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关于应收账款函证的几点思考
2020-03-08倪子晨
倪子晨
摘 要: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是一个很重大的项目,而应收账款审计中最为重要的程序之一就是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因此本文将从对应收账款的一些介绍、函证中应注意的一些要点及其存在的一些局限性这几个方面进行一些思考。
关键词:应收账款 函证 局限性
一、应收账款函证的重要性、概念及其分类
(一)应收账款函证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很多企业为了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于是纷纷采用赊销来增加自己的销售收入,由此企业的应收账款较之从前也大大增加。因此不论是从报表项目的金额还是性质上来说,应收账款都是财务报表中一个很重要的项目。而在多数情况下函证对于应收账款审计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工作中如何能更好地发挥函证的作用,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应收账款函证的概念
通俗来讲,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就是对那些与被审计单位有往来债务关系的企业或单位等发送询证函,以此查明被审计单位在报表上所体现的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其目的主要是从企业外部去收集一些相对客观的证据来证明应收账款的存在。如果不能证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函证很可能无效,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函证程序。
(三)应收账款函证的分类
函证可以分为积极式和消极式两类。
1、积极式函证
积极的函证方式指的是不论何种情况都要求被询证者必须回函,而且要保证回函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消极式函证
消极的函证方式指的是如果被询证者同意询证函上的信息可以不回函,只需要在不同意的情况下予以回函。
积极式函证相较于消极式而言,其回函的可靠性更高,但因为对于被询证者来说积极式更加费时费力,所以回函率较低。因此工作中应当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二、应收账款函证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通过跟函方式取得回函
在进行函证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一定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函证的控制。比如说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的员工去现场发函,注册会计师一定要保证询证函在自己的手中,不得让被审计单位的任何人代为保管询证函,注同时册会计师还一定要亲自将询证函交到被询证者手中。
(二)通过邮寄方式取得回函
如果是通过邮寄的方式取得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回函是否是亲自寄回到注册会计师之手,绝对不能由被审计单位人员转交到注册会计师之手。如果由被审计单位员工带回,注册会计師可以再次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而不经被审计单位之手。
(三)通过电子形式取得回函
如果通过近几年兴起的电子形式取得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和被询证者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为回函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因为电子形式的回函比起其他方式有着更大的不透明性,因此要尽可能创造出一个安全的回函环境来降低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还是心有疑虑,那么还应当联系被询证者核对回函信息。如果觉得有必要,还可以让被询证者提供回函的原件。
三、应收账款函证的局限性
虽然应收账款函证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审计程序,同时审计人员也可以通过一系列手段保证回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但其仍存在很多局限。这些局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函证难以证实应收账款的完整性
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最多只能证明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的,即记录在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上的应收账款是否都是以客观的经济事实为依据的,但函证却无法验证应收账款是否被漏记了,即财务报表上的应收账款可能是不完整的。
(二)审计人员工作过程中难免的差错
审计这项工作最终还是需要人的参与,而人很难做到像机器那样不犯错,即便进行严格的业务质量控制,有些错误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说函证是无法保证绝对有效的。
(三)存在舞弊的风险
如果被审计单位是有预谋的操纵报表项目,并且设计得当,甚至和被询证者事先串通一气,那么可能即便对应收账款进行大量的函证,也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
因此,要想更好地突破这些局限,我们可以先从专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抓起,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工作,让继续教育能够真正提升他们的能力;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惩罚力度,使他们得不偿失。相信这些手段可以让应收账款的函证更加有效。
参考文献:
[1]宋万锋.审计实务中有关应收账款函证的几点思考[J].市场论坛,2016(04):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