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有我!
2020-02-27文
文
本刊特约记者 宋荣敬 摄
前一段时间,关于高速公路救援有两条新闻比较引人关注,一条负面,一条正面。
负面的是湖南衡阳“天价施救”事件:2019年11月18日,刘某驾驶的大型货车在湖南潭衡西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拨打高速救援官方电话,却等来了“来路不明”的湖南贺氏吊装公司,其工作人员以“协助救援”为名开价20万元。刘某虽未接受吊装服务,仍被索要数万元,不同意给钱的刘某夫妇被围困数日。
正面的是,2019年11月20至21日,2019全国高速公路救援管理与服务年会在山东济南召开,看似一次普通的行业会议,却是一个美好的开始。作为我国高速公路运营31年来第一次围绕道路清障救援组织召开的全国性、跨界式专题会议,它不但反映出全行业甚至跨行业对高速公路救援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日益关注,也为下一步全面“提质增效”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两条新闻放在一起,不禁让人百感交集。“衡阳事件”情节之恶劣实在让人愤慨,其折射出的行业乱象却更值得我们警醒和深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实事求是地讲,在高速行业,“天价施救”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当然它也不是救援工作存在的唯一问题。当它再一次以令人触目惊心的形式袒露在公众面前,我们应该更深刻地认识到,规范救援管理,做好救援服务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简单地说,对于高速公路救援而言,主要就是做两件事:一是救人,二是救车。而评价救援服务的优劣,抛开各项具体指标和参数暂且不谈,最直观的也是两件事:一是效果,二是体验。效果,就是看能不能最快速地把人救走、把车挪开;体验,则是让被救者舒心、安心、放心,既不害怕无人救助,也不害怕无钱支付。
救援管理与服务涉及方方面面,千头万绪,绝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作为公众平安出行的“守护者”,希望我们的救援队伍不断提升自我,完善服务,对得起肩上的责任,当事故发生之际,能够底气十足地对被救援者说出这句“别怕,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