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辩护到批判
2020-03-11杨乔乔韩志伟
杨乔乔 韩志伟
摘要: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革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辩证法都是要解决现代社会矛盾的对立与分裂问题。在同一前提下,马克思为什么要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这就要求我们再次回到黑格尔与马克思,在分析辩证法与现代社会的关系中去发现马克思与黑格尔解决现代分裂问题的辩证法的本质不同。黑格尔以“现实的理念”的辩证运动解决现代社会问题的方式,其现实意义在于对现代资产阶级提供辩护,其实质是在“解释世界”的层面上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内在发展的合理性提供哲学的表达。马克思则打破了黑格尔辩证法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建构的思辨逻辑的意识形态壁垒,重新发现辩证法所依托的现实的历史及所批判的现实的对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发现了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关键是资本,这为中国现代建设与新时代发展提供了启迪。
关键词:辩证法;现代社会;主体性;颠倒;资本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0)02-0013-08
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之间的关系,尤其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何种“颠倒”,是理论界研究的重要问题。一段时期以来,学界破除了“颠倒”的传统解释,即从唯心到唯物的“唯物颠倒论”、从抽象到具体经验的“科学颠倒论”以及从保守到革命的“批判颠倒论”,从而肯定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但是,面对黑格尔与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这一现实本身,我们还需要反思这样几个问题:黑格尔构建和运用辩证法在时代变革的意义上要解决什么问题?马克思为什么要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针对同一时代条件下的现代社会问题,何以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对资本主义的辩护,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重新回到黑格尔与马克思,在时代变革的视域中,反思辩证法产生的现代背景、辩证法面对的现代问题以及辩证法批判的现实对象。进而,获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新时代中国现代道路发展的启示。
一、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其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辩护
针对马克思的辩证法,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解读,但是回到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可以知道马克思辩证法构建和运用的目的是在批判现代资产阶级“既定的”社会现实,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1]10。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揭示是在《资本论》中完成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明确指出,在辩证法层面,他是黑格尔的学生。那么,想要真正理解马克思辩证法的现代意义,首先我们需要追问黑格尔构建辩证法在现代社会的意义上到底是要解决什么问题。
黑格尔生活的时代,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个“新时期的降生和过渡的时代”[2]57,这个时代被黑格尔阐释为“现代”。在黑格尔看来,现代社会破除宗教的绝对统治、获得自身合法性,依靠的是主体性原则。在这个“过渡的时代”,主体性原则代替神圣权威成为人们确立自身生活价值的规范性源泉。在主体性原则的发挥下,人们通过“理性的启蒙”摆脱了被奴役的“不成熟状态”,成为“自我立法”的独立理性主体。在每个理性主体都以自身为目的、以自身的需要为存在原则的人类活动下,传统的社会形式逐渐瓦解,现代的社会形式——市民社会——开始形成。正是市民社会的形成,引发了西方文明形态的根本性变革:历史从传统走向现代,社会发展核心从政治转向经济,人类生活重心从公共领域转向私人领域。但是,这种以个人理性主体性为原则的现代性变革,在黑格尔看来导致了“普遍理性”的失落与共同体生活的分裂。
首先,黑格尔认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造成了“统一性原则”的瓦解。他在《精神现象学》中指出,传统社会人们的交往依靠家族宗法的伦理规范,“人的法则”与“神的法则”是统一的伦理法则精神。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社会的统一性是依靠内在的神圣精神来支撑的,典型表现为个人对宗教的依附。而现代社会打破了这种传统的人身依附关系,“人的原则”与“神的原则”相分离,个人成为了独立的理性主体,出现了“一个个人与一个个人相對立的局面”[2]183。如果说现代社会以“理性多元论”瓦解传统社会强制性“理性一元论”造成了“形而上学恐慌”,那么黑格尔就自觉到了现代社会代替传统社会之后“普遍理性”的失落与“理性多元论”所导致的“现代精神”的分裂与破碎:“对于理性的绝望”“放弃对真理的知识”[3]33,“却被我们的时代推崇为精神上最高的胜利”[3]33。
其次,黑格尔认为现代主体性原则的挺立导致共同体生活的分裂。在他看来,在主体性原则下,人在现代社会获得了自主性与独立性,然而主体性原则作为现代社会的规范性源泉,在确立自身权威性的过程中走向了绝对化,对客观规律的蔑视导致了主体与客体存在的分裂和对立。在黑格尔看来,主体性原则贯彻的实际上是一种主客二元对立的对象化逻辑。在这种逻辑下,一方面,客观世界作为主体的对象物是没有意义的物质存在,自然成为客体对象,使科学技术等力量成为一种认识、征服和控制世界的工具性存在;另一方面,个人从自身利益出发使他人成为了对象性存在,人本身成为客体对象,则使物质力量成为一种支配与盘剥人自身的工具手段。黑格尔因此认为,这种以个人理性为主导的主体性原则不仅使理性自身,还使整个共同体生活体系都陷于分裂的状态,“在时代困境中,人要么成为客体遭到压迫,要么把自然作为客体加以压迫”[4]。
由此可知,黑格尔辩证法理论最直接、最现实的动机就在于他自觉到了:⒈在“个体理性”所主导的主体性原则统治下,现代社会普遍理性的丧失和共同体生活的瓦解与分裂;⒉现代社会给人带来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使人们生活在“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5]224的市民社会当中;⒊这种“个体理性”主导下的主体性原则实质上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知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把有限的“个人目的”上升到了绝对的位置,现代世界建立在这样的原则之上必然造成对立与分裂。
那么,应该如何解决这一分裂难题?在黑格尔看来,现代社会想要对抗这种分裂的现实,又不至于回到传统社会中的绝对统治,就只有重新树立“统一性原则”。他所说的这种“统一性原则”不是外在于人的力量,而是作为人类思维总体的“普遍理性”这一绝对精神。通过“普遍理性”,黑格尔意图解决现代社会的个体与整体的统一问题。自启蒙以来,可以说哲学家们都在致力于塑造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性关系。然而,符合这一要求的理论实际上最初出现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一个这样的经济现实:每个人并没有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只是在单纯地追求和盘算自己的利益,但是在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追逐“私利”的行为无意识地实现了“公利”的结果。黑格尔受到政治经济学的启发,在对“看不见的手”的哲学把握下,发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活动中,个体意志下的特殊活动蕴含着实现普遍意志理想状态的种子。这个种子,就是人的现实活动——劳动。他认为人类劳动同时蕴含着“个别性”与“普遍性”,在商品交换的价值领域中,个别劳动转变为普遍劳动,个人行为实现了他人的需要。
但是,黑格尔认为,继续深入到政治经济学层面不能脱离“市民社会”的有限性,真正地实现伦理生活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所依托的只能是“国家”。因为在他看来,市民社会是“普遍理性”外化出的“有限领域”,在这一领域中活动的个人仅仅是在追求个体私利,而个人追求私利虽然可以达到普遍性,但是这种普遍意志是在个人意志盲目的、自在的状态下形成的,并非是个体自觉。所以他认为,停留在市民社会,最终只会导致个人本身的利益成为人们普遍性结合的最后目的,只有上升到“国家”,个人在与国家意志的规定、结合中,普遍事物才能成为他自己的特殊事物。[5]299黑格尔这里所说的“国家”,区别于古代城邦状态的“不成熟”的国家,是“现代国家”[5]296,具有伦理的整体性。在“现代国家”中,人的个体主体性原则是已经包含了“实体性统一”的特殊性原则。也就是说,“现代国家”承认个人的单一性和利益的特殊性。因为在现代国家中,普遍性已经融入特殊性当中,所以现代国家原则是使主体到实体、个体理性到普遍理性的辨证统一的过程。黑格尔认为,只有在这一过程中,现代社会的分裂问题才能够真正得到解决。
黑格尔想通过“普遍理性”把主体由个体的思维转变成人类的总体性思维,在人的思维运动的总体性逻辑上去把握人类全部的精神活动及精神的对象所生成的外部世界,以求用人类思维的普遍性来克服个体思维的有限性。这种内在地扬弃自身有限性并过渡到自身反面的绝对理念的运动,即辩证法。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辩证法却是一种内在的超越,由于这种内在的超越过程,知性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的本来面目,即知性概念的自身否定性就表述出来了。凡有限之物莫不扬弃其自身。”[3]177“普遍理性”具有自我创造和自我超越的内在能动性,能够在矛盾中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正是“辩证”性的体现。所以,只有在主体性原则认同普遍理性、融入普遍理性并自觉成为普遍理性的辩证的历史运动中,知性主体性所造成的现代生活的内在分裂才能得到解决。由此可以知道,黑格尔辩证法理论的现实动机,在于他自觉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性,自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对立与冲突。黑格尔认为只有依靠辩证法对现代主体性原则的批判,现代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并从内部巩固自身。
二、马克思的辩证法及其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
对黑格尔辩证法建构的现实理论动机的分析,为我们在社会现实层面进一步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提供了反思的视角。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资本加速积聚到少数人手中,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广泛凸现。马克思所面对的现代社会矛盾冲突相较于黑格尔所处时期,不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更加剧烈。在现实矛盾加剧的社会条件下,马克思意识到黑格尔用以解决现代问题的“国家”理念与现实存在的“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黑格尔抽象的国家理念在现实中只是抽象的伦理幻象。进而,马克思发现,黑格尔以“现实的理念”的辩证运动解决现代社会问题的方式,其现实意义在于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与分裂提供辩护论证,但其实质依然是在“解释世界”的层面上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内在发展的合理性提供哲学的表达。因此,马克思深入到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内部,从现实层面颠倒了黑格尔的辩证法。
(一)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动因
在探讨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时,我们常常引用马克思的这一段话:“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1]22学界关于这一颠倒的深入阐释,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马克思承认黑格尔辩证法的内在自我否定、自我超越的一般运动形式,只不过认为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被“神秘外壳”遮蔽了。那么,这一神秘外壳是什么?马克思早年在对市民社会与国家二者关系的辨析中,批判了黑格尔哲学的“神秘主义之大成”[6]253之处。马克思从现实出发,指出国家实际上是市民社会中现实的人生存过程的结果,国家的存在是以家庭与市民社会为基础的。但是,在黑格尔那里,国家不是现实的国家,而是现实的理念;家庭与市民社会只是国家理念自我划分的两个有限领域,其目的是超越这两个领域。这就导致“理念”顛倒地成为了现实社会运动的“主体”,而现实的社会关系反而被解释为理念的自我运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6]250-251这使马克思认识到,黑格尔的法哲学实际上就是他的逻辑学,因为他把国家的规定变成了形而上学的理念,从而使现实社会历史发展的逻辑颠倒成了逻辑自身外在现实化的历史。黑格尔不是在用社会现实去论证逻辑,而是用逻辑来论证社会现实。他用一种头足倒置的思辨模式,使现实的一切冲突消解在逻辑当中,从而为现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国家体制的现实合理性提供了逻辑的辩护。因此,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1]22黑格尔的辩证法实质上是用绝对理念的现实运动去完成对资本主义的辩护。马克思则要打破黑格尔辩证法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建构的思辨逻辑的意识形态壁垒,重新发现辩证法所依托的现实的历史及辩证法所批判的现实对象。
(二)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历史动因:发现现实的历史
从上述分析可知,黑格尔虽然发现了现代社会的矛盾与冲突,但是他把这种矛盾理解为观念中的矛盾,并要在观念中解决。他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分裂归因于市民社会中个人的主体性原则即个体理性,其解决方式也是在“绝对理念”意义上的国家“观念”中解决。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们认为新时代的特征就是新时代受观念统治,从而把推翻这种观念统治同创造自由个性看成一回事。”[7]111黑格尔把现代社会矛盾与对立归因为抽象的主体性原则。马克思则从现实的历史出发,指出了现代社会一切对立形式产生的现实的历史根源,不在于抽象的观念,而在于物质的现实。马克思还阐述了自己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截然相反之处,认为并不是现代主体思维与个体理性的有限性造成了现代社会矛盾对立的现实,而是现代社会矛盾对立的物质现实本身造成了人的精神与理性的有限性;现代个人以主体性为原则、以实现个人利益为目的,不是历史的起点,而是历史的结果。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认为不应该用思辨的逻辑去化解现实社会的矛盾冲突,而是应立足于现实社会的矛盾冲突本身去把握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从“观念”到“现实”的颠倒,为理解现代社会矛盾对立根源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正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地平上,马克思直面现代社会现实的对立与冲突,指出黑格尔把一切“存在”尤其是现实的“社会存在”改装为“概念”,并不是出于黑格尔个人“思辨的偏好”,而是在于“黑格尔以‘最抽象的形式表达了人类‘最现实的生存状态,这就是人们正在受‘抽象的统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生存状态”。[8]因此,马克思认为,主体性原则不过是人受抽象统治在观念层面的表现,而对现代社会冲突实质的理解要回到现实的历史,在社会现实存在——物的关系中去寻找。马克思的辩证法正是从物的关系出发,发现了现代社会一切对立关系的根源不是“抽象观念”,而是“抽象存在”,进而在揭示“抽象存在”本质的过程中,完成了对黑格尔辩证法批判对象的颠倒。
(三)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物化动因:发现批判的现实对象
“存在”是一切哲学思考的根本出发点,对于“存在”的理解,表征了哲学与现实之间的关系。黑格尔辩证法把现实的“存在”改装为“概念”的自我运动,实质上是用最抽象的方式表征了人最现实的状态,即人受抽象统治。不同于黑格尔对存在的思辨理解,马克思认为人的现实存在是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人的实践活动创造着自己的生活、创造着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因此,创造物质生活资料的基本方式——劳动,是人现实存在的根基。黑格尔虽然把劳动看作是人的本质,但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承认,他并没有看到在私有制社会条件下劳动的异化。为了深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劳动本质的异化,马克思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商品入手,揭示了商品二因素的内在矛盾以及构成商品二因素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从而把资本主义社会全部的矛盾聚焦到“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9]469的分析当中,进而发现现代社会矛盾对立的根源在于“抽象存在”对“现实存在”即“资本”对“人”的支配与统治。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虽然每个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个体可以自由、独立地进行生产和交换活动,但是这种个体的自由是以物质生产者的全面依赖、物质产品的普遍交换为前提的。在普遍的交换关系下,人与人的关系以物与物的关系形式表现着,人的社会关系转变为物的社会关系。在这种物化的社会关系占主导地位的资产阶级世界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资本具有独立性与个性,而活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与个性”[10]。现实的人,经历了受自然支配、受自己神圣形象异化精神的支配,在终于有能力科学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现代,却又不得不受自己现实的创造物——资本——的支配。正是直面资本对人的支配与统治的现实,马克思提出了时代变革条件下理论所面对的最“前沿”问题:“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11]4,即揭露人的主体性在战胜宗教神学统治之后再度丧失——人的主体性异化为资本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过是资本主体性的“人格化”表现。马克思进而阐释了主体性原则造成现代社会分裂的深刻原因在于主体性的颠倒性异化,即作为抽象存在的“资本”获得了现实存在“人”的理性与主体性。马克思指出,在这个“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12]中,人正在受抽象统治:人不过是资本意志的执行者,不是人作为主体使用资本,而是“资本使用劳动”[9]537。由此可见,马克思辩证法批判的对象已经从人的主体性“观念原则”向资本的主体性“物化现实”转变。
三、马克思辩证法对现代社会规律的揭示及其启示
深入到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内部,可以发现资本对人的颠倒性统治表现为这样一个过程:首先,资本通过现实的经济运动与形上的人性相结合,把人的利己本性作为其存在与发展的内在动力,把一切关系抽象化为交换关系,使自身成为天然的、永恒的规律。其次,资本与理性相结合,使自身的合理性成为无需外在证明的绝对性存在,资本成为一种“实体”,使现代社会的一切关系处在资本自身增殖的因果链条当中。最终,资本自身的无限扩张性使其控制领域不断扩大,从物质领域到意识领域、从经济领域到政治制度领域无国度无边界地扩张。在这个过程中,资本无限制地自我增殖的内在逻辑成为现代社会中支配一切的力量,资本与理性的形上结合所形成的“资本逻辑”是现代社会人受抽象统治的根本原因。马克思发现了现代社会这一规律,并深入到社会现实生活中仔细考察了这一规律所表现的各种后果,其目的在于证明两个必然性,即“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社会关系的一定秩序的必然性;同时证明这种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过渡到另一种秩序的必然性。”①
由此,我们进一步理解到,马克思“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1]22的辩证法,并不是对资本的绝对否定,而是否定非历史地把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是“绝对的”形式,否定把现代社会一切对立的关系看作社会的自然规律。以往,我们过度强调了辩证法中否定的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辩证法在肯定层面的含义。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对现代社会的理解必然是从资本本身出发,在對资本的肯定性理解中发现资本内在的自我否定力量。马克思曾辩证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对立的形式,靠牺牲多数人来强制地创造社会财富、创造无情的社会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必经之路。所以,对资本进行最彻底批判的马克思反而给予了资本最彻底的肯定:资产阶级在百年的社会统治中创造的生产力超越了过去一切时代的总和;只不过,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无法驾驭他们所召唤出的“魔鬼”了,反而颠倒地受其创造物的“支配”。同时,马克思阐释了资本对人的颠倒性支配的历史必然性,也发现了这种颠倒关系本身所蕴含的内在否定性,指出“只有这种无情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9]469。进而,马克思洞察了资本在无限增殖过程中自身的界限,以及人“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7]393-394的必然历史趋势。马克思辩证法以破除资本逻辑为根本旨向,不是用观念、逻辑来“解释世界”,而是从现实社会出发,通过人的现实活动去“改变世界”。所以,马克思辩证法阐释了资本的历史积极性、历史局限性与内在自反性,阐明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生存、发展以及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替代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的辩证法对于时代问题的解答,揭示了特定时代下现代社会的特殊本质与规律。马克思指出,解决现代社会问题的关键就是资本。不理解资本,就不能深刻地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也就不能理解现代社会。“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1]12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不同阐释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如何理解资本、运用资本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中国现代道路的构建亟需科学的规律予以指引,亟需把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转化为可以运用到现实的政策与方法。然而,在苏联传统教科书的影响下,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过分强调了规律的普遍性与客观性,过分强调了普遍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理念。这种解读模式压抑了人的主体需求,忽视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国现代道路的发展进程。对普遍规律的理解固然十分重要,但马克思辩证法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它的规律性,更在于它的时代性。对中国现代道路的理解,正是要直面它的时代性。中国的改革开放,正是直面中国社会现实,要求充分发挥资本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利用资本”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中国最现实的矛盾。改革开放40年,我们正确处理了道路、国家和资本之间的关系,见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优越性。当然,在利用资本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资本逻辑的片面性所带来的问题,即资本天然地会造成社会的两级分化,造成现实的对立与冲突,资本无法解决人民的幸福与社会的公正、和谐与稳定。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现代道路的发展,应该是既利用资本,又绝不只依靠资本。
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需要是否会直接成为实践需要呢?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11]1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现实目标,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論的指引下解决资本的片面性问题,超越资本逻辑的现代局限性,平衡地、充分地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可以说,西方学者对中国现代发展道路的解读之所以充满了误解与偏见,究其理论根源就在于不讲辩证法,更确切地说是不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只有立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超越资本逻辑的意义上,才能够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道路发展所提出的“新型大国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举措的时代意义。因此,如何发展地继承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把辩证法理论结合到中国新时代社会现实的变迁当中,也成为了中国学术界迫切需要完成的理论任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3][德]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4][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11:33.
[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孙正聿.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6.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40.
责任编辑:曹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