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共同体: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实践辩证逻辑进路
2020-03-12王国兵雷龙乾
王国兵,雷龙乾
(1.东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2.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实践共同体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整体性范畴,其蕴含在生活世界及宇宙世界的现实具体性之中,并在相互关系的交织中生成着未来可能性。未来可能性不是现实和历史的抽象,而是在辩证关系中不断地扬弃的人化世界和世界人化的过程。过去、现在和未来都能在实践辩证逻辑中得到整体性的把握,同时在把握中领会历史丰富的具体性。因此,对实践者来说,辩证法时刻保持“在场”,他要与实践内在的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溶解在世界的整体性中。这就是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他生成着作为“这一个世界”的总体具体和具体总体的整体性规定。
一、现实存在原因的规定:“这一个世界——同一”
“这一个世界”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逻辑命名,它蕴含作为世界自身所具有的“同一”规定。这个规定实际上是人的原因和世界原因的融合,它给人类带来的根本问题就是:“人在一个作为他自己的世界而接受的世界中如何才能实现自身并创造自身?”[1]自己世界的根本原因规定就是生命——创造生命持续存在的条件;接受世界的根本原因规定就是过程——从诞生到消失的自身流变。这两个原因规定的融合就是生命过程,即“这一个世界”的“同一”。正如“一般都是发展的,一切的自然都是演进的,宇宙是一个无终的整体,是由无数的小片所构成的,是自由行动的,是永远的蜕变,总是与他自己相吻合且总是同一个世界”[2]。作为“这一个世界”的“同一”的“生命过程”,生命在过程中展开民族的、历史的、宗教的和文化的遗传性规定,同时过程也在生命中展开作为具有创造可能性的历史的具体和现实的具体,二者共同构成“同一”自身规定的总体事实生成逻辑。事实生成蕴含着把自己作为否定自己中介的变易,并时刻保持变易的在场性地位,不断地为事实创生缩短可能性距离。
(一)现实存在的总体事实生成的逻辑“同一”
从亚里士多德以后,哲学就无意识地把人类与世界区分开来,后经基督教的“天上之城”和“地上之城”,接着笛卡尔在哲学认识论中把世界区分为主观和客观,这种区分给人与世界划下了一道深深的鸿沟。康德则沿着鸿沟的边缘筑起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让知性的归知性,让理性的归理性,结果导致知性和理性的“非此即彼”状态。与此相反,黑格尔认为:“思想的真正客观性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3]用辩证的思维使主观把客观“外化”出来,旨在表明客观是由主观创生而后又回到客观的主客辩证。黑格尔用辩证法解构了主观与客观绝对对立,但同时造成主观对客观的绝对符合和客观对主观的绝对依赖。马克思指出绝对符合是逻辑的符合,主客符合在现实上却是辩证的;同时又指出黑格尔把主客世界或主宾颠倒,导致神秘主义。这种神秘主义的逻辑完全消解了辩证法内在的批判性和革命性,马克思则把黑格尔颠倒的世界翻转过来,指出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指出能动蕴含着主观对客观世界的抽象关系。正如“一物的属性不是由该物同他物的关系产生,而只是在这种关系中表现出来”[4]。从这个论断中可以看出总体事实生成自身“同一”的两层规定。
1.“一物的属性”是自身总体事实生成的存在规定性即“同一”。马克思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根本规定就是物质世界在主观逻辑和客观逻辑上的先在性,即物质世界自身总体事实创生的整个过程总是遵循着自身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属性就是有限性、变易性、排斥性、否定性、连续性等,这就是无人世界物的属性在自身事实创生过程中展开的规定性“同一”。唯物主义世界观在肯定物质世界事实创生的“同一”时,已经蕴含着人化世界事实创生的“同一”。人化世界包括世界的人化和人化的世界,世界的人化指世界对人自身规定的绝对性影响;人化的世界指人对世界自身规定的相对性改造和构造。人在世界中看到自己和世界在人中看到自己;人在世界中发展自己的规定性和世界在人的活动前后展示自己的规定性。人是世界的人和世界是人的世界,人是世界自身发展阶段中的特殊规定性和世界是人自身发展史的普遍规定性。因此,人与世界的“同一”就是“生命过程”这“一物的属性”即“同一”
2.“一物的属性”是在与他物的关系中表现总体事实创生的发展规定性即“同一”。“一物的属性”的自我确证源于属性内在规定性的展开,它的展开即源于规定性自身的中介性的绝对否定。然而,作为自身的中介性的绝对否定并不会在存在规定的“同一”中显现,它需要依靠在他物的关系中显现自身所具有的这种中介性否定。在显现的同时,中介性否定也会对自身旧有的规定进行扬弃,而后再回到自身之中,达到对自身的新的“同一”。正如在唯物主义世界观中,现实的人的根本规定性就是不断否定自己的现实处境,而后再回到自身构造的新的规定性之中。现实的人的否定性规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显现自身的中介环节。因此,实践作为自物与他物的结合点,自物的否定性规定通过这个结合点在看到他物的时候,又显现了自身作为自身的中介和同步地实现了自身对自身规定性的扬弃。与此相反,他物也是如此。这种扬弃不仅仅是现实的人的自身规定性的扬优弃劣,而是要实现现实的人在历史发展中超越自身特殊的历史规定性,要向“同一”归回。正如“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5]。这足以说明共产主义社会扬弃资本主义社会规定性后,实现人与社会的“同一”在自身规定性的历史发展中的能动性超越。
(二)“同一”在三维世界内在的中介——变易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主观外化客观”和“主观与客观恰巧重合”时,指出主观辩证法对客观的绝对“虚构”,说它既脱离历史具体性的特殊现实,又“遮蔽”了客观现实在符合中表现出来的相对性。同时,马克思在对鲍威尔的批判中指出,他的理论结构中缺乏对黑格尔历史主义的承接。从批判中,能看出马克思对作为人类活动背后的历史具体性背景的重视,它是人类活动三维世界的重要一维。这一历史维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创造历史的生产活动和作为广义上层建筑的人类精神文明“同根同源”。正如“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6]。人类共同活动方式即生产方式也是三维世界的重要一维,直接决定着作为最高同一生命过程的存在性可能。马克思尤其强调生产对作为生命过程的最后决定因素,旨在表明生命是宇宙世界中的“胚胎”,没有这个胚胎的物理世界也是“无”。同样,人在实践自己本质性的规定中,也生产了自己的精神文化,并成为每个人不能抛弃的精神基因,成为三维世界中的重要一维。
三维世界的“同一”规定性是辩证的“同一”。自然历史的时空先在性是人化世界的绝对前提,这个前提为金德里希·泽勒尼的“本体人类行为学”提供了先决的时空条件。在人类本体行为的支撑下,“行为”蕴含着历史上的活动内容,蕴含着生命持续存在的物质,蕴含着某种神秘的理解。维科把这种行为原则概括为“宗教、婚姻和埋葬”,这确证了人类行为蕴含的历史、生产和文化的结构。本体人类行为是基于生命持续存在的物质需要而展开的活动,活动本身在取得生命需要时也积淀了历史和文化。此时生命通过遵循两个层次的辩证逻辑来推动人类的发展。其一,个人生命自身实践辩证逻辑。严格按照唯物主义世界观来说,个人生命自身的实践辩证是不能单独论述的,因为它不能脱离纵向的历史辩证,但是可以从历史的横断面来论证,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中对此给予了肯定。个人生命作为直接性存在,它要否定现存的自身,必须通过间接性中介即行为活动的否定(改变现存环境和拓展自身的规定)来构造自身新的规定。新规定对自身的符合给生命带来了精神性的超越,如此超越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总是表现为艺术、审美、宗教等方面。这就是个人生命经历中介变易的生成辩证逻辑。其二,人类历史自身的实践辩证逻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历史辩证包含三个旨要:肯定包含否定、运动包含暂时、批判包含革命。前两个是历史辩证的客观形态,后一个是历史辩证的抽象精神。三维世界内部的历史、生产和文化之间的辩证逻辑蕴含着辩证法的前两个形态。历史是对过去生产和文化在时空上的肯定(生产经验和优秀文化),同样也是否定(落后生产的淘汰和糟粕文化的抛弃);生产既产生新的历史关系和新的文化形态,同时也抛弃旧有的历史关系和文化形态;文化既肯定新的历史关系和生产关系,也批判旧的历史关系和生产关系。三者内部蕴含的相互关系将会激起彼此的矛盾而最终转向彼此内在的自否定,自否定将会作为三维世界的根本动力推动着个体性向总体性必然方向前进,这就是“历史辩证法”在历史变易中呈现的“历史合力”。
(三)“在场”中历史实践主体的可能性距离
三维世界的“同一”集中在“行为”之中,行为的规定性对外指向三维世界的结构,对内则指向历史实践主体。历史实践主体在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世界中,不是抽象的逻辑虚构,而是现实的、活生生的、感性的人的“在场”。围在“在场”周围的是历史、文化和生产,然而映现在“在场者”身上的却是各种具体现实的特殊。“在场者”身上的物质特殊、精神特殊和人性特殊总是与“在场者”周围的历史、文化和生产存在可能性距离,这种距离既为在场者开放了各种现实的可能性,同时又为“在场者”通过否定自己实现本质的超越提供动力。“在场者”既是现实实践主体又是历史实践主体。马克思强调现实实践主体的根本规定性:“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7]实际上马克思已经指出现实实践主体的“能够生活”,并标明“能够生活”与“创造历史”的可能性距离。而对于历史实践主体,马克思强调历史实践主体的规定性就是要革命性和批判性地否定现存世界,实现人向自身规定性的回归和人对自身本质性规定的占有。总之,现实实践主体和历史实践主体之间的可能性距离是辩证关系的“狡黠”,是马克思唯物主义世界观理解实践整体性的辩证逻辑。
在辩证法内部强调整体性是辩证逻辑自身的规定,同样强调可能性距离也是实践主体自身的规定。实践主体在实践辩证法之内,兼具现实实践者和历史实践者的双重身份,也就是说“能够生活”和“创造历史”是“同一”的,只是基于现实和历史的不同侧面强调“能够生活”的基础性。这就衍生出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两层深刻内涵:一是能够生活—实践辩证法—实践人道主义。个体在生命过程中无时无刻不表现出现实的特殊情节,马克思把这种情节归结为“异化”和“对象化”,指出人的本质规定不仅应该被理论关照,而且更应该被现实关照。理论关照和现实关照是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实践人道主义规定,“真正意义上的人道主义本身就遵循着实践的辩证法或历史的辩证法,而真正意义上的辩证法也必然是人道主义辩证法或实践的辩证法”[8]。二是创造历史—实践辩证法—实践历史可能性的开放。实践主体在现实中表现的辩证法不是抽象的辩证法,而是总体具体的辩证,同样这种总体具体的辩证是实践辩证法在“历史创造”中的再现。因此,实践辩证法在“历史创造”中再现的总体具体辩证为实践历史未来的多元可能性敞开大门,也使实践能够真正回归到以能动为中心构造社会事实—历史事实—人类事实的生成辩证逻辑中。
二、矛盾运动实践的辩证:“具体对立关系——统一”
在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视阈中,现实世界的最根本规定就是物质世界的现实,因为它是我们无法选择和抛弃的,同时它还是在不断地流变之中。流变但却不重复自身曾经的特殊性,而是从一种特殊性向另一种特殊性转变,这种特殊性总是表现出具体总体所具有的矛盾运动。马克思在这种现实观基础上揭示出实践的根本规定性,即实践就是在具体总体的辩证逻辑序列中构造存在。“在构造存在的实践基础上,人也发展了向自身之外伸张从而在一般存在中展现自己的历史能力。”[9]人把自己的实践推向社会的辩证逻辑序列中,就构造出自然—历史—人的辩证规定性,实现实践活动在本身辩证和对象者与对象的辩证中“统一”。
(一)自然—历史—人在具体总体实践关系中的“规定性”
在具体总体世界的实在结构中,自然是实在结构的地基和垫脚石,历史蕴含着自然本身规定性展开的过程和作为生命自身展开的过程,人只是作为实在结构中无异于其他任何生命和非觉醒的生命实在。生命实在只是“自然生命”,它的基本规定就是在自然辩证逻辑中延续生命自身所具有的现实具体。同时生命自身的现实具体在生命过程中无意识地创造了生命的另一种生命实在,那就是“社会生命”,它就是马克思所概括的实践内涵即“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也是人的现实具体,但它却不同于自然生命的现实具体,这种现实具体所表现出来的是人通过实践构造出自然—历史—人在具体总体世界中的新规定。新规定在具体现实的辩证逻辑上重新安置了人在世界中的新方位,新方位为人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提供的更加开放的现实可能性,也为人不断构造自身规定性提供了新的现实可能。
围绕各种现实可能性的开放,自然—历史—人将能在总体世界中获得更多关于具体总体实践关系的规定性,其中最为重要的两点为:其一,人通过批判现实的不合理性并运用实践来改变自身关系。马克思通过对具体总体世界进行“奥德赛式”的研究后,发现总体世界的历史进程就是在曲折过程中前进的,其主要是来自具体总体世界内部的不同力量之间的“辩证性狡力”。“辩证性狡力”的力量源于总体世界内部固有的“历史性能力”和“历史性结构”,它们在特殊时空领域中确证了自身的合理性,但是却在辩证运动的过程中显得“不合时宜”。正如“真正的批判必须从发现奴役状态的具体的实际形式开始,从考察人的束缚和解放之现实的实际可能开始”[10]。马克思批判这种奴役性的不合时宜,就是为了使人恢复到自身所具有的真正现实的本质规定中,因为此时的人已经失去他自身的实践本质性的现实具体。其二,运用本质力量在具体总体世界中构造新的事实。当人的本质性规定回归到人自身时,人就会把自身的本质力量施加在具体总体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它是人不断在具体总体世界的辩证逻辑序列中构造自然—历史—人的新规定性过程。马克思不仅看到人的本质力量在“特殊世界”的实现,也看到构造事实过程中对具体总体的人和具体总体的世界自身所具有的辩证统一认识。具体总体的人和具体总体的世界的辩证逻辑表现出的辩证规定,即具体总体的人在具体总体的世界范围内肯定自身的“感性确定性”、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证明自身的“现实构造力”;具体总体的世界在具体总体的人的范围内肯定自身的“可能性和开放性”、肯定自身的“连续性和实践性”、肯定自身的“矛盾性和否定性”。它们彼此的交替辩证运动为助推新的规定性不断生成提供动力,也呈现了实践活动本身的矛盾运动逻辑。
(二)“实践活动”处在“辩证狡黠”的具体总体世界矛盾关系中
实践是人在具体总体世界的矛盾关系中把握和领会占有自身对象的活动,对自身对象的把握和领会总是在与对象的矛盾结构中不断确立活动本身的意义。实践从矛盾结构确立的本身意义是要实现实践对矛盾结构自身的创造性重塑,推动实践对具体总体世界自身从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的真理性进阶。马克思指出它的本质是:“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11]这个实践观已经蕴含并超越了对实践的伦理性认识,并同时指出确立真理客观性和现实性的绝对力量。然而,真理性作为实践问题,实践问题呈现出“实践活动本身”具有的辩证矛盾,辩证矛盾内在的真理性和具体性就表现为“三重辩证狡黠”,即实践活动本身与客观世界的狡黠;实践活动本身与自己的狡黠;实践活动本身与价值世界的狡黠。
实践活动本身的真理性在辩证矛盾中呈现的“三重辩证狡黠”都是自身与对象世界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就包括在对象中否定自己和肯定自己;在对象中排斥自己和遮蔽自己;在自身中否定对象和肯定对象;在自身中排斥对象和遮蔽对象等。其一,实践活动本身与客观世界的狡黠。客观世界作为实践活动的直接对象,实践通过直接否定客观世界的自然形态来重塑实践所期待的人化客观形态,客观自然形态也会间接地否定已被人化的客观形态,结果会是实践又重新回到自身和自然也回到自身。人对自然的否定是工具性对工具性的否定,自然对人的否定也同样如此,正如恩格斯把它称为“自然的报复”。如此否定呈现出实践与客观世界之间的矛盾,但这种否定正在消解这种矛盾,以至于把客观世界的矛盾“零化”,然则不知的却是“零化”矛盾作为绝对矛盾,将会彻底否定宇宙世界,届时宇宙世界将会面临历史性危机。所以,实践与客观世界的狡黠要保持矛盾的平衡,避免矛盾对象的“零化”导致的“生存危机”。其二,实践活动本身与自己的狡黠。实践活动与自己的狡黠特指社会内在阶级力量的狡黠,马克思指出它的狡黠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种狡黠恰如黑格尔“主奴关系”的状态一样,它是要在对方中获得自身的承认,要让矛盾转向历史的另一面。马克思指出指引这种矛盾转向的是实践者自身具有的根本规定性,即实践自由自觉。其三,实践活动本身与价值世界的狡黠。实践者在与自身的狡黠过程中,已经映现出自身作为价值存在面的狡黠。价值矛盾的狡黠在形式上是弱矛盾,实质上是强矛盾。在价值矛盾竞争关系过程中,价值对立双方都会朝着自己对立面转化,从实质上消解对方的形式和从形式上消解对方的实质。一言以蔽之,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在这种矛盾关系的“辩证狡黠”中呈现自己特殊的具体性和可能性,同时也证明实践在创造性地塑造未来世界和向自身存在的客观真理性进阶。
(三)“对象者”与“对象”在现实否定运动中的“统一”
唯物主义世界观视阈中的对象世界就是“对象者”与“对象”的统一,其中统一的逻辑点集中在物质世界构建的实在结构关系中。它是恩格斯所表达的:“人们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自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呈现的那样来理解……(从事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从幻想的联系来把握的事实)。”[12]意指对象者把握物质世界的实践逻辑,同时也指出对象者与对象之间在实践中的本质关系。在这种本质关系中,对象者与对象之间的统一是在对象者客观地把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中实现,然而这种关系的本质特征就表现为对象者与对象之间在辩证的否定性关系运动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和统一。因此,对象者与对象在现实的否定运动中表现为两种基本取向,即对象者和对象之间通过现实否定运动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对象者与对象之间通过否定运动实现彼此的对立统一。
对象者与对象之间通过现实否定运动实现自身的发展,那么,马克思哲学否定的结构形态是什么呢?只有弄清楚这个问题,才能真正理解这种否定。黑格尔的否定内涵是:“自身就是一种否定,所以他们是否定的无,但是否定的无,自身就是某种肯定的东西。”[13]从中可以看出否定是自否定—自肯定的双重内涵,自否定—自肯定内在包含着否定的结构,是元否定—有无否定统一—否定之否定—有无肯定统一—新元否定—有无否定统一。马克思并没有指出自否定的不妥之处,仅仅批判了其主观性和神秘性,而后似乎把否定理解为现实的矛盾,理解为辩证法内在的根本动力。唯物主义世界观中的否定内涵就是矛盾,其形式就是“历史辩证法”或者“实践辩证法”。实践辩证法的辩证逻辑就是对象者与对象之间在矛盾的对抗与消解中实现自己的发展,其过程就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否定与肯定的交织生成新的肯定和否定,最终达到在否定中推动新的肯定的发展。
对象者与对象在否定运动中实现自身的统一。统一是所有辩证法具体总体性的根本形式,其内涵是与辩证法内在的矛盾联系起来的,而“同一”是作为“存在论”或“本体论”的根本形式,其内涵是与存在论内在的生命联系起来的。马克思哲学既讲“同一”,又讲“统一”,只是由于马克思哲学研究内在的分工导致过多关注矛盾的统一,而忽视存在的同一,再说“同一”和“统一”也是辩证性地吻合。正如黑格尔说“关于现实的本体论结构的新观念同科学思维逻辑结构的新理念结合起来”[14],“正如逻辑的和历史的处理方法,不是看做两条独立的路线,而是看做一种研究方法的两个不可分地联系着的方面”[15]。本体论的结构和思维逻辑结构与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已经内含同一与统一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也体现为对象者与对象自身矛盾的辩证逻辑通过间接否定来实现自己在历史和逻辑上的统一。
三、实践共同体在生活世界及宇宙世界的辩证逻辑
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本质就是面向作为现实生活世界的事情本身,这既是实践哲学批判思辨哲学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实践哲学构造未来世界和为人的世界的出发点。这个出发点是实践哲学的现实实在和问题本身,它内在呈现的复杂性就是辩证逻辑自身复杂性的总体具体和具体总体。只有抓住总体具体和具体总体内在的根本,才能真正理解“事情本身”,才能直观到辩证逻辑自身对现实生活世界和为人的世界的总体规定。马克思实践哲学作为时代生活的哲学,它的价值就在于能够保持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关注,能够积极回应时代“最实际的呼声”。这种回应能力就是实践辩证逻辑把握和领会现实的辩证方法,是实践辩证逻辑内在本身所具有的生命过程的根本价值。
(一)生活世界和宇宙世界给予实践者“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
实践唯物主义把哲学指向现实的生活世界,那么现实的生活世界到底是什么?是否是如海德格尔的“烦”“操持”“常人”“平日”的个人状态,贡巴尼翁的现代颓废派、先锋虚无主义、恐怖造新主义的状态,赫勒的同质化、总体的人、日常交往的状态呢?他们都把生活世界指向生命或生活的侧面,并把这些侧面进行意识性的放大,结果把现实推向意识自身划定的“馈环”之中。然而马克思哲学站在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立场上,把现实生活世界作为实践的经验世界,并通过对这个经验世界进行辩证性研究,指出现实生活世界的矛盾集中的人的世界与物的世界之间的现实冲突。现实冲突内在既有最为严重的围绕物而产生的人的主体性冲突,又有围绕人而产生的人的价值性冲突。这些冲突聚焦在围绕物而产生的主体间性关系中,正如:“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6]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概括实质上是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概括,社会关系中映现出来的现实生活世界蕴含着对现实的两种认识。
辩证现实是在经验现实的基础上超越经验现实自身。经验现实生活世界的总体具体就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具体总体则是基于血缘、物质、法律等。把握这些关系就成为理解现实的根本路径,正如巴利巴尔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关系本体论”。把经验现实生活世界的本质归结为“关系本体论”,从某种程度上是符合马克思的意思的。但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发现这种关系并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内在蕴含着各种复杂的矛盾和冲突,它们体现着经验现实生活自身所具有的辩证关系。在这种辩证关系中,体现主体自身所具有的各种非理性的情感和自身对于超越自身困境的主观能动性,它们是作为现实的具体的人所具有的生命现实。马克思在早期的论述中都已经阐述了现实个人不仅在经验现实生活世界中遭受着客观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在精神世界中也遭受着矛盾与冲突。因此,马克思哲学对经验现实生活世界的概括既重视社会关系内在冲突和矛盾,也重视个人精神世界的冲突,这两者共同构成马克思的实践辩证现实。辩证历史是在把握实践经验世界的辩证运动中实践自身作为历史主体的现实自觉。实践主体要想超越经验现实生活世界,只能在社会关系的辩证逻辑中安置自己的主观精神和实践行动。这体现着主体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主体实现作为人的本质的现实自觉和实践自觉。现实的人都在这种辩证关系中实现着自己的主体性,同时这种主体性作为经验现实生活世界的具体总体,共同构成马克思的辩证历史。因此说,实践者既作为经验现实世界的生活主体,又作为历史实践的主体,并在实践辩证历史中表现出双重身份。
(二)实践者在“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中推动着“为人的世界”
所有哲学的根本规定性就是“为人属性”,无论是精神上的“为人属性”,还是实践上的“为人属性”,它都在集中表达着人通过生命逻辑或历史逻辑对自身的直观。马克思实践哲学对人自身的直观方式就是把现实的客观关系作为理解人的本质性规定,而后在这种关系中对人的全部经验生活世界进行实践性直观。在直观中,马克思指出这种关系内在蕴藏着“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只有把握住二者的“主动脉”,并把它与人的本质性规定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现实的实践形态和未来历史的走向。马克思哲学就是把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生产力要素与作为人的本质性规定结合起来,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只是“辩证现实”的特殊形态和“辩证历史”的暂时阶段,同时又指出“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将会超越这种特殊形态和暂时阶段。在这种超越中,人在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的协同关系中不断地构造着“为人的世界”,其蕴含着作为现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存在和作为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持续存在。
1.现实实践共同体的世界存在。“为人的世界”内部充满着人与人和人与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矛盾,但这种矛盾并不属于结构性和不可调和的矛盾,因为人总能够在矛盾的辩证逻辑上作出现实的理性妥协。在辩证逻辑中作出的理性妥协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艘大船校正了命运的坐标,以往我们不知道自己都是这艘船的舵手,但今天我们已经知道所有人都是这艘船的舵手和乘客。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船上所有的船员和乘客的共同命运负责,实质上对共同命运的负责就是对构造“为人的世界”的肯定和否定。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这艘大船就是在“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的肯定和否定的大风浪中保持自己的平衡,朝着“为人的世界”的方向不断前进。
2.未来实践共同体的持续存在。实践共同体是在实践辩证逻辑的肯定和否定中确立起来的生命过程的现实,它蕴含着世界历史进程内部的肯定和否定的统一,更蕴含着生命过程内部的肯定和否定的同一。马克思哲学的唯物现实观和唯物历史观已经为“为人的世界”的构造指出现实和历史的辩证生成方法,这个方法内在的根本价值就是把自然现实—历史辩证—人的本质规定融合起来,按照实践哲学自身具有的否定与肯定的辩证逻辑来实现“实践共同体”,并不断地超越自身的特殊性和暂时性。一言以蔽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持续存在一定是在左右摇摆中保持平衡,即总是在世界历史和生命历史过程的内在肯定与否定的辩证逻辑中保持平衡和持续存在,给予人类的是不断地在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中矫正肯定与否定的尺度,最终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这艘大船在同一与统一上的持续航行。
总之,全部哲学的最终关切都是聚焦于人和人类的现实性存在,在把握世界现实和世界历史的个人与人类实践中,马克思实践哲学内在的同一和统一都把个人和人类置于实践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建构过程。“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世界存在和持续存在的基础价值观,只有遵循共同存在和发展的辩证现实和辩证历史的规律,才能在“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视阈内展现个人和人类自身的自由性。因此,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现实形态,实践共同体是马克思实践哲学在把握人类发展和世界发展中提出的“现实人类世界”的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