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学科视角下的侦查询问
2020-03-12杨郁娟
杨郁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侦查学院,北京 100038)
提要: 传统侦查询问理论的实践指导性及理论适应性不足,应在侦查学、语用学和认知心理学交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侦查询问理论。在交叉学科视角下,侦查询问被定义为:在侦查过程中,为获取侦查线索或证据,侦查人员与相关人员共同协作完成的言辞交流和信息加工活动,即侦查询问是一项旨在充分、准确获取侦查线索或证据的侦查专业活动,也是一项旨在实现互动性信息交换的社会交际活动。在交叉学科视角下,实施侦查询问时应尽可能多地了解基础信息、建立适宜的情境或心理交流基础、准确理解询问对象;侦查询问可以分为正式询问和非正式询问两类,前者包括围绕现场或接处警时展开的首次询问和侦查过程中针对特定主题的询问;后者包括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和公开身份的非正式询问。
古今中外大量司法实践表明,不当或错误的询问可能获得虚假或片面的陈述,导致案件疑难或侦查错误,但由于外观上与日常会话一致的问答形式,出于某种“熟悉导致轻视”的心态,侦查询问一直不被侦查学理论研究者所重视。在当前的侦查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这样的情形:一旦案件缺乏使用信息化技术的条件,如没有视频记录、找不到生物检材、缺乏通信信息等,侦查人员就会因不具备通过排查走访挖掘主观证据的能力而陷入茫然。
一、我国传统侦查询问理论体系
传统侦查询问理论认为,侦查询问是指侦查人员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为目的,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就与犯罪或侦查有关的人、事、物等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措施。传统侦查询问理论存在的问题是:
首先,没有契合侦查询问的现实条件。例如,在现场勘查或接处警时的询问,往往因时间紧迫而不得不在嘈杂、开放的环境中展开询问,没有条件选择或构建询问场景、详细了解询问对象的背景信息;同时,由于案件情况尚不明朗,侦查人员很难向询问对象提供相关性或相似性的回忆线索。在此种情境下,侦查人员通常展开的是格式化或标准化的询问,即询问的内容和程序相对固定。
其次,尽管认同侦查询问包括公开询问和秘密询问,但是在询问步骤、方法等方面,基本都是以公开且正式的询问为蓝本,如选择恰当的时间地点、事先了解询问对象基本信息、表现出友好态度和注意安抚其情绪、避免使用暗示、诱导或威胁的语言等。根据笔者了解,实践中侦查人员普遍感到棘手和需要理论指导的是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询问对象抵触心理特别严重的询问等。不同情境下询问类型不同,方法差异也很大,应当展开细致的分类研究。
再次,传统侦查询问理论侧重于目标性的指引而缺乏方法性的指导,如哪些准备工作是必须的以及如何准备、不同类型的侦查询问分别有哪些实施要点等。侦查询问理论没能给侦查人员一种“工具包”式的方法体系。
笔者认为,我国传统侦查询问理论出现理论体系单薄、方法指导性弱的现象与我国侦查学研究传统和学术定位息息相关。侦查学强调理论服务实战,这当然是正确和必要的,但形成简明清晰的操作规范并不意味着淡化或简化理论研究,恰恰相反,只有丰厚的理论研究才能产出规范性的操作指南。以在全世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英国PEACE询问模型为例,在PEACE询问模型及其培训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学者和一线警察的积极参与、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因不当讯问造成一些轰动社会的冤案之后,人们意识到说服性讯问存在很大的弊端,谢泼德等学者提出了“对话管理”的概念,以开放性思维收集信息;随后,学者们应警察部门的要求开发了一套名为GEMAC的讯问方法,即问候(Greeting)、解释(Explanation)、互动(Mutual Activity)以及总结(Closure)。GEMAC讯问方法强调在平等友好地对待讯问对象的基础上获取信息。自此之后,来自心理学、语言学和警察部门的研究者做了大量实证研究,达成的一致认识——公正和毫无偏狭地收集信息的非指控式询问,比以有罪推定为前提的指控式讯问要有效得多——构成了PEACE询问模型的核心观念。随着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PEACE模型推广适用于警察与证人、被害人的交流谈话,成为所有警察都要掌握的语言技巧。可以说,PEACE询问模型作为一套警察谈话技巧,体现着心理学、语言学、侦查学的交叉融合,也是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密切结合的产物。
二、交叉学科视角下的侦查询问理论基础
侦查询问不仅受到交谈双方的身份及身份关系、语法和语义的影响,也受到交流情境因素、社交规则、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因此,对于侦查询问,不仅要从侦查规范的角度予以解剖,还要结合心理学、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展开跨学科的审视。
(一)侦查学基础
侦查询问的本质是为获取侦查线索或证据在司法程序内实施的言辞交流和信息加工活动。优质的侦查询问不仅能促进司法公正,还能提升社会公众对警察、侦查工作的直观感受和评价,强化司法权威。
侦查询问的情境性特点非常突出,同样的询问策略、相同的交谈双方,仅仅因为交谈的时间、地点不同,效果就可能完全不一样。尽管理论上无法列举出所有侦查询问情境及其语言方式,但理论研究可以在明确侦查询问有哪些情境因素、这些情境因素如何影响侦查询问的基础上,概括出一些常见的询问情境并对该情境下的基本询问策略做出分类研究。
(二)语用学基础
语用学认为,社会交际是交际参与者的合作性活动,所有参与其中并关注彼此语言行为的行动者共同赋予交际活动以某种意义;尽管交际参与者的目标、身份不同,但为了确保交际成功,他们必须遵循一些基本规则。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提出了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s),具体包括数量原则(maxim of quantity)、质量原则(maxim of quality)、相关准则(maxim of relation)以及方式原则(maxim of manner)。即在标准化或理想化的社会交际活动中,交际参与者应当以清晰明确的言语行为或非言语行为提供数量适当且真实有效的信息,这些信息与当前的交际活动或对方的提问、心理预期有关联(如不能答非所问)。
上述语用学基本观点对侦查询问理论的基础性构建作用是:
1.树立平等互动的观念
在语用学视角下,询问活动被视为一场由侦查人员与询问对象共同参与的社会交际活动,在遵循社交基本规则的前提下完成信息交换和加工的任务;侦查人员和询问对象既是独立的行动者,又是对方行动的合作者,他们都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询问活动的意义以及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交义务,如合作、满足对方期待等。在这一视角下的侦查询问强调双方在交际地位上的平等性、询问过程的互动性、询问双方具有共同知识体系和合作意愿的重要性。
2.从语言功能的角度理解提问方式
传统侦查询问理论习惯于从语义学的角度考察提问方式,将侦查询问的提问方式分为一般疑问句和特殊疑问句;也有论者将提问方式分为开放式和闭合式。上述分类在询问对象配合度高、双方的信念和知识状态较为一致的询问中是有效的,但在非正式询问或者询问对象配合度不高、认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则意义不大。同时,过于强调句型结构也容易局限侦查人员运用语言的灵活性,使其在询问中表现得态度生硬或语言能力拙劣。例如,从语言功能的角度,当侦查人员说“你刚才说看到一个穿白衣服的人走过”这一陈述句时,其意图可能是要求询问对象做进一步的解释——陈述句可以起到疑问的作用,并且淡化了要求对方做出解释的强硬之感;再如,以“为什么”开头的提问,可以帮助侦查人员了解事件的原委,但如果对方是行为上存在瑕疵的被害人(如轻信他人、疏于防范等),可能会产生受到质疑或谴责的感觉。概言之,侦查人员应当从功能的角度关注提问方式,而不必拘泥于具体的句型结构。
3.根据情境要素确定询问方法和策略
语用学强调将词语的字面意义与语境结合起来,关注特定情境下语言使用的得体性、恰当性。与侦查询问密切相关的情境要素是:①交际双方的语用身份及其关系。语用身份,即社交过程中动态化、语境化和临时性的身份。不同的语用身份意味着不同的行为模式,不同的语用身份关系意味着不同的互动方式。②交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由此形成的交际氛围。③交谈话题的内容和性质。④交际行为的社会意义和目的。根据情境采取询问策略的方法非常贴近日常生活,与日常的交际习惯或语言策略有极大的互通性,便于侦查人员理解和学习,避免因过于强调专业性和规范性而扩大侦查询问与日常交际的差距,造成日常生活中能够正常开展社会交际的侦查人员在询问中表现得态度生硬或言语不当。
(三)认知心理学基础
记忆结构是认知心理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不仅是知觉,任何其他一个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从认知到情绪、情感以至个性都离不开记忆的参与。记忆将人的心理活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联成一个整体,使心理发展、知识积累和个性形成得以实现”[1]。记忆的形成、存储和提取受很多因素影响。首先,人们对事件最初的理解或期望影响记忆形成及随后的提取,因为这些理解或期望引导我们对该事件做出解释,或引导我们分配不同的注意力。其次,已有的知识结构会促使人们更多地回忆起那些与自己知识结构一致的事件或信息,因为“人们已有的知识构建了一个意义丰富的框架,通过这个框架,各种不同类型的新信息之间、新信息与已有信息之间可以建立起多种联系,这些复杂的联系可以提高新知识回忆的可能性。当概念间存在部分联系时我们更容易回忆它们;当概念间没有联系时,我们难以回忆它们”[2]。再次,事件的特殊性及其对社会或个人生活的影响程度也会影响记忆的形成和提取,因为性质特殊或意义重大的事件能够引起更强烈的情绪,或者促使人们投入更多的认知资源去理解它们。
上述理论对侦查询问理论的基础性构建作用是:它们帮助侦查人员理解侦查询问中侦查人员自身和询问对象关于理解、联想、推理、回忆、语言表征等心理活动规律,帮助侦查人员理解询问双方的心理互动规律、询问对象形成和提取记忆的过程和机制。在认知心理学的视角下,侦查询问的环节可以表述为:首先,询问对象在特定情境下形成一定的记忆,记忆中包含着输入的客观信息,也包含着自己因情绪、期望或已有知识结构等对该信息的加工处理;这些记忆嵌入询问对象的概念、情绪或知识体系网络中,等待被激活。其次,侦查人员通过一定的语言行为或非语言行为给予询问对象恰当的刺激(即激活记忆的线索),使其在特定的目标、期望或情绪的引导下搜寻记忆;能否准确或充分提取记忆,取决于这些回忆线索与应当提取的回忆之间的关联性和关联度。最后,侦查人员根据自身的期望、情绪和已有知识结构等理解询问对象的信息输出,并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或充分性做出判断。
三、交叉学科视角下的侦查询问理论框架
(一)侦查询问的概念
在侦查学、语用学和认知心理学交叉研究视角下,侦查询问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为获取侦查线索或证据,侦查人员与相关人员共同协作完成的言辞交流和信息加工活动。
1.侦查询问是一项法律专业活动,旨在充分、准确获取侦查线索或证据
其一,获取的信息必须真实、充分。侦查人员需要根据侦查目标确定侦查询问的主要内容,给予询问对象尽可能多的回忆线索、根据词语语义和语用规则理解询问对象的陈述、将陈述内容与其他途径获取的线索或证据进行印证审查。
其二,获取信息的方式必须合法、规范。法律规定禁止以暴力、威胁、诱导等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但很多外观上常规的语言或非语言行为在特定情境下可能产生无形的威胁、恐吓或诱导,如居于主导或权威地位的一方长时间沉默会让对方产生心理压力,迫使对方顺从、退缩或放弃表达自己;居于提问者地位的一方可能通过有偏向的提问引导对方仅做某一个方面的思考和回答等。这些行为没有激烈的身体动作或身体伤害,很难在法律上认定为违法,但无疑影响了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和充分性。侦查人员需要借助语用学、认知心理学的知识分析、识别,并避免以外观上合法的语言或非语言行为制造威胁、恐吓或诱导的效果。
其三,获取信息必须迅速、及时。时间越久,记忆越容易淡化、遗漏或被事后信息所覆盖,侦查人员必须掌握一些以现场为中心扩大搜寻证人、围绕物品或人员活动轨迹搜寻证人的方法,在突发案件时尽快获取有助于应急处置的信息。
2.侦查询问是一项社会交际活动,旨在实现互动性的信息交换和加工
无论是在公开身份的询问还是在隐蔽身份的询问中,侦查人员作为主动开启交谈的人或提问者,以提出的问题聚焦特定主题或引导主题转变、把握交谈节奏,居于主导地位。有时,侦查人员可能展现或建构某种权威性、专业性的语用身份,以便对询问对象施加心理影响。因此,侦查人员的询问主导地位很难改变。这一点对侦查人员是有利的,它可以促使询问对象投入更多的认知资源理解交谈话题的含义、搜寻记忆和组织语言输出,但这种主导地位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侦查人员可能会出于证实策略——以自己的假设为引导有偏向性地搜索记忆或信息证实自己的假设,或者受刻板印象的影响,对询问对象及其陈述内容产生片面理解。例如,当侦查人员认为某人具有犯罪嫌疑时,提出的问题很可能是“他(她)有哪些行为表明他(她)有犯罪嫌疑?”而不是“他(她)有哪些行为表明他(她)没有犯罪嫌疑?”在回答前一个问题时,询问对象在头脑中搜索到的更多的是他(她)有犯罪嫌疑的记忆信息,从而夸大其嫌疑程度;而面对后一个问题,询问对象在头脑中搜索到的是他(她)没有犯罪嫌疑的记忆信息,从而降低其嫌疑程度。认知规律表明,当询问对象被问到某一方面的问题时,会有更多机会去搜索这一方面的线索或信息,而较少有机会去搜索支持对立面的线索或信息。因此,侦查人员应当充分关注自己的提问角度或方式,减少提问的指向性。
另一方面,询问对象与侦查人员一样,也是能动的主体,即便是在同一个犯罪现场目击同一起案件事实,不同的证人也会形成不同的记忆,在侦查询问中的反应也不同。强调询问对象的主体性意味着:侦查人员应尊重询问对象的主体认知规律——询问对象只能在其个人知识体系内对案件事实做出认识和理解,应结合其认知能力和认知资源理解其陈述内容;同时,基于主体认知能力的局限性,侦查人员应在询问中“适时退出”,即如果出现记忆当时认知资源投入较少、主体对特定事件没有记忆期待、主体在其知识结构内无法理解特定事件等原因没有形成记忆,侦查人员不应再继续询问,以免询问对象出于礼貌或满足对方期待的社交规则而编造信息。
(二)侦查询问的实施要点
本文认为,宜从“实施要点”而不是“实施步骤”的角度展开侦查询问的方法研究。这是因为,侦查询问的情境复杂、类型多样化,很难概括出一种普遍适用的步骤。在实践中,很多准备阶段需要了解的信息要么是时间紧迫来不及去调查,要么是粗线条的调查并不足以获取所需信息,侦查人员不得不在与询问对象的接触、交流过程中持续、动态、即时地收集相关基础信息。例如,侦查人员可以事先了解到证人的性别、年龄、职业、家庭情况、与案件的关联等“冷认知”信息,据此预估其认知特点及询问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反应,但是只有通过实际接触,才会发现证人戴近视眼镜、口吃、案发当时正在全神贯注地思考一项重大决策等“暖认知”信息。也就是说,获取基础信息的工作贯穿于询问全程而不仅仅存在于询问的准备阶段。
1.尽可能多地了解侦查询问的基础信息
这里所说的基础信息,是指一切对采取询问策略、调整询问主题、判断陈述内容准确性和充分性有参考价值的背景性信息。基础信息掌握得越多,侦查人员的询问方法、策略就越能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
应当收集和关注的基础信息是:
第一,案件情况。侦查人员可以通过询问参与现场勘查或前期工作的同事、阅读案卷或查询业务通报、询问侦查指挥人员等方式了解已知的案件情况。其意义是:确定询问目标和主要内容;帮助侦查人员将已知的案件情况与询问中获得的情况进行比较;调整询问重点和询问策略。
第二,询问对象的身份及其特点。询问对象的知识体系、期望、性格特点、经历、情绪等决定着他(她)对特定事件、现象的认识、理解和记忆,因此,一切有助于侦查人员分析询问对象知识体系、期望、性格特点、经历、情绪等的背景信息都是必要的,包括:①个人基本信息;②询问对象与案件或侦查的关联,知悉相关情况的原因及其过程(如是亲眼看见犯罪过程还是偶然听说)、成为询问对象的原因(如是主动提供信息还是由其他证人提出来)、在本案侦查中是否曾被询问过(如果有,询问的具体情况如何)等;③询问对象接触、感知、了解相关信息时的情境特点,如场合的性质、双方的物理视角和距离、询问对象当时的情绪和注意力状态等;④案件或侦查对询问对象造成的影响。对于上述信息,很可能因为时间紧迫、途径有限,在询问之前难以获取,侦查人员需要在询问过程中,通过与询问对象的接触,根据专业经验和社交规则进行收集和分析。
第三,展开询问的场景及其特点。侦查人员需要考虑的是:询问的自然时间及其影响(如通常情况下上午头脑清新、傍晚最易疲劳)、询问与案(事)件发生的相对时间(如距离案发时间较长因而记忆可能淡化或被事后信息所覆盖)、可用于询问的时间是否充足;询问地点由询问对象选择还是侦查人员指定;询问地点与犯罪现场的距离、询问环境的类型与案件现场的类型是否相似——相似环境容易营造出同类的视觉、声音、情绪等记忆线索,但对于一些敏感的被害人而言,也可能增强其焦虑或恐惧。无论是否有选择或做出了怎样的选择,侦查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到情境因素对询问的影响。
2.构建适宜的情境或心理交流基础
传统侦查询问理论以正式询问为主要研究对象,强调侦查人员与询问对象之间建立友好关系,避免暴力、威胁或诱导等。主要适用于询问对象乐于配合、不认识犯罪嫌疑人且有能力进行复杂的认知活动、侦查资源比较充分的场合。而在实践中,询问情境和询问类型还有很多,不同类型或情境的侦查询问,侦查人员与询问对象有着不同的语用身份关系,友好或融洽的关系并非全都必要。例如,在接处警时的首次询问中,询问对象更期待侦查人员以精明强干的帮助者身份出现,在排查走访中的非正式询问,侦查人员以虚拟的语用身份出现,如顾客、水电工、商场管理人员、小商贩等,只要侦查人员的行为举止与这些身份一致就没有问题。也就是说,侦查询问的关键不是建立友好关系或淡化警察这一社会身份的权威性或强硬感,而是根据情境选择适宜的语用身份——可以与其本身的社会身份相一致,也可以是虚拟的语用身份,并以特定语言行为或非语言行为使对方相信这一语用身份是真实的,然后按照通常的交际规则展开交流和信息交换。
3.准确理解询问对象
准确理解询对象既是侦查询问的前提,也是侦查询问的目标。例如,当询问对象含糊其辞或答非所问,侦查人员需要确定可能的原因:是不愿配合的委婉表示还是因为记忆模糊,是侦查人员没有明白其言外之意还是询问对象没有理解侦查人员的提问。
第一,理解询问双方所使用的词语语义。包括使用方言还是普通话、语体风格是书面语言还是口语、陈述过程中是否发生了语言或语体的转变或混杂、是否使用了以及使用了什么样的专有名词或术语等。通常情况下,理解语言的字面意义并不困难,侦查人员需要关注的是这些语言折射出的现象,如正式用语转变为非正式用语表示询问对象逐渐放松或双方关系变得亲密、专有名词或术语有时展示出询问对象的专业背景,有时则意味着询问对象进行了信息加工,因而可能带有主观分析的成分。为了确保准确理解词语语义,侦查人员对于自己不熟悉的词语可以进行追问,但切忌率先把自己的理解表达出来,以免产生暗示或限制询问对象的解释。
第二,判断询问对象的认知能力。侦查人员需要根据已经掌握的询问对象的年龄、经历、职业、技能、学识等个人信息,或者根据其衣着、外貌、携带物品及言行举止等判断其认知能力。侦查人员应当意识到,询问内容可能超出询问对象的认知范围——遭遇犯罪侵害或目睹犯罪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极端恐惧、悲伤、愤怒等情绪也可能会造成认知障碍。由于超出理解范围,他们可能根据影视作品、新闻报道或道听途说的信息进行推理或合理化解释,因而造成记忆偏差或表述不准确。因此,除了使用询问对象易于理解的语言外,还需要从不同角度提问或者对问题做出解释、给予询问对象足够的时间思考、对询问对象的努力配合表示肯定等。
第三,遵循或借助人际交往规则。有效的人际交往首先需要双方都有交际意愿,当缺乏交际意愿时,一方可能会直接走开、保持沉默或明确拒绝,但是这些行为会让双方都感到不适,带来心理压力,因此,欠缺交际意愿的一方可能会采取答非所问、含糊其词等方式作出回应,特别是在正式询问或侦查人员的语用身份带有一定权威性的时候,侦查人员需要准确把握这些行为传达的信息并调整询问策略。除了共同的交际意愿,侦查人员还需要确认双方对交际目的有一致的理解。例如,儿童习惯于成年人问他们一些简单问题,考验他们的认知能力,如“那个叔叔的鞋子是什么颜色”,儿童会理解为侦查人员是知道答案的,只是为了考自己才提问,为了不让成年人失望,他们可能会凭空想象。
(三)侦查询问的类型
在交叉学科视角下,侦查询问可以分为正式询问和非正式询问两类,前者包括围绕现场或接处警时展开的首次询问和侦查过程中针对特定主题的询问;后者包括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和公开身份的非正式询问。
1.正式询问
正式询问,是指侦查人员遵循法定程序或规则,以明示侦查人员或警察身份的方式对知悉或可能知悉案件情况的人员进行的制作规范性笔录的言辞交流和信息加工活动。
(1)正式询问的形式
根据询问任务和询问情境的不同,正式询问有首次询问和主题询问两种形式。
①首次询问,是指现场勘查中或接处警时侦查人员对知悉或可能知悉案件情况的人员实施的正式询问。
在我国,传统侦查询问理论中没有首次询问的概念,但在实践中围绕现场或接处警时的首次询问普遍而常规。首次询问除了获取证据、了解案件情况以外,往往还有为救治伤员、抓捕犯罪嫌疑人、查找知情人或目击者、保护现场或采取其他紧急处置活动提供依据的作用,侦查人员常常没有时间、精力去铺垫适宜交流的心理基础、分析询问影响因素,并且侦查人员在首次询问中掌握的背景信息往往非常少,通常也没有选择或构建询问情境的余地,只能展开格式化程度较高的询问。
但是,上述特点并不意味着首次询问只是不重要的程序性操作。记忆模式理论认为,高质量的即时回忆将会促进后续的情景回忆,因为它提高了记忆信息的活化程度与记忆信息之间的联系。因此,相比没有经过首次回忆,在经过了首次回忆的情况下,侦查询问中针对特定目标的提示性问题会更加有效。相反,糟糕的首次回忆将会损害后续回忆。这是因为,如果首次回忆中存在没有回忆起来的信息,将减少后续回忆中提取回忆的路径[3]。
②主题询问,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为解决特定问题或就某一方面的情况对知悉或可能知悉案件情况的人员进行的正式询问。
在正式的主题询问中,侦查人员往往已经与询问对象有过接触——通过非正式询问、首次询问等方式,随着侦查的进展,需要将其提供的信息固定为证据或补充一些信息,因而展开或再次展开正式的询问。此时,侦查人员掌握了一些询问对象的基本信息和案件情况,且往往有较大的情境选择余地,可以有准备、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询问策略。
(2)正式询问的特点
第一,侦查人员明示其警察或侦查人员的身份。即侦查人员不必考虑选择和构建某种语用身份,可以直接表明身份、切入主题。但应注意,警察身份带有某种程度的权威性或强制性,有时更容易获得询问对象的配合,但有时也可能会引起询问对象的恐惧或焦虑、增加询问对象的认知负担。对此,侦查人员可以采取一些淡化职业特征的办法,如着便装或隐藏枪械、警徽等标志;自我介绍时说出自己的全名而不是“小张”“老李”等模式化的称谓,以此凸显其个体性;尽量避免使用法律或侦查专业术语等。
第二,履行法定的程序性规则,制作规范性笔录。这些程序性规则,如宣读权利义务、提供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信息、在笔录上捺印指纹等仪式在有利于督促询问对象严肃认真地对待询问的同时,也可能让询问对象产生退缩或顺从的心理,因而容易接受有意或无意的暗示或诱导。对此,侦查人员可以对这些手续的意义做一些简单解释,并且在询问过程中不要评价询问对象的陈述内容、使用平稳的语气等。同时,侦查人员之间密切配合,避免因记录干扰或打断询问对象的陈述。
第三,确保陈述内容足够精细,达到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标准。笔录要反映或证明案件事实,必须要有足够精细的“颗粒度”,但基于日常会话习惯或因正式询问的严肃性产生的迟疑、谨慎态度,询问对象对时间、地点、行为过程或人物外貌的描述可能是粗线条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意以适当的方式追问出细节。有时,侦查人员不得不撇开礼貌、委婉的交际会话规则要求对方以明确、直接的方式——有时也是强人所难或令人难堪的方式作出回答。例如,在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出于羞耻心或自我保护对遭遇性侵害的行为细节作委婉或含糊的表述,在日常会话中并不会产生歧义,但是从证据的角度,就可能不够明确、清晰,侦查人员不得不要求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动作、身体接触部位等做出详细描述。换言之,正式询问中,侦查人员必须在礼貌、委婉、避讳的日常会话规则与要求询问对象直接、清晰、明确做出描述之间保持平衡。实现平衡的根本方法是:对于令人难堪、焦虑的问题在做好铺垫或询问中后期提出;区别对待案件的核心事实与外围事实,对于核心事实引导询问对象做出明确、充分的陈述,对于外围事实则可以稍微放松要求,以免给询问对象太多心理压力。
2.非正式询问
非正式询问,是指侦查人员公开或隐蔽其警察身份对知悉或可能知悉案件情况的人员进行的无须制作笔录的言辞交流与信息加工活动。
非正式询问在侦查中非常普遍,一般是配合其他侦查措施实施,旨在完成寻找知情人或目击者、排查嫌疑人员、展开视频追踪等任务,在此过程中获得的信息需要作为诉讼证据的话,侦查人员将组织正式询问。此外,有时在正式询问之前侦查人员会与询问对象进行初步接触,了解基本信息、安抚其情绪或解除其思想顾虑,在一些特殊案件(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侦查人员可能需要多次非正式接触才能获得询问对象的配合,具备正式询问的条件。
(1)非正式询问的形式
根据侦查人员是否公开其警察身份,非正式询问可以有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和公开身份的非正式询问两种形式。
①公开身份的非正式询问
在公开身份的非正式询问中,由于不必制作笔录、不必履行宣读权利义务等手续,给询问对象造成的心理压力、认知负担相对较少,便于询问对象回忆出完整信息和以自己习惯的方式做出陈述;而侦查人员也可以根据具体场景灵活选择切入的主题、提问的方式和顺序,在自然状态下观察询问对象的表现,或利用身处的场景、手边的物品对询问对象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侦查人员公开其警察身份,并不意味着公开其询问目的,侦查人员可以以了解社区安防措施、流动人员管理等名义询问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也涉及构建特定语用身份展开会话的问题。
②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
在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中,侦查人员同时隐蔽身份和询问目的,如果是在排查走访或视频追踪中随机出现的询问对象,侦查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构建特定的语用身份与其交谈,询问的方式灵活性较强;如果询问对象是敏感的犯罪嫌疑对象或抵触思想严重的人(如犯罪嫌疑人的家人),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需要充分准备,选择适宜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交谈名义等。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是否成功,取决于侦查人员选择的语用身份是否自然贴合询问情境,也就是说,隐蔽身份的非正式询问的关键是以特定语言或非语言行为构建语用身份,并遵循与该身份一致的交际会话规则展开言辞交流。
(2)非正式询问的特点
在非正式询问中,侦查人员通常以虚构的事实或虚假信息取信于对方,如以尚未查实的案件情况、侦查人员的主观分析等作为背景信息引出话题,同时,侦查人员很可能需要运用很多暗示、猜测、试探、迎合、旁敲侧击的语言技巧,这些语言技巧也许有违“不得诱导、威胁或恐吓”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没有违反警察职业规范或造成民事侵权,就是可行的。由此可见,非正式询问的规范性要求较低而策略性、应变性要求较高。想要逐一列举什么情况才采取什么样的语言策略永远是挂一漏万的。语用学理论告诉我们,人的行为方式与其身份——包括相对稳定的社会身份和临时性的语用身份密切相关,身份的转变意味着行为方式也会发生转变,因此,非正式询问策略的关键是选择和构建特定的语用身份。
非正式询问中的语用身份是侦查人员进入交际会话时选择的情境化、动态化、临时性的身份。构建语用身份之所以具有关键作用,是因为:其一,选择了特定的身份,也就选择了特定的行为模式,如问路的路人该有的言行举止、银行客户该有的言行举止、出现在校园的家长该有的言行举止、入户的水电工该有的言行举止等;其二,选择了特定的语用身份,也就与对方构建了特定的身份关系,如偶遇的路人、客服与顾客、教师与家长、物业人员与业主等,双方的情感距离、职业或利益关系决定着双方会话的动机、期望和情绪;其三,选择了语用身份,也就构筑了双方会话的语境和共识性信息,可以自然、顺势展开特定主题的会话。
侦查人员可以明确介绍自己的语用身份,也可以以语言方式展现自己的语用身份,如以方言或普通话显示自己外地人的身份、用指令式的语言显示权威性等。为了在隐蔽身份或目的的情况下完成获取信息的任务,侦查人员需要兼顾语用身份的便利性——便于谈论某个话题以获取信息,和可行性——该语用身份能够被询问对象所理解和接受。为实现便利性和可行性,侦查人员应当根据当前情境选择语用身份,因为“特定的语境对身份的选择具有默认性,因而,在言语交际中,除非另有原因,交际者一般按照当前语境中的默认身份进行交际”[4]。
在上述理论框架中,还有很多具体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例如,首次询问的标准程序,儿童或老人等特殊群体的询问方法,描述物品、人物或行为的指标等。但必须明确的是,侦查询问理论的深化和升华有赖于不同学科的研究者们展开密切的跨学科交流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