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现状的SWOT分析
2020-03-03薛雷
薛 雷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0121)
2013年7月4日,国家颁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大力培育一批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自动化、精细化管理的现代化生态农业新模式。[1]2019年1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大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施数字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有效地推进“互联网+农业”的新型模式,积极将农业和互联网有机结合,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盈利的农副产品销售模式。[2]
2013年6月,河南省郑州市成为国家第一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同时也是全国率先利用综合保税监管场所进行试点的城市。2014年5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到河南郑州参观考察,在郑州航空港对跨境电商提出了“买全球、卖全球”的殷切希望。根据2018年河南省商务厅数据统计显示:“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金额达15048亿元,全省新增加6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了贫困县全面覆盖,其中开展电商业务的38个贫困县,电商交易总金额达1317亿元,网络零售额798.6亿元。”[3]河南省作为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农业强省,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电商产业进入了一个快车道发展阶段,通过对“互联网+”背景下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现状分析,对于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的优势分析
(一)地理自然环境优越
河南省地处我国中部,位于黄河中下游,界于北纬31°23′~36°22′和东经110°21′~116°39′,地势西高东低,三面环山,大部分地区处暖温带,具有四季分明、雨热同期的显著特点,全年气温平均为12.7℃~16.2℃,年降水量平均为477.8~1167.3mm,省内水源较为丰富,黄河、长江、海河、淮河四大江河从本省穿过,全年日照平均时数1468.0~2246.6h,非常适合农作物的生长,也为省内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
(二)物产丰富
河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和农业强省,全省耕地面积12168.34万亩,位居全国第三,丰富的耕地资源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农产品电商提供了充足资源。2018年粮食产量稳中有升,保持在1300亿斤以上,玉米产量470.28亿斤,小麦产量720.57亿斤,稻谷产量100.28亿斤,豆类20.34亿斤,薯类63.80亿斤,蔬菜类及使用菌7260.67万吨,油料631.5万吨,猪羊牛禽肉662.68万吨,牛奶202.65万吨,禽蛋413.61万吨。同时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官方发布的数据得知,2018年全省水果面积达650万亩以上,园林果产900万吨,茶园面积达175万亩以上,茶叶产量达6.3万吨左右,全省中药材产量163万吨左右。
二、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劣势分析
(一)电商人才匮乏
河南省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目前全省人口有10852.85万人,农村人口为5039万人,由于省内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大多数农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思想相对保守,直接在网上购物的人数较少。
随着近些年互联网和4G网络的逐步普及以及当前5G网络的试运行,农村上网人数也大幅度提升,但他们还是仅限于观看视频和其他娱乐性节目,对于网上购物和电商平台了解甚少,无法从互联网中发现商机和机遇,也没有能力通过互联网来推销自己的农产品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于受过中等教育或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来说,由于思想观念的原因,许多人不愿意扎根农村、服务农村,所以人才的流失成了制约农产品电商发展的瓶颈。
(二)物流配送体系相对较弱
河南省有18个地级市,52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85个县,覆盖地区达16.7万平方公里,目前河南省内的物流主体无法全部覆盖到村。同时农产品对运输质量要求较高,大多都是依托顺丰、圆通、韵达等物流公司,而这些物流公司大多都是采用常规的运输方式,不具备农产品电商运输所需的冷藏、标准化、规范化模式,[4]不仅造成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运输周转时间过长和销售成本提高的问题,而且农产品的品质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机会分析
(一)政策大力扶持
2007年7月,为了促进本省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和进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的通知文件,其目的在于为企业和个人构建电商信息平台。2012年3月,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鲜活农产品的流通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积极拓展销售渠道。2014年2月,河南省政府又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全省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大力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引导和扶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电子商务的网络环境。
2015年河南省为了贯彻落实〔2014〕11号文件,实施《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对通过认定备案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对于遵纪守法、信用良好、积极履行企业责任和社会义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性的支持。
2016年3月11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全省要积极主动地去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增长常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抢抓社会发展机遇,坚持“积极推动、逐步规范、加强引导”的原则,以电子商务政策和法律文件为指导,将“互联网+”新模式与传统社会产业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拉动生产消费能力,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这些政策文件都为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农产品电商市场发展潜力无限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和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通过现代化技术和政策的支持,大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逐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培育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据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报道,河南省前三批国家级示范县共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24个,乡镇电商服务站237个,村级电商服务点3600多个,开设网店近3万个,电商交易额315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53亿元,开展电商培训15万人次,带动就业7.5万人,其中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1万余人,累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农产品2200余万元。[5]这些数据表明了河南省农产品电商市场有着无限的发展潜力。
四、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挑战分析
(一)品牌同化现象严重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大量社会资本的介入,电商产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导致电商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使电商市场出现了一种怪象,一种产品一旦得到市场的认可后,就大量地跟风和模仿,导致品牌同化现象严重。例如河南焦作市的铁棍山药,因为缺乏对品牌的保护意识,造成各大购物网站肆意地打着温县铁棍山药的名义进行销售,质量参差不齐,给消费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不利于本土农产品电商的发展。
(二)农产品供应能力不足
河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27亩,而且农村人口达58973万人,大多数农户以外出务工为主,只有少数人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同时河南省农业生产都是以户为单位的生产模式,机械化程度不高,规模较小,一方面农产品的产量有限;另一方面由于人工和化肥、种子等费用的上涨,导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严重地制约了农产品的生产,也不利于河南农副产品电商市场的发展。
五、河南农产品电商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商人才
农产品电商涉及农业、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等多个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懂技术、懂农业、懂销售的综合性人才,对于河南农产品电商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要充分利用省内的教育资源,结合自身的定位,按照目前河南省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情况,在省内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专门服务于农产品电商的课程和专业。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牵头,对本省愿意报考农业电商专业或后期意愿学习电商专业的学生,在国家奖助学金或者就业补贴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其次,要加快引进一批懂技术、懂运营的拔尖人才。主动对接国内知名电商集团的专家或从业人员,结合现有的人才引进政策,使他们入驻本地的创业园区进行创业。同时联合当地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教育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农产品电商的知识下乡活动,让电商专家或者有经验的电商人员,为愿意从事农产品电商活动的人员讲解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加强农产品电商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首先,完善省内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河南省要充分利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粮食生产核心区,依托省内便利的高速公路、铁路、高铁等优势,围绕农产品构建强大的交通运输网络。
其次,积极促进省内第三方物流业发展。目前国内的物流巨头有顺丰、圆通、韵达、申通、中通、宅急送、汇通等数十家物流公司。各地政府要充分利用这些物流公司完整、便捷、成熟的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与农产品电商的合作,解决农产品运输难的问题,同时还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对物流企业给予税费适当减免等优惠政策,更好地促进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
(三)加强河南农产品电商品牌建设
河南省作为一个农副产品大省,因其自身农副产品的价格低廉而被广大消费者和民众所熟知,但是随着拼多多、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等国内电商平台的崛起,农产品网上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电商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强农产品电商的品牌文化建设,汲取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品牌发展经验,不断地夯实品牌文化内涵,明确市场地位,突出自身优势,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品牌之路。同时要充分发挥河南的历史文化优势,将传统文化融入农产品电商品牌构建中,使农产品电商品牌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和文化魅力。
(四)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网上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恶意差评、故意刷单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为农产品电商的发展保驾护航。各地相关部门要联合本地农产品电商企业成立电商协会,推动企业或者个人之间的物流、技术、产品、价格等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在行业内部构建诚信平台,对于不遵守市场监管和损害电商形象的企业或个人予以曝光,促进整个农产品电商企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将“互联网+”与农产品相结合,不仅为河南农产品电商提供了发展机遇,而且还能够有效地促进河南农产品的销售和产业链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