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斑血泪的麻风病隔离史
2020-03-08曾鼎
曾鼎
作为一种古老的疾病,麻风病在今天已经不足为惧。医学早已证实,麻风病不是过去误认为的遗传病,它是一种通过麻风杆菌传染的流行病,95%以上的人都对麻风病有自然免疫力。
与这种民间曾经污名化极为严重、视之极度可耻和可惧的疾病相伴,历史上是长达几百年来对麻风病患者的强制隔离乃至围剿。
中国的传统医学典籍记录了一批疑似麻风的疾病。从上古时期的“大风”“恶风”“疠”,到中古时代的“癞”,再到明清以来的“麻风”“大麻风”,这些病人外在症状的记录,可能就是今天所说的“麻风病”。
根据香港大学教授梁其姿的考证,麻风是16世纪后中国唯一需要为了预防传染而进行收容隔离的慢性病。此时期因为社会的恐惧,中国建立了大量的麻风病患者隔离院。
麻风病在这时被视为南方湿热地域具有传染性的风土病,通过虫、蛊、性交甚至和病患简单接触就会传播,还会遗传给子孫后代。这些错误的看法加强了麻风病的危险和恐怖性。民间认为,麻风病容易传染,麻风病患者的道德则有问题。坊间甚至相信,患麻风病的男女,会想尽办法和无辜的人发生性关系,以便“移疯”——即把疾病传给他人,使得自身能够摆脱恶疾。这种观念和传闻直到1937年,仍可在像广东省这样的地方寻见。
18世纪大量的谋杀麻风病患者的刑案记录,讲述了这个群体的悲惨遭遇。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1742年前后,江西省乐平县的一个村子里,村民指控几个住在村外茅棚里的麻风病村民收留外面的麻风乞丐,偷鸡窃菜,并在村子的水塘里洗澡,污染了村里的水源。一天晚上,几个村民趁他们睡觉时烧毁了他们的茅棚,以图为村子除害。结果,两个肢体残疾的麻风病村民因为行动不便而被烧死。案犯村民真诚说道,这些麻风病患者是地方之害,烧死也无妨。
由于害怕麻风病传染,明清时期兴建了大量隔离患者的麻风院。资料显示,福建至少有15个县,广东19个,江西4个,浙江和湖北各1个,以及四川的若干县都有至少一个麻风院。病患的收容虽然未曾覆盖到全国每个省份,但此时无论从医学还是社会角度,麻风都堪称民间相信的“最容易污染他人,最可怕”的疾病。不过,患者并不算是被关押,机构给他们提供基本食宿和生存所需,他们也被允许四处游荡,或就近行乞。
很多地方官府还会专门从麻风病患者当中挑选头目,指定他们负责管理其他人避之不及的麻风院。除了国家资助的遍及各地的麻风院,后期还有一种隔离麻风病患者的常用方法,就是把病患者赶到船上,在河海漂泊,行乞为生。
麻风病患者此时普遍面临着被社会排斥甚至残害致死的风险。18世纪有官员奏折披露,四川省患麻风病的人不是被置于火中烧死、投入水中淹死,就是被赶走。19世纪来华的传教士,则报告了一些地方将麻风病患者活埋的风俗。
1873年,麻风是传染病的看法得到证实。当传染说占居主流后,全球也掀起了一场恐慌:西方人认为,麻风瘟疫可能随时席卷全世界。这个古老的疾病曾经在西方流行,后来在欧洲逐渐消失。西方人此时把矛头指向了东方,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这个疾病仍然流行,它代表了落后的种族。
跟日本一样,严格的隔离被民国政府认为是防治麻风病传播最有效的办法。不过,民国政府缺乏资源来维持强硬的隔离政策,很多地方因此接受了和传教士合作的管理模式。
传教士麦雅谷可能是20世纪早期在中国麻风病问题上最权威、最直言不讳的专家,他一直对麻风病的传染性心存怀疑,也从来没有完全相信隔离的有效性。从1920年代末,麦雅谷就开始公开批评中国政府推行的隔离政策。1930年,他和曾经解决东北鼠疫问题的著名传染病专家伍连德共同执笔一份报告,呈交卫生部,提议组织一个麻风病中央委员会,表示“严格意义上的隔离目前是不可取的”。
麦雅谷举出菲律宾的例子:首先,系统地隔离所有麻风病患者在技术上不可能,因为处于麻风病早期的患者难以辨识;其次,整个政策是中国背负不起的沉重经济包袱,因为麻风病数量庞大;第三,麻风不像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有传染性,门诊治疗,尤其是早期和麻风病例最多的农村地区的门诊治疗应该是国家政策的重点。但强制隔离仍然令民国政府无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