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人民当家作主”思考
2020-03-15陈新汉
陈 新 汉
提 要:我国正处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形态说”中的社会形态转型期。可以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个方面对基本国情不变中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予以分析。“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需求侧,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前没有规定的与人的尊严相联系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了“日益增长的要求”。“人民当家作主”与人的尊严相联系,成为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相对应,为解决作为社会主要矛盾供给侧的“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就要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能把法治国家仅仅理解为“法律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法治国家的根本;为维护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权威,必须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在反对权力干涉中坚持“依法独立”,在批判“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中建设“权大还是法大”真命题中所内蕴的“法治国家”;在与人大相联系的选举民主和与人民政协相联系的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结合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提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命题。尽管我国经历了百年一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我国已基本克服新冠肺炎灾难,经济得到恢复,“浪打船头道难移”,因此这个命题仍然有效。与转型前的社会主要矛盾相比较,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人民提出了日益增长的要求,这就为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中完善和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正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2019年11月1日。,所需要研究的一个理论问题。
一、基本国情不变中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
对于我国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认识,是与对于社会主义两种类型——从资本主义社会中经过“长期阵痛”脱胎出来的社会主义和跨越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跨越了马克思所说的“卡夫丁峡谷”的社会主义,到底是跨越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即避免了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①1877年马克思指出,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65页),还是跨越了社会发展“三形态”中资本主义社会所处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市场经济社会形态?“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116页。,因此,搞社会主义首先“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④《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116页。。根据马克思社会发展“三形态说”⑤马克思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中,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多方面的需求以及能力的体系;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大形态。(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页),在由改革开放激发的思想解放运动中,全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逐渐统一到我国处在从对“人的依赖关系”即自然经济社会形态到对“物的依赖关系”即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的转型定位上,即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⑥《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页。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即GDP)于2012年达到了世界排名第二位,并且与世界排名第一位国家之间的距离逐年缩小,这确实是巨大的成就。但人们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把GDP的世界排名第二,理解为“国家综合国力”(National Comprehensive Power即NCP)的世界排名第二,甚至理解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Social Productivity Development Level即SPDL)的世界排名第二。尽管前者在后两者中起重要作用,但毕竟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把这三者混淆或等同起来,存在着一种值得警惕的浮躁风气。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⑦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2页。对于这个初级阶段的长期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时间表:到建党一百周年时,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时,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就是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社会将跨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⑧张云飞:《借助〈矛盾论〉深入理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视界》,2018年第2期。。这就决定了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矛盾没有变,这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年版,第341 页。。这个社会根本矛盾体现为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判断,即“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⑩《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90页。体现为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确立的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判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①《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2页。。
这个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在2017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中发生了变化,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1页。。“这一重大政治论断,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指明了解决当代中国发展主要问题的根本着力点。”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7页。尽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没有变,但我国生产力发展实现了新的飞跃,生产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表现和必然结果”④卫兴华:《辨析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问题解读的理论是非》,《人文杂志》,2018年第4期。。社会生活的大量事实证实,“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⑤《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61页。。
“转化后的社会主要矛盾与转化前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是一种相互联系、一脉相承的关系,是矛盾内涵的提升与拓展”。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在改革中的发展,体现社会主要矛盾的供给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在内容上确实有了不同的变化,“原来是落后的生产不能满足低水平的生活需求;现在是发展了的生产和社会供给不能充分满足提高和扩展了的生活需求,即对美好生活的需求”⑥卫兴华:《辨析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问题解读的理论是非》,《人文杂志》,2018年第4期。。需求和供给是一对经济学范畴,两者相互作用,以使社会经济领域中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保持动态平衡。
其实,需求和供给都是多方面的,不仅仅限于经济。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对贯穿于各种社会形态涵盖各种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基本矛盾运动的哲学抽象,在本质上属于历史唯物主义范畴,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从与需求相对应的需求侧和与供给相对应的供给侧两个方面来研究社会运行机制的方法论。由此我们就能对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在本质上体现为“供给不能满足需求”的社会主要矛盾,从需求侧和供给侧方面予以分析。
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需求侧及体现尊严的“人民当家作主”
根据传统的生产决定消费的原则,人们往往从供给侧来研究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其实离开了对需求侧的研究,对于供给侧的研究就会“无的放矢”。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需求侧就是人民关于“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
马克思不同意黑格尔“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做是有生命的个人”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2页。,把现实的人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出发点。现实的人及其活动离不开人的需要,与以往的哲学在理解人及其社会活动“习惯于用他们的思维而不是用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1页。不同,马克思强调,“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4页。。人的需要无限多样的发展及其不断满足就意味着,“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3页。,这就是人的趋向于自身的全面发展,这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需要的满足作为实实在在的过程是与人的能力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意味着“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29页。。
人作为有生命的存在,决定了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于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其满足在本质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这就使“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02页。,构成了社会的基础。人的生活不仅是物质的,而且是文化的。根据马克思说的“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7页。中所体现的原理,可以说,人的物质生活和物质需要总是被打上了精神的烙印。“没有物质生活,人类就不能存在;没有文化生活,真正意义上的人也就不存在。”⑥张三元:《科学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思想理论教育》,2017年第12期。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相对应,与过去重视物质文化生活的量的增长相比较,就需要更重视质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是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前已经规定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内容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是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前没有规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⑦陈新汉、刘旭:《社会自我批判机制中的人民主体作用及其引发的新时代深化改革思考》,《天津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的内容提出了日益增长的要求。这是我们研究美好生活的内容必须予以正视的重要部分。与物质文化生活相对应,可以把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相关的生活大致地理解为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等亦可称之为有尊严的生活”,因为这些生活内容,尤其是“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等,都与人的尊严直接相关”。⑧张三元:《科学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思想理论教育》,2017年第12期。
关于尊严,康德指出,“人的价值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替代,才是尊严”⑨[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7-88页。。物有价值,物与物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因此没有尊严;人具有超越于一切物之上的最高价值,因此人有尊严。康德又说,在人与人之间,“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做目的,绝不仅仅当做手段来使用”,“人是目的”;⑩[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7-88页。当作目的的人不能为任何等价物替代,这就是人的尊严。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体现的是生命的尊严,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体现的是人格的尊严。在黑格尔看来,“人间(Mensch)最高贵的事就是成为人(Person)”⑪[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6、45、46页。。“成为人”中的“人”是“Person”,“指在法的意义上的人,与自然意义上的人(Mensch)不尽相同”⑫[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6、45、46页。。如果说生命的尊严主要与“Mensch”相联系,那么人格的尊严就主要与“Person”相联系。黑格尔由此就把康德的“人是目的”进一步理解为“所以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⑬[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6、45、46页。。无论是人的生命尊严,还是人格尊严都是在社会中实现的,法律不创造或赋予人的尊严,但对人的尊严予以保障。
随着物质文化生活的发展,人们的政治热情不断高涨,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与之相联系的关于生命尊严和人格尊严的意识“深嵌于现代人的生活思考之中,尊严价值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共同价值”①龚群:《论人的尊严》,《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和各国人民应该共同享受尊严”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73页。。由此,与人的尊严相关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就成为新时代人们对于美好生活要求的核心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民主”被排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之前不是偶然的。在唯物史观视域中,马克思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来诠释康德的“人是目的”,这就意味着,在任何时候,人必须把自身作为自己追求的目的。由此就逻辑地推论出,人应该而且必须由自己作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当家作主”与人是最高目的所具有的尊严联系在一起,从而就成为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美好生活需要的不可缺少的并且是最为重要的需要。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人民当家作主由此就具有了与人的尊严相联系的内在价值。
三、社会主要矛盾供给侧及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的“人民当家作主”
对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供给侧,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的提法是:“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1页。这就意味着,供给侧方面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作为“更加突出的问题”就成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的矛盾的主要方面。
与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侧相对应的供给侧,包括物质生产发展和文化生产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物质生产不平衡不充分而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供给侧结构改革中要坚持市场逻辑和富民目标,“通过优化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缩小贫富差距”④卫兴华:《辨析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问题解读的理论是非》,《人文杂志》,2018年第4期。。就文化发生不平衡不充分而言,意识形态是文化生产领域的“精神的太阳”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79页。。笔者在《核心价值体系论导论》⑦陈新汉:《核心价值体系论导论》,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中对此作了分析,认为这个问题与在文化的“生产和分配”中起调节作用的作为意识形态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这就要在理论和实践上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及其与国民融合的认同和共识机制。
作为需求侧方面的“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如上所述,包括对与尊严相联系的以“民主”为首位的“民主、法治、公正、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如何理解与作为需求侧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尊严的民主,即对“人民当家作主”需求的日益增长需要相对应的作为供给侧方面“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由“先进的社会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为社会根本矛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由“不发达到发达”的动态过程中。这就决定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两个特征:社会政治制度具有先进性,然而仍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由此就需要不断地发展以完善之。
民主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大多数人的共识,这种现象无疑是人类历史进步的显著标志。诺贝尔经济学奖1998年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指出:人们议论一个国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这在19世纪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然而到了20世纪,人们就普遍认为“这样提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民主并不是一种非得达到普遍富裕后才可享用的奢侈品”已成为一种共识,20世纪发生的诸多进步当中“没有比这意义更重大的事了”。①[美]阿玛蒂亚·森:《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陈晓农译,《是明灯还是幻象:经典文献卷》,韩少功、蒋子丹主编,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205页。
什么是民主?西方政治话语总是想垄断对“民主”的解释和评判标准。其实,走什么样的民主政治道路,并没固定模式。“在西方,人民是有了投票权,却没有广泛的参与权”,因此西方民主制度“只是民主在当下历史条件中的一种暂时的历史形态”。②韩震:《中国才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北京日报》2017年11月27日。“人民当家作主”是马克思民主观的核心。马克思热情颂扬仅存了72天的巴黎公社,指出其伟大社会措施就在于,“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7页。。马克思由此断言,应该从人民出发来规定民主,只要国家机制能体现为“人民的一个定在环节”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就是民主国家。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于1949年成立,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和政体。“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和政体体现着马克思所说的“人民的一个定在环节”,不仅贯彻在政治领域,而且贯彻在经济、文化领域等各个领域。“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的目的、机制和标志,这“三位一体”正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由此可以自信地说,“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⑤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5-36、30、9、67、36页。。
然而,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仍然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70多年来的历程说明了这一点,社会主义改革40多年来的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我国4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中因快速发展所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引发了在社会主义深化改革阶段必须予以解决的三大问题,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⑥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5-36、30、9、67、36页。,“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⑦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5-36、30、9、67、36页。,“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⑧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5-36、30、9、67、36页。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作为供给侧方面的关于民主政治的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是联系在一起的。这就从忧患意识的角度说明了,进一步推动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和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5-36、30、9、67、36页。人民当家作主在制度体系得到了保证,“人民意志”“人民权益”“人民创造活力”等等就在其中了。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的作为供给侧方面的政治民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一个关键。通过制度体系建设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广义地理解,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中的法治建设问题。在这方面,现实社会中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研究并予以解决。
四、对于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2019年11月1日。等四个方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法治建设的一些问题可作些形而上思考。
其一,法治国家的根本是人民“当家作主”。
启蒙思想家“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75、776页。。如前所述,黑格尔在康德的基础上把“‘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作为法的最高宗旨;卢梭则提出,国家是人们以法律为根据而结合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结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③[法]卢梭: 《社会契约论》,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95 页。。当然,这些思想家们“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使他们受到的限制”,理性的国家“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75、776页。然而启蒙思想家的思考对于现实所具有的启示是意味深长的,“法治国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法律国家,不能认为有了法律就是法治国家”⑤蒋德海:《试析法治国家的民主内涵》,《学术界》,2017年第10期。,而必须与“人是目的”所蕴含的内容相联结。
马克思在法治国家与人民之间关系的问题上说:“黑格尔从国家出发,把人变成主体化的国家。民主制从人出发,把国家变成客体化的人。正如同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这里法律是人的存在”。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法治国家在本质上就是民主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就成为法治国家的根本之所在。
人民当家作主决定了法治国家的性质和基础,同时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法治国家建设予以保障,从而使人民对当家作主的权力具有基础的控制作用。为此,“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⑦《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7页。,即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过程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⑧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7页。。如何具体地实现这些目标,就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在供应侧方面解决政治民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二,维护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权威。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8页。这就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和政体。维护法律权威的核心就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②《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1、22、42、34页。“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③《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1、22、42、34页。。维护宪法的权威就是要不折不扣地实施宪法,“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④《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1、22、42、34页。,这就需要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37页。,由此以宪法为根本法所制定的法律体系就能成为“人民自由的圣经”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页。。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事例说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存在,究其原因与以下几种关系没有厘清是联系在一起的。
一是法治与人治究竟是什么关系?法治与人治的对立,并不在于法治中有没有人的问题,而在于当法与人发生冲突时,是法的权威高还是人的权威高的问题。诚然,法的实施需要人,但不能由此把人的作用扩大化。法治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是怎么理解“依法独立”?法治的权威与办案过程中的“依法独立”联系在一起。宪法的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能否依法独立的实质仍然是法治与人治问题,“如何让司法工作者在适用法律的时候听命和服从于法律,而不是领导和权力”⑦蒋德海:《试析法治国家的民主内涵》,《学术界》,2017年第10期。,这个问题还有待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三是“党大还是法大”?从表面上看,这是对法治权威挑战的一个尖锐问题。然而,这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⑧《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1、22、42、34页。。“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领导人民遵守法律,党自身又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⑨李龙:《“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光明日报》2017年6月25日。“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⑩《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7页。,即按法的规定来行使权力,用法来约束权力。
其三,在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以人大和政协作为载体发挥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功能性优势”⑪董树彬:《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理论探讨》,2015年第6期。,是我国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选举民主是“在特定的政治境遇中,政治参与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契约,通过投票、抽签等方式进行选举或竞选的民主实践形式”,就当前的政治机制而言,就是通过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和公职人员;协商民主是“通过协商和辩论来选择公共利益的民主模式”⑫宁超、郭小聪:《论新时代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协同发展》,《湖北社会科学》,2018年第12期。,就当前的政治机制而言,就是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就利益及决策达成共识。此两项制度设置“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⑬《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791页。。
李君如指出:从中国的民主革命史看,“在中国是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协商民主不是以选举民主的补充形式出现的,而且有自己长期的实践经验”①李君如:《完善两种民主形式 形成中国民主理论》,《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3年第2期。。这在实际上指出了两点:一是尽管与人民政协联系在一起的协商民主在先,但新中国的产生必须产生与人大相联系的选举民主,协商民主不能替代选举民主;二是与人民政协相联系的协商民主,不是以与人大相联系的选举民主的补充形式出现的,这两项制度体系“形成了今天人们常说的‘两会’”②李君如:《完善两种民主形式 形成中国民主理论》,《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3年第2期。。
与选举民主相联系的人大和与协商民主相联系的人民政协,之所以能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因为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两者对于人民当家作主都非常重要,不可缺少。就前者而言,“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权、立法权、监督权、选举权,使人民民主得以从根本上实现”。就后者而言,尤其是把与人民政协相联系的协商民主发展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能“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其次,两者结合就能“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在选举民主中增加民主协商环节”,“在协商民主中增加投票环节”。③李君如:《完善两种民主形式 形成中国民主理论》,《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3年第2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渐认识到“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由此就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293页。4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历程证明了这种政治体制是行之有效的,同时也说明了需要在今后改革开放历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