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框架下的公司理财分析
2020-03-01牛海英
●牛海英
自本世纪以来,全球范围经济活动愈发频繁和复杂化,广大财务管理者也正步入更多变的经济环境,随之税收也逐步变为影响公司财务的一大因素。一个公司的正常经营必须依法纳税,一切公司在经营决策阶段,必须全面考虑税收这项十分关键的元素,并在财务决策中适当渗透税收,以防税务风险出现,并促进税后收益率的提高。因此在税收框架下,公司理财现已变为财务管理的重要一环。
一、税收框架下的我国公司理财的定义和目标
(一)定义
作为企业管理中的组成部分之一,公司理财也被叫做“财务管理”这个名称,属于有效获取、使用资金的管理类学科之一。所以,公司理财主要通过资金及其流转,来管理资金。因现金作为资金流转的始与末,故其他资产均属于流转中转化现金的形式,也即公司理财皆以现金及其流转为主要对象。
作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核心,现金流转还是公司理财对象之精髓。自然公司预测、控制现金便成为了公司理财的核心内容。公司在现管理中,十分重视以下两点:紧密联系理财和经营,缺失理财下的公司即也无法实现高效经营目的;利用现金流转下的循环,来促进公司创造价值。
(二)目标
税收框架下,公司理财有所改变纯粹的目标(利润、每股盈余、股东财富最大化),具体分析如下:
1.税收于利润水平而言影响较大。在税收制度下,公司所获净利润往往会减少,随之股东拥有的可支配收益上也会有所降低,为此股东十分关注税后的净收益。故在税收框架下,“最大化利润”应被适当修正成为“最高净利润”或“最高税后利润”,只有这样股东提出的需要才能被满足。
2.影响股东可支配额的一大因素是税收。税收除了会影响单位利润情况以外,还会严重影响股东可支配的实际额。例如,当给公司股东下分所得财富时,需要被征一道税款,这样最终股东的具体可支配财富势必会有所下调,故股东真正关心的是“最大化股东可支配财富”目标。
3.现金流量受税收严重影响。所以于纳税企业而言,税收属于现金流出,纳税时节省纳税款便相当于现金注人。因为税款支付时,税款也会有货币时间价值方面的问题,所以,税收框架下,我国公司应以“最大化净现值”为理财目标,且与“最大化股东财富”一致。净现值体现了公司将来创造现金现值流量的总和,且随预期现金流量的不断增加,股东财富也会渐渐增大。
二、税收框架下的我国公司理财的主要内容和原则
(一)主要内容
1.融资过程管控。于融资管理而言主要有债务与权益这两方面的筹集管理工作。通过引进融资,公司一般用于解决资金的有限来源问题,大多涉猎股票、债券发行以及租赁、赊购、贷款等形式。于股东财富而言,融资活动具有相当复杂的影响,在使用融资资金的过程中需要支付利息,这便是价值降低的一大因素。但债务利息若在税前便可扣除,且债务成本小于权益成本,所以债务融资能给股东带来财富。同时,债务也会提升单位莅临破产的风险,在股东创造财富方面不利。故公司应对此认真权衡好,以得出最理想的负债权益比,以减小资金平均成本,促进股东财富的提升。
2.管理投资内容。一般投资指的是通过现金收回,获得收益而输出现金的一类活动。这类投资活动势必会直接对股东财富造成影响,如若投资能有所收益,那便能纳入股东财富之中,但这样的贡献额并不经由税前具体的投资报酬率来最终决定,而由税后投资报酬率来最终决定。由此可见,税收在管理投资方面,会对投资报酬率产生严重影响。
3.管理分配环节。一般分配管理指的是对税后最终利润进行的分配,也即在净利润之中,多少净利润应以股利的形式发放给股东,多少净利润应留作投资,若股利支付率太高,便会影响公司再投资,而降低以后的收益,导致股价降低;股利支付率太低后,便很可能会令股东不满,同时股价也会降低。
分配会直接影响股东财富,且控制财富中的可支与不可支配的比重。直观地讲,股利是税后所分配的实际利润,分配利润与留存利润这两类公司的实际所得税待遇一致,也即不管单位如何升降股利支付率,以及不管股利支付额水平,均改变不了公司应纳的所得税额,因此,公司自身的所得税并不会有所影响股利最终的分配。但在个人方面的所得税却与之大相径庭,公司给股东的股利在分发落实到个人前,要求缴纳个人方面的所得税,也即个人所得税会有所抑制具体的现金股利派发,且随公司个人税率的逐渐增高,这种抑制效果便会愈强。当今时代,于上市公司而言,在具体下发公司个人类股利中,强制性要求扣缴其中个人需缴所得税额的1/10,同时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则强制性要求扣缴其中个人需缴所得税额的2/10。
(二)原则
1.双方公平交易原则。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每项交易均包含两方或以上,且要求严格遵守市面上基本的公平性原则来展开交易。故原则上需要双方交易时在财务上,切不可一味追求“自我”利益,还应有所注意对方,与此同时,对方也必须严格落实自利原则内容。
2.衡量风险报酬原则。从原则上,衡量风险报酬主要涉及风险层次跟报酬二者间的对等联系,作为一名投资者必须衡量好风险与报酬,为谋求高报酬而必须承受由此而来的高风险,又或为降低风险而不介意低报酬。在公司财务交易活动中,在其他条件均保持一样的前提下,高报酬基础上的低风险更受关注,加之人们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行事,则衡量风险与报酬这一要求被提出来了,最终的竞争结果是基于低风险赢得高报酬是不现实的,由于这是人人都渴望得到的,即便你最先抓住这样的机会并先开始行动,而别人也定会快速跟上,最终产生的竞争便会导致报酬率降低到与风险一致的水平,所以,在当今市场上,只存在高风险与高报酬同步、低风险与低报酬同步的这样的投资机遇。
3.散开投资原则。该原则指的是不建议将所有财富集中投资到某个单一的公司,而应科学地散开投资,这项原则极为关键。具体的理论根据为投资组合理论:多种股票形成的投资组合,具体的收益为上述股票收益实际的加权平均数,但需承担的风险比上述股票实际的加权平均风险小,故通过投资组合可减小风险。分散化投资原则的意义普遍,除了适合证券投资外,公司决策时也应遵守分散化原则:切不可将公司所有的投资集中在某个项目、某个产品、某个行业等,同时也不可将销售集中在极少的特定客户上;不可将资源供应集中在某个供应商;不可由一个人来决定最终的关键决策。实际上一切有风险的事务,均要本着这个分散的原则,以便化解风险使其降到最低。
4.注意严控现金流量原则。作为理财理念与工具之一,现金流量还是一个公司中流淌着的“血液”,一旦脱离现金流量公司便无法正常运转。“现金为王”观念为人们广泛认同,尤其是海尔集团十分重视现金流量,公司第十三条管理规则中,便提出现金流重于利润的观点。一个单位要想成功立足,则应深信不疑:丰厚的利润并不完全可以令事业最终成功,但现金流却可以达成这一目标。
税收于现金流而言,是一种“刚性约束”。目前税收强制性要求单位及时足额地上缴税款,并要求以现金上缴法定要求税款,如若单位因现金不够缺陷而无法按期足额上缴税款,则势必会严重损害公司的信誉、形象、远期利益等,而公司倘若非法避税,则定会被法律严加制裁。故公司在日常理财时应充分理解税收属于现金流中的关键所在,作为公司必须依法足额按期严格纳税。
5.时间货币价值原则。该时间货币价值原则指的是在财务计量中,应考量货币时间价值方面的因素。这种价值指的是在历经一段期限的投资、再投资过程后,货币可升值。该时间价值的基础理论依据为切实投人市场以后,货币的数额会随时间的流逝而增大。这属于客观的常见经济现象之一,为了让投资人拿出钱,那市场便应支付他们报酬。此外,货币时间价值还蕴含着“早收晚付”理念。就利息为0的货币收支,早收好于晚收、不如晚付好于早付。自己手上有货币,便可以立刻消费,而不必到将来才消费,既能投资获利又无损原有价值。作为税款在现金流出范围,基于货币时间价值,应尽可能延迟缴纳支付。
三、在财务决策中要以税收为相关性元素中的关键所在
(一)有关税收利益
于纳税人而言,“税收利益”经由以下方面获得:首先是政府就税收所颁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其次是合法递延纳税时间。各级政府基于税收制度,一般会颁布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放弃一定的税收收人,来补助特定的纳税人。
这种递延纳税指的并不是不在税法期限内上缴税务的违法行为,而指的是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纳税人正常推延上纳税期的一种合法行为。向后推移上纳税期却不减小纳税额,但等于说提供给公司零成本资金。从货币时间价值来看,则等于说股东增大了权益。
(二)有关税收陷阱
在当前的税收体制中,往往存在很多“税收陷阱”式的款项,一经疏忽纳税人便很可能会违反条款中的某些规定项,而被强制性要求付出额数更大的税款资金。
比如,《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便有提出:纳税人兼营税率不一样的货物又或应税劳务,则应分别核算税率不一样的货物,又或与应税劳务对应的销售额;没有分别对销售额进行核算的,税率从高。若公司不注意上述条款,便极有可能会误入“税收陷阱”,在增大税收负担的同时,还会令股东蒙受损失。另外,值得注意的还有,最小化纳税也极有可能是一大“税收陷阱”,公司经营与财务决策,并不是以最小化纳税为最理想的评价标准,而“最大化税后利润”、“最大化股东税后实际可支配财富”才是公司财务决策需要追求的终极目标。
(三)综合多方案上纳税款
自本世纪以来,在我国经济体制下,基于税法规范,公司一般面临一项交易具有多方案上纳税款的局势。基于不一样的纳税方案下,所需强制性缴纳的税额也会大相径庭。
四、结语
综上所述,税收框架下,各种公司目前的理财情况一般都存在大大小小的缺陷有待改进。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则应认真分析公司理财,有机结合目前利益与长期利益,让理财主体既涉及公司规模,又强调公司生存实力与发展潜力。所以,公司的理财既要顾及财务活动特点,更要考虑中国国情、公司客观实际情况,不断提高理财的可操作性与价值,以引导财务正确决策,促使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