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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

2020-03-03

江苏科技信息 2020年34期
关键词:双创制造业协同

章 珏

(江苏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江苏南京210042)

0 引言

当前,全球经济正处于从工业经济向数字化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产生碰撞与交融。要立足于新时代的经济发展背景,深刻认识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与内涵,在制造业价值链重构与经济发展格局变革的重要发展拐点上,积极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优化信息服务,加速我国制造业价值链迈向中高端领域,积极抢占竞争优势。

1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现状

1.1 企业融合发展思维初步形成,政府政策体系基本完善

根据调查显示,在企业“是否考虑利用互联网+开展创新发展”的调查选项中,67%的企业选择“是”,这表明大部分制造企业已初步具备融合发展理念与思想。在实际访谈的30家企业中,除少数企业外,绝大部分企业已思考如何利用互联网实现企业转型。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对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在产业引导政策方面也积极出台各项相关政策,立足于本地实际,结合地方优势,为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规划发展路线。

1.2 互联网“双创”平台取得重点突破,但规模效应尚未形成

互联网“双创”平台是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要引擎。2019年,我国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1%,众多企业在双创模式上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探索与创新,如协同制造、定制化服务、协同营销等。以合肥荣事达“双创中心-事业部制-合伙人”三位一体的大企业双创模式为例,该模式得到国务院认可,并为我国制造业的转型与升级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化的经验与路径。被列为工信部2019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徐工集团“双创”平台建设,完全打破以往的制造、服务、营销模式,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以互联网思维搭建“互联网+云技术+双创+2025制造”平台,打造全新的研发模式。同时,双创平台对企业、创业者以及投资者而言都是新的发展方式,现有的大多数平台仍处于初期建设阶段,同时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双创平台,面向制造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第三方融合双创平台较少,平台规模效应尚未形成。

1.3 上云企业数量增幅较大,但云平台服务能力较低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工业云平台建设已初具规模;通过市场化运营,平台入驻企业年增长率也在逐年上升。在工业云服务的协作下,有效缩减了企业新产品的研发周期,显著提升了库存周转率、能源利用率。同时工业云服务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研发水平和制造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是在传统的工业云平台上集成了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具有一定区域、行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70个,平均工业设备连接数达到69万台,平均工业模型数突破1 100个,平均工业APP达到2 120个。但工业云服务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比较单一,核心技术相对缺乏,为企业服务的多方面能力有待加强。同时,依然存在专业制造业互联网软件研发企业稀少、工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缺乏、企业信息安全意识差等薄弱环节,融合能力有待加强。

1.4 “两化”融合推进成果显著,数字经济快速增长

近5年来,我国“两化”融合的增长速度持续保持在2%~3%,截至2019年,我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达到54.5,特别是集成提升以上阶段的企业已达到22.8%,“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超过28 000余家,通过评定企业11 000余家,对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领域的突破与发展,我国数字经济也在逐年持续上升,2019年增值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对GDP增长贡献率达67.7%,产业数字化增加值占整个数字经济的比重也高达80.2%。在2020年的新冠疫情期间,部分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资源调度并协调生产,对复工复产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

1.5 制造新技术、新模式初步呈现,跨界融合创新取得突破

随着5G技术和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化融合的逐步推进,协同研发制造在航空航天、汽车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融合紧密,个性化定制在家具、服装等行业日趋兴起。截至2019年底,我国实现网络协同化、服务型制造和个性化定制的企业比例分别为36.2%,26.2%和8.8%。如华为的新型协同研发形式、小米科技的个性化定制服务,通过转变企业生产的新模式,实现了企业发展的强势增长。一大批具有代表性的发展模式纷纷涌现,使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制造业领域不断融合深化,形成发展新业态。

2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突出问题

2.1 企业对融合发展认知不深,缺乏融合知识与能力

企业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认知处于初级阶段,部分受访中小企业受限于自身能力,以及传统制造业的存量大、融合成本高等因素,对融合发展持谨慎观望态度,导致深度融合理念全面贯穿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付诸实践的企业占比偏低;同时,绝大部分企业仍未系统性建立“互联网+”融合知识学习机制,缺乏深入融合知识的学习途径,融合发展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互联网跨界融合型人才匮乏。

2.2 产业政策系统性不够,行业融合发展标准缺失

虽然政府相继颁布了若干促进新兴工业发展产业政策,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领域知识与能力门槛高,作为制造业转型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政府对该领域的扶持政策仍处于探索阶段,系统全面的产业政策有待推出。同时,由于不同地区产业特点及产业特色,使得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具体行业标准研究与制定难度增加。当前,面向融合发展的相关行业标准缺乏,标准制定难度大。

2.3 企业双创平台定位不明确,服务功能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

调查显示,多数制造企业对双创平台建设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双创平台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不清。大多企业认为双创是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或者推动信息化改造;有的企业缺乏通过机制、模式等方面来挖潜创新的思维,导致双创平台的建设仅停留在技术层面,未能从系统、组织上协同企业所有的创新活力与资源。双创平台可用的创新资源受到局限,运营模式不够优化,使得双创平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低水平、同质化倾向,对于企业来说不利于创新需求的满足,对行业来说不利于产业链的升级发展。

2.4 工业云平台核心技术缺位,工业云服务内容与模式不足

软件技术、虚拟化技术、分布式存储技术、大规模数据管理技术等云服务核心技术缺乏,使得目前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能力不足,服务效果不高。部分服务平台的功能未能全面实施,服务缺乏相应的实质性内容,模块建设不齐全,服务模式有待创新。以200家抽样调查企业为例,69%的企业尚未使用公共云平台,说明云服务提供商并未深入了解工业云已有用户及潜在用户的业务内容、服务需求范围、服务应用特点等。同时,面向工业云服务的需求评估体系尚未形成[1]。

2.5 系统解决方案能力不足,缺少专业性细分领域服务机构

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服务能力不足,基于客户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所占比重较小,服务活动所带来的质量品牌效益尚不明显。调查显示,76%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不具备软件自主研发和硬件规模化生产双重能力,无法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集成服务技术支持以及原创的产品与服务,创新、转型、升级态势不显著[2]。

2.6 工业软件、大数据及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与产品缺乏,5G技术应用迟缓

调查显示,企业对工业软件使用率低,SCM,CRM的使用率均未达到40%,APS,MES软件使用率更是不足10%;企业对工业大数据应用的业务领域范围较窄,多集中于产品设计与开发、故障诊断与预测、生产流程优化、销售预测与需求管理等,部分企业仍未使用工业大数据技术;企业对信息安全保护程度不深,18%的企业采用双机热备份,59%的企业采用离线备份为主,23%的企业则无信息备份。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尚处于由工业2.0向工业3.0过渡的阶段,大部分企业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数字化改造仍在进行中,5G技术的应用受到了数字化改造进程的限制,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部署会相对滞后。此外,专业的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等核心技术与产品服务的服务机构相对缺乏,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

2.7 产业协同机制尚不健全,协同创新组织与创新能力缺乏

合理有效的协同创新控制机制是产业协同的关键,包括知识产权与成果保护机制、许可使用机制以及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等,但在实际产业协同过程中,部分企业往往存在机制缺乏或者不健全的情况,进而影响协同创新的计划、组织、管理、控制、协调等各环节。同时,引导协同创新的政策环境尚不完善,政府尚未制定产业协同创新方面的专项法规及其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缺乏面向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领域的专有协同创新组织。

3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

3.1 加强融合行业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现状,在产业推进工作过程中,围绕“5G+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制定针对性融合发展政策,并不断优化和完善,形成系统性指导政策体系。同时,全面深入理解和掌握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基本理念和深刻内涵,并通过政府、领军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协会等协同工作,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行业标准体系制定,建立规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作的管理机制,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作的推进提供科学、有效的标准体系保障。

3.2 建设融合发展在线学习平台,加强中小企业融合知识培训,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指导、培训和交流机会

实施中小企业融合知识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关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业知识的相关培训。探索和搭建融合专项在线教育平台,增加和拓展产业学习与交流途径。鼓励和促进与本地高校开展联合人才培养计划,建设融合发展人才培养示范工程。支持职业教育、各类培训机构增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技能培训项目,培育认定一批专业培训与实践基地。

3.3 建立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融合发展政策宣讲、产业学习、行业交流、项目示范等一体化产业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PPP等创新模式,面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建设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并以此作为推进融合发展工作“第一宣传阵地”与“第一服务工具”,为政府部门、制造业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协会联盟、服务机构及个人组织提供一站式融合发展产业服务,主要包含政策推送、在线学习、产业联盟、产业活动、示范项目、产业分析等。最终,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作,打造全国性政府示范服务工程。

3.4 搭建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工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等协同创新平台

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围绕融合发展组建各类产业联盟、电子商务中心和创新研究中心,提高产业研究、资源整合和企业服务能力,推动资源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以政府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融合发展创新体系,探索融合发展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如召集和引领相关代表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由政府牵头,成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协会,并通过产业联盟形式,共同打造企业急需的系统解决方案,推广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成立工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营销、物流、产业链电商平台研发等服务;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量子通信等领域,建立战略行业和新兴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群,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等。

3.5 加大创新支持与奖励力度,围绕融合主要模式,奖励重点示范项目,促进融合生态发展

通过补助、奖励、贴息等各类形式,加强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开设融合发展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重点示范项目提供资助[3]。围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以地区重点企业为对象,发掘和培育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树立标杆企业,并加大奖励力度。对行业龙头企业“5G+工业互联网”的场景覆盖、内网改造、应用开发,对中小微企业自主开展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产品及应用的研发要给予专项政策扶持。围绕地区重点特色产业,建立资源集聚、创新活跃、服务完善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生态环境。

3.6 开展融合专项人才培训与认证工作

鼓励高校加强“互联网+”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强融合发展的高层次专项人才培养。积极探索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在相关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可与高校及领军企业联合开展融合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并通过教育、人社等部门统筹协调,落实专项人才技能培养、资格认证及政策奖励等工作。

3.7 总结大企业双创平台建设经验并推广,鼓励建设中小企业双创服务平台

总结大企业双创平台构建经验,针对“互联网+”研发设计创新、生产模式创新、服务模式创新、集成应用创新等内容,鼓励引导其他大企业学习经验并构建双创平台。同时,建立中小企业双创联盟,鼓励联盟成员单位合作建设双创平台发展体验中心,及时总结并复制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平台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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