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领域下的文化法治建设
2020-03-03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陕西 西安 710063)
1.文化产业方面的立法
我国在文化领域共制定了5部法律,22部行政法规,500多部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文化产业立法多以部门规章为主、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为主,法律和行政法规较少。十五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党坚定不移的重要政策导向。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任务。2018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根本法的支持与保障。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发挥先进文化育人化人作用,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法律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靠思想教育、实践养成,而且要用体制机制来保障”。“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①文化产业承载着特定的国家意识形态,中国的文化产业之发展,必须以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立法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立法的内容要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中的典型体现,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立法主要由文化基础法、文化事业法、文化产业法和文化权利保障法四部分构成。“文化的个性和独立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立身之本,消泯了一种文化的特性与形态,就丧失了这个文化群体在人类社会中的存在地位和价值。②因此,文化领域的立法应该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与我国的以仁礼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以及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核心的现代法治文明保持互动与对接,才能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2.环境资源方面的文化立法
环境与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环境和资源遭到了破坏,气候变暖、酸雨、有毒废弃物、野生动物灭绝,以及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已成为当今世界必须面对的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当今,加强环境立法是刻不容缓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③当今的环境立法要以民为本,环境领域立法涉及大气、土壤、水、矿产、森林、动植物等领域,这些领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环境领域的立法的关键目的便是为人们创造出青山绿水的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④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十九大之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新环保法开始实施,提高了罚款标准,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成为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2016年针对土壤污染、水污染问题的“水十条”、“土十条”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立法层面对当前严重的环境问题的规范,以及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刑法》中的污染环境罪,对于环境污染、非法处置、擅自进口、走私进口固体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性采矿、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环境犯罪,均体现了我国对环境资源方面的立法的重视。
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文化立法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序言曾写到:“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财富,有学者指出:“丧失现代化将意味着民族的贫困,丧失文化传统则意味着民族的消亡”。⑤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立法保护,是符合宪法的要求,也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何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当前并没有一个权威的、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分类,进行归类保护。日本立法是将民族传统文化归类为“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文化财”、“纪念物”、“传统的建造物”等类,⑥中华55个少数民族受地理环境、地域分布、习俗、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产生和发展出了本民族独有的传统文化形式。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主要是国家立法、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三级立法保障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丰富各族人民的生活,保护、继承具有民族特点的优秀文化遗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七条主要对城市人民政府在宣传、报道、文艺创作和媒体节目制作方面要尊重少数民族传统。第二十条主要对城市人民政府在保障少数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出版物方面进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主要针对少数民族人口较为集中的城市,要求政府部门为少数民族医疗和医药事业发展方面提供物质支持。第二十五条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妥善处理少数民族特殊丧葬习俗问题,做好少数民族的殡葬服务工作。这些法条都体现出了对于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的保护。我国五个民族自治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都制定了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产生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立法方面的保护。
注: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②转引自花剑《软权利之争:全球化视野中的文化缠流》.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252.
③杨文.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N].山西日报,2017.
④丁海燕.简析现代林业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J].花卉,2017(15):22-25.
⑤朱少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6):32-37.
⑥郑晓云.日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及启示[J].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5)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