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模式探讨
2020-03-03张良
●张 良
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 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37.79 万亿元,同比增长19.90%,消费金融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产品中的重要组成。截至2018年12 月末,已经约有40 余家信托公司进入消费金融市场,合计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约3,000 亿元。
一、消费金融产业背景
(一)政策环境
银监会在2009年7 月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首次对消费金融进行了权威定义,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的、以消费(不包含房贷、车贷)为目的的信用贷款,如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事项的贷款。目前在我国经济面临新常态的背景下,消费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主要动力。在此背景下,自2013年至今,国家不同层面陆续推出大量政策来刺激消费的增长,加大金融机构对消费金融领域的支持。
(二)经济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虽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有所放缓,但仍维持一定的增幅。居民收入的提升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供坚实基础。此外,目前80 后和90 后已经成为消费主力,该群体的消费观念与老一辈量入为出理念有本质的差异,对提前消费的接受度更高,对消费金融的需求也有所增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主流消金平台上消费客群画像显示,80 后和90 后客群占比超过75%。
(三)消费金融业务参与主体
当前市场上可对消费金融业务进行展业的主体类型如下:一是商业银行;二是银监会审批设立的消费金融机构,该类机构具备消费金融规范牌照;三是网络消费金融公司,涉及电商平台与其他类型组织;四是金融科技公司,该类公司主要提供技术和相关风控系统平台的搭建。
(四)消费场景
消费金融业务通过近年来的发展,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具备消费场景日益成为消费金融公司展业的基础。目前消费金融产品附着的消费场景大致可分成基于网络场景的消费金融工具与依靠线下场景的消费金融工具。
首先是网络场景:电商消费。当前很多电商平台开始推行赊账消费,为满足条件的对象带来“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分期支付模式。2014年2 月,由京东消费金融开发出业界首款网络消费金融工具——京东白条开始,之后阿里巴巴推行天猫分期,百度推行百度有钱等,各巨头纷纷试水这一领域。
其次是线下场景:租房、医疗、教育以及旅游等。依靠电商平台的网络消费金融更充满即时性消费特点,场景简单、金额有限,大量场景延展成为网络消费金融的重要选择。这类延展的场景几乎少不了“住、行、学”等,目标用户定位以80 后、90 后年轻人为主力军。
二、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可行性
(一)信托公司纷纷试水消费金融业务
“资管新规”出台,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以银信合作为代表的信托通道业务日益式微,业务规模呈现逐渐萎缩的态势。截至2019年6 月末,信托资产余额为22.53 万亿元,同比下降7.16%,较2017年末的最高点已下降14.16%。此外,为贯彻中央“房住不炒”政策,限制房地产类信托快速增长的势头,2019年5月以来,银保监陆续出台“银保监发〔2019〕23 号”文和“信托函〔2019〕64 号”文,对房地产信托的监管力度加强。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8 月,集合类房地产信托计划成立数量减至293 支;从成立规模来看,2019年8 月集合类房地产信托计划的成立规模约为384 亿元,数量和规模均较前期大幅下降。在此背景下,信托公司亟需拓展创新业务,以支持自身的转型升级,而消费金融信托则是当前炙手可热的领域。
(二)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优势
目前,消费金融领域的参与主体主要有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和分期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等,其中商业银行凭借资金优势,占据着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虽然消费金融对信托公司来说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但其在展业方面也具备一定的天然优势。
术后给予抗炎、消肿、神经营养等药物治疗,预防性使用抗生素1~2 d。保持引流管通畅,引流量少于25 ml/24 h后拔除引流管。术后3 d鼓励患者在颈托保护下起床活动。
1. 资金成本优势。虽然信托公司的资金募集能力不及商业银行,但相较于消费金融领域的其他非银金融机构,信托公司仍具备较为强大的资金募集能力强,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其他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分期平台等自身实力相对较弱,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股东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或者ABS 募集等,除股东自有资金投入之外,其他途径取得的资金成本均比较高。
2.信托制度优势。信托制度与资产证券化有着天然的契合。信托财产独立性和风险隔离的制度优势使得信托公司可以完美的扮演SPV 的角色。而消费金融基础资产具有小额、分散等特性,十分适合资产证券化。消费金融ABS 模式,一方面可以为原始权益人增加新的资金来源,带动消费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为金融市场增加新的资产来源,进而带动现有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相较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具有资产隔离优势,无需消耗核心资本。信托公司可以在最小程度消耗核心资本的条件下,提高集合贷款规模,降低净资本损耗。
3. 结构设计优势。与其他金融机构或消费金融公司对比来看,信托公司具有较为突出的结构设计能力。信托公司可在消费金融业务中加入结构化设计,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4. 产品安全性更高。信托公司大部分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股东背景,信托计划管理经验相对较为丰富,有较为成熟的风控体系,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且受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在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缺失,投资者维权较困难的现实下,消费金融信托产品以信托公司作为发起主体,更容易得到委托人的信任。
三、信托公司组织消费金融活动的业务模式介绍
根据目前消费金融环境的合作要求与合作特点来说,信托公司进行消费金融业务展业的模式大致如下:
(一)配资(通道)模式
该模式下,信托机构重点扮演消费金融资金的供给者,信托公司并不直接接触实际用款的客户。客户消费信贷资金的审核、发放与贷后期间管理服务、不良催收等,都由贷款服务平台或者助贷平台来完成。该模式适合初次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信托公司,其客群拓展、风控模型、期间管理、不良催收等均依托贷款服务平台或者助贷平台来完成,信托公司仅仅充当通道的角色,赚取相应的通道费。
(二)助贷模式
通过配资(通道)模式的经验积累,信托公司可以考虑逐步开展主动管理消费金融业务,但需要基于前期展业积累的大数据和自身的风险偏好,确定合适的风控模型,并搭建适合自身展业需要的系统平台,提升自主审查的风控能力,依靠搭建的系统平台自主、高效地开展助贷业务。
助贷模式的前期可以采用联合放贷的形式进行展业。联合放贷是具备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金融公司之间借助各自相对优势的资源禀赋,信息、技术共享,协作开展业务。诸如: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平台、助贷机构等可以发挥各自拓客导流、用户筛选、风险信息共享和用户全流程控制等优势;而信托公司可以依托自身的风控模型进行二次风险审核,此外,还可以利用自身展业无区域限制的优势。
当风控模型、系统平台逐渐成熟之后,信托公司可以考虑进行自主放贷,依靠自身主动管理能力进行展业。从目前开展消费信托业务的公司来看,外贸信托、云南信托、中航信托等均走在了消费类信托业务的前列。
(三)资产证券化模式(ABS 模式)
消费金融业务对应的底层资产兼具数量多、小额零散、预期现金流变化小、超额利差相对较高等特征,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来说,该类底层资产是较好的标的资产。据第三方机构“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CNABS)”数据显示,2018年度个人消费ABS(含企业个人消费ABS、信贷个人消费ABS 和信用卡分期ABS)发行规模3,303 亿元。信托公司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成为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要参与者。
四、结语
总之,不管是采用何种展业模式,消费金融业务都将成为监管常态化下信托公司补偿房地产信托、政府类信托项目缺口的一个关键发力点。但基于消费金融业务的特点,信托公司开展类似业务仍需多维度探索,积极探索资金通道合作模式,拓展与银行、险资、基金公司等的合作,建立科学的IT 风控平台、组建专业化展业和风控队伍、完善风控模型,回归信托公司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