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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财政预算透明度的提升:意义、案例及推进路径
——以湖北省云梦县为例

2020-03-02湖北省云梦县财政局程国安郑炳安魏三朝张小东

经济研究参考 2020年18期
关键词:县乡财政预算透明度

湖北省云梦县财政局 程国安 郑炳安 魏三朝 张小东

实行公开透明预算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要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作为立法宗旨,列为第一条。但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在县乡基层,政府收支活动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浪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公开透明预算”的质效不显。本文以湖北省云梦县提升预算透明度这一基层实践为例,深入剖析县乡财政在新形势下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工作的重大意义、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积极探索破解路径,以期对县乡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工作有所推动和促进。

一、新形势下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的重大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良好治理的前提基准和重要标志,而财政信息公开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作为财政公开重中之重的预算公开,更是政务公开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臻完善,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透明预算”,“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不断增强财政实效,用更加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显得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重要。

(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力支撑与实现路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透明度,打造“透明财政”,对优化预算管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合力深化预算改革的前进方向与基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公共财政制度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将规范透明作为预算制度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积极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大力推进预算透明工作,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加大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指导中央部门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有力推动了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2020年,财政部对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提出了“依法依规公开、改进公开工作、聚焦社会关切”的总体要求(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20年中央预算部门公开答问》,财政部网站,http://www.gov.cn/xinwen/2020-06/12/content_5518990.htm。,为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指明了方向。做好新时代的财政工作,就要进一步提高认知,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履职履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合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打造“阳光财政”,构建“透明预算”,积极建立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这些年来,尽管政府部门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成熟实践相比,与公众的要求相比,公开的信息有些量少面窄,许多应当为公众所了解和掌握的重要信息仍未公开。这说明我国的财政预算透明度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仍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任务艰巨。面对问题和压力,我们要从大局出发,要善于把握当前的有利形势,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监督,极力整改完善改革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消除矛盾与不足,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第三,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紧围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提出七个关键领域的改革举措,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行动的指南。依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依法构建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全面实施精细管理、绩效管理,能够有效弥补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还能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办事效率,规范政府行为,改善民生水平,推进政府全面履职尽责,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因此,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立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已成为政府目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四,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这一定位给财政理论和财政学科的发展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古人云,“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世之本。国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败,常必由之”。财政制度体现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位置,深刻影响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等领域。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既是实现党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大部署善作善成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应有之义,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因此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体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公共服务、调节收入分配、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五,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推进源头治腐、强化从严治党、拓展财政监管的有效途径与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要想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必须先让领导干部不敢腐和不能腐。预防腐败,关键就在于看好看牢政府的“钱袋子”,其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便是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政府的“钱袋子”晒在阳光下,让人民大众看到财政资金用到了哪些地方,发挥了什么作用,这才是强化源头治腐、打造阳光财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与制度保障。

(二)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推进县乡财政改革的急迫需要与实践指引

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框架下,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是推进县乡财政预算管理、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有效切入口。当前,我国财政公开和政府治理的基础与难点实际上都在县乡政府,县乡政府不仅是我国财政透明度推进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最需要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领域。以提升财政透明度为契机,鼓励县乡政府制度创新,切实督导县乡政府积极打造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的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县乡政府治理水平,应是推进基层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现实需要与实践指引。

第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县乡财政治理完善、机制创新的重要标准和基本特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县乡充分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关键举措。县乡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财政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明确公开任务,把握公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着力构建财政预算公开的统一平台,进一步敞开让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履职、财政履责的“窗口”, 清晰客观地显现财政资金的“任务单、时间表、效果图”, 方便社会公众能更直观、更直接地了解财政资金去向、使用效果,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公开的长效机制。

第二,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县乡财政目前急需提前谋划的重点与难点。近年来,县乡财政收入低位增长,财政支出多重因素刚性叠加,财政收支矛盾一直突出,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县乡财政减收明显且额度较大,增支迅猛且无来源,财政完成年度任务、兜牢“三保”底线、防范财政风险、确保年度收支平衡的压力空前。在减收增支矛盾突出、压力空前的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除增收节支外,加强预算约束,强化预算调整,增进预算透明,应是财政亟须提前谋划的重点和难点。

第三,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县乡财政落实“细”的要求、适应“紧”的常态的有效举措。面对减收和增支双重压力,县乡财政一要精打细算压减支出,精细压缩除“六保”“六稳”外的其他财政支出,特别是压缩不直接用于产业、不直接创造效益、不直接形成税收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二要狠下决心过“紧日子”,要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而不是短期的应对措施,把过好“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实到预算谋划、实施、考核之中。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节点,勤俭节约办事,精准高效决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通过压一般、保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让每一分钱都花出效益,切实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努力压缩预算弹性空间,把政府的“紧日子”转化为老百姓的“好日子”。

第四,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是县乡财政提高监管绩效、增进运行实效、化解财政风险的有效途径。预算执行不力、预算约束不严、预算监管不够、预算透明度不高一直是县乡财政的困扰,推进财政公开、打造“透明预算”,将财政所集众人之财、所办众人之事、所受众人之托亮出来、晒出来,有利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财政风险防控,对预计可能存在的风险,能够及时核查并督导化解。有利于推进财政“大监督”模式,强化对财政收支过程的全面监督,对财经纪律的全面规范,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财政资金收得进来,拨得出去,不耽搁、不滞留、不延误,不断提高财政监管质效,确保财政运行安全、高效。

二、云梦县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的案例分析

云梦县连续多年在全县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努力打造社会公众看得到、读得懂、能监督的“阳光预算”,取得了重大进展和重要突破。

1.提高认识,组织保障。2008年,云梦县成立了全县预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强化了财政预算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重点加强了预决算公开工作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有效增进了各部门单位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了公开积极性,为打造“透明预算”奠定基础。

2.厘清分工,明确主体。落实新《预算法》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预算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单位的部门预算、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各部门单位是预决算编制、执行、公开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以及 “三公”经费预决算工作负总责。云梦县在安排编制和批复部门预算过程中,财政和预算单位预算公开的责任分工,均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落实。

3.以点带面、逐步推进。2008年,云梦县政府出台了《云梦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启动云梦县预决算公开改革工作。2010年起,云梦县财政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开设了预决算公开专栏,设置预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惠民专项等栏目,集中公开相关预决算情况。2011年,县政府印发了《云梦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10家县直单位将预决算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试点公开。2012年,公开范围扩展到36家县直部门单位。2014年,扩展到县直所有66家预算部门单位。2015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向乡镇延伸。2016年,县政府印发了《云梦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预算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公开实效差的单位实施问责,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到2017年,除涉密部门外,县直66家预算单位和13个乡镇预决算工作全部公开,预算单位公开覆盖率达100%。

4.完备内容,阳光操作。在公开单位不断扩规的同时,在公开内容上也不断完备、不断深化细化。一是从2015年开始,向社会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决算,并将公开内容细化,其中功能分类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到款级科目,同时一并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原因说明、名词解释等,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情况。二是从2016年起,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汇总情况与“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三是专项资金及时公开。印发了《云梦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按照专项资金“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将各类专项资金的政策制度、申报通知、评审公示、分配结果和绩效评价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也将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社保就业等民生政策性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知道政府有哪些专项、由哪些部门管理、应该找谁申报、去哪拨付等,实现了财政信息全面、全过程公开,拓展了监督途径,增加了政府公信力,预算透明度得到较大提升。

5.公开目录,严定时效。全面梳理云梦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事项,按照公开要求,编制预决算公开事项目录,确定每个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标准及评价结果,严定在批复20日内在政府网站逐项逐环节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推进了财政预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6.加强审核,统一规范。要求预算单位对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初核,再由主管部门复审,人大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公开及时。财政局按要求设计了全套部门预算公开样式文本,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公开信息时,其文字说明必须统一口径,确保公开文字和表格一致,着力提高预算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7.机制保障,着力长效。制定出台了预算公开工作五项基本制度。一是日常管理制。纳入财政常规检查范围,明确专人专责、常抓常管。二是规范管理制。确定规范化的格式样版,确保公开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三是责任分工制。明确工作分工,财政编制预算、国库统筹指导,负总责;业务单位督导落实,负主责,并实行台账登记、销号管理。四是沟通协调制。主动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县人大、县审计及各预算单位的协调沟通,打造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处理好预决算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五是责任追究制。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范围,实行及时奖励和责任追究。

三、云梦县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透明预算”取得的成效

随着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云梦县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4月,财政部湖北监管局、湖北省财政厅对云梦县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对云梦县预算公开的举措与成效给予了充分表彰和大力推介。

1.增进了预决算工作的真实性、严肃性。云梦县财政致力于全面反映预算公开的真实情况,拟定了切实详细的工作方案,从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公开渠道、公开监督五个方面,设计了数十项检查指标,要求各预算单位逐一对照检查,并将公开情况定期向县人大专题汇报,确保预算公开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了政府收支透明度,赢得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强化了预决算管理的有效规范。通过建章立制,推动预算公开,在思想上根本消除了预算公开“单位责任法定、与己无关”的误区,逐步达成“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共识;在操作上逐步破解了各单位部门各自为政,合规性、标准性不够的顽疾;在考核上明晰了各自责任边界,避免了公开工作中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强化了预算约束力,增强了预算执行力,为依法理财和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促进了资金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将财政资金的申报、分配、审批、评价、公示等每一个环节直接面向社会公众,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办法与运行流程,促进了相关各方相互协作、相互监督,较好规避了以往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同时,实行跟踪监管,相关各方还能随时掌握资金运行情况,及时跟踪资金拨付进度,促使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上去,尽早发挥资金效益。

4.促进了财政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将预算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纳入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预算公开专项检查,实行追责问责,形成了人大审批、政府(部门)执行、公民参与监督的预算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拓宽了财政监管渠道,增强了社会各界参与预算公开的张力,提高了对预算公开主体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纠正了在收入方面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在支出方面出现的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及暗箱操作等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加强了财政源头反腐工作, 不断提升了财政监督绩效。

5.规避财政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县乡财政精准编制预算,认真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尽可能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进一步强化了支出约束,规范了收支行为,优化了支出结构,有效开源节流,避免了支出的随意性和混乱性,为县乡发展减负,为财政风险降压,为收支管理尽责,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增强了县乡财政保障能力。

6.推动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满意率不断攀升。县直66家预算单位和13个乡镇全部实现预决算信息上网公开,实现了公开主体更“清”、公开时间更“准”、公开范围更“广”、 公开内容更“细”、公开规范更“明”,进一步拓展了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将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焦点公开,保障了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了财政透明度,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满意率不断攀升。

四、当前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深度分析云梦县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七个不够”上,影响了透明预算的成效。

1.法制依据不足,公开的法定性不够。一切财政活动必须以法制为基础,做到有法可依,这是依法理财的关键。但现行关于预算公开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前者是行政法规,后者是财政部门内部的规范性文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预算公开的法律法规,预算公开的约束力不强,法制化程度不高、法定性不显,公开透明预算的法制建设还有待完善。

2.主体责任不到位,公开的主动性不够。有的主管部门仍认为预算公开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是财政部门的事,没有充分认真到主管部门才是公开主体,有的领导对“透明预算”讳莫如深,总担心公开后招惹“麻烦”、受限制约束,对预算“尽量不公开、少公开”,因此在履职履责时常常被动应对,避重就轻,公开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导致预决算公开拖延、失真、失效。

3.信息内容还需完备,公开的准确性不够。有的单位部门对功能、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当,年终决算报表与单位财务报表不相符,再加上预算执行刚性不够,数据笼统,未说清数据增减变化的原因,影响了预算公开的准确性、可信度,导致群众有疑虑,公开质量有待提升。

4.专业术语太多,公开的可读性不够。在预算中嵌入的专业术语较多,专业性太强,公开的表格数字繁复,又缺乏必要的解释说明,尤其缺乏一一对应的文字说明,公众难以读懂、不易看清,更说不明白,难以获取所需信息。读不懂、看不清、说不明的事项多了,群众就会失望有怨言,导致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互动性不强,公开点击量、反馈率、关注度及参与度不高。

5.“回火”现象较多,公开的规范性不够。在公开过程中,由于新增公开事项的口径标准调整频繁,各预算单位每年多次对预算公开事项进行改动、补充或新建,“回火”“回炉”事项较多,工作反复折腾,具体操作烦琐困难,导致公众可信度降低,影响了公开时效。

6.预算监督效应不明,公开的有效性不够。新《预算法》明确规定,财政预决算的监督主体是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及财政、审计部门。人大代表的预算专业知识明显不足,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审核缺乏监管力度,多限于对每年度的预决算报告进行结果审查。审计部门因缺乏独立性而限于财务账务审计,缺乏过程监管与结果运用。而作为预算编制、执行者的政府、财政部门,多受自身监管局限的影响。作为享有知情权与发言权的社会公众,由于不属于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监管环境与条件,难以真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监督主体职能缺失,导致预算监督效应不强,透明度不高。

7.回应社会关切不足,公开的公共性不够。对群众普遍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不多,透明度不高,“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有待加强,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的公众参与和双向互动反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深入探索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的破解路径

财力普遍不足是县乡财政的一大难题,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透明预算”的目的,就是把政府收支活动关进“制度的笼子”,置于透明的“玻璃箱”内,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晒太阳”,有利于发挥资金效益、预算效率与监管绩效。县乡财政要围绕“积极公开、强化责任、促进改革”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使预算公开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朝着“科学、公平、规范、透明、效率”这一目标不断迈进。

1.提高思想认知,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为推进预算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提供认知保障。预算改革,实质上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而预算公开、财政透明一直是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主题。预算公开可以提高政府财政信息透明度, 而打造“透明预算”能有力推动国家的善治进程。我们要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于服务党和人民事业,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财政改革与发展,积极推进“阳光财政”,构建“透明预算”,增进主动性、自觉性,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财政机制体制。

2.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完善预算公开的法律法规,为推进预算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提供法治保障。预算公开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法律、法规,健全完善预算公开的法律法规,将预算公开提升到法律层面,明确预算公开的原则、主体、责任、范围、方式、时效和程序,详细规定预算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完善问责机制,推进预算公开有法可依,是打造“透明预算”“阳光财政”与“法治政府”的刚性需求与行为约束。因此,以法律条例的形式具体明确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信息的责任,是进一步推动预算公开,提升财政透明度的根本保障。

3.深化预算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为推进预算公开、提升预算透明度提供制度保障。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应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快完善现代预算制度。首先应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将政府的全部收支纳入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细化收支用途。其次要建立预算公开规程,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的编制、审核、报送、批复、核查、整改等工作流程,提高预算公开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保障“透明预算”有序运转。再次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完善预算公开考核体系,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促动依法依规开展预算工作,严格查处预算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4.压实主体责任, 构建预算公开发布平台,为推进预算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提供基础保障。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提升主动开展预算公开的自觉性。提供统一的预算公开规范模板,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要求、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格式,规范文字说明,保持口径一致,尽量减少“回火”“回炉”事项,做到情况明晰、问题清楚、解释充分、通俗易懂。及时修订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力促财政预算公开可以全面和客观地反映政府收支的去向,使修订后的科目在广度上能够全面展示政府的所作所为,在深度上能够细化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让公众能够根据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判断政府权力运行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让公众既“看得见”,又“读得懂”,确保预算公开既细化又“通俗化”,既便于公众查阅,也便于年底对照考核,增进公众的“可信度”,提升“满意率”。

5.强化预算监管,进一步加强督办检查与责任追究,为推进预算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提供责任保障。将预算公开检查纳入日常监督、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公开要求的预算单位及时提醒、限期通报,督导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预算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将财政预算公开纳入政府部门的问责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和财政透明作为各级政府问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预算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制度设计和网络系统,对所有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动态监控, 重点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有效控管,对违规行为或不规范操作人员追责问责, 让主动公开、精准公开深入人心,营造预算公开的强大气场。针对“三公经费”、工资结构、人均支出、专项资金的使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回应,理性看待,耐心解答,多方面收集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引导社会参与,培养公共精神,提升信息点击量和反馈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逐步提振公众信心,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与支持。

6.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为推进预算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提供技术保障。打造“阳光财政”、建设“透明预算”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必须由党委主导,政府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协力配合,共同推进,为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凝聚合力,彰显活力。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建设,打造信息电子化公开管理平台,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开财政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进交流与互动,提升公众的知情权、知晓率。同时,要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技能,为推进财政预算改革提供技术支撑与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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