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0-03-01王贵花
王贵花
一个时期以来,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南疆农村渗透、蔓延严重,成为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2014年5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要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作为工作重点。新疆自治区党委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精心谋划、高位推动、强势推进 “去极端化”工作。南疆地区各级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极端化”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治理的主要实践
所谓“去极端化”,就是动员社会中一切积极力量,综合运用管控、宣传、教育、教诲、矫治等各种手段,阻断极端思想的传播路径,促使一般民众积极抵御极端思想的渗透,并使已受影响者放弃极端思想,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促进宗教的健康发展与民族关系的和睦,促进社会稳定、和谐。①冯卫国:《论文化反恐与去极端化》,《法治研究》2016年第1 期。近年来,南疆农村在“去极端化”治理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严打,形成“去极端化”的强大震慑
在暴力恐怖活动不断蔓延升级,宗教极端思想笼罩农村社会的大背景下,采取断然行动,出重拳、下狠手,开展高强度、大规模的打击行动十分必要。通过严打,既可以震慑极端分子,遏制暴力恐怖活动恶性发展的态势,显示出国家遏制极端主义传播的决心;同时,也解救了被裹挟的村民,增强公众信心,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基层长治久安的深层问题赢得时间和主动。这具体体现在:一是坚决打击暴恐犯罪。按照专项行动部署,基层公安机关以“多次参与涉暴轻微犯罪未经处理尚未悔改人员”“有现实危害的涉恐重点人员和极端重点人员”“在网上传播暴恐视频、宣传煽动‘圣战’人员”为重点,迅速打掉一批暴恐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制爆工具、材料及管制刀具,依法对这些重点人员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深挖幕后黑手。把“揭盖子、打头子、端窝子”作为严打主攻方向,通过访谈、侧面了解、认真比对、查阅相关档案,集体讨论研究摸排隐藏在暗处的宗教黑恶势力、“宗教警察”以及两面性干部。三是深入开展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等“三非”整治工作。综合协调政法、公安、统战、民宗、宣传、工商、交通等部门,形成合力,重点清理互联网及手机有害信息、非法书籍音像制品;打击地下教经、讲经点;坚决制止公共场所做礼拜行为;教育引导蒙面、青年蓄须、穿“吉里巴甫”服装人员;严查制作、销售“吉里巴甫”服饰的窝点。
(二)全面覆盖,形成“去极端化”的全员格局
所谓“全面覆盖”是指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人员、全领域、立体式去极端化格局。针对极端思想在南疆农村大面积渗透的状况,集中时间和人员力量,逐村、逐户、逐人见面采集信息,逐一评估分类,梳理摸排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人员。在此基础上分类施教,“消除”极少数人已经走向“完成时”的极端化,“遏制”少数人处于“进行时”的极端化,“防范”对绝大多数人的思想侵害。①朱志杰:《去极端化的理路与实践研究》,《新疆警察学院学报》2017年第2 期。针对极端思想已经渗透进群众日常生活的现实,“去极端化”涵盖了服饰、仪容、饮食、礼俗等领域,尽力让各族群众传承本民族特色,通过绚丽的民族服装与欢乐的歌舞体验现代文明生活。同时,推进“去极端化”不断覆盖田间地头、学校家庭、村委会、清真寺,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明理向善。
(三)宣传教育,形成“去极端化”的思想共识
“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重在揭露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批驳错误观点、澄清模糊认识,树立正确思想,引导各族群众在精神上、情趣上、行为上向世俗化、法治化、现代化迈进。一是构建大宣讲格局。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我们的宣讲;群众在哪里,我们就宣讲到哪里”的工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大宣讲格局。和田地区形成地县乡主要领导带头讲,四套班子领导到联系点讲,百姓宣讲员巡回讲,住村工作队入户讲,专家学者重点讲,部门领导干部为对口扶贫点讲,行业系统分类讲的宣教格局。二是聚焦问题针对性宣讲。针对社会上急剧增加的蒙面罩袍、青年蓄须、热衷朝觐、宗教干预婚丧、教育、计划生育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写宣讲材料,一一予以驳斥。针对基层群众鉴别力和免疫力不强的现状,组织有威望、学问高的爱国宗教人士,用伊斯兰教教义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谬论。三是丰富载体实效性宣传。通过警示教育片、身边人讲身边事、妇女“靓丽工程”、发声亮剑等形式,做到“管用有效”,提升宣教效果。
(四)文娱活动,形成“去极端化”的社会氛围
宗教极端主义妄图通过阻止音乐、传统歌舞、绘画、雕塑等社会文化活动来禁止娱乐、时尚、现代等因素,在社会上形成封闭、愚昧、压抑、死气沉沉的氛围。面对这一问题,南疆农村基层党组织针锋相对,积极争取经费,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组织村民成立文艺队、足球队、篮球队、宣传队,充分利用广场、巴扎舞台、村民活动中心等一切可利用场所,开展农民小品大赛、农民时装秀、农民画、红歌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与活动的热情。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弘扬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引导更多的村民知荣辱、辨美丑,也使村民在精神上和情趣上逐步向现代生活靠拢,在潜移默化中淡化了宗教氛围,传统民俗得以回归。
(五)干部推动,形成“去极端化”的组织力量
新疆自治区党委以南疆为重点推动各级干部下沉农村,形成“去极端化”工作强大的组织体系。自2014年3月以来,连续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南疆四地州共下派工作队一万多个,基本完成了重点乡镇、村组、偏远居民点的有效覆盖。自2016年11月以来,连续开展干部驻村管寺工作,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寺管会全覆盖、干部驻寺全覆盖、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全覆盖。按照“教育、管理、服务”的任务要求,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管理好清真寺,引导好宗教人士,发动好信教群众,规范好宗教活动,把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自2016年11月以来,连续开展南疆学前双语支教工作,选派干部赴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开展支教工作,实现国语教育从娃娃抓起。自2018年1月开始,自治区选派各厅局干部和高校教师,赴南疆深度贫困村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当前,南疆农村基本形成了“村委会+工作队+驻村管寺干部+南疆支教教师+扶贫第一书记+村警”的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六支力量围绕“去极端化”工作各司其职、各展所长,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了强大合力。
二、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治理的多维分析
总的来说,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治理体现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的方针,既打击极端行为,清理极端化表象,又注重教育引导,挖掉思想上的根源;既铲除极端主义在境内的滋生土壤,又切断其在境外的传播渠道;既强化专业打击力量,又广泛发动群众;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建强基层组织,改进干部作风,可谓成效明显。深入总结南疆基层治理实践,进而为其他地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指导,颇具现实价值。为此,笔者尝试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从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六个方面对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治理进行多维度分析。
(一)政治维度
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认识形势的一个重要方法论。南疆农村“去极端化”实践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从政治高度看问题、做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党的领导。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治理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战略谋划、全面部署、高位推进的。党中央作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的重大论断,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新疆工作要“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为重点”,强调“新疆一盘棋,南疆是‘棋眼’”,指明南疆是“去极端化”的重点区域。自治区党委作为全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牢牢把握“宗教极端是暴恐活动思想基础”的科学论断,把“去极端化”作为最首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推动,全力做好顶层设计,研究重大原则方针,协调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相互配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南疆基层党委在思想上紧绷“去极端化”这根弦,以严实作风落实好各项工作安排。
二是坚持捍卫祖国统一的政治原则。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主要包括神权政治论、宗教至上论、异教徒论、圣战论等等,根本目的是推翻世俗政权,建立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国家,本质在于“去中国化”,妄图把新疆分裂出去。因此,南疆农村“去极端化”不是普通的社会治理,而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在实践中是紧紧围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弘扬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宗教文化、增强群众“公民意识、国家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条政治路线展开的。
三是坚持紧紧依靠各族群众的政治立场。基层群众是党的执政根基,宗教极端势力千方百计与我争夺群众、争夺民心。南疆农村在“去极端化”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让群众在思想认识上不断提高、再提高,彻底抛弃种种顾虑,让宗教极端势力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二)法律维度
“去极端化”问题往往与民族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敏感性。法律手段可以起到化繁为简的作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统一标尺,统一准绳,解决好“去极端化”实践中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从“去极端化”的法律依据看,在“依法治疆”的引领下,新疆地方立法进程加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先后制定实施,为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斗争提供了法制保障。特别是2017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专项地方性法规,首次界定了“极端化”的概念,明确了“极端化”的14 种具体活动表现,为“极端化”画了法律图像,让南疆农村精准识别、精准打击“极端化”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从“去极端化”执法层面看,南疆各级公检法机关紧密配合,在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犯罪必惩,捍卫法律尊严的同时,加大对各项法规的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理解度,努力实现普法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育人群全覆盖,并且在重点领域、重点场合、重要部位对重点人群集中开展专门性普法教育。
(三)行政维度
宗教极端势力往往会利用民族宗教因素进行伪装,为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悄然渗透进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这样的特殊现象或新的问题,司法机构有时难以发现,或者很难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有效打击处理,宣教机构的思想教育也不会即时奏效。对此,行政机构却能比较灵活地、有针对性地发布行政命令、制定政策措施,并通过严格的组织纪律,以及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等方法,及时有效处理问题。可以说,在处理“极端化”这一特殊现象和新问题上,行政手段比法律手段来得灵活,比思想教育手段来得快速。如果说,法律手段是以硬性措施惩治极端主义违法行为为重点,教育手段是以柔性措施潜移默化发挥作用的话,那么行政手段主要是政府各部门根据“去极端化”的原则对各自领域内敏感事件以及可能滋生极端主义的各类事物进行管控,挤压宗教极端主义的生存空间。例如民族宗教部门能够加强对宗教领域的服务和管理,引导正信正行;宣传文化部门能够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文化产品,创新文化活动;网信部门能够加强对即时通讯软件和自媒体的管理,及时发现、封堵、删除不良信息;工商部门能够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基层乡镇政府能够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
(四)经济维度
南疆经济发展滞后,社会资源分布不均衡是造成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南疆四地州的农村社会,是新疆乃至全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广的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区域。社会生活的贫困落后,加之地理环境相对封闭,造成相当数量的群众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也无法融入现代社会,进而产生失衡心理,极易被宗教极端势力蛊惑利用。因此,加速地方经济发展,将发展成果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解决好各族群众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需求是“去极端化”的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增进基层少数民族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的重要手段。
南疆农村在自治区的支持下,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争取人心的目标来推动经济发展。一是集中力量脱贫困攻坚。2016年自治区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集中攻坚南疆四地州、特困山区、边境地区,组织 33 个经济实力较强县市区同南疆四地州 27 个贫困县开展协作扶贫,将定点扶贫与“访惠聚”活动有机结合,不脱贫不脱钩。组织一千多家民营企业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激发社会扶贫积极性,推动援疆扶贫工作重心下移,80%以上的援疆资金安排在县及县以下,80%安排到民生领域。①李铭:《攻坚拔寨摘穷帽 全面脱贫奔小康》,《新疆日报》2016年11月1日。二是全力实施民生工程。2016年以来,连续启动了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扶贫、安居、暖心、兴边、安全等9 大惠民工程,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三是大力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种养经济,如庭院经济项目、棚圈养殖项目,让贫困群众努力自力更生。
(五)文化维度
主流文化是构造社会秩序的基础。由于恐怖主义反对现存秩序,因此恐怖主义必须构造一套新的文化体系反对现存的主流文化。在恐怖主义构造出的反文化中,价值观是其核心。要成为恐怖分子就必须认同这种特殊的价值观。①杨隽、梅建明:《恐怖主义概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82 页。在新疆,暴力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是“三位一体”的,由此决定了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过程就是新疆主流文化被瓦解、异化的过程。用文化手段去极端化的重要内容就是让南疆农村社会主流文化回归,并让各族群众形成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指人们对一个民族共同体内长期以来形成的语言、文化、制度、价值、利益和身份的一种自觉的认可和接受。文化认同是凝聚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文化认同的削弱,会导致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弱化。②冯卫国:《论文化反恐与去极端化》,《法治研究》2016年第1 期。
南疆农村文化认同的举措包括:一是积极宣传涵盖新疆各民族文化内容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以爱国主义为主线,深入挖掘各个时期新疆各族群众共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文化内涵,以文化聚人心、促团结。二是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让美丽的“艾得莱斯”、漂亮的小花帽、优美的刀郎舞、“东方音乐明珠”十二木卡姆等得以继承和发扬。三是推动农村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转型。打造爱国团结、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文化,让基层群众树立起现代价值观念、效率观念、纪律观念,培养其开放、包容、开拓、创新意识。四是推动新疆伊斯兰文化的现代化、中国化。
(六)教育维度
“去极端化”工作不仅是要控制或约束人们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人们想什么,引导社会弘扬什么、摒弃什么。教育手段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 。③马大正:《新疆“去极端化”探究》,《新疆师范大学报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 期。教育是做人的工作的,通过我们的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作用于人的精神、思维、心态乃至行为,解决好人的精神状态和思维倾向的问题,使人们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比较稳定的心理和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进而促使其行为在适当的范围和正确轨道上展开。在南疆农村,“去极端化”教育手段实施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国民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的国家认同。通过建立国民身份认同和国家归属感教育,帮助基层群众知晓并理解国家的主权及政体结构、核心价值观、历史文化传统等,进而培养群众的国家认同意识和爱国情感,增强国家凝聚力。例如,喀什地区各村利用每天的农民夜校强化国家通用语言学习,在每周一的升旗后,全体村民面向国旗举拳宣誓。此外,高度重视宗教人士这一特殊群体的国民教育,促使其宗教认同和国家认同并行不悖,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