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中国化成果举隅①
2020-03-02兰宇新
兰宇新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理论来源
1883年,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指出,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纵观这两大发现,笔者认为对劳动者现实境遇的关切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线。在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中,劳动范畴是一把钥匙,“劳动创造了世界”,“劳动创造了人本身”。马克思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正如阿伦特在《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中说,“马克思热衷于两个新的主要难题……那就是劳动问题与历史问题”(1)汉娜·阿伦特著,孙传钊译:《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理论来源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人自身的活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中介,劳动调整和控制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8页。人们使得最初动物式本能的劳动形式蕴藏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灵活运用这种活动的能力。
马克思揭示了劳动使人与自然相分离,指出劳动是人与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并认为世界历史的诞生是伴随着人的劳动过程而形成的,商品的价值中凝结着人类的社会劳动。恩格斯认为,吃、喝、住、穿意味着人首先要劳动,然后才能从事政治,进而争取统治,以及进行宗教和哲学活动等。因此,劳动是生产的主要因素。“简言之,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3)同上,第56—57页。
2.劳动的二重性
马克思在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学说,即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两重属性。抽象劳动是指创造价值的劳动,可还原为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劳动。“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4)同上,第60页。这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关键,在此之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明确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同体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源泉。这被马克思称为“斯密教条”,这个教条把不变资本的价值转移部分消除掉了。依据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抽象劳动是价值的真正实体,具体劳动转移价值,活劳动则创造价值。“在创造新价值时又保存旧价值,这是活劳动的自然恩惠。”(5)同上,第700页。物化劳动与活劳动,都是价值创造与价值形成过程中的必要条件, 共同构成商品生产劳动的整个过程,但只有活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6)同上,第195页。。
3.异化劳动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异化劳动概念,并发展为四个对立表现的异化劳动理论,具体包括:
第一,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业化大生产下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劳动力沦为廉价商品,一部分工人变成了“机器”。劳动所生产的劳动产品,不属于工人,而是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作为一种异己的、外部的存在物,同劳动相对立。“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7页。
第二,劳动者同自己的生命活动相异化。不但劳动产品成为异己的东西,劳动本身也成为不属于自己本质的外在,劳动成为被迫的生存手段。“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8)同上,第159页。外在化的劳动控制与强制,让本应能带来幸福、体现自身价值的劳动成为痛苦的负担。正如马克思所说:“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9)同上。
第三,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在有意识地改造对象世界过程中,运用主观能动性开展一系列创造性活动,人才能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但在异化劳动下,作为自主、自由活动的类生活被贬低为手段,劳动者的创造性被压抑甚至丧失,劳动仅仅变成了人维持肉体存续的手段。“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异化劳动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以致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10)同上,第162页。
第四,人同人相异化。统治人的异己力量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而是人自身。“如果人把他自己的活动看做一种不自由的活动,那么他是把这种活动看做替他人服务的、受他人支配的、处于他人的强迫和压制之下的活动。”(11)同上,第165页。工具式的劳动是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这种劳动失去了使生活完善的意义,不仅生产出作为异己力量的劳动对象和劳动关系,也使工人同自身相异化,这个意义上人也就变成了“非人”。
4.劳动为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准备了现实条件
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指的是社会劳动和社会实践的自由。劳动是劳动者实现解放的途径,“只是一个幽灵——劳动,……不以社会为转移,超越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变现和证实,是尚属非社会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23页。。具体时空界限下、历史环境中的人,或为满足自己,或为满足社会需要。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实现人和动物的区别,人在劳动中生存发展、丰富完善,并走向自觉、自为、自主。在这个意义上,劳动超越了具体社会历史阶段的局限。
无产者的解放和自由人的联合是马克思劳动理论的价值目标,这意味着异化劳动的扬弃和消除,以及人性的复归。“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作为对人的生命的占有,是对一切异化的积极的扬弃,从而是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向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即社会的存在的复归。”(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6页。
二、第一代领导集体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1.“选拔劳动模范、倡导劳模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中国化的重要实践和理论成果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结合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经验,创造性地开展了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评选运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劳模运动的开展始于陕甘宁边区的大生产运动,中国共产党强调把边区的农民群众和部队、机关、学校、工厂中的群众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公私合作,公私两利”,解决边区财政,以巩固与发展政权。“今天我们开劳动英雄大会,同时开生产展览大会。这不仅是中国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而且也是东方各民族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是拿锄头的、拿斧头的、拿鞭子的、拿剪刀的人们所开的劳动英雄会议……革命以前的劳动者是被人看不起的,可是现在他们也受到了无上的尊重。”(14)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1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5页。这一时期涌现出了以赵占魁、吴满有、甄荣典、李位、晏福生、刘建章等为代表的我国第一代劳动模范。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二条提出了包括“爱劳动”在内的“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以此作为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五种基本道德规范。该纲领沿用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验做法,即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生产运动,并注重发现和积极推荐劳模典型。在1950年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464人,孟泰、马恒昌、郝建秀、王崇伦、倪志福等就是这个时期劳动模范的代表。
此后,1956年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1959年全国群英会,即全国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1960年全国文教群英会,即全国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新闻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相继评选出了上万名的劳模和先进生产者,李瑞环、王进喜、时传祥、张秉贵、向秀丽、郭凤莲等劳动模范就是这一时期的代表。
2.干部以普通劳动者身份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
刘少奇在1950年与全国劳模交流时曾说过,他们领导干部与劳模们并无不同,都是人民的公仆,虽然做的工作不一样,但只是革命分工不同。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针对企业管理制度,毛泽东提出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这一举措;改革企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技术改革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结合。这些后来被总结为“两参一改三结合”,即“鞍钢宪法”。这些平等的做法体现了对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尊重与维护。
总体来说,这一时期,传统国家政体和资本的联合体被颠覆了,社会也更加注重体力劳动,倡导劳动神圣光荣,这使得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价值得到了肯定。这一变化不仅让他们认识到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而且使得他们建立了对“劳动者”这一指称的归属感和自我身份的认同,颠覆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劳动认知观念。通过将个人劳动与国家、社会相关联,同时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嵌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广大劳动群众逐渐形成了主人翁意识,这使得建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成为可能。
三、第二代领导集体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和”。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面对新时期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邓小平认为,“要以现代世界先进水平为起点,老老实实地、虚心地学习一切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在学习中创新”(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06页。,他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运用到创新性劳动、知识经济中。在1992年的南方讲话中,邓小平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创新,意味着尊重脑力劳动者。在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指出:“从事体力劳动的,从事脑力劳动的,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邓小平强调:“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反对不尊重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不论脑力劳动,体力劳动,都是劳动。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也是劳动者。将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更分不开。”(1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1页。
邓小平在《前十年为后十年做好准备》的讲话中曾说到,在20世纪末的奋斗目标中,把科技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做好是最难的,而“二十年规划能否实现,关键就在这里”。随着科技工作的不断推进,邓小平认为一方面科技人员非常缺乏,另一方面社会上又存在学非所用、用非所长现象。因此,邓小平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问题,他说道:“改革体制,最重要的,我最关心的,是人才。改革科技体制,我最关心的,还是人才。”
2.鼓励勤劳致富,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重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贫富差距、劳动者的低待遇等问题逐渐浮现出来,“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1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页。。“鼓励劳动致富、多劳多得、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劳动思想是邓小平对两极分化问题的重新思考,这一思想强调劳动关系中的分配正义问题。邓小平要求人们“合法经营,诚实劳动”,并提出“尊重劳动者个体差异”“充分肯定劳动致富”,以及“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等的思想。
四、第三代领导集体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1.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的庆典大会上,江泽民发表讲话并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但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实际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现实,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进行深化研究和再认识。江泽民肯定了民营企业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社会阶层,认为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提出要尊重合法经营者和诚实劳动者的地位、价值、作用,以及他们的诉求、尊严、权利。江泽民之所以把劳动价值论引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因为这与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党情变化直接关联。
2.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创造性地将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结合在一起, 并提出了“四个尊重”方针,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认为,劳动对价值创造而言,是唯一源泉;但对财富创造来说,并不是唯一源泉。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特别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8页。。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财富创造多源泉、多因素论,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他进一步提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认为社会要根据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对社会财富进行分配,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五、第四代领导集体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1.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21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胡锦涛为核心的领导集体提出了包含“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在内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等传统劳动文化基因的继承和发展。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视角看,这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对于正确理解劳动与享乐的关系起着引领性的作用。
2.凝练24字劳模精神
在2010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胡锦涛将体现中国工人阶级崇高品格的劳模精神定义为24个字,即“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他还提出要倡导尊重劳动、保护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以行业榜样的力量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活力,发挥一切劳动者的首创精神。胡锦涛进一步提出,要在资本逻辑盛行的环境中,促使“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成为亿万人民的共同追求,从而彰显劳动者的价值。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劳动、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如何“解决分配不公,健全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让劳动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成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迫切需要。以胡锦涛为代表的领导集体提出“和谐劳动关系”的劳动观,让和谐社会从一个理想性概念变得有着力点和可操作性。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中的四个对立相呼应,笔者认为,和谐劳动关系应包括劳动者与自己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相和谐、劳动者与劳动活动本身相和谐、劳动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和谐、劳动者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和谐等四个方面。
六、新时代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为核心的第五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劳动本身的作用和价值,通过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深层内涵,丰富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思想。
1.劳模精神与工匠精神迸发出新的时代价值
不同时代的劳模精神是各历史阶段劳动精神的示范载体和标志。十九大报告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提出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通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新时代所提倡的劳模(工匠)精神兼具传统劳动文化视野和时代精神,劳模价值已从“老黄牛”式的“出大力、流大汗”与“苦干加实干”向“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转变。
2.丰富了劳动范畴
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物质生产劳动与精神生产劳动等几对范畴的基础之上,新时代又增加了服务性劳动,以及执行性劳动(重复性劳动)与创造性劳动等范畴。但无论当今科技如何发展,知识经济如何凸显,生产要素如何组合,都只是劳动形式、劳动对象、劳动内涵的现代演变,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在中国化的过程中,并没有改变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依靠劳动”“劳动标志人的本质”“劳动创造价值”等的基本观点。
3.探索劳动教育的途径,明确新时代劳动者素质培养目标
在2015年的“五一”讲话中,习近平从国家发展战略和民众追求幸福生活的重要性出发,对劳动者提出了“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培养目标,这是加强和改革劳动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在2018年9月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强调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的紧迫性,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设置劳动教育课程的针对性。2019年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着力培养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技术技能人才,甚至是“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更加倡导“敬业、诚信”的价值准则。
综上,70年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在不同阶段所面对的挑战是不同的。改革开放前我们面对的是物质层面的短缺和贫困,片面强调体力劳动等问题。改革开放后,我们面对的是多元价值观的碰撞,甚至是消费主义、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渗透。在这些错误思潮的冲击之下,如何建构“劳动圆梦,实干兴邦”主流劳动观的话语权,怎样消除“物化”现象,以及怎样与“佛系”“丧”等淡漠劳动价值的亚文化沟通对话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当前亟需研究的现实难题。
七、不同时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共同点
第一,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同时期的领导人,都注重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崇尚劳动和尊重劳动的内容,如“为木鸢,三年而成”(韩非子语)的工匠之祖墨子注重技艺的“法”,即工匠们应遵循“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的行为准则;同时还强调技艺的“求”,即对技巧和规律的潜心求索精神。《尚书》中的“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左传》有“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庄子《庖丁解牛》中的“自由劳动”思想,劳动成了创造实践的审美观照。这些内容对劳动作用和价值的强调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是相通的。
第二,强调集体主义劳动。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各类生产运动、公社化等形式将劳动者统筹在一起。新时代,个人与民族、国家通过劳动圆梦的途径勾连起来,国家、集体、个人通过劳动实现在发展上的统一,这体现出了中国梦的价值支撑。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劳动创造了中华民族,造就了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也必将创造出中华民族的光明未来”(19)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46页。。
第三,劳动观念意识形态的构建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并围绕启发劳动者的自觉性和归还劳动者话语权展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所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不仅要把国家意识形态内嵌到劳动者群体之中,更重要的还在于推动劳动者群体身份意识的更新和重构,使“自在阶级”转化为“自为阶级”,从而使劳动者能够概括、总结出自己所属的劳动群体的意志和权益诉求,并将其吸纳进国家意志与主流意识形态之中,以实现劳动阶级真正的领导地位和主体地位。
第四,兼顾资本作用和劳动权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入社会经济活动之中,其固有逻辑并未消亡,其本性也未改变,因此,我们在最深层次上应该处理好资本和劳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中国化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深入探索和寻找劳资关系新的准确定位的过程。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使用“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表述,到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去掉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表达,再到十九大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提法,都意味着唯有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中国社会才能兼顾劳动权益和资本效益,才能做到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完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