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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视阈探析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变革

2020-03-15

观察与思考 2020年11期
关键词:体系基层群众

黄 意 武

提 要: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这一变化给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带来了深刻变革,也给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带来全新的使命和挑战。这一变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更加凸显人本、共治和系统;治理结构更加凸显协同合作和合理;治理方式更加凸显精准、精细和智能;治理过程更加凸显互动和民主协商;治理效能更加凸显有效和共享。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就迫切需要对接群众多层次需求,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多维度参与,拓宽基层社会治理共建渠道;聚焦群众多方面期待,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协同运行;加强群众满意度监测,建立基层社会治理评价体系;从而推动基层治理体系走向现代化。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要夯实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这一重要基石。党的十九大首次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重大判断,这一变化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性变化,不仅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重大变革,也给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带来了深刻影响。在社会矛盾转换的视域下,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体制、内容、方式等方面产生了根本性变革,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思路、实施重点和实现路径也将发生彻底性改变。必须要理清这种转换变化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为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新探索。

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转化促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生深刻嬗变

社会主要矛盾是占主导、支配地位的矛盾,是社会各种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有着不同的表现和变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明发展阶段的重要反映,体现出不同时期的社会发展特征。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阶段性变化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根本问题,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是要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求,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演变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变化并不是标志着基层社会治理对象的变化,而是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革,基层社会治理的阶段目标也相应产生变化,这一目标的变化也将给基层社会治理的体系带来全新要求。

不同的人对于美好生活需要有着不同的定义,身处不同环境的人对于美好生活内涵有着不同程度的理解。美好生活是人类孜孜追求的理想愿景,是新时代的应有之义。美好生活的重点是生活的美好,表明人民生活的要求和标准已经从基本生存阶段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单纯的物质层面需求逐步重视精神、民主、生态等层面的需求,从维持生存需求走向注重生活体验和精神享受需求。从主体层面而言,美好生活既有个人对于美好生活理想状态的向往,也有个人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等需要满足的状况;从客体层面而言,美好生活既包含了人民对于理想社会的向往,也反映出个人需要与社会供给之间的代际差距。总体而言,美好生活既有绝对意义上对理想社会、理想生活的追求,也有相对意义上对更好的社会和更好生活的满足程度。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美好生活需要表明人们对基本需要的标准逐步在提高,对个人权利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对社会安全的需求日益凸显。可以看出美好生活的内涵更加丰富,个人和群体需求的覆盖面更加宽广,多层次、多样性的需求更加多元,普遍化、特殊性的需求更加充分,发展程度和质量需求更高。从不同的主体、时间、空间和时序而言有着不同的定义和理解。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合理、合法的需要,不是超出个人能力、超出社会能够提供的需要,不是低俗的、非理性的需要,而是需要通过个人和集体努力奋斗获得的需要。

人民日益增长的从“物质文化”的需要转变成为“美好生活”的需要,意味着需求的广度和深度、范围和领域发生重大变化。就国民需求方面而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是一种动态的增量需求,同时还是物质、精神等方面的高层次、综合性需求。①参见赵宏:《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视角探析新时代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使命与挑战》,《科学社会主义》,2019年第3期。反映的是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发展阶段的提升。“不平衡不充分”既包括城乡区域之间、各领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也包括各领域发展程度、深度的不充分。一方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需要运用和调动各种资源来解决社会领域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另一方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本身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基层社会治理不平衡表现在,东中西部各地区之间等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社会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水平等领域之间也存在不平衡的状况;基层社会治理不充分表现在,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运行协同不充分、效果共享不充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不平衡不充分具体表现在,治理主体主要依靠党委和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参与度不足;基层治理中重经济社会等领域治理、轻文化生态等领域治理;重维护社会稳定、轻公共服务;重事后应急治理、轻事前系统治理;重建立制度、轻协同运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离治理体系现代化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对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基层社会治理必须要着力解决好基层一线面临的社会矛盾问题。为此,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逻辑转向应当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转化观念和协同治理共同创造国家治理的新形式、新方法,以有效破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①参见孙东山、徐晓风:《转化与协同: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逻辑转换——基于社会主要矛盾视角》,《教学与研究》,2019年第4期。第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美好生活需要可以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高水平、高质量的就业、教育、社保、健康等方面保障民生工作。第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社会治理的载体、平台要向基层一线倾斜,更要精准对接需求,以群众是否需要、是否满意整合各种社会治理的资源和手段,理清基层一线的机构设置、服务内容,从而实现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性。第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社会治理格局的变迁。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的社会治理先后经历了“革命型”“管控型”“管理型”的治理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入社会治理的新阶段,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其内在逻辑动因来自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全面把握,来自于对人民生活阶段需要的深刻理解。当然,不平衡不充分也是相对而言,需要用辩证的思维来正确看待,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绝不是提倡平均主义,缓解发展不充分的现状也不是短期斗争,基层社会治理更不是包罗万象,而是从宏观和综合方面考量,尽量满足社会成员各方面的发展需求。比如,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我国目前暂时还不能实现高福利生活,并不是意味着未来不可能,在当前的发展阶段,社会治理领域应当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重塑的主要表现

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变化是全局性的,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充分尊重社会运行规律,立足公平正义,以实现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发展。

(一)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更加凸显人本、共治和系统

治理理念是治理行为的先导。国家治理理念是多层面的,国家治理目标是多向度的,国家治理模式是多样态的。②参见辛鸣:《中国共产党人的国家治理观》,《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2期。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的再升华,同时促使其呈现人本治理、共同治理和系统治理的倾向。首先,更加突出人本治理理念。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是为了人,其终极目标是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体现出对人本身的关怀,这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凸显人本导向,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基层社会治理是党委、政府对社会各领域的引导和控制,往往是自上而下的;而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凸显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心进一步下沉,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相结合,实现了“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个人本位”的相结合。其次,更加突出共同治理理念。新时代,人民在满足物质文化生活基本需要的基础上,对平等参与和发展的权利、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可靠的社会安全体系有着更加强烈的需求,这就需要不断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由单一化走向多元化,根据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特点,将基层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整合为治理复合主体,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的优势,才能解决人民对各方面更高层次的需求。最后,更加突出系统治理理念。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包含了多方面内容,不仅在领域数量上日益增加,而且在程度上日益加深。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需要交织在一起产生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会导致出现更多的社会问题,需要的层次进一步提升将导致社会问题的复杂性程度加深,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从传统意义上而言,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更多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而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变化凸显出基层社会治理内容的丰富性和复杂性,需要在促进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社会秩序、创造美好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多积极作用。同时,要求程度已经变得更高,已经不是传统意义政府治理的范畴和职能,而是立足社会发展阶段,从整个大治理系统出发,开展整体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二)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更加凸显协同合作和合理

治理结构是治理行为的依托。社会矛盾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客观社会现象,而基层社会治理是治理主体通过相应的管理、行政、调节等手段对社会现实问题实施的治理。相较于传统治理理论,现代治理理论更加强调协作。这种变化,意味着单一中心到多个中心的转变,也意味着单层级制到多层级制的转变。①参见肖唐镖:《基层治理亟待走向系统性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这就迫切需要治理主体相互合作、治理制度系统完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凸显治理结构更加合理。首先,更加强调治理主体相互合作。在新时代,必须要着眼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来界定政府职能,要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来科学厘清政府职责,有效划分党委、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群众等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更加健全的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体系,建立和形成各方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激励机制,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间相互合作,实现基层治理结构均衡发展。其次,更加突出治理制度系统完善。人民需求的多层次性从具体而言,对民生发展的要求更高,需要更加完善的治理体系和公共服务。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我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将会有更多的支出用于与自身发展相关的公共服务上。另一方面,公共服务需求开始成为新时代改革发展的全新动力,成为满足部分人群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保障,并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供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提性条件。②参见唐皇凤:《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与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这尤其对社会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保障能力提出了更加深层次的要求。这就迫切需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优化和创新政府治理模式、机构设置、决策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的动员、组织、服务、监管等功能,建立更加有效的社会规范体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和自我规范,从而保障社会的良性运行。最后,更加凸显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新时代各种利益矛盾交织,迫使基层社会治理在化解矛盾、排除纠纷等方面亟待提升自身的能力。当前,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保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加快破解基本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供给不均等现实难题。特别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面临着多方面的供需矛盾,这也对政府的统筹谋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提出了挑战。近些年,从“跑多次”到“最多跑一次”再到“一次都不跑”,反映政府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更加凸显精准、精细和智能

治理方式是治理模式的选择。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理解不仅要精准识别人的需求,尊重人的主体角色和地位,更要精准区分不同群体的利益,更关注弱势人群的利益分配。特别还要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实现人的全面发展。①参见胡鹏宇:《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下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9年第15期。这就要求基层社会治理对象更加精准、治理内容更加精细、治理手段更加智能,凸显治理方式的变革。首先,治理对象更加突出精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仅使得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任务和要求更加提升,关键是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精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传统的治理模式是自上而下、标准化,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行快,但一定程度忽视个体的差异,缺乏分层分类。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更加精准,对于呈现出来的社会现象需要精准分析,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对象、方法都需要精准定位,对于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涉及领域、具体对象、采用方法、过程监督、效果反馈等需要精准施策,而撒胡椒面式、大水漫灌式、运动式等治理模式势必被精准滴灌式、靶向式、长效式、综合治理所取代。其次,治理内容更加凸显精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对社会发展各方面要求越来越精细,这就要求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要细化到各方面。基层是社会的单元细胞,是感知社会需求最敏感的触角,应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精细化,才能有效应对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从“传统扶贫”到“精准脱贫”到逐步解决“相对贫困”,体现政府对社会发展阶段精准判断;“智能化”+“大数据”的管理模式进入社区,极大提高了基层服务的精准性和精细化。最后,治理手段更加凸显智能。新时代在治理方式和手段上必须要借鉴科技支撑,智能化大数据等现代技术能延伸人的手、脚、口、眼、鼻、耳、脑等,全过程、全天候、全领域及时发现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充分发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及时掌握治理动态,有效预判社会风险,从而有针对性实施精准防控应急处置,进一步化解和破解社会矛盾。

(四)基层社会治理过程:更加凸显互动和民主协商

治理过程是治理行为的实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化,对于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提出了迫切需要,有望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强大动力。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是在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承担直接责任的首要主体。公务员要为公民服务,其首要责任在于关注宪法法律、社区价值观、政治规范、职业标准以及公共利益。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使基层社会治理呈现治理模式突出互动、治理环节突出协商,凸显基层社会治理过程更加民主。一方面,治理模式突出互动。新时代人民的自我意识、自治意识越来越强,传统的专制型、自上而下型、强制性的治理方式必须向民主型、引导型治理模式变革,让人民主动参与,必须要实现“我有什么,才能干什么”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干什么”转变。基层社会治理在治理模式的选择上应由单项型、单一型向互动型、系统型治理模式变革,互动的治理模式不仅仅是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之间的互动,还包括治理各个主体之间的互动,多元主体与治理对象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另一方面,治理环节突出协商。在治理方式上必须凸显民主型管理方式,不断推进与群众之间的民主协商,让群众参加政策制定的全流程,增强群众在其中的话语权,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公共管理网络。实践证明,信息越是公开,听证制度、恳谈制度、信访制度越是落到实处,群众满意度就越高,只有真正落实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通过协商找到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才能实行有效治理。

(五)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更加凸显有效和共享

治理效能是治理行为的结果。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使基层社会治理呈现治理机制协同有效、治理效果突出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更加彰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必然带动国家治理重心的改变。解决发展不充分与不平衡的问题,成为新时代的国家治理首要目标。这种新型区域观需要整合完善区域之间的合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功能优化机制等,突破区域发展的制度障碍,提高经济效率并降低制度成本,从而形成更紧密的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关系。①参见牛刚:《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语境下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创新探析》,《领导科学》,2019年第16期。一方面,治理机制要协同有效。“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治理体系具有其独特性,各种资源配置更加灵活,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急事件时,基层社会治理过程更加协同,在运行上更加高效有序,在处理涉及一些重大应急性问题的时候,各部门各司其职,能发挥综合效果。另一方面,治理效果突出共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范围非常广,人民对基层社会治理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时代必须建设高质量、高效率的基层社会治理运行体系,着眼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凸显新旧动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变化,有效地协调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功能,进一步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中国具有良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与强大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是分不开的。进入21世纪后,我国成功地处理非典、反恐、雪灾、地震等多种重大突发性事件,特别是今年年初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基层社区等一线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用实际的效果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展现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强大实力。

虽然,中国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取得了一些重要经验,但也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如,一是传统管理式思维还比较明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不够民主,当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不到维护时,相关政策可能会引发群众的质疑,使政策难以有效实施,达不到基层社会治理良好的效果。群众对基层社会治理认知不一,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方式不多,社会组织、社会力量还比较薄弱,社会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二是治理体系不够完善。社会各阶层结构逐渐分化,人民对各方面的需求更高,凸显出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不够合理,一些地方还缺少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三是治理机制不够协同。从2020年1月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看,一些地方各自为政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政府应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还有待提升,地方的法治思维不够,这些问题不仅凸显在医疗应急反应机制,包括在社会安全、灾害应急等方面都迫切需要完善。四是治理方法不够科学。一些地方唯效果论、唯结果论,“一刀切”的治理思路还比较盛行,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五是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多变,凸显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严重不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多元,需要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迫切进行改革。

三、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视角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路径选择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为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衡量标准,主要可以看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是否充分涌动,看社会活力是否被充分释放,看社会财富和改革成果是否被全民共享。①参见汪玉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国家治理提出的新任务》,《国家治理》,2017年第41期。基层治理体系需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聚焦人民期待的增长点,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从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对接群众多层次需求,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会治理的发展,推动治理程序的规范和协同,引导党组织全程参与治理的全过程,引领社会治理的方向、流程。准确把握新时代群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特点,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基层政府机构职能设置,建立精简高效、分工明确、有统有分的行政管理体系,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设计要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完善宏观制度设计,细化治理责任,做到权责分明,使治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乡镇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界定政府管理和基层自治的事项,实现基层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组织和科学协调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供给侧改革,使公共产品达到供需平衡。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法律法规,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治理主体的责任,确保治理机构的合法性,治理主体的参与性、治理过程的科学性、治理成果的有效性。用法治来明确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群众在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协商、监督中的作用。

二是激发群众多维度参与,拓宽基层社会治理共建渠道。坚持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有效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理念上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识,促使人们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方法上开创人人参与治理的新模式,促进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的密切合作;在措施上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率与水平。从注重人的各方面需求出发,针对群众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强化治理系统之间的融会贯通,树立人本式治理方法,加强系统集成,提高服务群众的统筹能力。完善与人的需要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制度、运行制度和保障制度,健全民意表达机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渠道,针对治理问题和居民需求,形成共同协商、参与、解决问题的良性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的组织管理能力,进而夯实民生基础。

三是聚焦群众多方面期待,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协同运行。以群众的期待为目标,创新鼓励多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搭建互动平台和载体,建立政府和社会的互动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之间共享信息,及时沟通涉及到治理事项的相关有效信息,搭建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共享、公共诉求信息管理等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建立协同合作的执行机制,形成“一盘棋”“一张网”的总体思路,根据分工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联动覆盖各个领域、各个部门,以整体行动协同解决社会治理的问题。同时,对各社会治理的功能进行协调、配置、整合,确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治理规则再全面执行,实现互动式、交叉式、一体式治理,确保治理体系的无缝隙衔接,进而形成协同效果。

四是加强群众满意度监测,建立基层社会治理评价体系。引导与评估基层社会治理的进程,需要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指标的评价体系。基层社会治理评价体系的根本导向上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行为走向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同时能够有效监测和评估社会治理的发展状况,根据出现的问题来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来应对和化解社会矛盾。可以制订干部工作考核评估、群众满意度评估和社会治理预警评估体系,干部工作考核主要凸显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群众的主观满意度评测,激发基层一线干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群众满意度评估应以民意调查指标为基础,体现出更高水平和更高要求来衡量治理效能的发挥情况;基层社会治理预警评估以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指标来开展预警,包括人口和特殊人群流动指标、公共安全指标、社会稳定指标、社会风险指标等。帮助各级政府对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和整合,认识到现状与群众需求的差距,特别是通过客观认识群众需求的基础上,促进构建服务型政府,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从而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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