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求职者身份证、 收取押金
2020-02-26韩梦霖
江淮法治 2020年20期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将于2021 年1月1 日起施行。 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如用人单位不得提供、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特定服务不得收费。
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增加人力资源供给, 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发挥园区集聚产业、 拓展服务、 孵化企业、 培育市场的功能; 支持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分园建设, 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条例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以保障求职者权益。 如不得提供、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不得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押金、 保证金、 风险金等财物; 不得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