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化:深度学习的推进器
2020-03-10文与秋
文与秋
2016年,国家发布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报告以来,“培养学生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使其成为全面的人”成了学校主动追求的育人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路径之一,是推进深度学习。深度学习是引导学生对某一知识点进行深入研究,并旁及与之相关的其他知识点,这种学习方式与项目化学习理念相吻合。
所谓项目化学习,是以课程标准为准则,以驱动性问题为动力,引导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运用各种工具、资源,以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探究并解决问题,将学习推向深层次,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目前,项目化学习的研究与应用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这不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少学校对项目化学习理论的认知不够深入,对项目化学习活动的管理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项目化学习过程中,存在教师过度干预的情况,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得不到很好体现;三是不少学校未能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化学习评价机制。因此,学校要推动项目化学习的有效实施,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以“学习共同体”理论为指引,加强对项目化学习研究的统筹管理。日本著名教育家佐藤学曾多次提出:“21世纪的学校是‘学习共同体的学校。”于学校而言,学习共同体就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构成的“学习团体”。学习中,师生便是一个和谐、民主的团体,通过进行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和分享,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这个理论与项目化学习的目标不谋而合。在具体的工作中,学校可以成立“项目化学习课题研究组”“各学科项目化学习设计课题小分组”“项目化学习师生交流群”等学习团体。这些学习团体将专家、教师、学生联结起来,然后开展设计项目化学习问题、提供必要的研究资源和工具、指导学生实施项目化学习等具体工作。同时,学校要对这些学习团体的工作进行统筹监管,并为各学习团体提供资源、资金上的支持,确保项目化学习研究有序开展。
其次,要引导教师正确定位自己在项目化学习活动中的角色。在落实项目化学习活动的过程中,有些教师因为担心学生知识面较窄、思辨能力较弱难以完成项目任务,就过度介入、干预,导致学生无法真正亲历知识形成、问题解决的全过程,进而降低了项目化学习的预期效果。其实项目化学习是一种针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学习活动,主角是学生,教师应在其中扮演引导者、辅助者、点拨者等角色。要想扮演好这些角色,教师需做到以下几点:认真研读项目化学习设计的黄金标准,熟悉项目化学习的操作流程,对如何引导、如何检查、如何评价等事项了然于胸;做好项目化学习活动的相关计划,引导学生有序落实相关学习任务。此外,教师还要为学生搭建自由表达的平台,如在活动开始前,可以通过茶话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自由讨论如何开展项目学习,指导学生自主拟定工作计划;在活动中期,可以组织反馈会,及时了解学生落实学习项目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进行必要的指导;在活动后期,可以组织学生讨论项目报告的写作问题、项目学习成果的展示问题等。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做的就是指导和点拨。教师能否在项目化学习活动中正确定位自己的角色,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进行有深度的学习。
再次,要制订一套科学合理、清晰明确的评价机制。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是不少学校在落实项目化学习研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那么,学校在制订评级方式时,应注意什么問题呢?一是评价手段要多元化。摒弃单一的评价手段,采取情景剧表演、主题班会、主题辩论赛等多样化活动形式,对学习过程、学习表现、学习成果等进行有效评价。二是评价要目标化。制订详细的学习目标,依据目标进行相关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有效性。三是评价要量化。制订与学习项目相关的各种评价指标、分值,为进一步改进、调整项目化学习活动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料。项目化学习不仅要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要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核心素养的发展,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对学习结果的评价,也要重视对学习过程的评价。
总而言之,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深度学习理念越来越被广泛接受的当下,开展项目化学习的研究可谓“正当时”,学校应当把握时机、乘势而为,将之作为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深化发展的内动力,努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优质发展。
(责编 黄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