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对我国的启示
2020-03-02李悦
李悦
摘要:现阶段,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无具体明确的统一标准,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这就导致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实行等都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分析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进而总结现阶段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借鉴这三个国家的经验,寻求其对我国制订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启示。
关键词:学前教育 质量评估 标准 启示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01-0175-02
随着世界各国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例如全纳教育、可持续发展理念等新思想不断传入,在学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各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制订更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顺应时代的潮流,重新修订和实行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一、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简析
1.美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
美国是地方分权制国家,学前教育基本由所在的州政府管辖,无统一管理标准。研究者研究发现,学前教育对幼儿发展及社会进步有重要作用,并且公民对学前教育公平和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此社会背景下,美国联邦及各州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提高保教质量的政策文件,制定了学前教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并且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评估结果设立了奖惩机制。
美国早期教育协会(NAEYC)质量评估标准主要评估十大方面,涉及四个视角:幼儿视角、教职工视角、家庭及社区视角、管理视角[1]。其中幼儿视角包括关系、教学、课程、幼儿进步的评价和健康五大领域;教职工视角主要凸显教师专业方面的标准;家庭及社区视角主要强调的是家庭和社区的伙伴关系;管理视角主要评估物质环境、领导和管理两方面内容。此评估标准涉及的各方面均指向幼儿发展。在该评估标准体系中,课程所占的比例是最多的,其次是教学、物质环境、社区关系等。可见,美国的质量评估标准体现了课程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性;其次便是教学。
2.澳大利亚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準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1世纪初调查发现,澳大利亚4岁以下幼儿只有41%左右在接受教育,而发达国家有将近70%在接受教育,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澳大利亚的学前教育改革迫在眉睫。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及科学培训部提出了全国早期教育计划,规定凡4岁儿童都要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还要保证其受教育的质量。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制定了《澳大利亚早期儿童教育与保育国家质量标准》,并进行了修订,于2010年开始逐步实施新的全国性质量标准;经过两年过渡期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要求全部幼教机构于2012年必须全面实行该标准。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涉及七大方面,分别是教育方案及实践、儿童的健康和安全、物理环境、人员安排、与儿童的关系、与家庭和社区的合作关系、领导及机构的管理。其中与家庭和社区的合作关系所占的比例最高,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领导及机构的管理所占的比例也很高,可以看出澳大利亚政府比较强调家庭和社区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性,其中儿童的健康和安全是被高度重视的。
3.新加坡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
新加坡政府在2010年启动了《新加坡学前教育评估框架》,该框架共包括六大方面,分别是机构领导、行政管理、教职工的发展与管理、计划、课程、保育安全及健康,共有78项具体指标。其中课程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其次是保育、安全和健康、教职工的发展与管理。从中可以看出,新加坡的学前教育评估比较重视课程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凸显出课程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保育、安全和健康也是不能够忽视的方面。
通过分析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学前教育质量评定标准,发现其标准中都透漏着“儿童发展”“教育公平”等当前普遍倡导的理念。并且这三个国家的质量评定标准都是经过专业学前教育机构及组织制订实施的,在科学性和专业性上是毋庸置疑的。各国在学前教育质量评定标准的划分上各有侧重,美国学前教育机构评估标准将课程与教学分割开来,而新加坡的评估标准在课程方面包含教学。可见各国的学前教育评估标准都以自身文化为依托,形成了符合本国实践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
二、对我国的启示
1.建立国家层面的质量评估标准,重视幼儿发展
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都有全国统一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在大标准的前提下,产生符合州政府的其他标准。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将课程、教学等过程性评价作为评定学前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它们的评估标准重点落在促进幼儿的发展,以幼儿为中心的理念上。我国暂无统一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只在2017年颁布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重点评估办园条件、安全与卫生、保教、教职工队伍、管理这五大方面[2]。但是,各省市的幼儿园评估标准更重视硬件设施及物质设备方面,办园条件成为幼儿园评估的主要内容。建立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给各省市提供具体的评估依据,让各省市清楚底线是什么,在底线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目标。标准具体制定的过程中,应加大课程、教学、保育等过程性指标的比例,减少对硬件设施等评估,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主要落脚点应是促进儿童发展。
2.提取课程这一概念,凸显其在评估标准中的价值
美国和新加坡将课程作为独立的一个方面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中予以体现,其课程质量评估标准具有扎实的实践基础,明确地划分了其维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且体现出了课程在其评估标准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多采用教育或教学这样的大概念,没单独将课程这一概念提取出来,并且可操作性较差。部分省份的课程标准照搬《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文件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概括性较强,情境性差,因此将其当作指标来评估学前教育课程,会减弱其操作性,无法保证评估的信效度。在制订课程质量标准时,应多重视实践人员的观点,增加实地调查次数,对新制定的标准要不断试验、多次修正,即便是颁布后的标准,在实施后也要实时监控,发现其不完善的地方要及时修订。
3.建立专设机构,重视专设人员的专业性和培训
现如今,对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有三种模式:其一是行政主导;其二是专业主导;其三是专设机构主导。美国等国家在制定学前教育质量标准时,通过相应的专设机构来研制和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专设人员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而且专设人员是多元化的,这就能有效地保障标准的质量。
我国幼儿园评价标准制定的主体单一,基本上都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省依据政策文件,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制定的主体单一。因此应建立专设机构,优化专设人员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专设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首先,要求其不仅要有扎实的关于学前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还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要有一定的观察能力,还要在观察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专设机构的人员要求知识丰富,有强烈的责任感,敢于指出问题、纠正问题。
其次,适时地开展培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最后,建立管理机制,引导、约束和监督专设机构人员的行为,实行淘汰制、激励制、退出制。
4.基于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结果建立奖惩制度
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对达标的学前教育机构会予以奖励,提供政府资助,提高其知名度,而表现不好的机构将会有倒闭的风险。定期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评估,公开评估结果,保障群众对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知情权,强化公众监督的权利,使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更公正、客观;同时也使学前教育机构有主动提升的动力,在奖惩制度的激励下,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能够稳步提升,教师能力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底会娟,王艺芳.发达国家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比较与启示: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为例[J].现代教育管理,2019(5):77-82.
[2]尹晶晶.《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8.
责任编辑: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