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新机构,再出发
2020-02-27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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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业体制改革的大潮下,地处大西南的广西也迈出了坚定的步伐,从“高管局”时代进入了“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时代。
2019年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广西高速发展中心”)在南宁正式揭牌成立,这体现了广西高速管理行业积极以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识面对和顺应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为进一步理清和完善全区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推动新时代广西高速公路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高管局时代:初成高速网主骨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广西高管局”)成立于1996年,自1997年广西第一条高速公路——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并实现广西高速公路“零”的突破以来,广西高速公路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的发展历程。广西高管局坚持统筹规划“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区高速公路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全区通车里程不断实现历史性突破,高速路网不断完善。2003年底,全区高速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2008年底突破2000公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高速公路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截至2019年底,高速通车总里程突破6000公里,达6026公里,高速公路网覆盖全区14个地级市和92%的县(市、区)级节点。
目前,广西高速公路网主骨架初步形成,形成了以南宁为中心,对外多通道辐射西南、中南、华南地区,便捷连通东盟国家,对内连通各地市、有效沟通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的高速公路网络。全区建成出海、出边、出省高速公路大通道22条,辐射广东、重庆、湖南、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和东盟国家;进一步推动形成了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中南与西南地区开放发展的交通战略支点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高速公路网重要交通枢纽门户,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改革新节点:高速仍在发展黄金期
2019年8月15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复同意,广西高管局更名为广西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下辖南宁、柳州、百色、桂林、玉林5个分中心。
谋划关键年: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广西高速发展中心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推动全区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
推进“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
2020年,全区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约840亿元,计划开工天峨(黔桂界)至北海等12条约1000公里高速公路,计划建成贺州至巴马昭平至蒙山段、融水至河池、松旺至铁山港东岸、玉林至湛江(广西段)、麦岭(湘桂界)至贺州支线等5条369公里高速公路。
加强联网收费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在实施全国联网后,组织优化联网系统管理、清分结算以及逃费稽查等业务流程和机制,完善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体系。
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组织落实广西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政策,继续实施降低物流成本通行费优惠;依托ETC技术全面落实各项通行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路网通行能效。强化提升ETC服务体系,指导督促ETC发行服务方完善售后服务、热线咨询以及业务拓展应用等工作,全面深化推广ETC应用,加强ETC车道建设,提供优质的ETC服务,提高人民群众ETC出行的满意度。
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养护和服务区监管水平
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打造第三批服务区“厕所革命”典型示范项目。持续开展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切实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推动服务区转型升级,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多元化“服务区+”。根据主题服务区建设的要求,依托“服务区+商贸服务”“服务区+文化” “服务区+旅游”等主题对服务区进行升级改造,打造综合性主题服务区。
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立法纳入自治区人大2020年立法建议项目计划。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完成广西高速公路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优化完善超限运输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工作。梳理解决超限运输许可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依法履行审批与监管职责。抓好重大许可项目的涉路施工监管与服务,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指导基层大队做好许可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重点抓好养护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公司和运营公司统筹兼顾,做好保进度、保安全、保畅通工作。
进一步构建运营高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为公众出行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
做好运营高速公路的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路、警、企”联动联勤和信息共享,做好2020年全区高速公路交通拥堵防范工作,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维持运营高速公路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