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中的职业倦怠问题
2020-03-03覃小红黄碧莹
覃小红,曾 志,黄碧莹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柳州,545006)
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工作者,是高校大学生日常事务的一线管理者和组织者,在高校的人才培养和校园稳定等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2]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即教育部“第43号令”对辅导员有了明确的定义:“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与此同时,“43号令”规定了高等学校应当制定专门办法和激励保障机制,落实了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指明了专职辅导员的职业发展方向,对推动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3]然而,当前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现状依然不容乐观,职业倦怠已成为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中的一个障碍。精神分析学家费登伯格茨用职业倦怠描述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因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过大、工作强度过高而导致的一种疲惫不堪的状态。[4]与此同时,辅导员职业倦怠也影响着学生工作,导致学生工作进入一种不良的循环状态中。
一、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现状
(一)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繁重
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工作包括学生的安全教育、奖、助、贷、勤、评优、班级管理及各项服务等日常工作,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和班级班风建设、心理健康筛查、教育及咨询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还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部分辅导员还要承担其他岗位的工作和相对应的教学任务。由此可见,高职院校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十分繁重。
(二)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时间长
辅导员的上班时间远高于专任教师以及其他行政岗位的教师,基本不能按时下班,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随时都要解决学生的各种事宜,甚至通宵处理学生事宜。大多数高职院校还设置了辅导员值班制度,进一步加长了辅导员工作时长。
(三)高职院校辅导员带班人数多且复杂
随着高职院校的扩招,辅导员负责的学生人数基本在两百五人以上,甚至有的高达三百人,均高于“43号令”规定的1∶200的比例。同时,高职院校的生源趋于复杂化,包含普通高中应届生、“2+3”中职生、中职对口生、退伍军人等,更加大了辅导员的管理难度。
(四)高职院校辅导员责任过大
学生在校的三年期间,一旦负责学生当中有一个学生出现问题或者意外,辅导员都会是第一责任人。不管何时何地,学生出现问题或者发生意外,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导致辅导员经常半夜出现在医院、宿舍等各种地方。
二、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倦怠原因分析
根据对职业倦怠的理解,结合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的性质及现状,从高职院校辅导员普遍存在的现象出发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辅导员产生职业倦怠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及学校因素
1.工作因素
辅导员的工作量巨大,内容繁多且繁杂,涉及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评奖评优、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俭学、班级管理、学风建设、公寓管理、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成及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特殊群体关注、党团建设、就业及创业核心工作指导、学生意外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各方面,以及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会遇到的问题都需要辅导员参与负责。总之,与学生有关的所有事情辅导员都要积极参与管理并帮助,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这样长期的超负荷工作极容易导致辅导员职业倦怠。
2.招生因素
近年来,高职院校不断扩招,辅导员除了要完成好自己的工作,还要面临着招生工作,高职院校辅导员每年都要承担相应的统考招生工作,这额外地增加了辅导员的工作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辅导员的职业倦怠。每年的4月,大部分高职院校都进行各类型学生的单招考试,对辅导员分派对应任务,并将其纳入到辅导员的考核范畴。在这种形势下,辅导员要承担自身所带学生管理工作带来的压力,同时还需承担招生工作。长此以往,辅导员自然而然就会出现职业倦怠。
3.考核因素
辅导员面临的考核及迎检任务繁重。高职院校的整体改革、学校建设的高要求,以及“双高”建设给辅导员增加了过重的任务。上级的各项检查任务、对应的考评任务,每学期的检查、辅导员的绩效考核等,都是导致辅导员出现职业倦怠的重要原因。
4.学生因素
学生是辅导员主要的服务及研究对象,辅导员和学生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决定辅导员工作量的大小。随着近年来高校不断地扩招,中专、民办院校大批量地涌现,高职院校在招生上的压力随之大幅度增加。在此情形下,高职院校在招生过程中标准会不断地降低放宽,导致学生在素质以及学习能力上存在差异,管理难度增大,问题较多且突出,导致辅导员耗费的时间精力成倍增加,甚至筋疲力尽,且所获得的成效较差,成就感低,负担加重。
5.地位因素
辅导员在学校中是一名教师,也是一名学生管理者,虽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文件政策,对辅导员专业化和职业化道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辅导员职业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对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依旧普遍偏低。根据相关文献,高职院校辅导员大多数待遇要低于专任教师,且作为学生管理者,辅导员是学生三年在校期间的第一责任人,有困难、有问题就找辅导员是学生、专任教师和高校领导的思维定式;学校领导、专任教师把在校学生上课玩手机、不按时完成作业等问题全部归咎于辅导员;辅导员的工作常被忽略,得不到领导的认可和重视。[5]这些现状使辅导员在工作中体会不到关心及该有的关注,没有对应的归属感,直接影响辅导员的积极性,最终导致职业倦怠的产生。
(二)个人因素
高职院校辅导员出现职业倦怠除了外界因素之外,辅导员自身也是一个因素。辅导员既是一名教师,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同时也是学生生活中的贴心人,更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者、引导者。故而,辅导员自身的心理、知识、能力以及思想各方面至关重要。
1.个人专业水平因素
首先,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在招聘过程中主要以学校的大背景为主导依据,辅导员的专业背景相差较大,大多数缺少如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及政治思想教育的专业知识。其次,辅导员工作复杂且十分烦琐,大部分时间用于完成事务性工作,无暇也没有机会也不愿意再用自己仅有的空余时间去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来提高自身相关专业技能。再者,由于辅导员队伍的不断扩大,新一代的辅导员的知识结构更为丰富、更贴切时代的发展,他们的加入就会使老辅导员产生焦虑,导致老辅导员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工作未达到预期的目标,产生职业倦怠。
2.自我职业认同因素
对自身职业的肯定且给予积极的评价是自我发展的内在激励因素,即职业认同。但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普遍偏低。首先,很大一部分辅导员从自身出发自愿从事辅导员工作,但大多数不愿意将此作为终身职业,从开始就有换岗的计划或日后考取公务员转行。其次,部分从事辅导员工作是迫于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以此作为一个过渡阶段。最后,目前,辅导员岗位流动性较大。这些问题往往会导致辅导员思想不稳定,信念不坚定,容易对自己的前职业生涯规划产生困惑,导致工作积极性缺乏。辅导员对自身的职业缺乏同认同,必然会造成职业倦怠。
三、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倦怠改进对策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目前虽然已经出台相关的政策,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不断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但辅导员队伍建设仍有待完善。[6]有关部门和高职院校要进一步规范以及推进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改善辅导员的待遇,不断地提高辅导员在生活及工作上的满意度,增强辅导员的幸福感,不断改善辅导员工作环境,增强辅导员的工作价值,为辅导员未来的健康发展制定出适宜的宏观政策以及创造出良好的社会认同环境。同时,上级部门要强化监督与巡视,增强常规督查和巡视工作,促进高职院校对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确保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到辅导员身上。
(二)优化辅导员考核体系
高职院校每学年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对辅导员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辅导员工作情况,督促辅导员的工作,以提高工作的效率,促进其全面发展。因此,高职院校在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的过程中要注重考核程序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保证考核过程的公正性。高职院校要正确地对待辅导员工作的性质,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进行规范,既要体现辅导员的素质和业绩,又要科学合理,注重辅导员考核结果在实际中的运用。[7]
(三)合理规划,正确引导
辅导员和学生一样,也需要对自我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明确个人发展,确保职业生涯持续健康地发展。校领导在鼓励督促辅导员做好本职工作之余,也要重视辅导员的成长及发展,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形成常规化、系统化,针对不同类型的辅导员,通过基础培训、专项培训、高级培训三个层次,实现辅导员的全面提高。[8]同时,高职院校要鼓励并动员辅导员参加与工作相关的校级、区级及国家级技能大赛等,并效仿部分高校中优秀专任教师或者大师级教师成立专项教研室或者专项工作室的做法,让优秀辅导员和有专项突出的辅导员成立专项研究室和专项小组,进行专项研究工作,以此带动辅导员队伍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推动辅导员职业生涯健康良好地发展。
(四)明确职责,合理地进行人力资源配置
辅导员每天都在细碎烦琐的事务性工作中穿梭,要想缓解辅导员的职业倦怠,减小事务性工作是重要途径。减少辅导员事务性工作首要就是明确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减少工作量,从而减轻辅导员的工作压力,充分调动辅导员的主观能动性。学校的相应管理部门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齐专职辅导员,合理分配学生事务性工作,做好辅导员与高职院校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通道,对辅导员人力进行合理配置,使辅导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去探寻学生工作的规律性,去研究学生工作的实效性,去摸索新形势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成为专家型教育者。
(五)畅通内部晋升通道
对于辅导员来说,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是相当困难的。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职称的评定是按照专任教师的评定标准来进行的,但对于辅导员来说,其工作比较特殊,很难达到教师要求的各项指标,如对课题研究的主持,科研项目的参与,发表核心论文、教改论文若干篇及每年授课学时和育人工作等,这些都使辅导员在评定职称过程中处于不利和尴尬的位置。相关部门以及高职院校内部应为辅导员职称评定独立设置合理的指标,例如辅导员申报讲师、副教授等职称时考虑其工作性质只需设定在符合某学历和工作年限的基础上达到辅导员评职称的具体标准即可,以此打开辅导员职称晋升通道,解决辅导员职称评定难题。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学生工作的开展,还可以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提高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总而言之,辅导员不仅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导师,更是教育一线的实践者,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肩负培育社会接班人的责任,以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下去的责任。在新时期,降低辅导员的职业倦怠感对辅导员自身职业生涯良好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对学生工作和学校的稳定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