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规避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的几点建议
2020-02-28张谊璇
◎张谊璇
国有企业的投融资问题一直是我国现代企业发展过程所面对的问题,投融资作为企业获取资金支持的一种经济手段,其风险防控问题在我国社会生产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受到经济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投融资业务的深入展开,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金融活动,它所具有的潜在风险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由于在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之间缺乏透明性,互通性,协调性和统一性,往往会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和部分法律规章制度的严重缺位,很多投融资主体更是面临着公法和私法,明与暗两个层面。笔者试图就如何规范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围绕加大推进司法保障,提高金融监管力度,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体系,提高加强引导管理能力,避免和减少国有企业的经济损失,坚持引导监测和自律建设并重,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国有企业投融资缺乏成熟的体制保障
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最主要命脉,也是地方经济的主动脉,在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重要的社会角色,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现代企业,投融资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的运行成本和经济效益。在国有企业改革日益尖锐的今天,想要继续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经济能力,提高其投融资能力势在必行。
我国国有企业的投融资系统建设问题是从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起步的,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过40 多年的努力,我国国有企业的投融资系统才在摸索和探索中渐渐建立,在国家高层宏观调控和政策的利好引导下,投融资能力由过去单纯的依靠银行机构和财政拨款等单一的主渠道,慢慢转向尝试积极吸纳社会各界资金,与此同时,也必然会在吸引社会资金注入的同时产生一系列法律和监管方面的社会问题。
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决定,我国国有企业的主要投融资来源一直是以银行为主,以财政拨款为辅。不管采取哪种融资方式,都可以给企业筹集更多的资金。所谓内源性融资,是指企业结合以往经营状况和利润进行资金统筹的一种方式,这种融资方式由于是企业自有资金,所以企业拥有相对较高的应用自主权。但是如果企业利润更多应用于内部积累投资,就会造成国有企业丧失更多外源投资机会,故而这样的投融资渠道系统最终也会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更不可能与世界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相提并论。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较为依赖股权融资及间接性融资,但是由于债券市场进入标准比较严格,再加上我们国家一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多相关政策不但不能及时完善,而且相对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资本市场融资很容易出现周期偏差,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企业无法适从。这样的投融资结构带来的结果就是企业控制权分散、资本成本过高、信息沟通成本较大,债券市场作为我国新型资本市场,和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比较,依旧缺少科学性,现实性和完善性,具体展现在市场功能上,可以给企业尤其是资金需求量比较高的大规模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十分有限。与此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受到各个因素影响制约,直接导致资本市场运行效率降低,加上相关法律体系没有及时跟进,使得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投融资过程中,经常出现更多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消耗问题。
二、国有企业投融资存在的常见问题
投融资作为国有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发展而开展的资金筹集行为,是每个现代化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时时刻刻绕不开的问题。从当前情况来说,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投融资渠道单一,并且严重依赖政府和银行,没有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国有企业的发展过份依赖政府,很容易导致国有企业自身发展出现慵懒和惰性,我们与发达国家相比,国有企业在投融资渠道选择上缺少多样性,灵活性和安全性。国有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运营情况灵活地去选择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比如国有企业可以向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进行借款融资,也可以以项目为依托通过保险机构设立保债计划、通过基金公司设立产业基金的形式实现部分项目资本金的筹措,但是任何企业资金融资均是在特定市场背景下进行的。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在开展融资活动时,一方面通过吸引投资者投资,形成一个大的资金池,包括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等。另一方面是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形成长短期负债。但是这种结构单一且比较狭窄的投融资方式,最大的弊端就是加剧国有企业融资难度,也不可避免地在具体执行操作过程中出现风险,不利于国有企业更好发展,这样的融资,会让融资过程中形成的资本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资源配置带来新的影响,同时也会由于国有企业的过份依赖,丧失造血功能,从而丧失市场竞争力。
三、有效规避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的几点建议
为了有效规避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必须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提高监管协调能力。为了增强国有企业的有效运营,完善国有企业的自我发展体系,特别是通过采取生产工艺、技术创新等方式增强国有企业自身竞争实力,都需要国有企业扩大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制度实现的。国有企业在资金统筹过程中,不管采取内源性融资还是外源性融资,无论是哪种融资方式,都可以给企业筹集更多的资金。要想实现国有企业多样化融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增强企业运营实力,给企业股权融资业务开展打下基础。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从现代产权机制改革入手,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对利益主体和企业产权给予明确界定,优化自我积累机制,极大限度的转变企业产权和利润无边界约束状况。国有企业要通过整章建制去规范自身的市场运营情况,并且通过加大引入私人资金,增加多元投融资渠道,减少国有股权占比,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资本结构,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同时,随着现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融资渠道的不断开发,投融资产品结构日益复杂,风险也随之升级,笔者建议在国家层面金融领域下设投融资专业化监管委员会,加强这方面的人才培训,建立稳定长久的专业团队,强化投融资的关键环节,并加强银监部门、证监部门、保监部门等在投融资领域的监管合作,对投融资过程实现全流程阳光操作,透明监管,确保国有企业的投融资的各个环节监管到位,加大防控风险能力。不难看出,国有企业投融资问题是一项学术性,科学性,专业性极强的业务,必须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导性政策。
如此,作为从业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投融资方面的业务学习,紧跟社会发展形势,把握市场经济脉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系统梳理企业资产状况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针对关键问题,创新个性化解决方案,积极优化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组建专业化机构,负责国有企业的咨询、操作等环节全方位服务于国有企业,给国有企业融资业务开展提供支持,在构建完善的债券市场管理体系,扩大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完善监管投融资体系市场的同时,共同推动国有企业主体发展和投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