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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项目融入高校民族器乐教育刍议

2020-02-28黄丽荧

关键词:器乐闽南文化遗产

黄丽荧

(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福建漳州363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既是活态历史文化的产物,也是各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现代文明发展进程来看,更是构建未来的基础之一。本文所阐述之“非遗”意识包含保护传承意识、民族意识以及危机意识,在这三种意识形态观照下的高校民族器乐教育,有别于通常概念中的传承与保护,它是在对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的理解、认知的基础上,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观点以及概念的总和。民族器乐是非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器乐教育的发展对非遗文化的传承、传统艺术的传播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高校艺术教育肩负着“继承”和“传播”优秀文化的重任,同时也具备着传承、传播的先天条件与可持续性优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高校民族器乐教育的意义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部门应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保护知识纳入教学体系,激发青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1]文化传承对青年一代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无形的,它足以推动人的思想观念,形成巨大的精神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不仅仅是文化的样态,它折射的更是一种民族智慧、民族精神,更是一种民族认同、民族意识和民族自信,非物质文化也非静态,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的内容、形式和功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所以,非遗的传承不能再困顿于传统的模式之中。首先,非物质文化的传承离不开高校教育的专业支撑,高校作为传播民族文化,连接国际视野的重要场所,担负着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历史使命,担负着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人才的重任。其次,高校艺术教育的培养体系、教学资源、硬件场地等,为非遗的有效传承提供了条件,为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最后,优秀的传统文化又为开拓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增强民族文化认同、加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培养健全人格提供必要的基础,是高校艺术教育的深化和拓展,在高校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也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

民族器乐教育是高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环节,它的教学模式及教育成效直接影响到传统文化的社会传承,利用高校艺术教育的专业支持、资源支撑,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传承与弘扬非遗文化的艺术精髓与人文价值,使民族器乐教育更具民族性、艺术性、现代性和国际性。高校在长期的专业办学、建设发展中已经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淀了浓厚的文化底蕴,高校具有科学的教学理念、先进的教育技术、丰富的教学资源,具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研究团队。从施教对象来看,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具有良好的理论积淀和技术基础,有能力为非遗传承做出贡献。

二、高校民族器乐教育的现状及问题

高校民族器乐教育是音乐专业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民族器乐课程在音乐人才培养体系中的比重我们便可以领会到我国对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民族器乐的重视,由于学校办学基础不同、生源不同,民族器乐教育教学的效果渐渐出现分化,特别是地方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是定位偏差,出现同质化现象。通过调研发现,目前综合性大学、师范类高校的民族器乐课程采用的模式基本与音乐专业院校无异,仍然保持着一对一、一对二的授课模式。这是因为:

其一,与专业音乐院校的培养目标不同,综合性大学、师范类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能够承担社会音乐、文艺工作的文化部门工作者,是社会优秀文化的传承者。而培养对象也有别于专业音乐院校,相比之下,普通高校的音乐专业学生基础较为薄弱,作为基础教育的教师和社会基层的文艺工作者,应更加重视民族器乐文化的传承以及审美品位的发展,所以在课程设置中,应当充分重视这些差异,而不应以同样的教学模式一以贯之。

其二,轻传统、重现代,教学内容单一。民族器乐课程教学内容单一,追求现代高难度的技法,不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学生徘徊在各大独奏曲和协奏曲之中,苦恼于各种技术难关的攻克问题之间,而忽略了民族器乐课程中的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教育,造成学生专业知识的缺陷。

其三,授课方式枯燥,教学与实践脱节。由于教学内容的单一,大部分仍以师徒式的授课方式为主,缺乏合作的实践机会,导致学生只会独奏,而不会重奏,这与“一专多能,灵活多变”的社会需求人才脱节。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并非是“演奏家”,而更重要的应该是成为“文化的传承者”,需要具有突出的组织协调、教育教学、协作合作等方面的能力,以完成基础岗位上的不同工作需要。显然,传统的“一对一、一对二”无法实现这样的教学目标。

在高校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的需求是我们“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重要依据,高校艺术教育应把民间的精华重新吸取引用进我们的课堂,让大学生接触到更多的优秀传统文化,开阔视野,汲取养分,培养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学术理论研究水平,这不管是促进文化传承还是对学生的自身发展都将起到重大影响。

三、民族器乐课程融入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思路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成为文化保护、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关注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弘扬民族文化、树立文化自信的重要资源。福建省漳州市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也是闽南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在一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海洋文化与闽越文化在这里交融,创造并发展出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15 个,省级非遗项目60 个,市级项目近百个。包括闽南大鼓吹、小八音的传统音乐;以歌仔戏、布袋木偶戏、潮剧等为代表的传统戏剧,以锦歌、东山歌册等为代表的民间曲艺;以傩舞等为代表的民间舞蹈,这些无不展示了漳州的地域特色。福建省属重点建设高校——闽南师范大学就是坐落于漳州市的高等学校,在办学定位中,一直将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打造地方特色品牌作为重要办学目标之一,先后将锦歌、歌仔戏、南词、木偶、剪纸等非遗项目引进校园、融入课堂,鼓励和引导师生对闽南文化历史、艺术价值、传承创新等不同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与当地艺术馆、乐社、剧团、展馆、民间艺术家等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成立锦歌团、南词社、歌仔戏表演团等。其中,将锦歌、南词、歌仔戏等民间器乐表演形式融入音乐学专业必修课《乐器演奏》中,学生通过选择学习其中一项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团体式的排演,使自身融入其中,了解和体会当地民族音乐文化,体验风土民情,在参与、融入、互动、研究等环节中最终实现文化自知到文化自觉的内核转变。几年来,收获了累累硕果,同时,在非遗传承模式的探索中也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思路。

(一)非遗文化传承融入高校音乐教育的发展性理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活态历史文化的产物,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注定是一个具有深刻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高等教育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项重要职能,音乐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肩负着对音乐文化的传承、传播以及文化创新等重任,所以非遗文化传承融入高校音乐教育需要有系统规划、科学发展的理念。如何将非遗资源与高校音乐教育深度融合,是一个值得音乐教育工作者深入探究的课题。首先是树立资源整合的发展理念,引导非遗融入高校音乐教育的科学发展;其次是分类、分批有计划地引入资源,创新教育模式;最后是促进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可持续性发展。高校是一个综合性的教育空间、生活空间和文化空间,传统文化传承与校园文化建设的融合能够促进高校内涵发展[3]。在非遗融入高校的建设过程中,不仅要在课程设置环节中进行规划,在校园文化建设、高校创新创业发展等方面均应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平台。

(二)非遗文化传承与音乐专业教育目标的适用性融合

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舞蹈、曲艺、传统戏剧、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民俗十大类。一方面,从高校传承工作的开展计划开始,就应牢牢把握“适用性”的原则,教育内容的选择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内容的开发和经济利益的开掘和转变上,而应更多地观照非遗文化所蕴含的精神内涵,更不能因为“传承”而忽略了高校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确保非遗项目的融入与高校的教育规划有机统一,相辅相成。所以非遗进高校,筛选环节必不可少,应有前期充分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精心挑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珍贵资源,结合艺术教育的体系结构,进行深度挖掘和有机融合,这既是艺术教育的方向和导向,又是传统文化的文化内涵、文化审美、文化修养的凝练和体现。如将锦歌、歌仔戏、南词引进高校民族器乐教学体系,这些具有漳州地域文化代表性的艺术形式,展现着闽南的文明历史,蕴含着闽南的文化精髓,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另一方面,这些艺术形式与高校艺术教育本体有着高度的契合性,从演奏形式来说,其伴奏乐器主要有月琴、南琶、扬琴、北琵琶、大广弦、壳仔弦、洞箫、唢呐等等,为高校音乐专业民族器乐课程的深入和拓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在进行基础的技艺教学的同时,融入多元的艺术风格和音乐元素的演奏,在提升学生演奏技艺的同时,开拓学生的音乐视野,以更深广的角度形成对中国民族器乐的认知。就高校民族器乐课程改革而言,非遗项目的引入,还解决了教学内容单一、形式枯燥、忽视传统的教育问题,同时又为地方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发展提供了条件。

(三)非遗文化传承融入音乐教育课程体系的系统性建构

以人为本是教育的主旨,人的认知活动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过程,教育也应始终重视这一规律。非遗文化传承融入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应注重传承教育系统性建构,应从基础性、专业性、研究性课程进行系统设计和建构,采用必修和选修模块相结合的模式,必修课以基础性教学为主,主要涉及非遗项目的基本形态、分析鉴赏等,选修课以专业性和研究型为主,设置相应的表演提升以及历史文化研究等,课程目标、内容、考核评价、监督等设置环环相扣,使整个教学过程形成完整的教育体系,而不是仅仅停留于表层。闽南师范大学自2007年起首次将《锦歌弹唱》课程引入音乐学专业必修课《乐器演奏》课堂,聘请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王素华老师亲自执教,并在选修课模块中加入地方戏曲音乐、民间音乐采风、闽南民间音乐、闽南歌曲创作等作为延续性课程,除此之外,成立锦歌团,将其作为课外拓展,使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校外表演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该团多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奖。通过非遗项目的融入,也吸引了许多学生对非遗传承、传统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掀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热潮,每年的毕业生论文中约有三分之一的选题与非遗项目相关。

四、非遗融入高校民族器乐教育的具体措施

漳州锦歌,是闽南师范大学最早引入音乐学专业课程的非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全院师生从教育实施、传承创新、理论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漳州锦歌,原名“歌仔”“杂锦歌”“什锦歌”,又称“乞食调”,发源于漳州平原。它是吸收了漳州各地历代相传的童谣、儿歌、渔歌、褒歌佛曲、道教音乐等作为素材,用闽南方言演唱的曲艺形式。经过长时间发展,锦歌流行在闽西南、台湾全省和东南亚华侨聚居地[4],1953年正式命名为锦歌。锦歌主奏乐器包含了月琴、洞箫、南琶,打击乐四宝、拍板,还有喝功夫茶的小茶杯也成为一件乐器,它们叠在一起互相碰撞发出悦耳的声音,这无不体现了闽南人民的智慧,点滴反映了闽南人的生活样貌,不愧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必修课中《乐器演奏》课程分四个学期进行,每学期1学分,引导学生选择锦歌中任一种乐器演奏作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在前期规划中,学院为充实师资力量做了大量的工作,聘请非遗传承人为课程授课教师,并选派教师向锦歌艺术传承人进行学习,保证师资力量的充足,为教学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一)教育实施

1.教学设计

教学内容:漳州锦歌虽是以唱为主的曲艺形式,其伴奏乐器也极富地方特色,是锦歌弹唱表演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将月琴、大广弦、洞箫、南琶、四宝、拍板等演奏方法纳入民族器乐课程内容之中,掌握乐器演奏方法、表现特点、音区特色以及演奏的即兴技巧,代表曲目有《陈三五娘》《山伯英台》《孟姜女哭长城》《二十四孝》《大道公与妈祖婆》等。

教学目标:锦歌曲调优美流畅,风格优雅细致,学习锦歌伴奏乐器的弹奏方法,掌握其艺术风格,并能根据乐曲的韵味特点灵活运用。

2.教学形式

以课程组或教研室为单位,对学期或学年的教学安排做出整体的规划,因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单一的乐器种类,因此需要课程组或教研室的统筹安排,根据演奏作品的需要,组成二人、三人乃至多人的重奏组合形式。分声部训练与课程组、教研室统一排练相结合的形式,确保教学效果和演奏质量,因此,从教学形式上呈现多样化结合的形态。

3.教材的整理与编写

一套科学的、系统的、规范的教材,是非遗项目在高校能否得到有效传承的先决条件。根据锦歌音乐风格、形式、难易程度的不同,进行遴选、改编、分类并整理,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还不能完全把握它的音乐风格,所以教材中乐曲应制定统一、规范的技法,避免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4.教学相长,良性互动

一方面,将闽南音乐的专家教授、传承人请进校园,组织课程组、教研室、学生以讲座、论坛、音乐会等形式进行学习与交流。另一方面,组织学生不定期深入民间,进行田野采风,了解、体验漳州锦歌的历史、风格、表演等,将课堂教学与民间艺术实践之间建立关联,形成良好的互动。

5.强化考核

重视舞台实践,形成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考核体系,将锦歌弹唱纳入民族器乐课程必考内容之一,鼓励二至五人弹唱的形式,以汇报音乐会的方式进行。

6.形成特色,建立品牌

选拔精英,成立锦歌弹唱乐团,逐渐以传统为基础,打造品牌。定期举行小型音乐会,请专家进行指导,提出不足,不断改进。制定年度演出计划,积极参加赛事,在不断的实践中提升演奏水平,形成品牌效应。

(二)传承创新

传承是非遗保护的核心问题[5],而传承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人”的培养。非遗观照下的高校传承工作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有效的传承途径和手段十分重要。根据分工的不同,人才培养对象可分为三类进行规划,即非遗传承人、研究者和从业者。利用高校教育资源的优势,结合现代科技手段,组织请进高校授课的非遗传承人进行定期培训,加强非遗传承人的文化、理论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的提升,高校民族器乐课程组教师利用与非遗传承人的实践互动,在实践能力和理论研究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合力。培养高素质的地方文艺工作者是高校艺术教育的培养目标之一,从业者亦可从艺术专业学生中以自愿、择优的原则挑选出学生,从理论和表演方面进行重点培养,鼓励传承、创新、创业。利用高校跨专业、跨学科的优势,融合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人才的培养模式[6],利用学校新闻、旅游、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教学资源,与非遗保护和传承相结合,提高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传播以及创新性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性。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与当地政府部门建立了非遗传承保护合作关系,鼓励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运用,将漳州的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地方建设规划,开发特色文化、研发文创产品、发展旅游经济等等,真正做到高校服务地方经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服务,为地方文化建设发展服务。

(三)理论延伸

高校作为优质资源的枢纽,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在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在高校中利用学术资源和科研平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进一步的挖掘研究,是对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继续深入与拓展。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不定期地邀请国家级、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进行讲座或研讨论坛,结合当地的民俗节日,利用民俗活动的时机组织师生体验非遗在民间的生态,组织研讨,并进一步通过讲座或者论坛的形式,加深学生对“非遗”的关注度和接受度。充分利用科研平台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建立导师组制度,进行民间采风、挖掘、整理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研究,通过设立专项,与传承相配合,积极鼓励师生进行非遗相关的课题研究,使学生不仅是“传”,还可以“研”。这既能锻炼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又能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成果,具一举两得之效。民族器乐方向的学生不仅要学习演奏,还可将民间音乐的收集整理工作作为教学内容之一纳入培养体系,在完成“传”“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研”的能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传”“承”“研”三位一体的合格人才。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全面铺开的今天,高校传承责无旁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与高校艺术教育应该在“传承”“创新”“研究”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不断完善课程体系结构,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国家需要相协调、相一致。“非遗”意识下的高校民族器乐教育探索尚具有巨大的挖掘潜能和实践空间,高校艺术教育也应继续探索、积极改革,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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