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商行发展现状及风险探究
2020-03-13荆新瑜
荆新瑜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广东 广州 511300)
自1995年我国建立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起,城商行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银行体系中最生命力的机构之一。在过去20年的发展中,城商行打破了银行业的垄断经营,化解了地方金融风险,完善了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对地方经济和我国银行改革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城商行资产规模发展迅速,2003年底城商行的总资产规模为14621.70亿元,到2013年底增长到151778.00亿元,平均每年翻一番,截止12月末已经达到了三十七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13.2%。在过去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实现了快速扩张,但是随着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国家为了防范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在城市商业银行中推行去杠杆、严监管。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因此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且城市商业银行与大型国有银行相比在公司治理、资产质量、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充足水平、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凸显。直到2019年5月包商银行事件将城商行推到了风口浪尖,2020年3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也将我国六家银行的其中五家城商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银行、深圳农商行、广州农商行评级展望从稳定调整为负面。这一事件再次引起金融业及学术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甄别、风险管理以及城商行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研究的重视。
一、城商行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止到2019年末,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34家,相比大型国有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偏好相对较高,且更多着眼于地方发展、深入城镇农村、并且应政策要求及自身发展需要更加支持小微企业、农村经济发展。但部分城商行存在着股权结构复杂、市场定位不清晰、经营激进、资产质量风险高、科技实力均较弱等现状及问题。
(一)股权结构复杂分散、内部治理问题严重
城市商业银行设立是基于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服务地方经济的目的。因此在股权结构方面,《城市商业银行暂行管理办法》(1995)规定,城市商业银行由当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地方财政入股资金构成,其中地方财政为最大股东,持股占比30%左右。随着政策及经济形势的变化,2004年银监会在政策方面鼓励城商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由此城市商业银行开始了引进外资之路。目前,第一大股东为外资的有西安银行、南京银行等6家城商行,前十大股东中有外资成分的有18家城商行。同时,后续,监管层鼓励民营资金入股银行,截止到2018年,第一大股东为民营企业的有廊坊银行、包商银行等12家银行,而包商银行、浙江泰隆商行的前十大股东均为民营企业。目前仅10家城商行前10大股东里没有民营资本,主要是国资成分。因此,城商行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和复杂。控制权的分散及复杂会导致股权不稳定以及各利益方对城商行整体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产生分歧,导致经营管理效率降低。同时,资金性质不同也会带来不同的治理问题。在2018年银监局对城商行进行排查时发现的治理问题主要有民营资本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持有银行股权、违规代持、股权结构不清晰、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银行利益等现象。
(二)利润率下降、不良率高企
近几年经济下行后,城商行利润率开始出现下行,不良率不断攀升。在商业银行与国有银行的夹缝中求生存的城商行,在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尤其是互联网信贷以及经济下行不良率攀升的多重冲击下,城商行的利润率近几年不断下降。同时2018年经济下行以来尤其是2020年疫情产生后,以地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客户的城市商业银行生存环境更加恶劣,经济停滞、消费需求不足、经营压力大幅上升、企业利润下降且部分企业利润为负值甚至破产,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违约风险加大,加大了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率在2018年时为1.53%,2019年为1.88%,较为激进的农商行2018年为3.26%,2019年为5.05%,部分农商行在2020年已经逼近甚至超过5%的监管红线。
(三)经营多元化、竞争日趋激烈
城商行目前主要开展公司金融业务、零售金融业务、资金业务三大传统业务。其中,在2018年以前,公司金融业务对城商行的利润贡献度较高,占据主要地位,部分城商行公司金融业务的利润贡献度甚至超过了70%。零售金融业务是银行是近几年城商行转型的主要领域。主要包括个人存贷款业务、财富管理与投资和信用卡业务。个人存贷款业务以及信用卡业务由于受地域限制以及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影响,客户存量小。财富管理与投资业务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主要提供资产管理产品,且理财余额远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利润率下行,同质化经营。在银行经营转型期,除了传统业务外,城商行也在积极布局消费金融、直销银行和特色业务等新兴业务。城商行主要通过布局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个性化信贷产品和延伸信用卡业务消费场景三种方式,抢占消费金融市场。同时,城商行创新运营直销银行,降低对实体网点、物理柜台和实体银行卡的依赖,通过手机、电话、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远程渠道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间接实现跨区发展。但是无论是传统业务转型还是新兴业务的发展,城商行都有来自大型商业银行及互联网金融巨头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城商行本身相对规模小、科技实力差等弱点在这一次互联网化转型中逐步暴露,多数新兴的金融产品都是跟随大型商业银行的脚步,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很难有大爆发。
二、城商行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城商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授信资产的不良率,二是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首先,经济下行以来尤其是2020年疫情产生后,以地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客户的城市商业银行生存环境更加恶劣,经济停滞、消费需求不足、经营压力大幅上升、企业利润下降且部分企业利润为负值甚至破产,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违约风险加大,加大了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再次,在民资控股的城商行中存在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利违规授信,导致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高的问题,授信集中度高,一旦大客户出现问题,整个银行的信用风险将加大。这两方面导致城商行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二)同业存单套利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12月7日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银行间同业存单业务在我国开始爆发。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同业存单市场上同业存单发行的主力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赚取利差,获得收益。由于城市商业银行资金管理能力有限,其发行同业存单筹集的资金一般都委外给基金、信托、券商代为管理,这些资金通过加杠杆、加久期、降信用,提高资产收益率。但是当套利环节不断延长,需要不断的加杠杆、加久期、降信用,提高资产收益率来维持整个套利链条,涉及到银行以及信托、券商的牺牲流动性和信用来增加套利空间的方式不仅是同业存单本身套利的风险,如涉及的金额巨大、环节众多还极易引起整个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
(三)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治理风险是城商行相对特殊的风险,原因在于上文提到的城商行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和复杂。尤其是民资金融控股平台持股的城商行公司治理风险尤其严重。2018-2019年银保监会加强对城商行的公司治理检查,从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来看,城商行的公司治理主要有以下三类突出问题:(1)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尤其是对集团公司关联方的控制能力比如集团公司的关联方授信余额没有纳入全面授信管理中,这极易引发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2)部分民资系城商行股东以资质造假、委托代持的不法方式入股城商行。(3)少数城商行的股东通过违规手段“隐性”获得银行的控制权为自身利益服务、借款不还将城商行视为自己的提款机、资金库。例如包商银行信用风险的极大原因是持股包商银行89%股份的明天集团违规占用包商银行资金形成逾期违约导致的。
(四)操作风险
近年来城商行操作风险案件频发,集中于票据业务和同业业务,多次涉及票据管理不严、违规交易、违规操作等问题,例如天津银行和宁波银行2016年的票据案、洛阳银行和南京银行在销售理财业务中出现不合规行为等事件,这反映出城商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有待提高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的管理水平。除此之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银行和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迅速崛起,网上银行账户失窃、第三方支付平台盗取客户资金、电信诈骗等风险事件逐渐增多,网络风险因素正逐渐成为操作风险的重要来源。
城商行除了信用风险、同业存单套利风险、公司治理风险和操作风险以外,还有央行及银保监会监管引发的政策性风险如从2017年以来随着宏观政策的主线从供给侧改革到“金融领域去杠杆”、“金融业去产能”、“回归实体经济”,城商行发展模式主动或被动地深受政策影响。这也加速了城商行各类业务的风险的暴露。当然还有银行里常规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需要注意。
三、对我国城商行未来发展建议
(一)发挥区域特色、进行差异化经营
过去我国的银行基本以“全能型银行”作为发展目标,即便是规模数百亿小银行的也无所不包,甚至越小越激进。但是由于大型股份制银行及互联网银行其自身的优势所挟,使得城商行很难成为一个发现势头强劲的全能型银行。部分城商行还是需要回归自身最熟悉的领域和客群,划定自身的能力圈,成为某一类业务、客群和行业的专业服务提供商。随着中国进入新常态,大部分城市将其业务转型方向聚焦于“立足地方,突出特色,强化服务”,根据当地经济与文化,发挥自身业务专长,力求在细分市场中打造出独具特色的业务与服务,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向特色业务方向进行战略转型,形成独特的品牌效应。如郑州银行借于本身的郑州中原交通枢纽优势建设“商贸物流银行”,富滇银行定位于小币种特色货币供应商,哈尔滨银行打造“龙江丝路带成为对俄金融的领军银行。
(二)完善治理体系,避免治理风险
公司治理问题一直都是困扰着城商行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完善治理体系,避免治理风险。首先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让城商行治理更加有法可依,在制度上让各个治理主体能够发挥自己的职能和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其实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的主体,我们也应该制定一些规定防止地方政府的过多干预而影响城市正常发展。第二,我们要加强“两会一层”的职位管理,坚持将“三会一层”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有一些城商行的董事长和行长的职位缺失,没有独立的董事和外部监事,因此我们更要优化董事和监事人员的结构,设立独立的董事和外部监事,规范好两会的运作,明确权责边界。第三,要搭建科学的股权结构,规范好股东和股权的管理,避免一股独大和股权过度分散。
(三)借力金融科技,提高运营效率
随着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不断增加,其业务逐渐复杂化、多元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在信贷审批、客户管理效率、人事管理效率、精准营销、风险识别能力等方面进行赋能。比如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如微信、抖音等,利用大数据分析,在线上精准导流一次来低成本高效率的完成精准营销。也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采用自动化、批量化、大数据审批模式,减少人工干预,从而提高审批和放贷效率同时降低人为操作的操作风险等。
(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城商行应该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多道防线防控机制,保证其资金安全,以达到流动性、风险性和盈利性的高度统一。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决定风险管理策略,做出重大决策。通常,董事会通过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风险管理的职能。与此同时,监事会与其下属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及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工作,评估风险管理效果。高级管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负责各项风险的管理和监测。城商行通过同时推进多道风险管理,利用大数据应用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尽可能地规避风险,在风险发生时,合理地处理并控制风险,实现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风险最小化,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收益最大化。同时,城商行应应逐渐与金融科技企业和第三方数据公司合作,建立更为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多道防线防控机制,全面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提升主动风险管理能力。
四、结论
城商行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银行体系中最生命力的机构之一。城商行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商行股权结构复杂分散内部治理风险逐渐暴露。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以及监管趋严,城商行的不良率高企,利润率下滑,同时受互联网金融冲击,城商行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此外城商行面临最主要的风险有信用风险、同业存单套利风险、公司治理风险以及操作风险。根据城商行面临的问题及风险本文认为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发挥区域特色;进行差异化经营,完善治理体系,避免治理风险;借力金融科技,提高运营效率;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以此来实现城商行稳定有序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