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现状与整合优化措施
2020-03-01王运涛
王运涛,赵 岩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第一调查规划设计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9)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步骤,是配合生态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实现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要正确认识存在问题,寻求科学解决措施。
1 自然保护地现状
1)交叉重叠:
由于多头批复,多头建设,形成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交叉重叠现象,形成多头管理,多块牌子的管理混乱局面。
2)界线不清:
自然保护地批复后,没有现地落界,导致界线不清,甚至有的只有一个大致界线。
3)面积不准确:
自然保护地界线清楚,但存在着批复面积与实际面积不准确的现象。
4)居民生产生活与保护管理矛盾冲突:
在申报自然保护地时,存在着自然保护地内有建制乡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等,居民生产生活、经济开发区与保护管理矛盾突出明显。
5)与现实发展的矛盾:
矿产资源开发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发生冲突,军事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受到限制等。
6)自然保护地已经失去保护意义:
有的自然保护地,已经无法体现申报时的保护目标、保护对象,区域无重要保护价值。
2 解决自然保护地问题需要坚持的原则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规定,要遵守如下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评估,尊重历史的原则。以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基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解决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
2)坚持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统筹谋划将区域内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相应的自然保护地,或者异地新建自然保护地,以实现市(地)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原则上不减少的目标。
3)坚持统筹协调,做好衔接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同步开展,稳定推进。
3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措施
3.1 按生态价值、保护强度确定
按照自然保护地的现实情况,根据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保护强度等措施,经科学评估,确认交叉重叠情况,整合优化为一个自然保护地。
3.2 按自然保护地实际情况确定
自然保护地界线不清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对象、保护目的,重新确定自然保护地的界线,明确四至。
3.3 重新测定自然保护地面积
对于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准确的,在统一要求规定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底图上,要重新测定面积。对于批复面积和重新求算的面积,两次面积在误差范围以内的,以原面积为准,超出面积误差范围的,以新面积为准。
3.4 异地新建自然保护地
对于交叉重叠和被整合的自然保护地,根据保护对象等要求,在异地重新建立自然保护地;对于已经失去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地,不再保留,也应该异地重新建立自然保护地。
3.5 合理调出地块与调入地块
1)调出地块
对于自然保护地中,存在自然保护地内有建制乡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矿产资源开发、军事设施建设等地块,在不违反规定,不影响生态功能发挥的条件下,经科学评估,可以调出;对于成片集体人工林商品调出,除重要江河干流源头、两岸;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距离国界线10km范围内的林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外,经科学评估,可以调出。
2)调入地块
自然保护地周边生态保护价值较高、生物多样性丰富以及保持生态完整性的区域,应调入自然保护地。
4 小结
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可以解决自然保护地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国土空间规划中三条控制线交叉重叠的问题,为在未来国土空间规划中实现一个底板、一张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