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监察工作密切联系律所的必要性
2020-03-02温钦友
温钦友
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律师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贯彻落实中央全会精神,贵阳市律师协会深入基层律所,积极听取广大律师意见。通过对律所的走访,不仅实现了律协与律所、律师的良好互动与感情交流,还切实了解到了协会工作中的盲点,为市律师协会下一步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会员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对律所走访有利于在增进感情的交流中发现问题
监事会律师代表在履职走访律师事务所过程中,感受到了律师事务所十足的热情与温暖。监事会联络委员会律师代表对律师事务所的走访,律师事务所对此当作一件重要事情加以对待,会前均作了相应接待准备工作,比如事先准备好招待水果,打出欢迎的横幅或电子屏,并尽量让本所律师积极参加,特别是本所年轻律师参与,以便于律师与联络委员会成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反馈意见与提出问题,大家在一种轻松的气氛中,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沟通交流。
在结束走访座谈时,律所均安排本所律师与律师代表一起吃饭,联络委员会律师代表特向律师事务所提出,贵阳市律师协会安排有专门的调研经费,下来走访座谈是监事会履行工作职责,感谢律师事务所对监事会工作的支持,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律师事务所的负担。但各律师事务所仍然热情招待,坚持餐费由律师事务所来支付,不让律师代表从调研经费中支出餐费,让律师代表切实感受到律师事务所的热情。由此可见,对律师事务所的走访座谈,虽然监事会联络委员会是履行监事工作职责,但在律师事务所看来,这样的工作是市律师协会对他们的关心与关怀,更是市律师协会对他们的一种支持,在走访座谈中大大增进了律所、律师与市律师协会之间的感情。
市律师协会监事会通过这种形式对律所的走访座谈工作,所体现的良好互动效果,也从侧面反映出,对于律师代表的市律协监事会的走访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很欢迎、期盼的,并乐意以这种方式与市律师协会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并就此对律师协会的工作作深入、推心置腹式的交流。正是这种无障碍式的交流,获得了律师事务所、律师会员对市律师协会工作情况与意见的第一手真切信息,甚至广大律师对完善市律师协会工作建言献策。通过这种走访座谈,及时发现了贵阳市律师协会在履职过程中被忽视的问题。相对于市律师协会“一视同仁”的服务工作,年轻律师与执业多年律师,对市律师协会就提出了不一样的诉求,对市律师协会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会员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新加入的年轻律师对实效与人文的关怀更加渴求
贵阳市律师业在近十年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都得到长足发展,每年都有几百名年轻律师加入律师队伍,尤其是35岁以下执业律师占市律师队伍的比重越来越大,而新加入年轻律师的执业和生存发展问题,远比执业多年的律师的困难多得多,综合起来新加入的年轻律师主要集中反映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实习培训实效差,培训内容意义小
走访座谈中,各律师事务所均安排新加入年轻律师,尤其是执业不足一年的年轻新执业律师参与座谈,在座谈交流中年轻律师反映,在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过程中,很多主讲老师对实习律师的培训授课不认真、不负责、不备课,上课大部分时间用来谈天说地,对实务经验讲得甚少,与实习律师渴望实务经验分享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授课老师的授课内容对执业或实务帮助小,甚至有些授课老师,将实习培训课堂变成对自己律师事务所或本人执业“战绩”的一种宣扬与“歌功颂德”,宣扬其律师事务所情况,言语中向实习律师伸出“橄榄枝”暗中拉人,很多实习律师对此反感。
(二)培训教材与费用缺少灵活性
刚执业新律师反映,他们在实习培训时要支付实习培训费,还要购买三大本实习培训教材。而实习培训费和教材费,大部分人得自己全部买单,有些实习律师遇到好的律所或师傅会给报销一项费用,两项费用全报销的少之又少。但行业内一个大家尽知的共识是,实习律师实习期报酬低廉,贵阳市相对较高的生活成本,很多实习律师每月获得的工资连生活费都不够,要额外支出培训费或教材费,加重了实习律师的经济负担。由此,很多年轻律师提到,对购买培训教材可以灵活处理,除向市律师协会购买外,实习律师可选择向他人借用,同所共用或通过其他途径购买,以节省实习律师的培训成本。
(三)市律师协会对年轻律师的服务可以借鉴沿海经验
通过对律所的走访座谈,不仅发现了问题,年轻律师还积极提出很有建设性的建议,即相较于沿海区域的律师协会,贵阳市律师协会有些地方可以借鉴他们的做法。比如,年轻律师通过在上海、深圳等外地律师执业的同学交流中得知,上海市律师协会对于新加入的年轻执业律师,分批举行执业入职仪式,要求新律师作执业宣誓,送律师徽章和律师执业证的封套,甚至还给新执业律师刻好律师个人印章等,体现了律师协会对年轻律师的人文关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增进年轻律师的执业使命感,对律师协会工作的认同感。
三、执业多年律师对荣誉的公平与差异化获得更加关切
进入律师行业执业多年的律师,即大家俗称的“老律师”与律师协会接触时间长,对市律师协会的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同时,他们通过多年的执业,经济财富和执业经验都得到有效积累,相较于年轻律师请求实效而言,执业多年的律师更加务虚,即对荣誉的公平获得与参与律师协会的差异化更加关切:
(一)对评优希望相对公平、公正的程序
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对于执业多年的律师,尤其是资深律师,很显然更希望获得行业荣誉与行业认同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省、市优秀律师称号的获得尤其热切积极。在他们看来,省、市律师协会两级律师协会,在评选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没有一个相对阳光、公开和透明的评选程序,很多被评选的优秀律师,与律师的执业道德、执业水平与能力挂钩不明显,而很多在他们自身看来的优秀律师却没有被评选为优秀或先进律师。同时,广大律师建议,评先评优中应多给年轻律师机会,对于参加评选的律师、律所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的选举与监督,以增进大家对该项评优评先进活动的参与认可度。
(二)律协选举要有代表性,并体现照顾差异化特征
除了评选优秀律师和律所外,对于参加律师代表大会、参与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对执业多年的律师来说,也是一种荣誉与行业认可的体现。而对于历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确定与选举上,有些律师认为缺少了代表性,没有一个相对公平的遴选标准,有的所代表很多,或有的区域律师代表多,而有些则相反。参与座谈的执业律师建议,律师大会代表可以通过律师执业道德与水平、区域、老中青、男与女等加以有针对性或有差异的进行名额分配,尤其是向三县一市进行一定的倾斜照顾确定,这样更具有代表性。同样,对律师担任省、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上,有些律师很希望加入他所喜欢或专业研究的专业委员会,以体现客户对他们专业化的一种认可,以利于律师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发展的平衡。
通过律师代表的市律协监事会联络委员会到律所的走访座谈,让同为律师身份的人,在一种轻松的气氛中说出真实的问题与感受,切切实实地发现了市律师协会在履职过程中一些被忽视的问题。而通过监事会的律所走访调查,向市律师协会提供报告的形式,对市律师协会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参考。同时,通过这种形式的走访座谈,也增进了律所、律师与市律师协会之间的感情交流,在律所、律师与市律师协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畅通交流的桥梁。可以说,对律所进行走访座谈工作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甚至要加强对律所的走访工作,比如提高对律所走访座谈的频率。通过这种形式的走访座谈,及时向市律师协会反馈意见与存在的问题,让市律师协会在服务工作中作出积极快速反应与调整,对构建律所、律师与市律师协会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市律师协会履行工作职责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与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