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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因果阐释到涌现生成
——批判实在论的方法与本体论信条

2020-02-27方环非潘丽华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0期
关键词:实在论本体论层级

方环非,潘丽华

(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宁波 315211)

批判实在论(Critical Realism)常被某些人描绘成一场运动,主要讨论两个主题——批判与解放。这个领域的理论家们主张在可观察的事件背后存在着不可观察的事件,因此理解社会世界的唯一途径,就是理解后者得以产生的结构与力,而这样的观念对于主流的社会系统的解释观念足以构成挑战。从该理论的发生来看,它根源于巴斯卡(Roy Bhaskar)二十世纪在科学中的实在论立场,它所产生的影响则广泛出现在包括教育在内的诸多领域和话题中[1]1367-1372,而且它后来的发展也走向多个不同的方向。

对于巴斯卡本人而言,他通过辩证以及超验的辩证这两个阶段,转向其后期针对元实在(Meta-reality)的阐释,离当初的科学实在论与批判的自然主义渐行渐远。不过这个领域中的哲学家们,至少一开始都是巴斯卡的拥趸,他们均努力发展出不同样式的批判实在论形态。当然,无论如何他们依旧有共同的理论旨趣,无论是所运用的解释方法,还是在本体论上一些基本的理论承诺均如此,尤其是当它作为一个社会理论时。本文拟从批判实在论所反对的演绎主义方法开始,确立其自身的因果阐释法,并在本体论意义上对其方法得以确立的涌现(Emergence)机制这一承诺给予澄清。

一、批判实在论为何反对演绎的理论化方法

批判实在论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产生起,经历了从超验实在论到超验辩证批判实在论等五个不同的阶段,主要得益于巴斯卡的理论贡献。尤其是在千禧年之交,它给其他哲学带来的影响几乎是无法忽视的,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它也转换了最初的理智场景。从方法上看,巴斯卡的实在论以因果阐释法取代源于实证主义的演绎的理论化方法[2]。那么,批判实在论缘何反对演绎的理论化方法呢?演绎的理论化方法开始于一个抽象、合乎逻辑的概念及其关系,然后朝向具体的实证证据推进。因此,这一方法带有实证主义的初衷,在包括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诸多社会科学的理论化过程中得到相当广泛的应用。

然而,在诸多批判实在论者看来,这种带有实证性的演绎主义方法有其内在缺陷。之所以如此,原因可能涉及到演绎的理论化方法需要设计一个闭合的系统,由此产生的推论可能有悖直观,值得怀疑,而且这样形成理论的过程缺乏必要的、对于理论而言的阐释力[3]57-58。究其根源,恰恰是演绎方法预设的本体论过于贫乏才导致这样的情形出现。更具体地说,其一,闭合的系统指向事件的恒常连接(Constant Conjunction)是通过四个基本的、具有决定性的封闭条件来完成的,它们包括内在与外在、综合与还原两对封闭条件。倘若确实如此,那么就可以进一步推论认为,在这样的闭合系统之外似乎就毫无规律可言。一个在严格的实验条件与环境中所得出的结论,却可以用于这一具体环境和系统之外的情形。同样,对于运行在闭合系统中的行动者的各种行动来说,如果将它们转换为开放体系中的行动者行动的演绎主张,无疑就犯下混淆命题的错误[3]62-63。其二,在我们说“阐释”时,所要表达的是一种关系。利普顿(P. Lipton)在其《最佳解释的推论》(InferencetotheBestExplanation)[4]32-34中提出,在阐释一个现象时,最核心的要求就是针对现象的因果关系的过程等方面给出相应的、具体的内容。那么声称理论形成中这种演绎主义方法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或者凭什么说这样的理论化方法缺乏足够的阐释力呢?这要回到对阐释的要求,任何阐释或诠释均要求不同于其他面对现象的表达或说明,阐释不是预测,它指向的不仅仅是事件、现象、过程的规律性,还有在它们背后所隐藏的结构、推动力等。

这样看来,演绎的理论化方法必定有其自身难以摆脱的缺陷,弗利特伍德将它们概括为如下两个方面[3]64-65:一是对分析的表述依据封闭的系统——在这样的系统中事件的恒常连接被视为随处可见,同时真实的社会-经济(Socio-economic)系统则是开放的,因此无法在其中找到这里所称的恒常连接,这是导致诸多问题出现的根源所在。与此同时,缺乏这类恒常连接还意味着各式实证主义的主要目标——预测力(Predictive Power)是冗余的。二是阐释力的缺乏使得演绎主义模式面临几乎毫无选择的窘境,只能用预测、演绎方案、决定以及计算等替代为科学的目标。因此,缺乏相应的阐释力,加之预测力的冗余,对演绎的理论化方法造成严重的后果,使得其所追求的目标毫无意义,而且又不能掌控现有的目标。

演绎的理论化方法之所以如此,细究之则发现根源在于其本体论的枯竭。在笛卡尔的知识之树中,本体论是根基,在它上面才有具体的哲学问题与哲学分支生发出来,因此它之于方法论、认识论的地位与意义毋庸置疑。任何人在做出理论声明或元理论声明时,就已经对世界以什么方式存在形成了或明或暗的主张,这意味着在本体意义上做出一定的承诺。更进一步,可以认为,恰恰是这样的本体论预设,才使得对理论的阐释以及元理论的回溯在理解上更为顺利,比方说在原子主义本体论与整体主义本体论之间的决断。

演绎的理论化方法蕴含的本体论,大致可以被描述为一种“函数关系”。这样的关系可以通过x与y,表达为 “在t时有事件x,则有事件y发生”,x与y之间存遵从因果律,这样的因果关系表明两个事件存在恒常连接的规律,并意味着这样的规律可以进一步延伸至其他情境、条件之中的连续性事件。然而,对于科学知识来说,在谈论其描述的事件之间的恒常连接时,只是意味着,通过在具体的假设之下,以经验的方式,经由对特定的、个别的、原子式事件进行记录才得以形成,对它的理解有必要基于以上限定才是恰当的。这样看来,演绎的理论化方法所预设的本体论局限于经验范围内,作为认识的主要构成要素之一则是感觉经验中的、有着原子特征的事件,它们当然有其独立的身份和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它们也具有实在性。正是因为这样认识对象在经验领域的同时,又是一种实在,这个本体论就被冠以经验实在论,这是演绎主义方法论的必然结论之一[3]65。将事件理解为一种实在,并从本体论意义上构建一幅世界的图景事实上没什么问题,也就是说可以将事件放在与意识、物质等同一个层面。然而,如果仅仅在经验范围内理解这样的事件,并依此而构筑世界则是狭隘的,并且有相当的局限性。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致使本体论无法支撑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与理解,毕竟世界真正的样子(如果可以这样谈论的话)并非如此,至少世界真正存在的方式可能不仅仅是由事件以及对它们的经验所构成。正是源于在根本上出现的本体论遭遇,才使得很有必要在提出批判实在论独特的阐释方法的时候,同时需要加固其本体论的根基。

二、批判实在论的因果阐释法

鉴于社会现实所出现的事件根本不会有恒常连接这样的情形,因此,在批判实在论者看来,作为纯粹规律的因果性概念在解释世界,尤其是社会世界时便不再有什么重要意义。相反,需要一个新的方法与视角来替代它,世界的事件或许是存在的,更重要的是需要认识是什么因素推动或者支配这些事件的不断变动(即便是前后相继的“因果性”变动)。这样的考虑必然会关注并揭示其背后的力、关系以及社会结构乃至(因果)机制。

在对社会给予不同层次的观察时,批判实在论并没有将视角限定在经验和事实领域,而是增加了深层领域。当然这里的“深层”并不意味着脱离经验与事实,而是说这两个层面之间存在一种动力学(Dynamic)的关系。在批判实在论的框架中,面对日常意义上的经验领域,其中涉及的本体有两个,即感知与经验,与之相关的事实领域中可以谈论的本体则是事件与行动,然后这些始终处于“表层”,“深层”就会涉及到是什么导致这两个层面的“表现”,有些本体要素如结构、关系、力以及机制等就成为探究的对象。当然,从路径或原理来看,批判实在论没有完全摆脱经验论和休谟的印记,即便面对社会系统与现象做出解释。巴斯卡区分了可及性(Transitivity)与不可及性(Intransitivity),其意图在于避免对社会事件的物化理解。他的后继者将不可及性视为本体论深度的三个概念之一,其他两个——超事实性(Transfactuality)与分层化(Stratification)亦与之相关。在一定意义上,可及性所表示的正是前述两个事件之间简单的因果关系。

在开放的社会系统中,无论是力、机制,还是关系、结构,在解释层面或可能的实在层面,它们对这个系统有其独特的功用,并且这些“深层”的要素各自对于社会及深处其中的人和组织,乃至事件的意义,也都处于不同的层面和维度中。以因果关系和力为例,它们发挥作用的方式与途径就具有超事实的特征(Transfactually)。一旦它们在一个系统中启动或激活,它们的作用就是持续的,在其范围内普遍的,或者有着潜在的功能。不妨设想一个场景,对于一架停在机库中的飞机来说,它的飞行能力不会因此而失去,在需要的时候仍有能力正常起飞。这里的超事实性表现为,恰当理解飞机停在机库与未起飞的关系,其中的因果关系机制并不是说,停在机库里是不能飞行的原因,而是说飞机性能正常,才是它能够飞行的原因[3]66-67。当然其中的因果动力关系无法用静和动两种模式来加以分离。

分层的结构是批判实在论对社会系统的基本观察,可以将分层视为巴斯卡批判实在论的基础的本体论承诺。不过这种本体论层面的分层蕴含着另一个机制——转换。巴斯卡认为社会与自然界一样,没有任何现象或现实会无缘无故得以产生,或者毫无缘由地湮灭。他从一个更切近基础的层面——社会本质,来探究其间转换是如何可能得以发生的。根据诸多理论家的立场,社会的构成大体上包含两个方面,即结构和动因,当然也可以从其他维度来确立社会构成的内容。在一个社会系统中,其运作的规律有着不同的表述,但是以动因与结构来论,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它们的相互影响是如何发生的,有什么样的表现。按照批判实在论者的构想,社会动因不像自然世界那样,不是一开始就创造或生产出结构,不是简单的生成关系,更多是再创造、再生产或转换的样态,也即将一系列在先的结构经过这样的过程转换出来。

如我们日常所见和所认识到的那样,一个社会往往可以依其所是地存续下去,其间原因在批判实在论者看来,根本上是动因的再生产,或者是转换它们在具体的社会行动中所出现的结构。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其得以继续存在,仅仅是由于动因再生产或转换着这些它们在社会活动中所碰到的结构。对于每一个行动来说,动因所依赖的是其在先的结构才实施其行动,与此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又再生产它们或将它们转换为其他的样态。比方说,在社会交互中需要诸如语言这样的形式作为中介,而在市场行为中则要求一个基础的规则——私有财产,在法律系统中需要公共辩护为平台。那么结构在社会中到底是什么呢?既然它不是抽象的观念,而是一种本体论的实在。巴斯卡将社会视作社会结构集合而成,社会不是人们创造的结果,不是因为人们的存在才得以形成。恰恰相反,社会是一种现在的要素,它是人们进行活动的必要条件,先于人们而存在。与此同时,社会作为一种集合体,其基础是由个体施行的,对实践、结构和惯例加以再生产、转换之后的集合体,这样的集合体并不是一种常在的事物,它仅仅在个体实施以上行动时才会存在。巴斯卡强调,人类活动不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必需品,它更不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因此这种逻辑上的先后关系不能被颠倒过来。这样看来,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说社会可以独立于人的活动,否则就错误地理解了实在是什么。如果是主张社会是人类活动创造的结果,那么无疑因为过分强调人类的意志,而犯有唯意志论的错误。

以上考虑所带来的结果,便是在面对社会系统时,需要采用不同于自然世界和闭合系统的路径与方法,要转换的目标转向机制、因果关系、社会结构、力等要素。这些先在的、处于经验和实在背后的条件,恰恰是动因被再生产或转换之后所产生的结果。换言之,动因引致,继而再生产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支配社会行动的机制、结构、力量和关系,这样的方式充满着自觉性,甚至是有意识的[3]67-68。不过由于社会系统本身,无论是整体的系统还是诸如经济系统、文化系统这样的亚系统,都有着开放的特征,不是闭合的,再加上因果关系这一机制的超事实性,所有这些将导致无法演绎或预测这个系统将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但是,社会系统中人们行动所依存的机制,尤其是因果关系机制,却可以用另一路径,即基于描述和理解的阐释。在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领域中,由于设定了封闭的体系,可以有效地谈论诸如演绎、预测、结论、规定和运算等规则,它们甚至成为科学的目标,而几乎不用阐释的方式。但在社会系统中则有别样的必要性引入阐释,合理的因果阐释法运用特殊类型的阐释,即比较阐释来应对开放的系统。按照利普顿的规定,阐释的理论化方法不同于演绎主义的路径,在面对事件或现象时,仅仅表明“为什么这样”是不够的,还要引入比较,并说清楚“为什么这样而不是那样”。因此,阐释所需要做的,就是针对相关的原因给出说明,其中所涉及的信息指向社会结构、力以及因果关系机制,它们是潜在的、超事实的[3]69。

不同于一种演绎的理论化方法应用于具体的科学领域,批判实在论的因果阐释法所采用的进路或许会更加有效,至少这是理论家们所主张的。因此,对于巴斯卡这样的批判实在论者来说,科学本质的呈现方式就不是一种演绎、推论的结果,它是个开放的过程,并且很难用最终的、什么形态的东西来给予确定的结论,它本身就是个运动的过程。它的运动特征就像马克思所描述的事物的发展那样,既有持续性,又以螺旋式上升为样态。它显现了关于现象的经验性知识,继之显现内在的结构以及产生它们的因果机制的知识。跟对其他现象或事件的解释一样,批判实在论所运用的这一阐释路径背后蕴含的则是其基础的本体论承诺。这一承诺起源于其分层化的社会世界的结构,而在不同层次之间的变化或演进或发展则是“涌现”使然。在因果阐释的方法论中,“涌现”能够成为社会现象之基础的本体论根据。

三、分层结构中的涌现本体论与缺失的总体观

涌现源自于系统科学、复杂性科学的讨论中,是与还原(Reduction)相对的观念,用于解释不同层次的系统或事件之间的“生成”关系,甚至被人视为反还原论的代名词。安德森(Philip Anderson)从反对建构主义出发,认为在面对规模与复杂性这两方面的困难时,不能依照某些粒子的简单属性的推断,来理解基本粒子总合而成的行为,重要的是在每一复杂性层次,全新的属性都会出现[5]。因此,针对世界是什么样的构造,从分层的结构出发,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处于不同层级(Strata)的属性为什么会出现,经验、事实、实在为什么是不同的,世界变化的机制是什么,为什么世界是多样的而不是同一的,社会系统运作、社会事件发生的内在机理是怎么样的,以及认识主体与意识居于什么地位等等。

以上问题涉及到不同的形而上学预设,然而从常见的还原主义立场出发,就会像对待科学实在那样,在微原子、分子、分子细胞、神经细胞、意识和社会结构等之间,存在着相应的生成关系,而且存在某个终极实体,其他存在形态都可以被还原至这样的实体。假定微原子是根本实体,那么其他实体就是微原子凝聚的现象,不具有实在性。当然还有主张意识与主体并非完全独立的古典二元论立场。不过在批判实在论者看来,类似的进路在解释上有其根本困难,因此它基于分层的涌现本体论信条否定上述两个进路,强调不同学科或科学的实在或客体均为真,它们取决于各自所蕴含的“力”(Power)。

批判实在论首先规定了分层结构中各层级所具有的属性,不同科学实在或社会实在之间的关系通过这个规定得以描述。不妨以心智(Mind)为例来解释其涌现的原理[6]169-170。批判实在论设想了心智同样有其结构,并且其他有思维的生物和人一样,均拥有这样的结构。不过与主流的心智理论和心智假设不同,批判实在论将心智的运作机制解释为,心智中有涌现的力(Emergent Power),它来自于能够产生思维的大脑及其中枢神经系统。思维源自于某种复杂的结构,这种结构是大脑的中枢神经系统生成的。从物理意义上来说,大脑与中枢神经系统的存在,是心智及其产生的思维的前提条件,然而心智、思维与它们完全不一样,心智的未知性表现为一个黑箱子,同时一种结构,它涌现于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在批判实在论者看来,这样的结构才是心智的本质。而对这种结构假设的证实,恰恰是通过思维,也即它所产生的力来实现。因此,批判实在论用一套新的语汇,基于一个结构性的假设,通过涌现机制来界定新的实在层级,并能够成功应用于对心智的解释。不过有一点要指出,一个层级的涌现并不意味着之前那些层级的消失,它仍植根于那个层级中,换言之,新的层级的根(Rootedness)还在其所涌现的层级之中。

从以上对心智的解释可以看出,这样的生成机制既放弃了实在描述与对实在认知描述的同一性,也将两者之间可能的还原关系放置一边,还将“思维”定位为一种“力”,它不同于所谓的对象,其本质乃是未知的、由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所涌现的结构。相较于广为接受的传统解释路径,批判实在论的成果之一就表现在对于思维与对象之间因果作用机制的认识过程,它实现了理论化描述与概括。具体来说,人类的思维引起有目的的行动,这样的行动进而影响着现实的对象,反过来又影响思维。从本质上看,这里的思维所指向的对象可能独立于思维试图掌控的那个过程。因此,尽管只是对现实的对象作出了描述,但这样的描述具有本体论地位,它不能被还原为认识论上有关认知对象的陈述,否则就会犯下批判实在论力图反对的“认识谬误”。

这里有必要对涌现所涉及不同层级间的关系进一步澄清。有鉴于不同世界的结构性假设,按照对其中涉及的实在的分层以及不同层级之间的涌现机制,或许就能够解释世界这个总系统以及子系统按照什么原理、规则来运行。然而这似乎只能够表明较低层级的实在与较高层级的实在之间的涌现关系,前者涌现出后者,后者对前者存在着依附,或者至少可以说较高层级与根层级有着必然的联系,不过反过来却没有这样的必然关系,当然前文中已然述及根层级事实上始终处于在它之上涌现出的层级中。更进一步说,对这个机制的描述应该是,尽管存在根层级、较低层级的实在而言,它们没有蕴含着必然性来涌现较高层级的实在。这可以类比在神经细胞与“意识”、氢氧与水、“意识”与观念之间的状态,前者不会必然聚合成后者。按照这样的解释,无论是根层级与涌现出来的层级,还是较低层级与较高层级之间,其中的内在关系是非对称的,这种关系可以被具体化为较低层级与较高层级之间微妙而又复杂的偶然关系,科利尔(Andrew Collier)将它们表达为本体论预设、纵向解释以及构成等三种可能的关系[7]130-134。如果是这样的话,将其表述为内在关系就是不准确的,相反应该是一种外在关系,它意味着不同层级之间可能存在对立关系,蕴含某种矛盾,彼此是异质的又相互补充的关系。布朗(Andrew Brown)用地主与佃户的关系来类比,尽管不是特别契合,但是在我们谈起地主或者拥有地主的观念时,就暗示了有相对于地主的佃户存在,无论是观念还是现实中彼此对立但不可分离。同样,这种暗示也统摄了思维与实在两个方面,是对涌现机制中世界上不同层级实在的关系表达。

涌现层级相对于其根层级来说是外在的,这是批判实在论及其后不同变体的理论精髓之一。这一外在关系的设定恰恰表明两者间的统一与差异,这是充满辩证意味的关系。具体地说,其中统一指向这种结构中内在远离的关联,也是如此结构的必然要求;差异则指的是不同层级的实在,它们彼此无法还原,这是差异的根源。这一要义为它与马克思主义建立关联,找到其共同的界面设立了可能的空间,继而进一步提出涌现论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批判实在论初出现时就吸引了左翼阵营的关注,其中自然也包括马克思主义者。

布朗认为在分层的本体论框架中,必然涉及总体性(Totality)观念。它是分层这一观念背后所预设的系统结构性构成部分,也是涌现这一本体论信条之外的关键论题。当然,这里的总体性可能带有附属、缺失、部分且不完整的特征,这些看似矛盾的表述正是它与黑格尔的“整体”相区别的地方,后者往往意味着单一性、完整性,而前者则是个复合(Multiple)的概念;它与分层看似有矛盾,实际上二者也是内在一致的。布朗认为,正是因为前述的外在关系,造成分层结构中两个相邻层级之间特定层级之下的层级一定会有无限可能,并且这些层级以各种方式彼此相互关联,那么所谓的“总体性”难以概括、显示它们的特征[6]172-173。当然,对于各个层级来说,倘若它们在保持其独立性的同时又能够在彼此关系、机制以及原理方面得以恰当把握,这里所谓的具有包含意义的总体性自然无关紧要了。

在布朗看来,外在关系还预示着“总体”永远的不完整性,也即属于一种缺失状态,或者就是一种“缺失”,因为两个层级之间的关联同时也会要求出现新的涌现层级,并且这种可能性不会在某个时候停止,这样就造成总体也许只存在于动态的可能性之中。如若把这个关系应用到社会系统的解释,或许就变成了对社会系统中从根层级到各涌现层级的实在理解,需要持有一种动力学的、变化与发展的观念来把握。

在布朗看来,这种“总体”的缺失具有现实性,是现实的缺失,甚至将它视为辩证的批判实在论的关键基石。在一个分层化的世界中,它成为各层级间所存在关系的典型表达,在本质上表明,对于涌现出来的特定层级来说,并没有而且也没必要或明或暗地预示什么在场的东西。当然,在根层级与涌现层级之间的关联是肯定的,只是同时要承认层级之间的差异也是现实的,就像缺失一样,无论如何都不会有符合期待的“统一”出现。这正是巴斯卡最原初的主张,虽然涌现在分层化的结构性世界中始终发挥其效用,但总体的缺失才是现实的常态,并且有相应的本体论意义[6]173-174。不过按照这个解释,巴斯卡将会面临一个困难。既然缺失是现实的,并且缺失的总体又保证涌现层面得以产生,那么似乎意味着“实在”有可能不会出现,甚至似乎永远是不完整的,自然也就无法在本质上把握它。如此就有可能带来悲观的认识前景,甚至最终走向不可知论。当然,在面对一个更为具体的社会系统和事件时,基于不同的本体论预设,我们可以关注不同层级之间的涌现机制是如何发生和实施的。这会丰富我们对作为整体的社会系统及其子系统的认识,自然也可以验证其理论效果。

四、结语

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的理论起点,始于辩护科学哲学与社会科学的实在论,主张诸多有关真实对象或实在的陈述,不能被还原为认识论立场上有关认识对象的陈述,否则就混淆了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犯下“认识论的谬误”。巴斯卡在对传统认识论的批判中,蕴含方法论的革新。

如果要恰当把握这一理论或者说这一运动的发生与发展及其可拓展的理论空间,从方法上理解它与传统演绎法的分离,并在本体论上理清分层结构之下的涌现及相关机制无疑是有意义的。由此,才可以进一步理解,这样的分层化世界或社会如何得以形成,这个新的方法能够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处于不同层级的实在有什么样的关系,它们是如何互动与运作的等等。这样才可以更清晰地从基础、原理上表明批判实在论的理论优势,而且它确实为系统理论提供了新的方法论范式[8]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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