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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够生活”到“美好生活”
——唯物史观价值诉求的理论嬗变

2020-03-03康渝生胡寅寅

理论探讨 2020年3期
关键词:唯物史观哲学现实

康渝生,胡寅寅

(1.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哈尔滨150080;2.哈尔滨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150080)

作为厘定实践导向或确认意义旨归的哲学范畴,“价值”无疑具有最高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视野中,“价值”同样被视为“哲学精神的展开的本质”[1]202。正是基于这种致思逻辑,以人类解放为诉求主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始终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全部历史看作人类追求价值和创造价值的历史。在世世代代的实践活动中,人类执着于不懈的共同价值诉求,通过不断否定自然使之适应自己的目的,从而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显然,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价值立场和价值目标超越了传统哲学仅仅囿于“单纯理论领域”的局限,彰显出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双重价值。因此,着眼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语境,关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价值诉求嬗变的理论讨论,绝非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学术研究问题,无疑更是一个攸关“美好生活”构建的实践问题。

一、哲学的价值范畴与唯物史观的价值诉求

在哲学研究的理论视域中,价值是具有彰显旨归意义的重要范畴。事实上,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人们不仅获得关于外部世界和自身的真理,还构筑起判断主体与客体间相互关系的价值立场和价值标准。因此,哲学所谓的价值,并非事实的判断,而是对于事物间相互关系的概括。从认识论上讲,价值属于关系范畴,是对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的概括和总结。马克思曾经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在马克思诉诸“普遍的概念”对价值所做的哲学阐释中,明确揭示了价值即是表明客体与主体间相互关系的哲学范畴。诚然,在着重于价值问题而展开的哲学研究中,人们所获得的理论结论无非是以价值范畴为核心,围绕价值的属性、价值的评价等问题构建的部门哲学,而并非对于哲学价值诉求的完整诠释。

纵观哲学发展的思想历程,尽管价值始终是人类生存意义的实践依归,但价值问题却并非总是哲学观照的理论焦点。肇始于对世界本原的理论考问,当古代的智者先贤将哲思之光聚焦于璀璨夺目的星空时,人作为主体的价值却被湮没于客观的“始基”之中;在上帝被奉为最高价值的中世纪,人们对于物质的价值诉求异化为禁欲主义,而唯《圣经》马首是瞻则表现为唯一的精神价值诉求;然而,当属人的价值终于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推动下由天国回到人间时,哲学却在启蒙理性所带来的重事实、重经验的科学精神中不可逆转地丧失了自己的地位,在泛科学主义的冲击下,逐渐陷入了诸如“拒斥形上学”“重估一切价值”的理论困境之中。

为了回应近代以来的哲学困境,新康德主义学派诉诸价值哲学开拓了哲学研究的全新主题,并且将其诠释为哲学的基本存在形态。文德尔班对价值的理解颇为耐人寻味,在他看来,哲学问题就是价值问题,“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伽达默尔也坦言:“价值概念是一个不得不历史地自我沉思的哲学困境的表达。最终,每个人都必须承认,这个哲学困境的背景是由我们文化的共同因素——即现代经验科学在现代人类的生活和意识中所起的那种作用——所构成的。”[3]显然,在新康德主义的理论视域中,当现代科学无法阐明人的“生活世界”的意义与旨归时,价值哲学就不再仅仅是部门哲学的研究,而成为当代哲学的总体存在样态。概括而言,价值哲学的根本旨趣就在于,如何在传统与现代的张力间把握“生活世界”的变革,并为人类生存提供实践导向和意义旨归。

诚然,通过坚持事实与价值分离的原则,新康德主义学派所主张的价值哲学确实是哲学在泛科学主义肆虐的当代争取合法性地位的积极尝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解读和建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提供了参照。正如决不存在脱离“现实生活过程”的纯粹意识,完全同事实世界相分离的、永恒有效的价值世界也不可能存在。尽管新康德主义试图通过文化价值来对抗技术理性的思路有其可取之处,但仅仅凭借永恒的、普遍有效的价值原则来诠释历史事件,则难免有失偏颇。显然,脱离历史现实性的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并不能真正完成阐明现实生活世界之意义的任务,而只会使人类历史堕入一个纯粹精神的文化价值领域。

当代哲学关注价值问题的理论努力,绝非仅仅执着于构建某种部门哲学,而是试图依据现代科技社会源起的历史背景全面探索哲学的存在基础,以期寻求当代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导向。事实上,作为迄今为止最为全面而深刻的社会批判理论,唯物史观早已阐明了历史发展的价值取向。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中,人类历史决不是囿于精神领域的某种范畴或概念的逻辑演绎,而是旨在“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的发展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生活方式不断跃迁的进程。所谓价值,无非是人类社会生活实践的产物,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理论结论。因此,伴随着物质世界的发展变化和人类社会的实践深入,哲学的价值判断也必然呈现出与时俱进的特征。据此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哲学与其他价值学说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对价值概念的不同理解,还在于阐释人类社会历史的生成以及把握现代生活方式变迁的致思理路存在根本区别。

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彰显着唯物史观的理论旨归,深刻阐发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价值诉求。在论及人类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时,马克思断言共同体即是人的“生活本身”,明确阐发了生活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存续的根本意义,也将其诠释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实践指向。事实上,所谓“生活本身”,并非人类对于自身生存的一厢情愿的主观愿景,而是建立在与外部世界物质交换基础上的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现实关系。因此,人们对于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实际构成了唯物史观的实践基础,浸润于其中的价值诉求则彰显着唯物史观的根本理论旨趣。

二、唯物史观价值诉求的基本内容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不仅系统阐发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而且提出并诠释了唯物史观的价值诉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将“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1]531确定为历史的前提,从而在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中引入了“能够生活”的价值判断,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发展取向。

概括唯物史观内蕴的基本价值诉求,其中逻辑地包括如下理论要点:

(一)回归现实生活世界的价值取向

事实上,唯物史观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还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换言之,要想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哲学底蕴,必须理解唯物史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中的重要地位,亦即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回归现实生活世界的价值取向。

在传统的哲学沉思中,无论是人、历史、价值,还是整个世界都受观念支配。在思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效益关系问题时,人们往往执拗于观念领域中的概念、范畴甚至臆想,而将日常生活世界看作受观念世界支配的、微不足道的世俗领域。针对这一理论痼疾,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对思辨哲学进行反思的关键在于走出观念世界。只有立足于观念世界之外,人们才能摆脱思想、概念的桎梏,重新理解观念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从而正确诠释人的历史及其价值诉求。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525遵循这一理论逻辑,只有从现实的物质生活中才能揭示观念取得独立性的秘密,从而理解以往全部哲学所具有的思辨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批判思辨哲学的观念独立性出发,通过反思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将现实的生活世界理解为全部人类历史的基础,从而展开了唯物史观的致思逻辑。他们在阐释自己的哲学立场时着重强调:“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1]519

显而易见,唯物史观的出场宣告了传统思辨哲学的终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同样面对传统哲学陷入危机的时代背景,但他们并没有试图另辟蹊径,为哲学构建一个与事实无关的价值世界。遵循唯物史观的致思理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走出了观念世界,从现实生活世界、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而实现了对于现存世界的批判。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变革不仅仅是在解释世界的意义上阐述人的价值内涵,更是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实现人的价值诉求。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向现实生活世界回归的致思逻辑,将理论的价值定位从逻辑自洽转向了生活实践,从而开启了价值哲学研究的全新场域。

(二)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唯物史观的双重价值维度

在向现实生活世界回归的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启了崭新的理论视域转换,根本摈弃了从抽象的观念世界探索价值的思辨传统,转而着眼于从“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交往形式”揭示人的存在及其本质,从而形成了“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方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1]544的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将“现实的个人”视为理论前提,而对于人的现实性则诉诸“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1]525加以说明。这无疑表明,“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一方面是通过实践的自主性,即“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来实现;另一方面,则是依据占有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完成。换言之,“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既是占有劳动即占有生产,也是占有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不仅要掌握主动创造生活的能力,还要拥有充分享受生活的权利。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构成了彰显价值的双重维度,二者具有实践的一致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为出发点,从而强化了他们从双重维度对人的现实性所做的理论解读。马克思主义基于生产方式对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进行的经验式探索,不仅展现了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的人学致思理路,而且为厘定唯物史观的价值诉求奠定了现实性的理论基础。

依据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出发来理解人的存在及其本质的理论立场,马克思主义着重于人的现实存在对人的价值诉求进行了反思。在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中,“现实的个人”旨在创造历史的生产活动主要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需要的生产、生命的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以及意识的生产。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将人的存在及其本质的现实性归结为物质生产实践,但他们同时也揭示了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一致性,着重强调:“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已有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519-520质言之,“现实的个人”不仅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中确证了创造生活的现实性,还在现实的生活方式中实现了自身的生命价值。

总而言之,遵循唯物史观的致思逻辑,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双重价值维度。正是二者的一致性将生产与生活统一为人的本质活动,而且诠释了人不同于动物的根本区别。动物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直接的依赖关系,而人的生活则表现为改造自然以适应自身的需求,这无疑体现着人类所特有的价值目标。因而,人类的生产活动绝非简单囿于“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而是展现着人类不同于动物的生活方式;人类的生活也根本区别于动物式的生存,而是包含着旨在创造生活的生产方式。事实上,人不仅在其生产活动中明确彰显着“生活生产”的特征,而且在其现实生活中也凸显出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一致性,表现为“生产生活”。显然,只有在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相一致的意义上,人们才有可能从自发的生产转变为自觉的生产,从苟且偷生转变为“能够生活”,从而实现真正属人的价值诉求。

(三)“共同活动方式”:唯物史观价值实现的实践形式

毫无疑问,在现实的“生活生产”抑或“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人绝非囿于思辨层面的意识存在,而是以历史剧作者和剧中人的双重身份在彼此结成的社会关系中展开实践活动的有生命的社会存在。在实现了从“现实的个人”到“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的理论视域转化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进一步揭示了人的价值实现及其历史解放的实践形式。

在着眼于现实的生产生活过程探寻人的价值实现及其历史解放的实践形式时,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发现,人的生产生活在现代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异己性根源于物质生产的自发性。“因为共同活动本身并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1]538。究其本质而言,人类的生活表现为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然而任何形式的生产活动都不可能是个人的行为,而只能是以“共同活动方式”表现出来的实践活动。事实上,所谓“共同活动方式”,正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人们在共同参与的实践活动中,必然结成彼此的协作关系,从而形成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生产力”。换言之,个人既不能无视置身于其中的生产生活历史,也不能离开社会关系而孑然独处,“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不管这种共同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1]532-533。“现实的个人”只有在“共同活动”中才能逐渐摆脱其偶然性,成为“有个性的个人”。由此看来,“共同活动方式”是人类生活实践的必然选择,其中,不仅蕴含着休戚与共的价值底蕴,而且彰显着合作共赢的价值取向。

毋庸置疑,人的价值诉求只有在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的意义上才能得以实现,恰如只有通过变革奴役人的社会关系,并使联合起来的生产受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人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解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人绝非抽象的存在,而是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创造着历史的“现实的个人”。正是这些“现实的个人”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合力”,并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构建了“真正的共同体”。只有到那时,人类才会结束自己的史前时期,开始社会发展的真正历史。

(四)人与自然的关系:唯物史观的价值指向

不同于一般的哲学唯物主义主张,唯物史观摈弃了传统哲学的抽象致思理路,并没有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孤立的考察,而是将其与现实的社会关系相联系,实现了理论诉求的目标。诉诸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确证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彰显了实践哲学的基本特征。正是旨在纠正传统哲学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谬误的理论诉求中,深刻蕴含着唯物史观的价值指向。

梳理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的整个西方哲学传统,不难发现,主张自然是精神的产物,是一以贯之的思想脉络。费尔巴哈颠覆了这种唯心主义的自然观,不仅提出了人只是自然界一部分的主张,而且强调了自然之于人类历史的先在性,然而费尔巴哈所谓的“人自身”并非“现实的个人”,他所强调的自然也不过是抽象的天然存在。因此,当他意识到人与自然之间存在不和谐甚至异化状态时,只是将扬弃异化的途径诉诸人的生物本性与自然的同一。显然,费尔巴哈并不理解人的实践活动在历史中的作用,“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1]530。因此,他当然不会将实践活动视为人与自然联结的纽带,更不会依据人的实践活动阐释人与自然的关系。

诚然,从发生学的角度讲,人确实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首先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才能得以生存。马克思恩格斯坦言,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与其他自然的关系”[1]519。换言之,自然界始终是人的肉体组织生长发育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人类历史的前提,然而历史的前提并不等同于历史的起点。没有自然界当然不可能有所谓人类历史,但没有人的生产活动,人类历史也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确认,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表现为“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时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519。由此可见,人与动物的区别并非以往哲学家所指认的意识活动。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野中,旨在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实践活动才是人类历史的真正起点。

尽管自然界对于人及其历史而言具有天然的优先性,但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和人的实践活动的参与,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趋于复杂化。马克思对于自然的理解并没有简单停留在“天然自然”的层面,而是揭示出外部自然界必然会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规律,他明确指出:“在人类社会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1]193显然,依据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所谓自然,无非是在人类社会形成过程中不断生成的人化自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域发生了蜕变,从人是否自然存在的本体论问题转变为自然对人之存在是否有意义的价值论问题。旧唯物主义从自然界中寻找世界存在的物质本原,将人仅仅理解为抽象的自然形态的人,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始终强调人的活动的重要作用,并依据“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转变了哲学原有的理论价值坐标。

诉诸实践活动的理论逻辑,人与自然的统一性不在于人的自然性,而在于人的社会本质即人的实践活动。只要理解了人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全部矛盾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断言:“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500

总之,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颠覆性理论探讨中,马克思超越了传统唯物主义“天然自然”范畴的局限,突出强调了现实的人及其活动的重要作用,从而实现了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全新解读。正是在实践活动不断改变自然并改变自身的过程中,现实的个人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通过联合起来的生产将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4]。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诉求充分展现出唯物史观的价值指向。

(五)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唯物史观价值跃迁的内在根据

无论是通过现实的社会生活确证人的现实性,还是以社会实践为中介将自然与历史相统一,都表明唯物史观开拓了一种历史生成论的理论视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不仅首次把理论研究的对象诉诸社会历史发展的现实之中,还在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探索过程中摆脱了抽象的道德原则,从而彻底颠覆了西方传统逻各斯中心主义和价值悬设的思维方式,奠定了唯物史观价值跃迁的内在根据。

尽管西方哲学的发展曾经历过几次全面的思维转向,但肇始于古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始终是西方哲学的思维传统。历来的哲学家都力图诉诸一个终极的本原解释世界,这一理论传统在黑格尔哲学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整个世界都被视为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产物。在黑格尔及其后继者看来,思想和概念才是人及其历史的本原。正如马克思所批评的那样:“在哲学家们看来,关系=观念。”[1]585似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异化时,只需要对不合理的观念本身进行校正就足以克服异化。针对思辨哲学的这一荒谬逻辑,费尔巴哈曾试图将真理重新归于感性世界,然而费尔巴哈对人本学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感性直观的层面,以至于他只是将人和自然都看作抽象的、一成不变的东西。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通过批判唯心主义从观念出发解释历史的谬误,明确阐释了基于实践活动的历史生成论。在他们看来,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而与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由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构成了整个历史发展的现实基础。在这一理论基点上,马克思恩格斯依据现实的人及其能动的生产与生活,将人类历史理解为不断发展、不断生成的实践过程。正是在这种历史生成论的致思理路指引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得出结论,共产主义“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现实的运动,那种消灭现实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539。显然,这一论断是对那种将共产主义仅仅理解为价值悬设的抽象理想所做的根本否定。

在唯物史观的历史生成论视野中,不仅积淀了终结以往全部旧哲学的思想动力,而且酝酿着探求人类社会发展前进方向的理论旨趣。显而易见,这一历史生成论的理论逻辑充分表现出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理论特征,深刻彰显着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以往的哲学仅仅停留在“理论的领域”,无非是哲学家头脑中通过逻辑演绎而构建的范畴体系。因此,传统哲学的价值判断不过是阐释僵化结论的教条,具有不容更改的确定性。只有以现实生活世界为理论源泉的马克思主义,才会在实践深入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哲学思维的层次与品性,实现原有价值诉求的理论跃迁。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着的理论,其具体的应用必须因时因地发生转移。事实上,客观世界并非一成不变的抽象存在,所谓价值也不可能表现为悬设于现实生活之上的抽象原则。遵循唯物史观的生成论逻辑,人类社会历史必将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之存在及其价值也必将随之嬗变,呈现出与时俱进的过程性。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哲学并非仅仅着眼于“物”的有用性的价值直观,而是立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生成又相互统一的基础,考察“物”在何种程度上满足真正的人的需要的理论。

综上所述,遵循回归现实生活世界的致思理路,唯物史观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将“能够生活”视为人类历史的前提,并在现实的生产与生活基础上归纳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一般规律,从而将对价值的理论诉求确立在人类现实生活的基础之上。依据历史生成论的逻辑,只有着眼于人的现实社会生活,才能发现人们真正的价值诉求;也只有对人们的现实社会生活进行不懈的改造,才能满足人们不断跃迁的价值诉求。唯物史观价值理论的嬗变不仅深刻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取向,而且为理解并满足当今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指南。

三、“美好生活”的理论渊源及其价值哲学意蕴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向世人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判断中,将原本以满足“物质文化需要”作为社会的发展旨归,转而指向了“美好生活需要”。这一重要的理论创新,不仅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生产领域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而且体现了人民群众在生活方式领域所提出的崭新诉求。显然,深刻揭示“美好生活”的价值哲学内涵,已经凸显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课题。

(一)“美好生活”的理论渊源

事实上,对于未来理想生活形态的探索从来都是人类思想发展史的主要内容。西方哲学历史上苏格拉底的“至善的生活”、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沉思生活”,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社会”等,都是人类先哲旨在追求更高生活质量及其“理想生活境界”的理论构想。由此可见,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价值诉求古已有之。当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给予“好生活”以强烈的理论观照时,在遥远的东方,古代中国的文人墨客也描绘了小康社会和大同理想的美好生活状态。《诗经》有云:“民亦劳止,汔可小康。”表达了古代先民对于安乐生活的向往。古代中国的先哲对于“大同”理想社会状态的憧憬,则最早见于《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是谓‘大同’。”所谓“大同社会”,展现了中华民族对于美好社会状态的殷切期冀,彰显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理想。诚然,古代哲人先贤的幸福观仅仅是理论的期盼,就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而言,根本无法诉诸实践。尽管如此,这些构想仍然表达了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价值诉求。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嬗变。无论是《共产党宣言》将无产阶级革命界定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抑或是在向现实生活世界回归的意蕴中展示的以人的实践活动为核心的致思理路,都深刻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价值诉求。依据唯物史观的致思逻辑,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生产劳动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日常生活是人口生产和再生产的主要场域,是生产的最终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生存、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的解放凝聚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旨归。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作为革命和执政的出发点及落脚点,而对于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则始终被视为“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题中应有之义。针对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诸多矛盾,邓小平曾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这一论述将人民对共同富裕的价值诉求,同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紧密相连,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理想追求,同生产力的发展彼此沟通,从而系统揭示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以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指导意义。显然,邓小平理论不仅构筑了“美好生活”价值诉求的理论渊源,而且诠释了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本质内涵。

(二)“美好生活”的价值哲学意蕴

根据革命和建设发展不同阶段的任务提出相应的奋斗目标,无疑是中国共产党人砥砺前行的基本策略。结合不同时代和不同发展阶段特点而制定的工作方针和战略部署,明确表达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取向,更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进程中彰显出唯物史观与时俱进的价值诉求。事实上,唯物史观的价值诉求从来都没有停留在“能够生活”的底线层面。当马克思用“生活本身”诠释“真正的共同体”时,“人的享受”恰恰是蕴含于其中的更高价值追求。因此,从“能够生活”的理论指向到“美好生活”的实践旨归,不仅是理论向生活世界的回归,而且是理论价值的升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物质生活资料的日趋丰富必然构筑起价值诉求跃迁的实践前提,而价值诉求层次的跃升则充分彰显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首先,物质生活资料的不断丰富是从“能够生活”到“美好生活”价值诉求跃迁的实践前提。无论是生活的基本需求,还是享受生活的高端品质,都必须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为先决条件,充分体现了价值生成与嬗变问题上的唯物论。

新中国创建伊始,尽管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但国人所面对的却是一个一穷二白的落后中国。物质生产力的严重落后致使中国人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挣扎于温饱线上,生存需要凸显为人们的奋斗目标。因此,人们对生活状态的价值诉求仅仅体现在“能够生活”的层面。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已经成为不争的客观事实,以温饱为标准的“能够生活”不再能反映人民对高质量生活的价值诉求。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的变化,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了“美好生活”的价值诉求目标,更加准确地诠释了中国人民对于更民主的政治生活、更公平的经济生活、更和谐的社会生活、更优秀的文化生活、更美丽的生态生活的憧憬与向往。据此而论,“美好生活”诉求的理论概括,不仅浸润着唯物史观的思想底蕴,而且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

其次,人们对于生活的需求永无止境,且需求的水平与时俱进,从而构成了从“能够生活”到“美好生活”价值诉求跃迁的内生动力。马克思主义的需要理论不仅说明了作为人的本性的需要对于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而且阐明了价值诉求跃迁的根本心理机制,充分彰显了价值生成与嬗变问题上的辩证法。

“需要是人的本性”,正是在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过程中,人类开创了属于自己的历史。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诉求跃迁,不仅标志着生活需要的数量和范围的扩大,还意味着生活质量与层次的提升。由此可见,“美好生活”诉求的价值生成,不仅体现了辩证发展的基本特征,还表达了对于多样化价值诉求的理论尊重。

最后,“能够生活”是人类基本的生存底线,“美好生活”则是人类社会生活始终不渝的发展前景。因而,“美好生活”不仅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预期目标,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旨归。把握“美好生活”的价值诉求维度,正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要求,集中体现了价值生成与嬗变问题上的认识论。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准确把握和客观分析国情的基础上,修改了原本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概括。显然,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正是着眼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视为满足人民需要的主要障碍,从而确定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方针。也正是在“美好生活”愿景的感召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形成了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激流勇进的实践“合力”。毫无疑问,从“能够生活”到“美好生活”的价值跃迁不仅体现了唯物史观价值诉求的动态发展,而且彰显着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所倡导的“美好生活”价值诉求,不仅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唯物史观理论具有巨大贡献。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必需,也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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