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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研究(1920-1949)

2020-03-03俞伟强魏雅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钱币 2020年4期
关键词:分厂银币中央

俞伟强 魏雅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黄 超 柴剑光(上海造币有限公司)

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从筹设至迁台,前后共计29 年(1920-1949),是国民政府时期最为重要的造币机构。开展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历史研究,对探究我国近代货币形态、货币制度和金融中心的变迁具有重要意义。

1919 年,上海银行界发起筹建上海造币厂。1920 年2 月15 日,北洋政府大总统令第456 号指令:批准设立上海造币厂。上海银行公会发起组建银团,合力借款作为上海造币厂筹建经费,但因资金不足,建厂工程迟迟未能完成。

1928 年,南京国民政府改厂名为中央造币厂,并于1930 年基本建成。1933 年10 月23 日,修订《中央造币厂组织法》,规定中央造币厂隶属财政部,掌管国币的铸造、销毁及生金银的精炼、分析。1933 年,根据银本位币铸造条例,正式投产铸造孙中山头像银元。1935年11 月法币改革后,改铸辅币。

1937 年抗战全面爆发后,中央造币厂遭日军飞机轰炸、侵占,工厂被迫内迁。其中,总厂办事处作为管理分厂铸造辅币事宜的监督机关,先后五设四迁;武昌、成都、桂林、兰州、昆明等地先后开设分厂,有效缓解了抗战期间各地市面辅币短缺的问题。

抗战胜利后,经过两年的整修,中央造币厂于1948 年恢复铸币,先后开铸金圆券辅币、“民国二十三年版”银本位币以及各类金条,并处理相关机构的撤销和接收。上海解放前夕,几经筹划,中央造币厂奉命部分迁台。

由此可见,近代上海造币厂的筹设,是与中外银元地位的变迁,国人迫切要求废两改元、统一币制的呼声直接相关的。更名中央造币厂后,更是成为南京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币制改革的基石,有效推动了我国近代货币制度的演进、铸币工业文明的进步和上海远东金融中心的确立。

科技变革是推动货币形态和货币制度改革的重要力量。近代以来,中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货币形态也从手工作坊的非标准货币(银两、铜钱)逐步演变为工厂制造的标准工业品(机制币、纸钞)。造币厂正是货币制造工业化、货币制度近代化的产物,是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兼具金融属性和工业属性,长期以来发挥着金融基础设施作用。近代造币厂众多,但冠以“中央”字号且存续至今的仅上海造币厂一家。开展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历史研究,可以从一个新的视角探究我国近代货币形态、货币制度和金融中心的变迁,对于弘扬中国货币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也具有重要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一 研究现状

关于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的既有研究多存在于货币金融史著作以及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的专题研究之中。民国时期,张家骧1922 年—1925 年所著《中华币制史》设一编讲币制行政,其中专门介绍了上海造币厂筹设经过,并附《上海造币厂借款银团致财政总长暨币制局总裁意见书》。原中央造币厂顾问、奥地利人耿爱德著《中国机制币史》(英文)(《中央银行月刊》1938 年12 月—1939 年3 月)一文,重点介绍了上海的中央造币厂筹建、开铸以及1933 年—1937 年的生产情况。1949 年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纂的《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在废两改元一节中整理了若干与中央造币厂有关的史料,并附录了中央造币厂鼓铸厂条统计和中央造币厂鼓铸新本位银币统计。1993 年上海造币厂编纂出版了《上海造币厂志》,起止时间为1920 年—1990 年,其中1949 年前厂史在综述、大事记、体制沿革中有所提及,但不够全面、系统。宋佩玉著《上海造币厂筹建始末》,在梳理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编档案资料、《银行周报》等报刊资料的基础上,对上海造币厂从缘起、筹建、停滞、善后四个阶段的情况进行充分叙述,并分析了上海银钱业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系。翼谋著《中央造币厂的创建与变迁》,对中央造币厂从筹建到投产、战时内迁、战后复归等几个阶段进行了简述。钱屿著《上海造币厂设立的前前后后》,则重点论述上海造币厂筹备的背景、经过,内容详实,脉络清晰。张舒文译《孔祥熙等为中央造币厂铸币事的往来函电选》,介绍了财政部和中央造币厂为铸造法币辅币,与美国斯科维尔公司联系购买模具和坯饼事宜,侧面反映了当时的货币改革。其余,如孙浩著《老上海造币厂的洋技师赫维特》,则对中央造币厂聘请的技师——美国人赫维特进行了介绍,赫氏来华主要工作是规划中央造币厂,并参与币制改革和新币设计,是中央造币厂历史上重要的人物之一。

总体而言,货币金融通史性的著作[2]以及造币厂专题研究有一些共同的特点:首先,它们都是以时间为序,清晰地将近代金融机构发展划分为几个阶段:晚清、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这样做的好处可以让读者将近代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与政治变迁的关系联系起来,但缺陷在于:一方面忽略各个阶段之间的相关联系,历史被人为地以政权更替割裂开来,另一方面则忽视造币厂发展阶段性的独特之处。其次,作为金融通史的一般著作,其内容涉及金融体系的方方面面,如货币、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政策等,近代中央造币厂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因资料的限制而不是讨论的重点,所占篇幅有限。第三,即使就近代中央造币厂内容本身而言,这些著作也只是提供了一个相对简要的介绍和描述,而不是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是不论怎么说,前人所做的工作可以视为对近代中央造币厂发展概况的初步论述,可以为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基础文献和历史线索。

综上所述,目前关于近代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的系统性、全面性著述尚付诸阙如。本文相较传统货币史研究,创新性地从货币史、企业史和科技史三重维度出发,依托历史学、金融学、钱币学(机制币范畴)等跨学科背景,通过搜集和整理相关档案文献、库存实物史料,并与历史界、钱币界老专家进行访谈,对近代上海造币厂历史沿革中的数个关键论题进行探讨,进一步厘清统一币制、废两改元、银本位制、改铸辅币等近代币制变革的脉络,进一步还原建厂方略、筹建经过、本位制争论、抗战内迁以及撤退台湾等重要事件和史实真相,试图揭示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与民国币制改革以及上海远东金融中心的内在联系,进而探讨、分析中国货币制度现代化进程中若干重要问题。

二 上海造币厂的筹建(1920 年-1927 年)

一、筹建背景

中国明清以来,银两逐渐成为主要流通货币之一,但各地、各方铸造的银两(银锭)标准不完全统一,使商业贸易交付十分不便。18 世纪后期及19 世纪初期,外国银币流入中国。因其形制、价值标准一致,按枚使用,较为便利,市场需求日增。鸦片战争后中国各地相继引进西方造币工艺开始自己铸造银币。此后银锭、外国银币、中国银币并行流通,给商业发展造成颇多不便。

至1919 年,上海白银库存仅为一战前的二分之一,现洋缺乏,市场动荡。上海银行界提出抑制厘价飞涨的办法,建议在上海增设造币厂[3]。与此同时,在华外国势力对中国铸币事务频频置喙,企图分享铸币控制权。

1919 年12 月,上海银行公会分别向财政部及江苏省政府呈请《请就上海商埠设立造币分厂》,陈述在上海设立造币分厂的理由:“(一)各国造币厂多建于通商大埠,中国也应设造币厂于通商交易繁盛的地方。(二)中国现状,国库依赖银行,我国的大银行均集中于上海,公私各机关所需银币,惟银行是赖,若银行不能视市面需要之额,随时向造币厂定铸,将不能担当起调剂金融的作用。(三)上海开铸银币,物料价廉,运费可省,以大条银付铸,火耗又可减轻,成本必然降低。”[4]

1920 年初,北洋政府财政部、币制局向大总统呈文《拟就上海设立造币厂先后派员筹备》;2 月12 日,大总统徐世昌签批“准如所拟办理”;15 日,大总统令第456 号指令:批准设立上海造币厂[5]。

二、筹建规划

北洋政府时期,上海造币厂的筹建工作在各方博弈下得以促成,但随着北洋政府的财政举步维艰,很难保证建设正常推进。因为协调资金问题,厂长一职频频调换,筹建工作一波三折,最终因资金不足于1924 年陷入停滞。

1.成立筹备处

1920 年2 月24 日,财政部任命钟文耀为上海造币厂第一任厂长,张德薰为会办厂务,并设“上海造币厂筹备处”。筹备处设于上海香港路4 号上海银行公会大楼内。同年11 月,聘请美国人赫维特(C.Hewitt)为造币厂总技师。赫维特曾供职于美国政府铸币机构长达24 年。赫维特到任之后,建议生产工艺流程仿造美国费城造币厂,订购最新式机器。

2.经费筹措

据初始估算,上海造币厂建厂经费约为200 万两白银。由于北洋政府财政困难,仅能拨款50 万元,财政总长兼制币局督办周自齐向美国友华银行借款,但因该行对借款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满而未能达成。当时,上海银行公会认为开办造币厂如果求助于外债,币制难免受外人干涉。因此,上海银行公会发起组建银团,合力借款给北洋政府作为开办经费。1921 年3 月2 日,借款合同签订。筹建经费共计250 万元,以盐款作担保,以银团代募国库券为开办基金。3 月11 日,上海造币厂借款银团成立,其中包括上海24 家华资银行与若干钱庄,有力地推动了上海造币厂的筹备工作。

3.选址及设备采购

一是选址。筹备处先后勘察厂地7 处。[6]最后选定苏州河宜昌路小沙渡对河,即现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厂址建厂[7]。1921 年4 月底,实地测量“实有地九十八亩二厘五毫”。10月,新地契注册完毕。

二是在设计建造方面。造币厂厂房由8 家公司参加设计。1921 年5 月,最终选定通和洋行的厂房设计图稿。建筑工程总计有13 家建筑行投标,9 月,施工开标,最终择定姚新记营造厂承包。10 月底,建造厂屋工程开工。1923 年4 月,造币厂修建厂屋工程告竣。

三是在设备采购方面。根据总技师赫维特建议,向美国订购最新式机器。为保证机器设备所需电力和煤气供应,厂内自备发电机2 座,3 台蒸汽锅炉和3 座煤气发生炉。至1922 年8 月,各项设备相继运抵上海。

三、筹建停滞

1922 年厂屋次第落成,订购机器等亦相继运达。但是支出款项远超预算,且银价大跌,以致于机器到沪无款交付,不能提货[8]。借款银团认为事关币制大局,恐外人觊觎,如政府能确实担保,仍愿继续借款。但经多次磋商,未果。

1924 年8 月,财政部以借款既未成立,欠款无从清还,而厂内每月经费开支甚巨为由,下令撤销上海造币厂筹备处[9]。至此,所有厂房、机器设备交由上海银行公会暂行保管,文件交财政部保存,总技师赫维特合同期满解约回国,上海造币厂筹备工作陷入停顿。

三 中央造币厂的成立与开铸(1928 年-1937 年)

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拟将上海发展为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同时希望通过货币制度改革掌控国内金融货币体系,为此恢复上海造币厂的筹建工作。

一、成立及善后事宜

1.重启筹建及善后

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就着手接收上海造币厂[10]。拟具包括收回厂屋、机器,清理欠债在内的复厂计划。1928 年11 月1 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将“上海造币厂”更名为“中央造币厂”。并与借款银团就原上海造币厂债务问题进行谈判。1929 年2 月1 日,财政部成立中央造币厂监理委员会,负责全厂旧债清理偿还,厂屋之修缮,机器之提运装置等工作。8 月8 日,财政部按期如数清偿所欠上海各银行、钱庄的两期库券本息及垫付各款,借款银团宣告解散。12 月18 日,中央造币厂向银行公会收回厂屋、机器等项。

2.正式运行

1930 年4 月17 日,中央造币厂厂房建造、设备安装和各项配套工程竣工,并完成中央造币厂竣工纪念章的制作。1932 年,各地再次要求废两改元。时至1933 年3 月8 日,国民政府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1933 年3 月3 日立法院通过),中央造币厂依照开铸。本位币因其背面图案以帆船为主景,俗称“船洋”。4 月5 日,财政部向全国发布《关于废两改用银本位币布告》。

3.厂区设置及组织架构

在厂区设置方面。1933 年,中央造币厂开铸时,办公大楼1 层为总材料房、化验室,大楼南端为生银库,办公大楼后为U 字形厂房。由南端的走道进入大楼北面的U 字形厂房,沿顺时针方向,依次为配合室、熔化室、熔锅栈、压汽及碎片室、银条库、银片称准室、碾铣室、炼洗房、钢模室、机械修理房、印花及轧边室、自动天平室、数币室,最后回到办公大楼东端的银圆库。主厂房后系辅助车间,有发电机组、给水站、设备检修车间和一只庞大的蓄水池,高大的蓄水塔,可以做到生产上自给自足,不受外界影响。除拥有当时最新式的铸币机15 台及整套附属设备外,还备有发电、煤气、供水等设施(图1)。

图1 上海造币厂办公大楼一层及主厂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在组织架构方面。1929 年4 月10 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央造币厂组织章程》,规定中央造币厂的职责、组织架构及工作流程。1933 年10 月13 日,国民政府将原《中央造币厂组织章程》修正为《中央造币厂组织法》并于10 月21 日公布施行。1935 年6 月,《中央造币厂办事细则》经国民政府财政部核准后发布,细则对中央造币厂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与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规定(图2)。

二、开铸新币

1.试铸

早在1928 年,财政部即积极拟定设计图纸,向世界各大造币厂招标原模。原模图稿正面中央是孙中山便服侧面头像,上面环列“中华民国十八年”,背面是在海面上航行的三桅帆船图,两边镌刻“壹圆”。英国、美国、意大利、日本、奥地利等五国应标。

为了推行甘末尔的金本位币制,1932 年,国民政府命令中央造币厂试铸金本位货币,其中“壹圆”“半圆”“贰角”“壹角”4 种面值为银质,“半毫”“贰仙”2 种面值为镍质,“壹仙”面值为黄铜质。

图2 中央造币厂组织系统图

试铸图稿正面经由英国、美国、意大利、日本、奥地利等五国所镌原模5 对进行评比,最终采用意大利版作为金本位“壹圆”币正面模板,背面图案为二桅帆船,“金本位币”字样标示其上,右侧有旭日,水面上三只飞鸟。此模具委请美国费城造币厂制作。金本位币制计划因不适合中国国情而遭致各界反对,“金本位”货币最终未能正式铸造与发行。

2.开铸

为了统一币制,配合“废两改元”。1933 年3 月1 日,中央造币厂奉命正式开铸新币。

(1)“民国二十一年”版壹元银币

1933 年,中央造币厂改造金本位币模具。年号仍采用“民国二十一年”,移除“金本位币”字样,将水面上的3 只飞鸟移至二桅帆船之上。该版银币的原模由美国费城造币厂镌刻。

1933 年3 月8 日,国民政府公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条例规定:中央造币厂所铸银币是法定本位币,银本位币定名为“圆”,直径39.4 毫米,重量26.6971 克,含银880‰,含铜12%,含银量23.493448 克,重量与成色的公差均为3‰[11]。另外,条例还明确规定法定本位币铸造权专属于中央造币厂,旧有各厂局一律停废。自此,全国各省分铸银币的局面正式结束,银币铸造权正式收归于中央造币厂。同时规定,持有银两或旧有银币可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本位币,加纳铸费2.25%。

因当时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有人说银币背面图案中“太阳升起的地方是日本”“空中飞舞的是日本战斗机”[12]。图案引起的争议,使得开铸不久即停工,共铸造226 万枚,其中220 万枚由中央造币厂收回,存入中央银行库房作为准备金,最终流出不足6 万枚。

(2)“民国二十二年”版壹元银币

国民政府财政部不得不请美国镌刻新模,1933 年5 月,新版模具到厂,新版银币面额仍为“壹圆”。“民国二十二年”版银币除将正模年份更改外,背模图案除去了船顶上的飞鸟和右侧旭日阳光。1933 年6 月10 日,开始用新模进行铸造,共铸造4639.5 万枚,并一直生产到1934 年上半年。

(3)“民国二十三年”版壹元银币

1934 年10 月起,中央造币厂开始铸造“民国二十三年版”银币,除年号更改外,其余图案与“民国二十二年版”银币相同,该款银币模具全部由美国费城造币厂制造,至1935 年底共生产约9874 万枚。

(4)厂条

1933 年9 月,应中外银钱业巨额款项收解便利需要,中央造币厂依据《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开始熔铸含银成色九九九甲种厂条和成色八八零乙种厂条(厂条即银条,每条含银与1000 元银币含银量一致)。前后共生产甲种厂条3621 条,乙种厂条59990 条。

(5)辅币(铜、镍币)

1935 年11 月4 日,国民政府宣布实施法币改革,放弃银本位制,白银收归国有,同时各版银币一律禁止流通。为了配合法币改革,财政部命令中央造币厂停铸银币,改铸法币辅币。国民政府于1936 年1 月11 日公布《辅币条例》,规定,“辅币之铸造专属于中央造币厂,辅币之种类有:二十分镍币,总重6 公克,成色纯镍;十分镍币,总重4.5 公克,成色纯镍;五分镍币,总重3 公克,成色纯镍;一分铜币,总重6.5 公克,成色铜九五、锡锌五;半分铜币,总重3.5 公克,成色铜九五、锡锌五”。其中二十分硬币直径24mm,十分硬币直径21mm,伍分硬币直径17mm,壹分铜币直径26 mm,半分铜币直径20mm。

1936 年1 月,中央造币厂开始铸造二十分、十分、五分三种纯镍币和一分、半分2 种铜币。

由于熔炼设备不能铸造纯镍坯饼,经由国民政府财政部向美国司克威(SCOVILLE)厂采购坯饼,由中央造币厂完成印花。由于镍币的需求量大,中央造币厂无法满足市场流通,因此中央造币厂还委托奥地利维也纳造币厂代加工,奥地利代铸的镍币在币背布钱下标有“A”字,以示区别。

3.银本位币铸造数量及意义

1933 年3 月至1935 年11 月3 日法币改革公布时,中央造币厂铸造的银币数量,除去回收改铸的产品外,共解交中央银行银本位币145195000 枚,甲、乙两种厂条50471 条,总计面值195666000 元。据估计,废两改元前的1931 年,流通银币总额17.07 亿元,其中民国币生产共计14.27 亿元,龙洋约2 亿元,外国银币8000 万元。另据统计,1890 年至1932 年中国各造币厂鼓铸银币17.46 亿元,42 年间平均产量13 万元/日[13]。

1933 年日本正金银行就废两改元调查中,提到“到目前为止,杭州、南京、天津(目下停闭)、武昌以及广东等造币的铸币能力只不过十万银币左右。”[14]然而,中央造币厂在短暂2 年零8 个月的时间里,为国民政府废两改元生产了1.45 亿“船洋”银币和50471个厂条,合23 万银币/日,远超过以往各造币厂平均生产水平之和。在短时间内发行总金额就占到1931 年流通银币的11.5%,为顺利推行废两改元改革提供了坚实保证。

四 抗战时期中央造币厂的内迁(1937 年-1945 年)

一、总厂办事处五设四迁

1.上海办事处

“七·七”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中央造币厂即将重要原料及案卷除急用者外,均转移到公共租界内的堆栈保存,并将15000 箱镍饼运送到杭州造币厂内储存。同时在法租界自租栈屋,存放各类物资。截止至淞沪会战爆发前,已运出物资总价值约1090 余万元,存在厂内的仅有40 余万元。1937 年“八·一三”淞沪会战爆发,当日上午10 时,中央造币厂停铸,原料以及成品,暂封存厂区库房。为处理中央造币厂停铸的善后事宜,于古拔路(现富民路)设立上海临时办事处,对于厂内的重要机件,连夜拆卸,运往镇江后转运武昌;对原存杭州造币厂的镍饼,派员分批取道浙赣铁路转运汉口;暂存在租界各类物资,待日后转运他处。

1938 年2 月,在中央造币厂香港办事处成立后不久,上海办事处改名为运输保管组,负责保管存放在租界内各栈房各类物资,并设法运到内地各分厂。

1940 年,沿海地区多已沦陷,原先发行的铜、镍辅币被日军大量劫走。而内地铸成的辅币又无法运往租界。为此,留驻上海租界的运输保管组,应上海银行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之请,委托上海美商北极公司,铸造5 分及1 分铝制辅币,在上海租界内流通。这批铝币于1940 年2 月24 日开铸,1941 年12 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铸,总产量5 分币2 亿枚,1 分币5 千万枚,年份为1939 年版。该套辅币正面仅铸面值,背面为布图。

1942 年6 月,中央造币厂上海运输保管组撤销。

2.香港办事处

受战事影响,除香港外,沿海与内地的水陆交通均被阻断。为适应现实需要,1938 年2 月,中央造币厂在香港设立办事处,负责将存沪的物资经香港运往内地各分厂。三个月后,由于改设办事处于汉口,香港办事处改为香港运输采办组,并计划于6 月底撤销,将购料事务委托中央信托局代办,运输事宜交由西南运输处代办。后因事务需要,在港设立了小规模通讯处,负责接洽与承转各项事务,直至1943 年5 月31 日,撤销。

3.汉口办事处

1938 年5 月30 日,中央造币厂在汉口设立办事处。因战局恶化,汉口办事处成立仅两月即撤销,8 月7 日,迁往重庆。

4.重庆办事处

1938 年8 月9 日,重庆办事处设立,并开始办公。1939 年4 月27 日,因重庆时遭日机空袭,办事处在重庆市郊外围择地疏散办公。后因香港、武汉两地撤离人员先后抵达重庆,自9 月1 日起办事处再次搬迁。因重庆屡遭日机轰炸,重庆办事处暂时移往昆明,重庆设中央造币厂驻渝办事组。

5.昆明办事处

1939 年6 月23 日,昆明办事处正式办公,但每月重要事项仍须面呈驻渝办事组请示。1940 年3 月1 日起,经财政部核准,昆明办事处撤销,其办事人员、档案全部迁回重庆。

二、设立分厂

在抗日战争时期,为解决各地市面辅币缺乏的困境,中央造币厂先后在武昌、成都、桂林、兰州、昆明等地开设分厂。

1.武昌分厂[15]

1937 年3 月,中央造币厂奉命筹建武昌分厂,委派员工办理接收事宜。1937 年9 月1 日,武昌分厂正式成立,10 月19 日,开铸辅币。自开铸以后,最初产品为20 分、10 分、5 分的纯镍辅币,年份仍沿用1936 年原版。1937 年12 月底,开始同时铸造1 分铜辅币,年份改用1937 年版。武昌分厂在完成本厂铸币任务的同时,还为成都、桂林两分厂代制铸模和维修机件。

表1 武昌分厂辅币生产总量(截至1938 年) (单位:枚)

1938 年7 月,武汉战局紧张,武昌分厂将全部物资拆装内运至成都、桂林两分厂,至9 月底装运完毕。武昌分厂设立期间,为便于转运物资,曾在桂林、衡阳两地设立办事处。1938 年3 月,桂林分厂成立,上述两地办事处分别于1938 年4 月7 日和6 月1 日撤销。两地办事处所保管物资移交桂林分厂接管。

2.成都分厂[16]

1937 年11 月14 日至18 日,中央造币厂奉令接收原成都造币厂,并改名为中央造币厂成都分厂。接收以后,由于厂房、机器残缺严重,短时间无法完成修理。11 月22 日,暂在重庆建立临时工厂,接收前重庆铜元局部分机器设备,于1938 年6 月25 日开铸。鉴于日寇轰炸强度日甚一日,1939 年9 月1 日,财政部令将所存重庆临时工厂的镍饼完成印花,然后将一切物资迁往成都分厂。

1938 年11 月21 日,成都分厂开铸“民国二十七年版”20 分、10 分、5 分三种纯镍辅币。1939 年3 月,开铸“民国二十八年版”1 分铜辅币,其余3 种辅币也相继完成印花。自1940 年起,国民政府颁布《修正辅币条例》,改铸白铜10 分和5 分、黄铜2 分和1 分四种合金辅币。由于物价上涨,10 月26 日,总厂电令停铸1 分、2 分两种小额辅币,专铸5 分和10 分。1941 年停铸5 分、10 分两种辅币,筹备铸造“民国三十一年版”20 分、50 分新白铜合金辅币,并于1942 年1 月1 日正式开铸。1943 年5 月停铸,成都分厂改为生产军工用品、为军工厂修配机件。

表2 成都分厂历年辅币产量统计表 (单位:枚)

3.桂林分厂[17]

1938 年3 月,财政部应广西地方要求,令中央造币厂将上海内迁的一部分机器运往桂林,筹设桂林分厂。5 月24 日,桂林分厂开始铸造5 分、10 分、20 分镍币。铜币因电力供应限制及铜料上涨超过面值,所以未大量生产。1940 年,陆续铸造1 分、2 分、5 分、10 分新合金辅币,后因通货膨胀,1 分、2 分辅币于11 月起暂停生产,专铸5 分、10 分两种辅币,并以多铸10 分币为原则。1941 年,因电力供应不足,且敌机空袭频繁,当年5 分、10 分辅币产量仅为全年计划产量的80%。1942 年,物价日益上涨,奉令1 月20 日,开铸50 分辅币,26 日,开铸20 分辅币。6 月,因物价波动剧烈,停止铸造20 分辅币,继续铸造50 分辅币,同时兼营其他副业。

表3 桂林分厂历年产量表(截至1942 年) 单位:枚

4.兰州分厂[18]

1938 年4 月,财政部应西北地方要求,在前甘肃造币厂旧址筹设中央造币厂兰州分厂。10 月1 日,兰州分厂正式成立,11 月7 日,开铸。由于当地无纯镍光饼,于是就地取材,生产1939 年版1 分铜辅币,共生产25053206 枚。因缺乏铸币原料。1939 年10 月该厂停铸。并将厂房、原料、机器等交由中央银行兰州分行代为保管。人员返回重庆,于重庆设立分厂办事处处理未尽事宜。1940 年底,各项事宜全部处理完毕,分厂办事处撤销。

5.昆明分厂[19]

1939 年10 月,拨付云南省法币80 万元将云南铜币铸造厂改名为中央造币厂昆明分厂。1940 年元旦,昆明分厂正式开铸辅币。昆明分厂开铸时只有2 分黄铜辅币,后于1940 年1 月28 日开铸1 分黄铜辅币,4 月24 日开铸10 分白铜辅币,8 月24 日开铸5 分白铜辅币,年份为1940 年版。1941 年11 月,奉命改铸新合金辅币。1942 年2 月5 日,开铸50 分新辅币,2 月6 日,开铸10 分新辅币,2 月10 日,开铸20 分新辅币。后因铜料短缺,自5月12 日起停铸待料。8 月初由贵阳运来铜元,于8 月10 日恢复铸币,后因物价高涨,市场不再需要辅币,1942 年7 月,奉命停铸,改为生产军工用品。

表4 昆明分厂历年辅币产量统计表 (单位:枚)

尽管中央造币厂各地分厂存续时间并不长,其铸造的各类辅币有效缓解了抗战期间市面辅币短缺的问题(表5),也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铸币物资、物料和机件设备。

表5 中央造币厂各分厂淞沪会战爆发后解缴中央银行发行数量表 (单位:枚)

五 抗战胜利后的中央造币厂(1945 年-1949 年)

一、中央造币厂复工

1.厂址厂屋的接收

抗日战争期间,中央造币厂厂房被日军作为械弹仓库。1945 年9 月24 日,日方将其移交国民政府海军司令部,中央造币厂即刻商请海军司令部,要求移转。1946 年3 月1 日,中央造币厂接收员办事处迁入厂内办公。

2.存栈物资的接收

1937 年中央造币厂撤退时,未内迁物资,一部分存放在上海市法租界栈房内,后被日敌占有。1945 年9 月18 日,中央造币厂接收员前往接收。另一部分迁存于公共租界内栈房。该处虽被日寇占有,但未全部劫掠。至1946 年4 月,派员提回。

3.组织机构调整

抗战胜利后,原有组织及员额配备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的需要。1946 年,中央造币厂将原有组织法加以修正。其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如图3:

4.熔制金银、销毁铜元制钱及代碾铜片数量

中央造币厂复工后,开始代中央银行及处理局开展熔化金、银、铜元、制钱等。1946年4 月下旬,造币厂开始熔铸第一批伪华兴银行90 余万两杂银。10 月,造币厂经营副业,熔铸银、铜,轧制铜皮。1947 年2 月10 日,中央造币厂代中央银行熔铸99%成色10 两银条,至20 日结束熔制,共熔制950 条,9498.951 两。3 月,造币厂结束副业,共熔炼铜条63272100 公斤、银条36613400 公斤、轧制黄铜皮59999 公斤,熔铸数量见表6。

图3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央造币厂组织系统图

表6 1945 年9 月-1947 年3 月中央造币厂熔制事务统计表

二、相关机构的撤销和接收

1.各地办事处、分厂的撤销

抗战胜利后,除重庆办事处,其余各地办事处已陆续撤销。1946 年2 月,重庆总厂办事处熔制金条完成,即着手办理复员工作。6 月1 日正式迁沪办公,撤销中央造币厂重庆办事处,改设重庆撤销办事处。1947 年2 月底,重庆办事处正式撤销。

中央造币厂各地分厂中,武昌分厂已于1938 年武汉沦陷时撤销;兰州分厂已于1940年撤销;桂林分厂于1944 年9 月11 日因日寇入侵广西而停工,12 日撤离,最终在重庆撤销。抗战胜利后,1945 年9 月,中央造币厂令成都、昆明两分厂办理撤销事宜。成都分厂于1945 年11 月停铸,改设成都分厂保管处,选择可使用机器、物件运往上海总厂,其余标价出售,厂址、厂屋及剩余物料移交成都中央银行代为保管。昆明分厂奉命撤销,改设昆明分厂保管处,负责处理设备及剩余物料,至1945 年年底,该分厂全部撤销。

2.各地旧造币厂的接收

抗战胜利后,中央造币厂先后接收了杭州、上海、沈阳等地的旧造币厂。1946 年11月8 日,奉财政部令,中央造币厂接收杭州造币厂厂址、厂屋,后由中国纺织企业公司租用。1947 年3 月,中央造币厂缴价购买日本遗留上海的石福金属厂,以补充总厂设备,该厂改名为中央造币厂玉山路工场。1948 年4 月,由中央造币厂呈准,沈阳造币厂改为中央造币厂沈阳保管处,部分机器材料准备运至上海总厂补充应用。

三、中央造币厂开铸辅币

1.国民政府筹备金圆券改革

中央造币厂复厂后,添置设备等支出,约需“国币一千一百二十八亿五千六百万,又美金二百三十一万二千四百六十二元”,但这笔资金财政部一直未能拨付。由此,1948 年8 月改革币制前夕,中央造币厂的铸币机器仍然零落不全。

1948 年8 月19 日,国民政府宣布实行币制改革,即金圆券改革。

2.开铸辅币

1948 年10 月10 日,中央造币厂正式开工铸造。当天即开铸金圆券一分铜币辅币,其币材含铜95%、锌4%、锡1%,重量为3.50 公克[20],铜币正面图案为青天白日、反面为古钱图案及“一分”二字。12 月中旬,一分铜辅币奉令停铸,改铸5 角银币,银币正面为蒋介石头像、反面为麦穗图案及“伍角”二字,由于金圆券迅速贬值,银币材料价值远高于面额价值,因此5 角银币未发行。

由于金圆券迅速贬值,民间对纸币失去信心,以银币和黄金为通货进行交易。1948 年11 月起,中央造币厂先后铸造各式金条(半两、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金条),至1949 年1 月底全部完成。1949 年2 月中旬,中央造币厂筹备恢复重铸“民国二十三年版”壹元银币,3 月1 日起,正式开铸。自1948 年10 月至1949 年5 月中央造币厂迁台止,共铸成并解出金圆券一分铜辅币568 万枚,“二十三年版”壹元银币662.5 万枚,黄金小条160 万余两,金圆券“伍角”辅币约8 万枚[21]。

四、中央造币厂奉令迁台

1.筹备迁台

1949 年4 月,南京国民政府濒临覆没,中央造币厂开始筹划遣散员工,准备迁厂。4月25 日,中央造币厂向财政部呈请迁移事宜。财政部指令中央造币厂:1、该厂应准迁往台湾。2、该厂应酌留一部分重要技术员工随同迁台服务。3、该厂在迁离上海之前应仍暂维现状。4、该厂所有遣散员工警役准予比照4 月份薪工一次发给遣散费3 个月,并准另外发旅费各300 元。5、该厂因迁移所需各项费款,除由部长电中央银行先行垫借外,应将经领各数支用情形随时报部备核,并实办追加概算呈部核准。

4 月26 日,财政部电令,中央造币厂迁往台湾,必须完成,应即筹划。同时,应在广州设厂,准备制金。因此中央造币厂一方面派员飞往台湾洽办迁厂事宜,一方面派员赶赴广州筹划设厂事宜。

2.迁台经过

1949 年5 月8 日,中央造币厂部分设备及公物由“海黔”轮运至台湾。5 月16 日,机件物资分海、陆两路发运。

海运先是租用上海民生实业公司“民众号”轮船,装运赴港。因装箱货物内夹带有硝酸,引起“民众号”轮船燃烧,被迫停止装运。经财政部长转饬上海海关,最终拨借灯塔舰,继续装运赴港。陆运部分机器被解放军截获,扣押在海南岛,由海口人民银行接管,1954 年,由上海造币厂派员运回。迁台主要设备有轧机10 台(其中玉山路工场8 台)、日式冲床3台、万两天平1 台、干饼机1 台、洗饼机2 台、7.5 匹马力美式压印机1 台、3 匹马力美式压印机6 台、光边机3 台(其中玉山路工场1 台)和3 匹马力日式压印机6 台。

中央造币厂部分重要技术人员及其家眷也陆续迁往台湾,最终留在上海的职工总人数为508 人,其中负责人为副厂长,职员105 人,工人332 人(含临时工105 人),警士26人,司机4 人,技工4 人,公役36 人。

六 启示与建议

近代中国,造币厂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在各地涌现出来,发挥着金融基础设施作用。相较各地造币厂业务大多仅仅辐射周边一隅,上海造币厂(原中央造币厂)则具有全国性影响。其发展变迁,既有近代造币厂发展的共性,也有自身发展的个性。通过本文的研究,主要形成了四个方面的启示:

一、上海造币厂的创立更多是利益集团博弈的产物

从筹建背景可以看出,建立近代造币厂是实现货币制度近代化的重要前提。在上海地区创立造币厂,有助于华商银行摆脱钱庄业在金融业务上的束缚,提升华商银行对外商银行的竞争力。作为最大受益者,以银行公会为代表的华商银行集团成为创立上海造币厂的重要力量,并极力拉拢钱庄业、排挤外商银行。因此,与近代其他造币厂不同,上海造币厂的创立更多是市场自发行为,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二、中央造币厂的成立与运行是政府直接控制金融的结果

上海造币厂历任厂长均由政府任命,但不同时期的政府对于造币厂的控制和影响相差较大。北洋政府财政举步维艰,政府对于金融的控制较为软弱,致使造币厂筹建陷入停滞。相较之下,南京国民政府为摆脱严重的财政赤字危机,希望通过币制改革掌控国内货币金融体系,上海造币厂才得以更名为中央造币厂,成为中央政权金融体系的重要一员,并垄断了本位币铸造权。中央造币厂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央政权货币制度改革的忠实执行者,也在国民政府历次货币改革中发挥了相应的作用。

三、上海造币厂的变迁与中国金融中心的变迁紧密相连

20 世纪上半叶,全国性金融中心在不同地域间变迁,其基本轨迹是:上海—北京与天津—上海—重庆—上海[22]。作为近代重要的辅助金融机构,上海造币厂的筹建、更名为中央造币厂、抗战时期的内迁、光复后回沪复工,这一历史线索与近代金融中心的变迁紧密相连,也成为中国金融中心在不同区域间变迁和上海远东金融中心起伏发展的又一重要佐证。

四、上海造币厂是上海近代工业文明的重要见证

上海造币厂位于近代民族工业聚集地——苏州河沿岸,见证了中国近现代工业文明的历史进程。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央造币厂,上海造币厂引进了当时美国最先进造币工艺和设备,试铸过多种金、银、铜、镍等样币,同时还铸造纪念章,雕刻和铸造技术在全国居领先地位,从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生产规范、技术工艺等方面来看,均是中国造币厂较为成功的一次现代化改造实践,并至今保留了主要的厂房建筑,成为我国独特的金融遗产和工业遗产。

注释:

[1]徐寄庼:《最近上海金融史》、《增改最近上海金融史》,上海银行周报社1926、1929、1930 年版;杨荫溥:《上海金融组织概要》,商务印书馆,1930 年版;上海银行周报社:《上海金融市场论》,华丰印刷所,1923年版;潘连贵:《上海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年。

[2]张家骧:《中华币制史》,民国大学,1925 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年;上海造币厂:《上海造币厂志》,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 年;宋佩玉:《上海造币厂筹建始末》,《档案与史学》,2002 年第6 期;翼谋:《中央造币厂的创建与变迁》,《上海市普陀区文史资料·经济专辑》第3 辑,1995 年版;钱屿:《上海造币厂设立的前前后后》,《中国钱币》,1992年第1 期;张舒文(译):《孔祥熙等为中央造币厂铸币事的往来函电选》,《档案与历史》,1999 年第1 期;孙浩:《老上海造币厂的洋技师赫维特》,《中国钱币》,2006 年第1 期。

[3]徐永祚:《上海洋厘飞涨之原因及其救济法》,《银行周报》,第3 卷第43 号,1919 年11 月18 日。

[4]《上海银行公会呈江苏省长及财政部文》,《银行周报》第3 卷第45 号,1919 年12 月2 日。

[5]钱屿:《上海造币厂设立的前前后后》,《中国钱币》1992 年第1 期,第53 页。

[6]7 处分别为:1.龙华日晖港边约130 亩,每亩地价500 元。2.东庙桥路约40 余亩,每亩地价900 余元。3.龙华路泉漳别墅西约80余亩,(官民地各半)每亩民地地价900两。4.江湾骆家桥约40亩,每亩地价1300两。5.苏州河小沙渡对河约20余亩,地价每亩2000两。6.苏州河宜昌路小沙渡对河(与第五处毗连)约103亩,每亩地价2200 两。7.杨树浦港内平凉路约50 余亩,每亩地价3600 两。

[7]经过实地考察,龙华日晖港及龙华路泉漳别墅西两处因贴近军区兵工厂,不宜建厂。东庙桥路虽价格低廉,交通也比较方便,但地势较低,河深较浅,船运不便。江湾骆家桥地势低洼,水陆交通均为不便。而苏州河小沙渡对河一处,因前面的兴华公司土地不愿出让,后面民地虽多,但无出路,亦不宜建厂。只有杨树浦港内平凉路地块最为相宜,在与业主接洽后订立草约,并付定银8000 两。而后恰逢工部局制定筑路规划,计划中有马路横穿该地而不适用,只得取消合约,定银充偿损失。

[8]借款银团提供的第一笔借款250 万元,扣除利息、折扣、银团所拿的佣金等项,仅实收190 余万元。这项借款主要用于购置厂基、建造厂屋、购买库门电线管料,以及缴付茂生洋行第一批机器费用。

[9]宋佩玉:《上海造币厂筹建始末》,《档案与史学》,2002 年第6 期。

[10]《国民政府财政部令(第二一一号)》,《财政日刊》第61 号,1928 年1 月31 日。

[11]《中央造币厂工作经过报告书(1930 年)》,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内部资料,第5-6 页。

[12] 孙浩:《百年银元》,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年版,第147 页。

[13][1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1924—1949》,第101 页,98 页。

[15]在组织机构方面,武昌分厂设主任一人,除秘书、技正、会计员、稽核员外,下设二课,即总务课、工务课,总务课下设四股,工务课下设六股。全厂共有工人433人。其厂房占地面积共计2521方丈55方尺92方寸,附属房屋18 间6 所,主要的造币设备包括光边机12 台、冲饼机14 台、印花机29 台(印铜元)、54 台(印银币)、碾片机26 台、压模机2 台、熔化炉124 座,辅助设备各种机床27 台、锅炉18 座、抽水机14 台等。

[16]根据1942 年统计资料,成都分厂主要的造币设备有:辗片机5 部,印花机12 部,冲饼机5 部,洗饼机4 部,光边机3 部,剪刀机3 部,压模机1 部等。成都分厂成立后,设主任1 人,下设两课(总务、工务)四室(会计、稽核、秘书、技正),办理一切厂务。1945 年改组为两课三室一员十三股。成都分厂成立时共有职员80 人,工役573 人,合计653 人。

[17]桂林分厂主要造币设备有辗片机7 台,冲饼机5 台、洗饼机4 台、干饼机2 台、光边机4 台、印花机20 台等。设主任一名,下设二课(总务课、工务课)、二室(秘书室、技正室),课下设股。根据1941 年统计资料,全厂共有职员97 人,工人、警卫、差役等共572 人。

[18]兰州分厂的主要职员骨干来自总厂,设主任一人,下设二课(总务课、工务课)七股,设秘书一人,技正一人。根据1939 年1 月的统计资料,兰州分厂共有职工289 人,其中职员47 人,工人200 人,什役24 人,警卫18 人。兰州分厂使用原兰州造币厂的厂房作为其工场基地,占地面积150 万平方尺,内有厂房111 间。除继续使用旧厂机器设备外,湖北铜元局调拨了一部分机器,主要造币设备包括钢模机1 部,熔化炉64 座,辗片机4 部,烘饼机2 部,冲床4 部,光边机3 台,印花机10 部等。

[19]昆明分厂成立时共有职员66 人、工人196 人,除留用旧厂人员及就地招募部分外,大多从总厂、兰州、成都、桂林分厂调用;警卫47 人,除由盐务缉总队调用20 人外,其余就地招募;差役33 人,大多就地雇用。昆明分厂实有占地面积16.923 亩,厂屋265 间。1939 年9 月,接收旧厂时有印花机12 部、碾片机6 部、冲饼机5 部、光边机6 部、烘片炉8 座、熔化炉12 座、锅炉1 座、60 匹马力引擎1 部等;1941 年,有印花机7 部、碾片机5 部冲饼机4 部、光边机2 部、60 匹马力蒸汽机1 座、50 匹马力和10 匹马力马达各2 只,5 匹马力和3 匹马力、马达各1 只等。

[20][21]《中央造币厂开铸五十周年纪念特刊》(台湾),第18 页,18-19 页。

[22]吴景平:《中国近代金融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 年第一版,第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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