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经济帮助子女应偿还
2020-03-03
理论与当代 2020年7期
《北京青年报》6月22日刊登丰收的文章说,父母给付子女的经济帮助,是理所当然的赠与,还是一种借贷?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对一起老人向子女索要经济帮助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段某给付其岳父岳母借款本金11.1万元。
现实中,不少父母会给予成年子女一定的经济帮助,如子女买房时资金不够,父母会从积蓄中拿出部分钱帮。有人认为,父母经济帮助成年子女是理所当然,这其实是“啃老”观念在作怪。事实上,对于父母经济上帮助,成年子女应有理性认识。一方面,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对已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另一方面,虽然父母经济帮助成年子女大多没有契约,或者说未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但如果父母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法院一般会支持父母拿回自己的钱。
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新区法院的上述判案具有积极的普法意义。需要认识到,父母与子女在某些方面也是甲方乙方的法律关系,双方涉及钱的问题,最好也能立字为据,这么做虽然一些人不太容易接受,但这是减少纠纷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