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锤万凿出“深山”
——浅议方志语言美
2020-02-26王建议
王建议
方志文体属于存真求实的叙事性文体,一般称之为记述体。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已成为修志界的共识。
记述离不开语言,语言当有美的追求。方志语言亦不例外。但也应看到,首轮、二轮社会主义新方志在语言方面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其中一方面是,过于拘泥于记述体,而忽视了汉语语汇、语法、修辞、音韵的功用,忽略了文体的丰富性,削弱了志书的可读性、趣味性与感染力。
有些人说,地方志是资料性著作,不是文学作品,方志的语言只需朴实达意即可,讲究语言美是文学追求的目标。但中国早期史学著作,与文学作品无严格区别。如史马迁的史学著作。史志本是一对“同根生”的孪生子。谈到语言时,不能把方志同文学对立起来。
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司马迁的史学著作《史记》,是洋溢着语言之美的典范。其语言代表着古代史志语言与古代文学语言的顶峰。两汉以降,不仅是历代文学家学习的榜样,而且一直是历代史学家学习的楷模。曾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的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也曾说过,不少名志是文学著作,影响深远。他倡导志书“文学水平要高”。此讲话公认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是现阶段中国方志界具有权威性的讲话。这就进一步证实了方志语言求美的合理性、必要性。因此,语言之美实际上一直是方志语言追求的目标,一直是对编修志书的要求。
方志语言对于美的追求,应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笔者认为就是追求简练简洁之美、朴实平实之美、精论巧论之美。
一、惜墨如金——方志语言当求简练简洁之美
“《春秋经》曰:‘陨石于宋五。’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这是唐代史学家刘知幾在其我国首部史学评论专书《史通》“叙事”部分对史书编纂做的点评。意谓:叙事要简练,句中无赘字。
其实,简练是许多文体的共性特点。古希腊学者卢奇安在《论撰史》一文中说:“文笔简洁在任何时候都是优点,尤其是在内容丰富的场合;这个问题不仅是修辞的而且是本质的问题。”清代著名文人、“桐城派三祖”之一刘大櫆有言:字不可增减,文之极则也,气蕴则简,品贵则简,神远而藏不尽则简,故简为文章尽境。方志是“资料性文献”,以保存和利用资料为主要目的,故简练简洁之于志书更为重要。首轮修志初期,部分专家学者考虑到了此问题,提出了“惜墨如金”“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像发电报一样”等。
然从目前问世的大量志书尤其是二轮志书来看,有些说不上简练,甚至相当臃肿。二轮志书编纂中存在的问题有:大量使用论述性、宣传性、总结性文体,空话、虚话、套话多,假话、大话、废话也不少。那么,如何方能做到简练、简洁呢?可从三个方面探求:
(一)在字词方面探求
使用形容词与副词,堆砌词藻、夸张、华而不实,是方志语言之一忌。尤其是“极”“极其”“特别”之类的程度副词,难免落入说大话、空话、套话的弊端。忌能愿动词,志书所记,是已存在的事实,故而不需要如“必须”“须”“要……要……”“希望”“能够”“可能”“应当”之类词。忌用判断词“是”,方志因力避对事物分析说明,故而不宜用“是”以及“为”“系”“乃”等。忌“由此可见”等推理词。文言常用虚词“之乎者也矣焉哉”,只有“之”“者”可用于新编方志。尽可能多用单音词代替双音词,用双音词代替多音词,例如用“经”代“经过”,“首次”代“第一次”,“增至”代“增加到”,“病逝”代“因病逝世”,“应”代“应该”“应当”。
再者,从词义上讲,也有较明显失当之处:一忌夸耀地情的部分溢美之词。如“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物华天宝”“钟灵毓秀”“物产丰富”“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之类。二忌夸耀变化的某些词,比如“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焕然一新”“突飞猛进”“蒸蒸日上”。三忌形容各类事物的部分词,如“崇高”“可喜”“极大地”“非常”“十分”“巨大”“重大”“举世瞩目”等之类。四忌新近时髦之词,如“忽悠”“粉丝”“爽”“帅呆了”“酷毙了”之类。五忌笼统模糊抽象之词,如“县委主要领导”“上级”“硕果累累”“又上一个新台阶”“成绩显著”“受到好评”“明显提高”“加大力度”“发挥了重大作用”“很久以前”“大概”“收获很大”“得到好评”“由于种种原因”等之类。
(二)在标点符号方面探求
要多用句号,要说短话;减少定语成分,尽量少用逗号;去掉陈述当中的书名号,如婚姻法等,不用书名号;紧密的并列词,如“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可省去顿号。①张凤雨:《关于地方志书语言风格特色的探讨》,《广西地方志》2010年第5期,第9页。
(三)在句式方面探求
忌“的”字句式,“的”通常做定语,限定主语和状语,用“的”太多,使句子拉长。忌“了”字句式,比如“达到了”“进行了”“增强了”“形成了”“通过了”等。“了”是时态助词,表示动作或一项任务的变化或完成,而方志记载的都是发生过的事,所以不用那么多“了”。忌总结句式,如:在某某关怀下、在某某领导下、在某某配合下、在某某帮助下。忌“为”字句,如:为了某某。忌“共”字句,如:全县共、全市共、共投资、共完成。忌“对”字句,如对某某进行了某某,多附加成分,冗长松散。
不少志书语言简练、简约,可以说文约事丰,堪称典范,堪值当代修志人学习、借鉴。
山西省《曲沃县志》就注意精练文字,达到文约事丰。如城乡建设编县城建设章公益设施节,下设供水、排水、供电、路灯、供热、桥涵、园林、环境卫生、消防建设等9目,只用了2100多字,将县城各项公益设施的发展历史和现状都交代得很清楚。其中的路灯目是这样写的:“1951年秋,棉花加工厂在南大街装置临时性路灯数盏,为县城内有路灯之始。1959年曲沃中学在顺城关街装路灯。1972至1988年,城建局先后在府东、府西街,晋都南、北路,贡院街,兴隆街,浍滨路等街道安装永久性路灯,灯距50米。另外,徐家巷口和后街口各一盏。各城路灯共155盏。其中,钠光灯62盏,贡灯93盏。”此目只用了140字就把县城路灯始设、发展和现状写清楚了,文字精练,没有虚话、套话和废话,做到了“像打电报一样,惜墨如金”。
二轮《夏津县志》也是一例。编修征集来的资料时,主编首先对浩繁的资料按“编次”(目录中的次序)排列,依次通读全文,详其本末,待胸中脉络清晰、轮廓分明后,始操笔修订。在“核”“严”准则下,削减缛文芜词、浮语赘句使之“简”(提炼);正确规范,温文优美归于“雅”(加工)。如,水利编中有记治河清淤的资料,原始资料有450余字,删减之后仅用175字。文字简洁不失史实,遣词造句也较原文规范雅驯。整个纂修过程,凡刊落修改文字,以文约事丰为标准,力追行文“章不剩句,句不剩字”。①李宏升、鞠庆波:《浅谈二轮〈夏津县志〉的特点》,《山东史志》2016年第4期,第21页。
再看笔者故乡汶上县《汶上县志 概述(一)》中的文字:“汶上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东临兖州、宁阳,西连梁山、嘉祥,南据三湖同济宁市郊接壤,北枕汶水与肥城、东平县相望。地跨北纬35°31'~35°56’与东经116°18'~116°40'。最大纵距58公里,最大横距35公里。总面积877.2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5.11万亩。辖12个乡,3个镇,559个行政村。1987年,总人口618096人(汉族占99.8%),平均每平方公里705人。总人口占济宁市各县(市)区第三位,人口密度居第二位,高于山东省和全国平均密度。”②何树瀛等:《汶上县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这段文字,简洁流畅,把汶上县的位置、地理坐标四邻、面积、乡镇村、人口等交代得如“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几乎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更无一句多余的话。而且注意用词变化,如“东临”“西连”“南据”“北枕”等,避免重复。如此行文,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足可以称为简练美、简洁美。
二、清水芙蓉——方志语言当求朴实平实之美
作为地方志书,语言风格应崇尚朴实,以质朴无华为美。正像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古文十弊》中所言:“与其文而失实,何如质以传真也。”朴实平实,不求华丽,是方志语言的一大特点。以质朴、平实的语言表达出密集的信息,包含着丰富的资料,方能达到方志的要求。怎样才能让志书语言做到朴实平实?姜继业在《谈志文的朴实与简洁》一文中总结了四点,即:“顺时序,忽回旋;去修饰,不形容;绝夸张,只实述;排模糊,须准确。”③姜继业:《谈志文的朴实与简洁》,《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5期。黄苇在《方志学》中说:“方志乃记述性著作,行文上不求修饰,不事比喻、隐语、反语、双关语。”
以《建德县志·概述篇》中的这段文字为例。“果木之乡。在建国30多年的经济发展中,本县不但恢复了传统的竹木,油桐,油茶、严漆、茶叶等林木产品,而且还发展了柑桔、雪梨等大批四季水果,逐步成为新开发的果木之乡。1983年,严漆为全省首位,桐油为全省第2位,乌桕为全省第6位,油茶为全省第14位,木材为全省第9位,茶叶为全省第10位,柑桔为杭州7县第1位。”④建德县志编纂委员会:《建德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语言朴实,有总述,有横剖。把建德所以能称为果木之乡的因由写得很实在,无渲染夸张。
然而,资料性、知识性强的书,往往忽略了文学性、可读性,这在古今皆可算是一种通病。近年,严谨、朴实似乎已成为志书规定性的语言要求,有些志书的编者一味拘泥于此训,以致造成一些志书语言的呆板、僵化、干瘪、生硬,使志书丧失了色彩,缺乏可读性。其实,朴实与讲文采并不矛盾,朴实并不等于不注重文采,质朴并不意味着方志没有文采。地方志编修,如既保存了资料,又富有文采,一举多得,岂不更美?
章学诚主张,方志文风须做到“要简、要严、要核、要雅”,其中“雅”就有个文采问题。他说地方志“期明事实,非尚文辞”,但又说“文不雅驯,难垂典则”,是说既“非尚文辞”,又要“雅驯”,“言之无文,行之不远”,那些不注重文采的地方志书是不会流传久远的。方志学家黄苇说:“强调文风朴实,不是说方志语言表达没有文采。”因此,方志内容表达是需要文采的。
以新编《休宁县志·名胜》中记述“松萝山”为例:“路径崎岖幽绝。仰望峭壁悬空,群峰攒簇,松萝交映,蜿蜒数里,如列屏嶂;附视石嶂夹流,危石戛泉,潺潺迸玉。山以岩险,保其幽静,别具秀色”。①休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休宁县志》,安徽教育出版社1990年。饶有文采的记述,形象地写出山路谿谷的幽邃,树木松萝的葱郁,流泉的澄澈清泠,让人读之如临其境。二轮《夏津县志》在纂修中,一开始就提出了“秉笔直书、注重文采”的基本原则,如对一些园林景观的记述,写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周定王五年,黄河改道流经夏津县域,至新莽始建国三年再度溃决改徙他流,在夏津县域行水长达613年之久。是后,在当地遗留下一条沙丘绵亘的大河故道。年湮日久,沙丘之上林木蓁茂,遮空蔽日,苍翠如云。人行其间,躬身附首,拨叶分枝,不辨南北,饶有邃谿幽谷之趣。1993年,夏津县人民政府将其正式定名为黄河故道森林公园,进行开发保护。迄今,总面积已达8000公顷,林中莺飞蝶舞,花果丰馥,幽致深邃,四时景观各得其胜”。②李宏升、鞠庆波:《浅谈二轮〈夏津县志〉的特点》,《山东史志》2016年第4期,第22页。以文采之笔依实记述,文词规范且雅驯。
可见,修志是需要文采的,尤其是在记风景名胜、山水园林方面,更需文采。方志在据实直书的前提下,辅以富于文采的语言表述,无疑是锦上添花的。
提倡志书要有文采,可以借鉴某些文学手法,但必须得当,不能像某些文学作品那样虚夸浮饰,不能说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不能言过其实。如一讲生产就是“产值扶摇直上”,一讲经营就是“效益突飞猛进”。这样写,是明显不行的。有的志书写人工降雨:“高射炮……共发射600余发37型人工降雨弹,结果龙王乖乖听了人工的话,全县普降了透雨。”这里虽用拟人和夸张的手法想写得生动些,但结果反而失去了真实性。
三、因“情”制宜——方志语言当求精论巧论之美
述而不论,即述而不作,是孔子提出的。“述而不论(作)”作为“春秋笔法”,成为我国编史修志的一种传统。明代方志编撰者提出“据事直书,即意自见,不著论断”③明嘉靖《太原县志·凡例》,王建成《“述而不作”析》一文,载《中国地方志》1991年第3期。。章学诚在《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中提出“据事直书,臧否自见”的修志准则。当代方志编修遵循了这一传统。欧阳发在《志体三议》中说:“志书的章法要求……重在记述,叙而不论,尤其是不能大段议论”。④欧阳发:《志体三议》,《中国地方志通讯》1983年第5期。王复兴的《方志体例概述》在论及新志的文字表现形式时也强调:“方志属记述体,重在记述,述而不论,或仅在关键地方画龙点睛地略论一两句,决不能大段议论。”⑤王复兴:《方志体例概述》,《中国地方志通讯》1984年第3期。刘乾昌在其《方志论文选》中指出:“在一部几十万字、成百万、成千万字的志书中,可能不能绝对得一处议论都没有,但是不允许有议论的这条原则是不能改变的……”⑥刘乾昌:《方志论文选》,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王卫明在其《当代方志编纂述论》一书中认为:“在记述过程中不作议论、评论是方志的基本要求。”①王卫明:《当代方志编纂述论》,河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其中规定“纵述事实,述而不论”。
实际编纂中,也有人对方志“述而不论”持异议。如王建成的《“述而不作”析》②王建成:《“述而不作”析》,《中国地方志》1991年第3期。提出了“述而有作”,他认为有些志书因为“述而不作”而显得“无所作为”。再如,步进《上届修志“述而不作”笔法探得》一文,也是对此提出异议,说:“历代修志,都以‘述而不作’为笔法指导,上届修志依然作为一项原则,言为‘只叙不论’。近两三年,有几位学者开始进行新的探究……。但认为依然用‘述而不作’指导编修新志则不合时宜,正确做法是用新观点作画龙点睛之‘作’。并提出:……志‘述而精作’。”③王卫明:《当代方志编纂述论》,河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
已出版的大量一、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中确确实实包含着议论的成分、议论文体,笔者认为,方志语言可以呈现议论色彩,可以出现议论之笔,只是应因“情”(指情况,包括具体情况、实际情况)制宜,据情决断,照顾特殊,灵活运用,诸如方志编纂中序文、述体及人物传等方面,网开一面,特开绿灯。应做到述而精论、述而巧论,呈现精论美、巧论美。
当代方志编纂,语言风格上,可有意识地运用议论笔法,以增加志书的思辩性,增强志书的指导性。议、论,同属论说文,都是议论说理的文章,在旧方志中,志书序的体裁包含议论文体是客观存在的。新编地方志,继承了旧志序的体裁,并有所发展,突出表现为新方志述体的形成。新方志在一志之首设置概述或总述、综述,最早是在1981年7月全国首届地方史志学术讨论会上提出来的。1984年初,主张在志书体例上创新的董一博开始建议县志篇目增设概述。④汪天德:《方志议论的含蓄美》,《巴蜀史志》2003年第3期。关于述体的写法,可谓见仁见智,但在述体中议论已为方志界认可。这些议论,多为揭示规律,总结经验教训,议得失、明趋势,是纵述历史、横陈百科基础上的高度概括。按董一博认识,即是“概述……有叙有论,夹叙夹论,其最近落脚点有类国策,以备资政、教育、存史之用”,“既可纵论,也可横评,允许作者按事实说话,突破叙而不论和寓褒贬于叙事之中的老框框”。⑤汪天德:《方志议论的含蓄美》,《巴蜀史志》2003年第3期。新方志编纂实践不仅已认同了这个观点,而且有强劲发展之势。例如1994年出版的《阳城县志·综说》,一写阳城优势,二书阳城劣势及历史教训,三从哲理高度策论阳城振兴之计,已破了议论在述中含而不露的桎梏,做到了“不作浓缩全志的概述,而为纵观古今,横陈利弊的策论”。⑥汪天德:《方志议论的含蓄美》,《巴蜀史志》2003年第3期。这种探索,是有勇气的,是突破性的,是值得引起注意的。
从不少优质一、二轮志书可以看出,概述或综述须做到:论之有据,鸟瞰全局,叙议结合,多用判断性语言,使叙事升华。我们再看《建德县志》“概述”。如第二自然段,叙述山、田、水面亩数后,用个判断语议一下:“是一个山多、田少的山区县份”;讲到交通时,指出“水陆交通方便”。两句议论恰到好处地点明了地方特点。在第三自然段叙述经济发展的几个阶段时,以议带出有关工农业、文化教育事业的一些具体数据,提示三中全会后建德所起的巨变。第四段的开头部分,更是一段纯议论性的文字,仅74个字,为揭示“四大特点”形成的时势做了精辟的说明,做到了叙论结合,论之有据,画龙点睛,升华叙事,精论巧论。
因“情”制宜,精论巧论,还表现在,当代方志编纂包括序文、述体及“传”“志”各方面,褒贬、议论色彩,可通过遣词造句技法及铺陈对比等修辞手段巧妙呈现。在叙述句中使用感情色彩突出的字、词足以表达编著者的喜好厌恶;恰当使用形容词、动词、叹词、副词也可反映出编著者的褒贬倾向,做到不露痕迹地发表意见,闸明观点。例如,港胞某“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一个“错”字,态度鲜明,跃然纸上,足以表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的性质,起到为该人物正名的作用。①汪天德:《方志议论的含蓄美》,《巴蜀史志》2003年第3期。在记述中,一些修辞手法和写作方法也可以起到议论效果。例如铺陈、对比、解释说明。铺陈使用较多同类资料,往往起到渲染作用,列举较多正或反的例子,表达肯定或否定态度。对比选用相反的材料放在一起记述,提供给读者辨识,评议自在其中。例如《德昌县志》②德昌县志编纂委员会:《德昌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卷21《民政》“救灾”一节,记述1943年春德昌等14个县受灾,行政院救济委员会“先后兑发赈款十万元到(西)康”,9月省民政厅《施政报告》称省府以“全省灾区辽阔,灾情严重,决非区区少数赈款所能普济”为由,暂将赈款存入银行,令各县上报灾情,“赶办全省赈济办法”。1945年包括德昌在内的14个县受灾,10月中央核准“拨发赈款265万元”,拖至1946年4月,尚称“惟以各县办理赈灾表多属迟延,尚有少数县份未行呈报来府,影响整个分配工作,已严令催报。一俟报齐,立即配发”。抨击了国民党政府拖、截赈灾款的弊端,揭露其专事内战,财力亏空,官吏办事不力的实质后,紧接下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救灾工作进行记述。前后两段各自铺陈又互为对比,资料翔实充足,说服力强,孰是孰非,观点明确,不论胜论。
一部内容充实的志书,倘若没有优美的形式表现它,会使人感到遗憾。王朝闻说:“美的事物经常是以其鲜明生动的形式——色彩、声音、形体等诉诸人们的情感感受的。”③王朝闻:《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志书的表现形式装帧、插图、照片、表格、语言等,如果粗制滥造,就会破坏志书的统一之美,不能激发人们的情感,也就会削弱志书的功用,尤其是,方志与其他著述相比,具有更高的要求。因方志不仅为当代人使用,还要流传子孙后世,留芳百代千年。故而,它必须以真实的事实、丰厚的资料、精美的语言,来经得住历代风雨的惨酷剥蚀,经得住各代理论、舆论、批评家的严酷点评,为社会进步铺展深厚积淀,为文化长河淘沙铄金,为时代进步提供参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