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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村智慧互助养老新模式研究

2020-02-27张昊徐元善

电子商务 2020年2期
关键词:智慧养老养老服务互联网+

张昊 徐元善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空巢老人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多。现有的养老模式普遍存在服务范围窄、精准度低、程序繁琐等问题。本文将“互联网+”引入到互助养老中去,通过政府、社会、老人三方的协同合作,搭建全新的互助养老平台,整合全社会的养老资源,对原有互助养老模式中存在的行为加以规范,充分调动了老人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缓解了农村互助养老的压力。

关键词:互联网+;智慧养老;养老服务;互助养老

引言

老龄化现象自上个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出现。随着科技的进步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传统家庭养老的模式,开始追求精神层面上的慰藉,于是互助养老模式应运而生,互助养老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传统家庭养老的负担,但也同样存在效率不高、连续性不强、服务过于形式化等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基于“互联网+”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可以更好的提高互助养老模式的运转效率,运用科技的手段减轻传统养老模式的负担[1]。

1、农村互助养老面临的问题

1.1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过于形式化

农村互助养老的服务形式往往只是老人之间简单的互帮互助,且受到场地、养老服务设施的限制,大多数都只是在村里划出一份空地作为简易的养老场所、老年活动中心,这就直接导致了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只能是单一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甚至受到商业化的影响,有的养老场所时不时还会被商业活动所占用,无法真正从实处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1.2 贫富差距导致互助养老发展不均衡

当前互助养老模式的推行存在严重的区域不平衡问题,互助养老受限于所实行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所带来的互助养老推行效果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所追求或者给定的养老服务目标,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就无法实现。经济相对发展良好一些的乡镇各方面的养老资源都较为丰富,也更加容易受到来自不同主体的帮助,互助养老服务工作较容易开展,但在偏远的、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交通各方面都受限,养老条件也与其他地区存在明显差距,不利于互助养老模式的推行。

1.3 农村地区互助养老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较低

在农村互助养老推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老人身体状况下降,患病老人数量增多的现象,这从侧面反映了在互助养老过程中,老人们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加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照护,直接造成老人对医疗服务的依赖性。但是由于资金的限制,农村的互助养老的医疗服务设施相对简单,无法为老人提供完备、系统的医疗体系,当老人出现较为严重或突发疾病时,无法为老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如果将老人送往大医院,将会耽误最佳治疗时机,所以互助养老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很难真正满足老人的需求[2]。

1.4 农村地区互助养老资源有限,无法满足老人个性化需求

我国当前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在互助养老方面投资的经费尚不充足,加之社会资源的整合度不高,社会对互助养老事业缺乏一定的关注,导致互助养老的资源严重匮乏,一些互助养老组织明确规定,加入互助养老的老人均需具有一定自理能力,这使得互助的范围变得狭窄,那些由于家庭功能弱化而难以得到照料的高龄老人则被排除在外,由于在互助养老模式运作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老人所需要的养老服务是不同的,所以互助养老服务的提供也就相应被要求具有一定的精准性,只有精确满足到不同老人群体的服务才是有效的、高质量的,但介于现实情况中互助养老组织的种种不合理的规定,互助内容也大多停留在情感慰藉方面,对于那一部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的需求与互助养老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就会有所偏离,无法满足老人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引入“互联网+”智慧互助养老的优势

2.1 能够对养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

不同鄉镇之间信息交流缺乏导致了农村互助养老资源分散,各种养老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共享与整合。鉴于此种情况,互联网自身具有极强的共享性,加上大数据的支撑,各个互助养老院之间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极大的加强了养老资源在不同养老院之间的流动[3]。例如:老人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将自己的详细信息登记到个人信息账户中,不同养老院可以通过“云数据”平台,在线实时查看每位老人的信息。互联网还可以对互助养老服务中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资源进行主动筛选和识别,可以主动屏蔽掉一些会对老人产生误导作用的信息,为老人提供一个洁净的信息环境。

2.2 极大程度上提高养老服务效率与质量

老年人多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和生活圈子,使得他们获取信息的途径相对比较单一,信息也无法在第一时间传递到他们手里,互联网作为桥梁则能够很好的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性,让信息能够更好的在老人与其他主体之间传递。老人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能够接触到一些较为新颖的信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拓宽老人的视野。除此之外,互联网还会将全国各地的互助养老院暴露出的问题予以公开透明,可以有效的对自身的养老工作进行预防和监督,也能够让社会大众更好的了解互助养老开展工作的流程。

2.3 有效规避养老风险,降低养老成本

互联网自身具有高效、方便快捷的特点,智慧互助养老新模式将以老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形成多方协同合作下的互助养老平台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节约养老的成本。“互联网+”互助养老的新模式为老人提供了全新的养老服务平台,省去了原本需要找人照顾老人的费用,也使得家人能够腾出时间去更好的投入工作。互联网+将所有信息公开透明,能够很好的避免一些养老的风险。

3、“三方协同”智慧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

3.1 模式构建的原则

3.1.1 互利共赢原则

根据社会交换理论的相关内容,人之所以能够合作就是因为存在利益的交换,该理论也同样适用于互助养老模式。智慧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就是为了提高老人参与到养老活动中来的积极性,将更多的老年人放到同一片屋檐下,通过自助、互助的基本方式,去获得其老年生活所需的情感慰藉。智慧互助养老平台的构建,一方面是为了增加有效养老服务的供给,一方面也是为了给老人提供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4]。

3.1.2 连续性原则

由于我国老年人基数过大,倘若只依靠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是不长久的,在这种情况下资源整合显得尤为重要,应积极调动、联合各方力量,积极开发一切可利用资源进行智慧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在平台搭建的过程中,要鼓励、号召各方力量的参与、加入,为智慧互助养老模式提供源源不断的、持续性的全方位支持。

3.1.3 信息透明原则

智慧互助养老平台是建立在大数据平台上的,关于平台、养老服务、养老活动的具体内容都会通过网络予以公示,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接受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同时这也是一个窗口,政府也可以通过定期查看公开的养老信息去把握养老活动的走向,以便实时调整相关的政策。同时这种信息公开透明的方式也能够让老人增强对平台的信任程度,有利于平台的长期发展[5]。

3.2 模式的构建

如图1-1所示,“互联网+”智慧互助养老新模式主要划分为三个主体,政府、老人、社会力量。在运行的过程中,该平台自身将以手机APP的方式实现互联、互通。政府为老人提供法律保護和相应的法律援助,保证养老工作的平稳进行;政府为参与到互助养老工作中的社会力量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社会将集思广益,针对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老人将自身的养老需求反馈给社会力量,为社会力量的行动提供方向,社会力量也会积极的去了解老人的真实需求,并将这些需求汇集成建议提交政府,他们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如图1-1所示。

4、“三方协同”智慧互助养老模式实施的建议

4.1 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方协同”的智慧互助养老模式是一种全新的互助养老模式,它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意味着这种模式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检验与社会的认可。鉴于此种情况,政府应该出于保护该模式的角度,提供相应配套的保护措施,同时加强对该模式的宣传,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对该模式有一个全面、完整的了解,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到其中的切合度。

4.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任何模式的建立与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方协同”的智慧互助养老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资金的地方很多,但筹资的方式却相对单一,因此政府要加大对该模式的重视程度,为其筹集更加充足的资金或为其提供更加多元化的筹资通道,为智慧互助养老的模式提供充足的资金基础。

4.3 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管

老年人大多很少接触网络或接触网络较晚,这使得他们对于网络环境比较陌生,这也导致了他们更容易上当受骗。在平台的运作过程中,要重视对于网络环境的监管,并开设相关知识科普的讲座,为老年人讲解关于网络、平台的相关知识,让其对平台有一个完整的认知与了解,并向老人传授一些相关的网络安全知识,让老年人在互助养老的过程中不被虚假信息蒙骗。

5、研究结论

“互联网+”智慧互助养老新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认可度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度还不高,因此宣传显得至关重要。政府要充分把握好自身的主体地位,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并积极鼓励、号召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该模式中去。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政府、社会、老人广泛链接,不同的养老渠道之间也实现了互相之间的关联。这种模式的建立与实施,不单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养老的成本、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还能够为老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现代化的养老选择,符合当前形势下养老模式的需求,为今后互助养老模式的运行和发展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道路[6]。

参考文献:

[1] 谢玉,李婷.浅析当下我国养老问题[J].商业经济,2013(3):24-27.

[2] 曹莹,苗志刚,李明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公共管理,2017(7):23-25.

[3] 丁宏.依托“互联网+”提升江苏智慧养老服务供给水平[J].唯实,2017(1):93-97.

[4] 胡善平,孙秋峰.基于大数据视角的互联网+常态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机制创新研究[J].老龄科学研究,2017(9):49-60.

[5] 郭骅,屈芳.智慧养老平台的辨析与构建[J].贵州社会科学,2017(12):125-132.

[6] 郭安辉.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路径分析[J].时代金融,2017(9):280-285.

作者简介:

张昊,研究生,江苏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互联网时代下的农村养老;

徐元善,教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行政伦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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