硬道理,才是根本发展和最终发展,才是发展的根本目标。
就目前而言,人们所认为的均衡发展仅仅是指受教育机会的均等、本地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和水平与其他地区相当,至于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或阶段匹配则很少考虑。不可否认,高等教育具有开发人心智的作用,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有利于开发人力资源。但如果高等教育观念不正确,教学方式不先进,教学内容不实用,那么高等教育办学效果就很难期待。对落后地区而言,高等教育实用化应是第一步选择,而高等教育特色化是必然选择或根本选择,高等教育规模化并非必需的选择,高等教育高层次化是应当避免的选择。传统的落后观念认为,高等教育层次越高则越好,没有认识到唯有越实用才是越好,因为只有实用化,才能促进经济发展,才能使受教育者真正感受到教育的价值,最终才能学以致用,避免出现就业的苦恼。可以说,高等教育与产业发展越对接越可以避免办学的浪费。
因此,办教育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努力为本地培养人才,而不是为别的地方输送人才,做二传手。只有实用化的教育才能使教育很快地见到效益。特色化是指一定要针对本地高等教育发展的优势和经济发展的急迫需求,利用好本地的资源优势,特别是本地的人才资源优势,这样就能够形成高等教育的发展极,通过它的发展能够带动高等教育整体发展。高等教育发展应避免走向规模化,因为高等教育规模化是以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完全成熟为前提的,同时也是以巨量社会需要为拉力的,是以学费收入集中化为推力的,而且以卓越的经营管理才能为保障的,故而,没有非常成熟的办学模式是不宜采用规模化发展方式的。高层次化是看上去很美但不实用的东西,它只能是特色化的附加值,而不能建立在规模化的基础上,而实用化需要的是专门化而非高层次化。
这实际上就已经说明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五步走”逻辑,即:第一步是主体化,第二步是实用化,第三步是特色化,第四步才是规模化,最后才考虑多层次化而非高层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