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0-03-12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 西宁 810007)
安定团结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的永恒追求。而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是加强民族关系的良药。因此如何发展好公共文化服务对于民族地区就显得极为重要。由于独特的人口构成和经济状况,不能换汤不换药的照搬其他地区的经验,必须在考虑当地实情的前提下做出变通,因地制宜的发展公共文化服务。
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概况
文化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灵魂,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每个人的所作所为,而公共文化更是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并形成社会凝聚力的最基本的因素,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前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单纯的物质资源已经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人们开始更多的追求精神文化层面的享受。而且当今各国政府普遍追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因而加快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我国政府一项重要任务。公共文化服务通常是指,为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实现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而由各种供给主体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产品与服务。我国政府早在2005年首次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一词,要求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2005年的“逐步形成”到2010年的“基本建成”,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认识的不断深化,同样也表明尽快构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迫切程度。这一系列政策都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与方向。截止2018年末全国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075个,博物馆3331个,公共图书馆3173个,文化馆3326个,档案馆4210个。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9%,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3%。出版各类报纸340亿份,各类期刊24亿册,图书95亿册(张)。
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虽然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在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有一些制约因素阻碍着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其一是自然环境。由于民族地区大多处于边疆,境内大山大河较多,交通比较闭塞,各民族各居一隅,这为普及公共文化服务造成了不便。其次,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民族地区一直是我国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意味着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资金匮乏。第三,不同的民族意味着不同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这无疑加大了政府和社会组织供给和管理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复杂性,对其配置资源,协调各方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种种不利因素的阻碍下,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前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一)单一模式下的低效率
随着市场经济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由政府主导发展为市场主导以及民间组织参与的多种模式,然而民族地区依然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如政府包揽大部分的工作,吸引市场和社会组织的程度较低,导致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而且,部分民族地区本身经济相对落后,文化设施欠缺较多,即使偶尔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也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文化需求易被忽视
部分民族地区存在单向灌输式文化供给的现象,主要是“送文化”,以完成任务为目的,难以充分考虑农牧民群众文化需求实际,文化建设的动员性、参与性也就大打折扣。民族地区不同于其他内陆省份,许多少数民族同胞有着特殊的文化习惯与需求,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的提供清一色的文化产品,不仅工作效率低,导致资源浪费,还有可能引发民族冲突,威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不平衡
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普遍的现象。民族地区相比其他省,各项发展水平本就较为落后,然而从民族省份内部来看,城乡间的差距也很明显,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也参差不齐。一般省会城市及地理位置较好的城市因为优越的政治、自然条件,拥有较多的财力、人力资源,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较为容易。但是在民族省份农村地区,存在经济基础薄弱,基础文化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水平低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水平。
(三)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国家重点任务,导致全国范围内文化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民族地区难以跳出大背景,做出突破性改革。目前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在管理体制上还存在一些缺陷:一是基层文化服务管理部门在整个管理体系中归属不明,而且基层文化机构没有确切的法律地位,无法脱离组织整体进行单独的文化供给与服务。二是人员编制与配置存在问题。由于条件的限制,许多地区对于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设定的编制很少,有的甚至没有人员的编制。行政人员身兼数职的现象很是普遍。这就极容易引起权责不清,有利可图的时候就一拥而上,出了问题就开始相互扯皮。而且由于缺乏具有专业技术知识人才,许多非专业人员被安排到专业的岗位,不仅难以发挥服务的最大效益,更有可能误导公共文化发展的方向。
三、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但不代表只有政府才能参与其供给与管理过程。企业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比政府有着更加灵活的资源以及更广泛的信息渠道;而民间组织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了解社会各个方面的真实情况。且深入社会基层,掌握一手资料,所以更加理解基层民众的真实想法与迫切需求。要着力构建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个参与主体各自分工,相互照应。其中政府负责宏观层面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从而保障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政策倾斜的方式吸引企业参与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拓宽文化服务的筹资渠道,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密切与民间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收集信息,教育宣传方面的优势。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首创精神和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在公共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多元主体共同努力,实现共赢。
(二)重视民族特点,按需服务
“维稳”一直是民族地区的重要工作之一,而“维稳”的基础在于文化层面。通过优秀文化的慢慢浸透,才能使得各族人民从心底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共同创建美好生活,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对民族地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要突出民族特性,因地制宜,切忌因循守旧,照搬其他城市成功经验。不应该单纯“送文化”,而应该“培育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并不是单纯给予或提供什么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大众需求什么及作为需求主体如何参与公共文化创造的问题。可以给予各基层文化部门资金支持与政策指导,让基层部门自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在充分聆听基层民众文化需求,尊重民族文化的基础上,提供当地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充分调动当地人民的参与性与主动性,让公共文化服务真正服务到点上。
(三)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城乡发展不均衡是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的主要原因。因此,民族地区要着力推动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农村贫困状况不能只靠中央一次两次的投入,而是应该由中央、地方政府联合建立起帮扶的长效机制,连同社会组织一起对落后的地区进行资金、技术、信息支持。鼓励各地区文化产业建立伙伴关系,较发达地区带动不发达地区,实现双方互利共赢,从而实现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与加强。同时还可以通过政策优惠和宣传教育鼓励当地百姓走出大山,寻找就业机会,乃至自主创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经济发展状况,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
(四)完善管理体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管理体制就像河道,如果出现缺漏,河水就会溢出改道。没有合适的管理体制,管理活动就会变得杂乱无章,只有建立起合理高效的管理体制,各项工作才会有章可循,顺着原本制定的“河道”有序进行。针对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两点措施进行改善:一是明确基层文化服务部门的归属问题,赋予其应有的法律地位。这样可以使基层文化服务部门明确自身的权力与责任,能够更加独立的提供当地需求的文化服务。第二就是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任何活动都离不开人的作用。适当加大公共文化服务部门的人员编制总量,即使是人员有限,不得已必须让行政人员兼任管理工作,也应该对其进行专业的技术知识培训。也可以通过人才交流的方式,将城市地区的管理人才委派到地方,地方乡镇管理人员来到城市地区进行学习,提高地方乡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