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先生民族法律史研究的学术贡献
2020-03-11徐晓光徐斌
徐晓光 徐斌
张晋藩先生最早关注我国民族法制史领域,并率先从事民族法制史研究,在《再论中华法系的若干问题》一文中,首先指出少数民族法制史在中华法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一、提出民族法律史是中华法文化一部分,指明“通古今之变”研究目的
先生提出中华法系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凝聚了各族人民的法律智慧,是各民族法律文化与法制经验相互交流与吸收的综合结果。可以说,中华法律文化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法系”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法律制度长期融合的产物,中华各民族在生存、发展、融合过程中,对中华法制文明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
对于研究民族法制史,先生提出应有“通古今之变”的态度。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时不能只局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还需要纵向地考察法律内容的嬗变与联系、法律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总之要“通古今之变”,即“酌古代之要,通今时之宜”。先生认为少数民族法律史的研究拓展對于深入挖掘民族法律遗产,丰富民族法律文化,繁荣民族法学,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率先从事民族法制史研究,开少数民族法文化研究先河
先生早年从事清史研究,1989年的《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引起清史学界极大关注。此前先后有《清朝开国史研究》等多部专著问世,但无制度史方面的专著,而《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的出版,则填补了当时清史研究的这一项空白。先生对前人成果既有吸收,亦有考辨,并进一步发掘新史料,提出新论点,探索新体系,对清入关前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做了极为全面而又一详尽的论述,使读者耳目一新。该书的出版对清代国家法律制度史的研究起重要推动作用。在我国学界,先生率先从事民族法制史研究,开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先河。
三、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多卷本)》,为鸿篇巨制倾注心力
该书每一卷自成体系,较大民族单独一卷,有的两个民族一卷,有的多个民族合成一卷,分卷主编多是对这些民族法研究造诣深厚者。此外,该丛书荣获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提名奖,并被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13年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该书全面介绍中国少数民族法对中华法制文明的贡献,系统梳理了中国几十个少数民族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习惯及其法文化产生、发展过程,是国内首次系统整理、挖掘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料、法律文化和全面、完整涉及少数民族法文化的学术著作,它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自不待言。该书是一部中国法律史研究领域填补空白的巨著,历时30多年,虑久而思精,空前而及远,凝聚着先生和全国民族法制史优秀学人心血,是中国少数民族法律史研究的巅峰之作。
四、奖掖后学,鼓励青年学者从事民族法制史研究
先生把一生的精力都奉献在法制史科研与培养学生上。先生博士弟子中有不少各民族研究民族法制史的学者,如高其才、徐晓光、杜文忠、隆英强、李鸣等,他们在学界有一定影响。近些年来,先生弟子中民族法制史研究的成果丰硕,如笔者所著《清代蒙藏地区法制研究》《藏族法制史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布依族习惯法研究》等,承担《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苗族卷、侗族卷的主编。2011年获国家重大招标课题“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围绕这项研究发表很多著作和论文。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瑶族卷主编)著的《中国习惯法论》《瑶族习惯法》《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西南民族大学杜文忠教授的《边疆的法律:对清代治边法制的历史考察》《法律与法俗:对法的民俗学解释》《王者无外:中国王朝治边法律史》;江苏师范大学隆英强教授(藏族卷主编)的《藏族法律文化视域下藏汉双语司法实践与藏区社会问题研究》等都是该领域的优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