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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深化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思考

2020-02-28李庆瑶

关键词:闽台福建办学

李庆瑶

(闽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福建漳州363000)

福建与台湾的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一直走在大陆各省市前列,尤其是2008年福建省《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颁布实施及2009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开展以来,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喜人成效。然而,2016年民进党在台湾重新执政后,顽固推行“台独”路线和“去中国化”,在两岸交流合作方面倒行逆施,设置重重障碍,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也因此面临极大的政治干扰和阻力。面对当前形势,我们必须加强先行先试策略研究,攻坚克难,着力巩固深化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一、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简况及主要困难

《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颁布实施已逾十年。十余年来,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师生互访、联办活动、联谊交流等浅层合作不断向互招学生、联合培养、技术研发等更深层次的合作发展,两地高校在持续交流合作中建立起了密切、稳定的合作关系。两地高校领导和师生交流交往频繁,互招学生和学生访学规模逐年扩大,福建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顺利推进,师资共享和台籍教师赴福建高校全职从教的数量、质量均实现了较大提升,闽台高校联办专业、联建机构、联合培养人才,各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蓬勃发展,人才培养的社会效益不断彰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闽台两地高校一度呈现融合发展的良好势头。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闽台高校间的交流合作并非一帆风顺,外部政治因素干扰、意识形态差异、办学理念不同、教育制度迥异等长期存在的困难,乃至合作质量监管、教学实践管理、学生权益保障等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在影响着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进程。

(一)政治因素造成的交流合作不对等 作为对台优惠政策的一项举措,大陆方面早在2006年3月就率先单方面承认台湾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台湾高等学校学历,为台湾青年到大陆创业就业、学习深造打开了方便之门。然而长期以来,台湾方面对承认大陆高等教育学历却始终疑虑重重。2010年至2017年间,台当局承认的大陆高校只有155所,仅占大陆全部本科院校约八分之一,更遑论大批高职院校。而作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试验田的福建省,仅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3所高校得到台湾方面承认。福建大部分高校无法进入台湾的学历采认名单,严重阻碍了这些高校对台招生及双向合作,也限制了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尽管台当局于2010年通过了“陆生三法”修正案,决定“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求学,但由于受绿营政党阻挠,最终只是实施了限制性的学历认可政策,且对大陆学生在台学习期间进行严格限制,如不编列奖助学金、不允许校外打工、没有就业问题等。目前,对于大陆学生赴台学习,台当局依然实行歧视性的“三限六不”原则(即“限制采认大陆优秀院校、限制陆生赴台总量、限制采认医学和关系国家安全领域的专业,不加分、不提供奖助学金、不影响招生名额、不允许校外打工、毕业后不可留台就业、不开放报考证照”)。台当局出于政治考量的种种限制、阻挠使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长期处于一种“剃头担子一头热”的态势,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等交流,也严重影响了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深化发展。

(二)两岸教育制度理念差异 由于长期分隔,两岸的高等教育在不同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办学体制下,走出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形成了不同的办学体系和特点,在办学理念和认知方面存在不少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在对指导思想的不同理解、对学制安排的不同设计、对专业素质的不同定义、对课程体系的不同看法、对教学监管的不同要求等诸多方面。如,大陆地区过去长期偏重学术类人才培养,职业教育起步晚、发展水平不高,高职教育以专科为主,生源质量、办学层次也相对较低。而台湾地区历来重视职业教育,其高职教育定位明确,专业设置以职场工作为核心,拥有从专科学校(二专、五专)、技术学院及科技大学(四技、二技)到研究所硕博士班的完整体系,“学制间注重纵向衔接与横向弹性转轨,且与回流教育管道相互畅通”[1]。两岸不同类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决定了不同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又如,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主要分两种合作形式:一是闽台高职“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由福建高职院校与台湾技职院校和相关台资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二是闽台高校“分段对接”联合培养人才,由两地高校采取“分段对接”的“双校园”模式,与相关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对于联合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合作双方有高度共识,但有的福建高校在同台湾高校合办“分段对接”专业时,尽管在学制等级形式上达到了对等衔接,却在专业建设和学生培养模式上存在分歧,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使用等也有不小差别。部分福建高校在设置合作专业时规划不明确,依旧以一般专业设置的方式来对待合作专业,无法彰显合办专业的特点和优势,既影响了专业的吸引力,也达不到借助台湾方面的新理念、新资源来打造新专业的目的。再如,通识课程是台湾地区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一环,台湾高校普遍对通识课程设置极为重视,学校一般都有大量通识课程供学生选择,有些专业的通识课程学分比重甚至高达20%以上。而福建高校在引进课程方面往往带着固有思维,偏重专业课程,忽视通识课程,有的学校在参考台湾高校设置通识课程时,还存在“水土不服”现象,无法做好“消化”。

(三)联合办学质量监管不足 作为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标志性成果,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在2009年正式启动试点时,仅有12 所福建高校参加,而至2017年,参加项目的福建高校已达31 所,闽台高校间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达607 份[2]。目前,福建省内大多数本科高校和主要的高职院校均已参与了该项目,涉及的台方合作院校多达近百所、台资企业二百余家。十多年来,该项目已成功为闽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万名毕业生,成为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一个亮点。然而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联合办学规模不断扩展的同时,人们对于台湾教育资源引进的准入方式和准入标准,对联合办学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保障机制,对高收费、盲目求多的功利性合作模式的质疑声也在增加。办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人才培养质量同样也决定了闽台高校联合办学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目前,闽台高校联合办学还远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质量监管体系,没有专业、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或社会评价组织参与质量监督和管控,仅依靠福建省教育厅每年组织的合格性评估和承办高校自身的自我监督,事实上造成监管标准参差不齐,效果良莠各异。这一方面是因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不对等,官方层面未完全实现“学分互认、学历互采”,使得闽台高校联合办学始终存在合法性缺失的隐患,难以建立起完整适用的质量监管评价体系;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当前闽台高校联合办学依旧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法规和系统性政策保障,配套政策缺位、不足,政策滞后、不适配等问题仍较突出,影响了闽台高校联合办学的质量。

二、巩固深化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意义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在对台交流合作方面有着天然的“五缘”独特优势(即“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这也是福建作为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区的最有利条件。当前,利用好支持政策,进一步挖掘、发挥优势,巩固深化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对促进福建高等教育发展、提高福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服务祖国“和平统一”战略需求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升福建高等教育水平 福建的高等教育综合水平相对落后,虽然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整体师资水平不高、教育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与一水之隔的台湾高等教育相比差距不小。进一步借鉴吸收台湾高等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模式,引进台湾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做到优势互补,打造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跨越发展的新增长点,对于提升福建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提高福建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促进福建向高等教育强省迈进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助力福建经济社会发展 在当前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福建都承担着桥头堡式的重要角色。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和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进程中,如果相关的人才、技术、智力支撑不足,将直接影响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前条件下,通过大力加强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培养大批更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专门型人才,是福建高等教育提升自身综合实力,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区域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促进海峡两岸文化共融 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福建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重要使命,不仅是给予福建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撑,更是对福建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的特殊作用寄予厚望。两岸血浓于水,闽台同根同源,充分发挥地缘文化优势,不断探索新途径,深化闽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增进台湾同胞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文化、民族、祖国认同,增进两岸同胞的感情和友谊,促进两岸文化融合,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战略需求,这是福建高等教育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三、巩固深化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策略建议

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经过多年积累,已经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即便是在近年两岸公权力机关沟通管道完全“停摆”的情况下,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仍是两岸文教交流领域中互动最为活跃、成效最为显著的部分。2020年初以来,随着中美博弈加剧和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大爆发,国际社会变乱交织,台湾民进党当局趁机大搞“亲美抗中”“以疫谋独”,肆意破坏、冲击两岸同胞的正常交往合作。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必须以更加充分的定力和信心,持续巩固深化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理论研究,拓展交流合作视野 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从本质上说是两岸关系的一部分,是两岸人民交往交流的一部分,而要做好人的工作,了解对方、知己知彼是关键。相比大陆,台湾的高等教育起步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淀,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两大系统既并行又互通的教育体系。当前台湾地区2300 多万人口,拥有170 多所高校,是亚洲高等教育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其高等教育强调“创新及发展特色”,追求“多元及弹性发展”,重视“提升品质及多元研究能量”,重视“强化国际竞争力及产学研合作”[3],有许多理念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在客观清醒认识当下福建高等教育自身实际和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回顾近十年实践历程,我们深觉亟需加强对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理论研究,拓展交流合作视野。台湾高等教育的最优质资源在哪些方面,其发展水平、特点、需求、趋势是什么;政府层面如何加强顶层设计,如何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机制等角度,分形式、分层次、分领域、分阶段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闽台高等教育的互补性如何挖掘,怎样发挥教育市场和高校自身的作用,落实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学术性”定位,以避免受政治形势和行政干预的干扰,等等。这些都是当前亟待回答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全面研究,做出理论探索,为进一步深化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设计、引导和支撑。

(二)加大政策支持,拉紧交流合作纽带 两岸“大三通”以来,台湾产业移师大陆、台湾高校进军大陆,福建凭借区位优势和系列优惠政策,很快发展成为了台商投资最密集的区域和台湾高校争取生源的主市场之一。闽台高校联合办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主要合作模式就是立足市场需求,对标企业要求,由福建高校、台湾高校及在闽台资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其主要使命也就是为闽台产业对接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新型应用型人才。当前,福建正结合落实国家层面《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惠台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条措施),致力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数据显示,仅福建自贸试验区成立五年来,台资企业就累计新增了2520家[4]。这表明,福建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闽台产业融合发展呼唤更高水平的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下阶段,政府层面应着力加大对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在提高闽台高校联合办学层次水平、完善闽台联合培养人才布局结构、建设专业化高素质师资队伍、促进闽台高校合作科研成果转化、打造两岸教育合作品牌等各方面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拉紧交流合作纽带,共创互利双赢。

(三)适当调整重心,完善交流合作模式 受两岸政治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应考虑对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重心进行适当调整,更加注重以我为主,更加强调资源内引,使交流合作的重心适当内移。一是扩大吸引台籍学生来闽就学的规模和力度。比如福建高校“对台单招”已经行之有年,但目前列入“对台单招”的福建高校仅14 所,其他各校许多有特色、有吸引力的专业因不在此列而无法招收台湾学生,建议增补更多福建高校为“对台单招”学校,增加招生学科和专业,吸引更多台籍学生来闽就读。二是加大对台湾优质师资尤其是职业教育师资的引进力度,采用全职聘用和“柔性”聘请结合的方式,大幅增加福建高校中的台籍教师数量和比例。三是调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分段对接”模式,增大推行“4+0”“3.5+0.5”模式的合办专业比例,减少学生赴台时间,同时增加台籍师资承担课程教学的比重,尽量减少台湾老师短期性集中授课的情况,避免大陆学生因受台当局敌视政策干扰而影响教学。四是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发挥福建省台资企业数量多、分布密集、产业链完整的优势,选择有实力的大型台资企业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试点高校合作,紧跟当前各产业人才需求状况,优化校企合作的资源投入,拓展合办专业种类,扩大专业选择范围。

(四)充分发挥优势,构建合作联盟平台 以往的经验表明,福建高校以单打独斗方式与台湾高校开展点对点的合作办学时,往往只是模仿了台湾地区专业设置标准来进行专业改造,在实践中多数难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办学需求,形成统一的、有泛用性的专业建设标准。在设立合作专业时,也容易跟风开设所谓的“热门专业”,而不考虑学校自身特点、优势,造成扎堆,影响招生效果和培养质量。因此,建议充分利用先行先试的有利政策条件,以协同创新理念为指导,以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承办高校为主体,鼓励闽台两地高校广泛参与,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协助下,共同构建一个闽台高校合作联盟平台,在项目招生、专业设置、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推进学历学位互认等方面开展共同合作。同时,建议设立共同办事处,作为闽台高校合作联盟平台的实际载体,其功能主要致力于组织两地高校共同探讨项目专业设置及相关问题,建立信息、资源交流平台和机制,研究和设置学历学位互认的标准和实施步骤等,促进闽台高校联合办学项目总体质量和水平提升。

(五)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推进质量建设 建议由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承办高校牵头,依托闽台高校合作联盟平台,两地相关教育行业协会协助,共同协商制定闽台高校联合办学的质量标准,为闽台高校联合办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与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有效的专业质量认证和评估系统。可以引进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协助建立评估系统,或直接参与到项目质量的评估工作中,作为监督者监督办学质量。利用互联网平台,构建闽台高校联合办学信息互通机制,对外公布项目承办高校的办学信息,保障高校之间和社会对办学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相互评估与监督,[5]也促进合作办学的科学决策和整体质量提升。同时,还可以设置预警惩罚机制,对合作办学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对重复设置专业进行干预,对不达标的项目或合作机构进行淘汰,从而优化资源使用,维护良性竞争秩序,提高承办高校危机意识,努力提升办学竞争力,促进闽台联合办学项目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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