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的策略思考
2020-02-27辛华刚
■辛华刚
(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农经站)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农业发展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应运而生。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基于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发展乡村经济,而农业是乡村经济的命脉,也是产业兴旺的重点。农业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不仅是农村发展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未来,小农户经营在我国农业生产中还会存在较长时间,但是要切实采取行动,推动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要摒弃掉小农户生产效率低、市场化水平较低的生产方式。
1 小农户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分析
1.1 小农户转型发展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小农户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方式缺乏市场竞争力,让我国的农业在国际市场中陷入发展困境。第一,小农户独立经营,生产成本较高,但是收益较低,不能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第二,小农生产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对于市场的正确判断,所生产的农产品也缺乏市场竞争力;第三,由于个体经营,规模较小,不利于机械化发展,生产效率较低;第四,劳动力老龄化问题严重,不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很多农业生产技术以及观念较为落后;第五,抵御风险能力较低。以上都是小农户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也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解决的问题。
1.2 小农户转型发展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农业现代化生产能够带给农民更多的收益,且有效推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带动小农户转型升级,不仅有利于脱贫工作开展,而且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供给侧的有效改革。小农户在经济生产活动中处于劣势地位,且由于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较低,难以分析问题,进而问题的解决。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是要消灭小农户,而是帮助小农户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帮助小农户主动融入农业现代化体系。促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
1.3 促进小农户转型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农业关系到民生,是党中央历来都高度重视的问题。如今,为了实现国家更好更快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列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而小农户生产实现转型升级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也是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的可能性分析
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方面具有能力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特点来看,存在带动的必然性,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其在生产技术、销售市场、资金、规模经营效应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占据优势,可以弥补小农户经营的不足。当前,小农户转型的形式有多种,包括“公 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和“合作农场+农户”等。一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转型升级就不是问题了,当然在具体转型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转型升级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时指出农业合作社是重要发展方向,可以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对于发展农业有着积极的意义。此外,龙头企业能够为农户提高各种便利的资源以及服务,帮助农户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延长农业生产链条,增加农业生产附加值。
2.2 新型经营主体能够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
在大环境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小农户进行转变,使得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有效提高。在做小农户工作时,常常会吃闭门羹。不少小农户的受教育水平较低,思想较为落后,很难注重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之中。因此,依靠小农户自身力量进行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变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实践意义不强。从现实意义来说,小农户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有义务和责任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应该大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合作优势和经营优势,将小农户的利益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实现有机衔接,从而有效提高小农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关部门做好引导,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实现两者的共同富裕,建立利益共同体,让风险共同承担,利益共同分享。
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力量
借助国家的政策支持,各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并且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发展,让我们看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活力,因其经营方式灵活、生命力较强,能够满足农业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需求,能够实现充分发挥组织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当前,农村人口进城打工不仅加剧了城市的压力,而且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老龄化问题、留守问题,空心问题日益加重,很多土地无人耕种,成为荒地,令人痛心。农业生产现代化不仅是国家战略发展的要求,更是为了让农民过上好日子所采取的重要措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力量,要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
3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的策略思考
3.1 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社会化组织的快速发展
国家加强对于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可以积极促进农业社会化专业水平的提高。小农户在转型过程中需要相关的专业服务,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可以帮助小农户解决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比如提供专业的技物配套服务、各生产环节的专业种植、收割、加工、销售服务等,实现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做,让小农户转型升级为新型职业农民,做专业的事。这将是我国农村农民的必然选择。
3.2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工程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和引领作用,让他们成为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的中坚力量。一方面,做好典型示范引领工作,要对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总结和推广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支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技术提高、做强产业品牌、依托互联网技术进行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实现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双赢。另一方面,要培育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工作,打好人才战。要建立引导、管理、培训机制,对现有的经营主体管理层进行引导、管理、培训;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退伍军人回乡创业发展,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
3.3 进行财政支持政策改革,让农民享受更多的优惠福利
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划化、标准化生产,要制定补助政策和激励措施,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并且对于小农户转型发展有着推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执行优先补贴或者奖励的政策。同时,注重依靠自然环境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农业发展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精细农业的有效发展,能够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带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在进行支持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可以存在差别性,但是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奖励激励办法。谁种地谁享受补贴,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3.4 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加快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形市场,规范土地使用行为,降低土地使用以及流转过程中的风险,积极支持小农户扩大经营规模。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要积极落实三权分置政策,走集体化经济发展之路。自主选择合适土地经营方式,避免出现土地撂荒的问题。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3.5 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有资金保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筹集。运营资金严重短缺,大部分资金仅靠少数投资人出资。而在开展与小农户的服务过程中农资采购、农产品收购、加工设施投入、管理人员工资都需要大量资金运作。再加上配套设施,如:冷库、加工分级机械及仓库投入后因无法获得土地使用合法手续,金融部门不愿意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而小农户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只想获利,不想投入资金,造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举步维艰,想上规模、上档次更是难上加难。建议尽快出台政策让农业资产,特别是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等能够抵押贷款,同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以切实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有资金保障。
4 结 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发展也面临着转型。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关系到民生的关键行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