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人社领域的影响和思考
2020-03-02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于真真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王 莹 张 杰 于真真 田 涛
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始料未及的影响,企业停工减产、复产复工延迟,餐饮、旅游、娱乐、交运、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进入寒冬,中小企业遭遇生存危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抗疫情、保民生、促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分析人社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重要性基础上,重点研判疫情对人社工作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凸显人社工作的重要性
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在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硬”“两战赢”过程中,人社部门强应急、保复工、助企业、惠民生、稳大局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一是稳定就业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加速器”。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当前形势下,“六稳”之首的稳就业更是稳大局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我国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阶段,要全面深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全方位改革,做好就业工作尤为重要。只有克服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才能避免经济运行发生系统性风险,从而不断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是和谐劳动关系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减压器”。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同时新型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相关矛盾逐步凸显。妥善处理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对稳定正常劳动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迅速恢复生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是社保基金安全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稳定器”。社保缴费额是企业人工成本主要组成之一,为切实解决企业正常经营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负担,减轻疫情的影响,国家提出阶段性减免或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作为稳企业、稳就业“政策包”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经营、稳定就业和打赢疫情“阻击战”意义重大。社保基金的安全科学运行为减免缓缴政策的实施以及正常社保待遇发放提供了安全的保障和稳定的支撑。
四是人社公共服务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助推器”。创新的人社公共服务理念和模式对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起到积极推进作用。一方面,人社公共服务通过线上办理业务方式,不仅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而且大大降低了办事成本,较好提升企业和劳动者人才招聘、办理档案和知悉政策等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互联网+人社”公共服务通过新技术新模式,细分社会需求,深挖市场潜力,进而提供精准、高效服务,促进劳动供求双方实现优化配置,对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人社领域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给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方面带来很大挑战,我们既要分析疫情对人社工作产生的短期影响,也要研判疫情结束之后经济社会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可能产生的新变化。
(一)就业工作压力与机遇并存
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难,就业空间受到压缩,各就业群体多重叠加,就业压力加大;但疫情同时促进末端配送、线上交易等新经济业态加速发展,为就业工作带来新机遇。一是就业难用工难进一步加剧。(1)企业复工面临阶段性“用工荒”。春节前后经常出现季节性用工难,因受疫情影响,劳动力流动受阻,复工企业的员工难以及时返岗,进一步加剧了用工难。(2)“就业难”问题将更加突出。第三产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明显,遭遇生存危机,造成就业岗位的减少,而其恰恰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2月中国经济数据,2月份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增多,用工减少,就业人数下降,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2%,创2000年以来新高。据山东有关部门统计,2020年1月山东新增就业6万人左右,同比下降29.3%。齐鲁人才网数据显示,2020年1月山东省内中小企业人才需求量出现“断崖式下跌”,省内52.65%的企业招聘需求量较2019年同期有所减少,较2019年12月下跌43.28%,创近半年来最高降幅,仅有5.6%的企业招聘需求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三成企业呈观望态势。(3)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叠加。农民工返程就业难,春节后企业开工时间普遍推迟,很多工厂、工地、餐馆处于停工停业状态,农民工进城务工、外派劳务机会减少。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74万人,同比增加40万人,创历史新高。3~4月是企业集中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黄金时期,受疫情影响,各高校延期开学,原计划的春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同时,企业提供的招聘岗位可能减少,加大就业难度。二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受疫情影响,线上交易提速,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无接触服务等新业态加速发展,催生更多新就业形态和从业人员,使得上述领域行业用人需求增加。例如,疫情之下餐饮旅游、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难以开业经营,大量员工处于休业待业状态;而不少生鲜电商平台订单却大幅增加,出现劳动力极度紧缺现象。为有效应对,一些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与餐饮企业合作,积极探索“共享员工”模式,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使餐饮企业部分暂时无法上岗的员工重新上岗。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上共享员工资源,实现了“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模式。
(二)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骤增
一是不和谐隐患增加。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企业存在订单违约等隐患,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显著增加,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伤认定等方面的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将可能集中爆发。二是应对新型劳动关系政策供给不足。新形势不断造就新就业形态,使用工方式多样化、便捷化、临时化,也使劳动关系、社保等诉求多样化。从人社部和各省市人社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来看,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对象都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政策并没有覆盖到平台经济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见政府部门未将其纳入保障范围,这部分劳动者面临收入断档的风险。同时,散式办公、居家办公模式试水并在逐步检验效果,若此模式逐渐推开,部分企业会极大降低运维成本,但对于员工在此期间工资收入界定、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事故认定等将成为人社工作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三)社保基金保发压力加大
一是短期基金收缴困难加大。受疫情影响,一些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缴费压力持续加大,基金收缴面临较大困难。多地实施缓缴社会保险、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的支持政策,对社保基金结余本就捉襟见肘的地方造成更大压力,基金收不抵支的局面更趋严重。二是基金收不抵支形势严峻。从中长期看,山东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保基金在地区间分布不均衡,存在结构性矛盾。同时,各级政府未建立明晰的责任分担机制,地方财政责任目标不明确,负担比例偏低,缺少制度化、稳定的财政补助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不足,社保基金保发放压力将长期存在。
(四)人社公共服务倒逼创新
特殊时期,“线上”人社公共服务模式方便了办事群众,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服务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发布的数据,2月1~7日,全省人社网上业务经办和查询服务量为248.25万件,网办率达97.7%。但急剧增加的网办业务量,也对人社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倒逼线上服务创新。为疫情防控需要,各地人社部门均出台了人社公共业务“网上办”“云办理”服务方式,提倡“不见面,线上办”,公共就业招聘如历年年初举办的大型现场招聘活动“春风行动”也改为“线上春风行动”,部分高校毕业生招聘也由“线下”搬到“线上”。同居家办公一样,“线上”人社公共服务正加速进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并逐步被接受,并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传统的人社公共服务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二是倒逼“一次办好”改革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行简捷高效的线上服务,疫情防控成为加快实现人社公共服务“一次办好”的“催化剂”和“加速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随时应对处置各种新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既要精通人社各板块业务,又要熟悉网络信息化技术,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仍存在不同程度短板。三是倒逼信息化建设加速。全程网办和业务协同模式,对业务数据质量、硬件设备和系统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滞后、信息系统不兼容、前期数据不准确、早期数据未录入、数据共享不充分等问题,极大制约了人社公共服务业务网上办理效果。
三、思考与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给人社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和发展机遇。疫情发生后,山东人社部门紧急采取措施,在防控疫情蔓延、保障职工权益、扶持企业生产、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打出了一套务实有效的组合拳,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疫情大考,人社工作还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创新模式、有效应对并形成长效制度的同时,科学研判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作为,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激发自身转型升级内在动力,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化危为机,保持就业大局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统筹做好“六稳”工作,首先就是要“稳就业”,要在保已有、扩新增、提素质、优服务上下功夫、寻突破。
1.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援企稳岗稳就业。
(1)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密切关注各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用工缺口以及劳动者返岗需求,建立专门企业岗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清单,进行台账式管理,及时对外动态发布供求信息,智能推送、高效匹配,提供精准的就地就近用工服务或跨区域劳动力对接服务。对重点企业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2)全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用足用好现有援企稳岗政策包,及时出台细化操作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确保政策落实,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受益面,加快政策兑现速度,确保中小企业可以尽快享受政策红利,帮助中小企业平稳渡过难关,稳定已有劳动者工作岗位。探索通过奖补来扩大用工需求,对企业主动吸纳重点群体或困难群体就业的,给予一定补贴,稳定就业岗位。
(3)全力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对接用人单位需求,启动大中专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配送和实习计划,建立见习制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在确保安全、按需有序原则下,“点对点”输送农民工返岗复工;鼓励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引导因疫情防控一时不能外出的农民工在当地企业、扶贫车间或农民合作社等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力度。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就业困难群体进行紧急援助,在保障基本生活、基本医疗需要的同时,提供必要的就业帮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受疫情冲击失业和再失业人员,适当延续保障期限,纳入再就业工程统筹规划,给予再就业援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对失业和再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畅通失业保险领金渠道,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扶持新业态新模式,扩大新就业渠道。
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和配置工作,研究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市场需求较旺盛的行业职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大力支持在疫情期间获得新发展的移动电商、网络直播、远程教育、大健康等产业,创造更多新就业机会。积极探索在疫情期间出现的“共享员工”等新用工模式,将新就业形态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在宏观战略上制定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计划和战略,并纳入促进就业规划的大盘子,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方面为其提供制度支持。
3.拓展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能力。
创新线上培训服务体系,利用疫情期间广泛开展线上培训的契机,整合政府、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培训机构等多方面力量,大力发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已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积极开发新平台,紧贴经济产业发展需要开发培训资源,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推出培训“套餐”,全方位提升劳动者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4.创新线上服务,提升就业服务质效。
全力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创新。加强线上公共就业招聘活动,减少线下大规模、运动式招聘模式,既能提高效率、扩大覆盖面,又能减少成本、降低风险。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大型招聘平台的合作,利用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动态数据信息,开展互联网招聘、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招聘求职对接服务,促进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
5.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做好政策措施储备。
加强企业用工情况和返乡人员流动情况的监测研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行业的就业形势分析和用工需求分析,包括失业率和失业周期的变化、停工停产企业员工状态、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状况等,持续跟进企业招工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并进行准确客观评估,加强各地协作和信息沟通。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认真研究疫情过后一段时期就业形势发展变化,做好就业发展计划,加强政策储备、措施储备,丰富就业政策工具箱,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精准性。
(二)超前应对,化解劳动关系潜在风险
劳动关系纠纷源头止争、萌芽化解是调处劳动争议的最佳时期,要及时掌握劳动关系新变化、新诉求,科学研判,超前应对,力争把劳动争议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稳定劳动关系。
1.集中预防,化解短期风险。
(1)政策制定统筹兼顾劳资双方诉求。灵活处理各类劳动用工问题,充分支持劳资双方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统筹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2)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利用“两网化”优势,对有关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解疏导,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3)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预测。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联合统筹工信、税务、公安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劳动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工资、租金、水电费、社保费、税费等指标实时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
2.增加制度供给,护航新业态。
对于在疫情期间新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要超前谋划,在充分参考借鉴已有对灵活用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平台就业人员、“共享员工”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进行科学界定,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制度体系,包括:与政府政策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相结合的企业社会责任和创业新模式;各方法律关系明确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体系,适当扩大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范围,将一些具有部分劳动关系特征的就业形态纳入非标准劳动法律保护框架,不断增强与新就业形态之间的匹配性等,通过不断完善增加制度供给,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三)统筹谋划,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社保基金安全关系到群众的利益、政府的公信,是民生领域的“定心丸”、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在保发放压力持续高位运行的情况下,需要统筹谋划,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挖掘社会保险扩面潜力。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为重点,应纳尽纳,加快实施法定人员全覆盖,提高参保率,提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巩固和提高参保率。
二是建立多渠道基金筹措机制。加大财政对社保投入,建立社保基金收支缺口弥补办法,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科学预测基金缺口,将地方分担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发挥财政托底保障作用。加大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在控制投资风险、基金安全基础上,逐步扩大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提高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
三是加强基金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保发压力高位运行,地方基金穿底风险加大,必须严密监控基金运行情况,及时做好预警响应和应对处置。建立统一的风险预警体系,以短期预测和中长期精算为基础,客观研判基金运行情况,科学预测风险。做好社保基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基金平稳运转。
(四)夯实根基,推动人社公共服务创新发展
人社公共服务要创新理念和模式,持续优化流程,紧抓“信息化”牛鼻子,打牢基础,练好内功,抓好基础性建设,不断推进人社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创新服务理念和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放”、少“管”、优“服”。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互联网+社保”“互联网+仲裁”等“互联网+人社”服务包,推行“不见面”人社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服务精准度、有效性和覆盖面。
二是加快推进服务信息化建设。人社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在信息化。要围绕“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工作总目标,加快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以人社数据整合和共享为基础,以业务联动和大数据应用分析为方向,打破信息孤岛,整合服务系统,建立统一标准的“人社大数据库”、统一入口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规范的人社公共服务模式,让“群众奔波”变为“数据跑腿”,真正实现“线上办”“不打烊”“一次办好”的人社公共服务。
三是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优质高效的服务需要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人社工作者队伍。要打破各业务板块领域界限,在人社政策法规、信息化技术、服务行为规范、处置突发事件和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培训,同时依据新时代人社服务要求制定业务标准、流程和规范,为实现“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的人社服务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