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绍兴城市水环境治理述评
2020-02-26张权
张 权
(绍兴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明清时期,地处东南沿海的江南地区社会稳定,人口不断增长。随着市场发展,大量人口脱离农业生产涌入城市,从事手工业、商业等服务行业。大量人口的聚集意味着城市人口密度不断提高,城市空间相对不足,更为重要的是,城市人口的居住和生活等民生问题不断凸显,成为当时江南地区众多城镇面临的普遍问题。
本文以明清时期绍兴府城为中心的山会平原地区为主要研究对象,其范围涉及当时绍兴府下辖山阴、会稽两县。明清时期,山会平原地区人口密度不断提高,平原聚落数量随之上升。区域内部聚落与景观在此时段为之改变,由此带来诸多水环境问题,而绍兴府城作为山会平原上的人口集中地,其城市水环境的治理受到更多关注。那么明清时期绍兴地区的聚落变迁具体情况如何,作为平原地区城镇及人口的中心地——绍兴府城又采取了哪些措施治理其水环境?本文在陈桥驿研究的基础上(1)目前学界对绍兴聚落及城市发展的研究以陈桥驿先生的著述最为突出,其相关成果主要集中在《吴越文化论丛》一书中。由于涉及多篇论文,且相关研究笔者会在文中具体说明,在此不再赘述。参见:陈桥驿《吴越文化论丛》,中华书局1999年版。,根据地方志相关史料记载,对上述问题进行论述。
一、明清绍兴区域水环境与聚落变迁
城市水环境与其所在区域有密切关系,区域水环境的变迁是造成城市中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那么明清时期绍兴地区的区域水环境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对绍兴城的水环境有哪些影响?随着生产的发展,绍兴地区聚落也在不断扩展,这些聚落的设置和扩展不仅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同时也可从聚落发展变迁的轨迹中探寻绍兴地区人们对环境变迁的适应与应对机制。水环境的变迁与聚落的发展共同构成了明清时期绍兴城市水环境问题的背景。
(一)江流改道
江流改道为绍兴城市的发展带来诸多积极影响。浦阳江改道为山会平原的农业生产营造了可靠稳定的生产环境,使其免受因浦阳江泛滥而造成的水患灾害;因浦阳江改道而兴建的相关水利工程,可以有效地调节雨季水流,保证农业灌溉和居民用水。
钱塘江改道则为绍兴滨海平原带来大量泥沙淤积,客观上为绍兴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安全的自然环境,由于南岸泥沙的不断淤积,为绍兴北部海塘与江海之间制造了一个天然的缓冲带。虽然塘外泥沙时有坍涨,但总体上讲,明清时期绍兴北部,特别是萧山县所属地区的沿海滩涂面积是逐渐扩大的,南沙地区便是一例证。
由于钱塘江河道北趋造成的大片沿海滩涂,客观上为绍兴地区增添了生存空间,为缓解当时紧张的人地矛盾做出了贡献。面对这样一块有待开发的处女地,绍兴沿海附近的居民不失时机地发展制盐业,种植各种耐盐碱性的经济作物,逐渐将这片地区改造成为绍兴新的农业生产基地,为明清时期绍兴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时至今日,这一地区,特别是萧山地区(现已划归杭州)经济发展依然很好,从历史的角度讲,钱塘江改道所造成的新的水文环境为绍兴带来更多的是机遇。
(二)聚落变迁
明清时期绍兴地区的城市与市镇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其发展规模已远超前代。伴随着湖泊的开垦,山会平原上相当一部分土地被用来建造房屋桥梁,致使湖泊水面更加破碎,湖田及高地的圩田呈现出旱田化的趋势。在绍兴地区获得全面垦殖之后,平原上河网密布,交通便利,聚落数量不断增加,其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很多较大规模的聚落慢慢发展成为集镇,例如柯桥、安昌等镇佃成为山会平原的大型集镇[1]98。
陈桥驿的研究[1]94将绍兴地区的聚落分为山地聚落、山麓冲积扇聚落、孤丘聚落、沿湖聚落、沿海聚落、平原聚落,这几种聚落的类型及其地理分布并非一成不变。绍兴地区的聚落类型之多,大部分由于其所处地区的地理环境差异而形成,而这种差异也造成了聚落功能上的不同。人类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会逐渐弥补这种自然环境的差异,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聚落,其功能及类型都有可能趋于统一,然而这种趋同性并非杂乱无章,而是向最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那个类型去变化[2]。这种转变显然是伴随着其周边环境的变迁而发生的,当孤丘聚落附近的沼泽被逐渐开发为农田后,孤丘聚落显然也就不再孤单,人们也会从高处走下来,选择在农田附近建造房屋并最终形成聚落。这种选择不仅是由于自然环境的改变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且也是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对人类居住产生的新要求。
明清时期钱塘江江道北迁,尽管带来严重的泥沙淤积问题,但是也正因泥沙的淤积给绍兴北部海涂开垦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海涂屯垦、沙田治理以及沿海水利工程的建设,为绍兴北部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生产生活空间。可以肯定地讲,没有钱塘江改道这一水环境的变迁就没有绍兴北部滨海平原的繁荣。因此,绍兴北部聚落的发展首先得益于钱塘江的水道变迁,其次才是人类自身的努力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就其意义而言,绍兴北部的开发为明清时期该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扩大了其生存空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地区的人地矛盾。
综上所述,浦阳江改道,使得山会平原获得较为安全的定居条件,随着人口不断增长,人们对定居点和粮食的需求不断上升,进而使湖泊成为人们觊觎的目标,围垦湖泊成为当时解决农业生产空间不足以及建造房舍用地的主要途径。因此,湖泊的消失使原有依靠湖泊灌溉农田的方式难以为继,地方政府通过修筑闸坝、出台用水规则等措施来调整和规范水资源的利用。钱塘江改道不仅为绍兴带来新的农业发展空间,也为其提供了新的生存空间。区域水环境的变迁,不断影响着山会平原聚落的变迁与发展,透过聚落变迁的图景,可以逐渐洞悉人类对自然环境改变时做出的各种改造和应对机制。
二、城市生态问题与水环境治理
明清时期,伴随着人口的增长、聚落的变迁,工商业的发展使更多的劳动力涌向城镇,促进了绍兴地区城镇经济的发展。朝鲜学者崔溥(1454—1504)曾在明弘治元年(1488)自宁波经浙东运河过绍兴府,进而北上渡过钱塘江前往杭州,再沿京杭运河北上归国。其著作《漂海录》中描述当时绍兴城内“圜阓之繁,人物之盛,三倍于宁波府矣”[3]45。清代第一位留美学者容闳的描述则更为直接,他曾于1859年10月前往绍兴购买生丝,“予自内地归后,十月间复有英友某君,倩予至绍兴收买生丝。绍兴去杭州西南约两月,忽患疟,不得已中途辍业。绍兴城内污秽,不适于卫生,与中国他处相仿佛。城中河道,水黑如墨。以城处于山坳低湿之地,雨水咸瀦蓄河内,能流入而不能泄出。故历年堆积,竟无法使之清除。总绍兴之情形,殆不能名之为城,实含垢纳污之大沟渠,为一切微生物繁殖之地耳,故疟疾极多。予幸不久即愈,甫能离塌,即急急去之”[4]50。水环境恶化,是明清时期绍兴地区城镇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城市人口增长,经济不断发展,不仅需要大量的淡水资源,而且城内河道淤积、淡水污染、交通阻塞等问题也愈发严重。水环境恶化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明清时期就已呈现出较为紧张的态势。如何有效地管理城市公共空间在传统社会同样备受关注。对绍兴城市水环境的考察有助于我们理解绍兴地区中小城镇在传统社会当中城市发展与水环境治理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一部分,笔者着重考察明清时期绍兴城市水环境的各种问题,及地方政府治理水环境的措施及过程。
(一)绍兴城河体系与水环境问题
绍兴府城内,以东西向的运河与南北向的府河为府城水系骨干,府河由植利门入府城,北至昌安门;运河自都泗门至迎恩门,横穿绍兴府城;城内支流港汊众多且相互交织,皆通舟楫,构成相对独立的城河体系。府城内“以南北向府河为主干,从南门引流鉴湖水,经小江桥、香桥向北,出昌安门流入山会平原,又配以城东稽山河、城西环山河两条南北向主河道,使鉴湖水与北部平原水网相连接”[5]323。府河东面,南北向河流有罗门河、南街河、咸欢河等12条河流,府河以西,南北向的河流有和畅堂河、狮子街河、前观巷河等8条河流。府城外四周环绕护城河。
府河以防洪排涝以及引水为其主要功能,城内其他南北向河流主要承担交通运输、集市贸易和生活用水等任务,城外环城河则兼具防洪排涝运输等功能。明代修建三江闸后,北部完善的海塘闸坝防潮体系为府城赢得了安全的生活和生产空间,同时,包括府城水系在内的萧绍平原各水系之间水位差别彻底消除,水面平稳和缓。之后,绍兴府城裁撤了原先用于防潮的阻水堰坝,都泗门、东郭门、植利门、偏门、迎恩门、三江门随即畅通,城内人工河流与城外自然水系实现无差别对接,最终城河水系纳入到三江水系当中,成为其中一部分。
绍兴府城水系可谓四通八达,水资源丰富,但府城水环境及城市建设存在一定问题。首先,河道淤塞狭窄,旱潦频仍,水路交通不便,商旅诤讼不断。第二,城中山石遭到偷采,破坏府城风水,且影响府城防洪工程,造成隐患。第三,陆路交通不畅,城中道路狭窄泥泞,府城街道阴暗狭窄,行人来往不便。府城水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那么是哪些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呢?
笔者从原始文献出发,在参阅相关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沿河居民不遵守古道,私自扩大庐舍,越河建造楼阁,“一人作俑,比户效尤,致令通津暗塞”[6]359。正如明代绍兴理学家王守仁(1472—1528)所言:“越人以舟楫为舆马,滨河而庐者,皆巨室也。日规月筑,水道淤隘;畜泄既亡,旱潦频仍。商旅日争于途,至有斗而死者矣。”[7]746并且绍兴府城内河道狭窄,给城内居民生活以及城外商贩进城贸易造成诸多不便,“越郡为泽国,城中河流纵横,界面若棋局,其阔处可并三艇,狭仅容舠。自昌安门入,由斜桥至小江桥数十武,为城河孔道。两岸列市肆,货船填集,载者、卸者鳞鳞然,而行舟来往如激箭,每壅阻竟不能通。究其弊,则白篷空船,叠泊不散,以致阗塞”[8]2314-2315。这些入城的白篷船何以不散呢?装货与卸货的船只都是白篷船,而操控船只之人大多以乡下普通百姓为主,待其进入城中,常常并列摆放船只,以待装载。而之前就已经卸下货物的船只,仍在等待新的货物装船。两者不免发生口角,甚至相互攻击,致使河道阻绝,其他船只无法正常通行。加之管理河道的牙侩和总甲为获得更多的泊船例钱,贿赂府县官员,致使管理混乱,白篷船主更加肆无忌惮。这样一来,“五丈河身,仅余四五尺,使行舟往来,苟相触焉,如逢隘巷,各不肯退,终日遂坐困,失时废事,民间病之”[8]2315。居民越制修建楼阁既妨碍河道中船只来往,又影响府城风水,“水涨则上碍船篷,水浅则下壅污泥,损坏风脉,阻滞商民,积弊相沿,莫此为甚”[6]359。
第二,偷采府城内山石。以府城南部诸山为例,明末“居民无厉者开凿陈迦岭山,燔其石而烬,收之以灰以垩,民多灾伤”[9]7306。随后地方官员禁止开采,并将其收归官方,以防再次被偷采。明清之际,周边乡民及大户人家借社会动荡时机,再次采伐山石用以制作石灰,“如此,乃奸民乘机发凿于前、而土豪之射利者遂大开于后”[9]7306。进入清代以后,海塘工程方兴未艾,这就需要大量的石材以供其用。乾隆《绍兴府志》中记载:“驼峰为郡治后障,郡城之捍门水口,此与下马禹山并为沿海要区,如一开凿则全郡地脉俱伤。而海潮亦无所抵矣。雍正十二年,海宁塘工方兴,有奸民觊觎伐石,诡称是山为蜒蚰,山石坚可用以绐。有司制府稽公悉其奸状,下令永禁。今府城皇庙正殿东楹有碑记存。乾隆丙子夏,宋家溇筑塘,奸民改山名为鸟猪山,倡石多运,易之说以绐官时,十号官悉为所绐,连名申请开凿。岌岌乎宪令将下宕匠,皆操椎以待矣。沿海舆情甚恐,幸监司罗立齐公力持不可,星夜扣战门,白事而制。府哈公亦素重罗公言立命禁止。今层风叠嶂,得出云降雨如故者,实皆二公保全之德也。”[6]86-87
无论采石烧灰,还是为海塘修筑提供石材,都对当地山林造成不可复原的伤害,并且在传统社会中,对于特别重视城市风水的官员及地方百姓而言,开山伐石无异于自家坟茔被盗掘。“粤考志乘山祖昆仑,其分支于岷山者为南条之宗,掖江汉之流,奔驰数千里,历衡踰郴包络瓯闽,而东赴于海,又折而北以尽与会稽为南镇,镇止也。南条诸山所止也,越郡正当会稽诸山之中,郡城之外,万峰廻合而中涵八山。……诸山蜿蜒以入于郡城曰龙山。郡治于是乎在八山之所尊也是。卧龙既众山所尊,郡治乃听政之处,其来宗气脉自当共相保护。故鹅鼻峰朱华山併过……亭山一带,历次饬禁,永垂遵守。”[6]88因此无论从防潮还是府城地脉的角度考虑,私自开山采石已严重影响到府城居民及官方的利益。
第三,居民违制扩建店铺屋舍,道路被沿街住户侵占。宋嘉定十七年(1222)时任太守汪纲曾下令修整道路,“除关陌之秽汙,复河渠之便利,道途堤岸以至桥梁,靡不加葺,经画有条役且无扰”[6]207。时至清代初年,府城内道路经修整后,焕然一新,“故海内有天下绍兴街之谣”[6]207。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居民日夕侵占以广市庐,初联结飞簪,后竟至丈余,为居货交易之所。一人作俑,左右效尤,街之存者仅容车马,往时郡街旷朗,居民偶不戒于火,无延燎。自市楼窄,一火辄焚及数十家,每遇雨霁雪消,一线之径,阳焰不能射入,积至五六日,犹泥泞。行者苦之,至冬残岁晏,乡民杂沓,到城贸易百物,眉摩趾蹑,一失足则腹背为人蹂躏”[6]207。从史料中可见当时城内房屋的密集程度和道路的拥挤。人们行走在道路之上,可谓不见天日。绍兴府城内不仅水路交通因人口增长而造成的私搭乱建深受影响,与之对应的道路交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概言之,明清时期,人口的不断增长给城市生态带来诸多隐患,府城内以运河、府河为主的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明清两代的地方官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治理,下文将着重论述明清时期绍兴地方官员治理府城内水环境的各种措施。
(二)绍兴府城运河及其他河道治理
明嘉靖三年(1523),南大吉上任绍兴知府,面对运河两岸居民违制建造楼阁及河道淤塞、舟楫难行等问题,首先开始针对运河的整治,进而将治理范围扩大到绍兴城河及上灶溪(若耶溪上游)。治理的对象从清理运河及城内河流两旁的违制楼阁开始,“南子乃决沮障,复旧防,去豪商之壅,削势家之侵”[7]746。虽然被拆毁房屋的人家多有怨言(2)(明)王守仁:《浚河记》:“失利之徒,胥怨交谤,从而谣之曰:“南守瞿瞿,实破我庐:瞿瞿南守,使我奔走。”见(明)王守仁著,王阳明全集(中)卷23·外集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版,第746页。,但因南大吉之举深得众望,坚持不懈,“既而舟楫通利,行旅欢呼络绎。是秋大旱,江河龟坼,越之人收获输载如常。明年大水,民居免于垫溺”[7]746。众人皆赞赏绍兴知府南大吉的治河功绩(3)(明)王守仁:《浚河记》:“远近称忭,又从而歌之曰:“相彼舟人矣,昔揭以曳矣,今歌以楫矣。旱之煸也,微南侯兮,吾其燃矣。霪其弥月矣,微南侯兮,吾其鱼鳖矣。我输我获矣,我游我息矣,长渠之活矣,维南侯之流泽矣。”见(明)王守仁著,王阳明全集(中)卷23·外集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版,第746页。。之后,南大吉对河道进行清淤,“乃浚城河,浚运渠,浚堰,浚浦。遂瀹我川首尾二百余里,勤劳甚矣”[10]401。加大府城运河、府河等河流的排水量,进一步便利了府城的水路交通。在疏浚了运河与城内府河之后,南大吉又主持治理上灶溪。因上灶溪地处若耶溪上游,是绍兴府河的重要水源,因此治理上灶溪势在必行。当时“盖万峰之瀑交注于上灶之川,既泻而为石堰,又泻而环禹穴,其滨则皆稼穑之地,又其滨则皆荒阻崖壑、薪刍老树,丛篁交荫之境,故欧冶以之而淬剑,郑弘以之而泛艇,不有秀川,何以来此佳客哉。然而龙蛇变穴,水怪肆妖,沙塞岸圮,已不可殚记岁月矣。故舟楫莫通而行人悉劳桔槔无功,而农人载病。正德间,耆民赵橙闻于上许其浍也。独有司者不能为民隐忧。每辍不为”[10]401。史料中并未详细记述南大吉治理上灶溪的过程,但从之后民众的反映来看,此次治理效果应较为理想(4)当地民众为其谱写的歌谣:“川溶溶兮灶之间,起孔湖兮带石帆。阳明坼兮洞旁启,若耶通兮白莲寒。仙风廻兮樵舟急,酒甕峙兮玉浆乾。逝水滔滔兮喟者希,地虚秀兮人不来。岸有芷兮畹有苔,怀佳人兮在高台。彼欧冶兮进剑术,事吴主兮杂霸材。眇生予兮寄一宅,俯宇宙兮多感慨。劫灰飞兮变海桑,禹凿穷兮津河荒。津无梁兮河无航,驾言行兮思之无方。矧无登兮粒食缺,不有拯兮苍生曷将。南侯南兮,……”参见(明)沈宏道:《浚上灶溪本末》,载(清)俞卿修、周徐彩纂:康熙《绍兴府志》卷16《水利志一》,《绍兴丛书》(第一辑),第4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01页。。
南大吉之后,会稽知县张鉴疏浚学河,季本予以记录。崇祯六年(1633)邑人御史金兰曾号召士绅捐资,分段疏通府河。上述两则皆小规模治理,其余时间段内,明代基本没有专门针对府城水系的治理活动(5)在明代南大吉之后上任的绍兴知府,如戴琥、汤绍恩等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府城外围水系的治理,他们采取的措施主要针对山会平原整体的农田水利,例如浦阳江改道、山会水则、三江闸的修筑等等,这些工程或涉及府城水系,但重点并非城河水系的治理。,但明代关于治理运河的议论始终不绝于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会稽人季本(1485—1563)曾在《浚学河记》中言:“惟越水国也,故其俗以舟楫为车马,行李之往来,货财之引致,皆有赖焉,然犹利之细者也。自鉴湖既废,高下皆田,下流虽有诸闸之防,苐可因水势以时蓄泄耳,其上苟无沟渠河荡以潴之,则岁旱无所取水,防亦何益乎?故善治越者,当以浚河为急。”[11]18a-18b又如,曾师从季本的明代文学家徐渭(1521—1593)在其《水利考》一文中提到:“为今之计,莫若浚诸河渠而使之深,则可储蓄而不患于旱,近守南大吉之法可遵也;又增修堰闸而使之多,则可散泄水势而不患于潦,旧令曾公亮之迹可复也;又修筑海塘而使之完且高,则可捍御风潮而不患于泛溢,近岁知县王教土塘榆柳之议不可易也。”[11]10a-10b明末文学家张岱(1597—1689)于崇祯七年(1634)十二月曾上疏整治绍兴府河,“窃见府城南利植门至北昌安门,市河一带,中分两县,直达三江。口吸万壑千谿,由肠胃腹心而脉归尾闾;足履九宫八卦,合丙丁壬癸而位济坎离。是以舟楫一通,则城野交利;生克既合,则火患永除。奈河当市庐之冲,户列编民之杂,刍芥积若投鞭,尘垢多如囊土。通城隧道,忽作泥封;分壤界河,几同茅塞。以致乡村不便趋市,颇多负载之劳;遂使闾市常罹火灾,竟无灌溉之利。某等居皆近市,利害切肤,急则呼天,哀号同口”[12]291-292。从上述史料可以发现,明代绍兴水利的重点主要在浚河与海塘两方面,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钱塘江河道不断北迁的背景下,海塘建设在明末乃至清代基本退居二线,而对于萧绍平原内部水网的梳理则成为明代以后若干时间内绍兴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
入清以后,由于三江闸及海塘的作用,绍兴府城不再受海潮的侵袭,以及由此产生的饮用水变咸和潮泥淤积等问题也不再存在,但府城河流的上游水土流失以及居民的生活排污等问题依然困扰着府城水环境。乾隆《绍兴府志》记载,绍兴知府俞卿上任之前,“郡城中河道错若绘画,自通衢至委巷,无不有水环之。民居稠杂,日投秽恶以淤障水道,一月不雨则骤涸,船载货物行水中,用力百倍,入夏尤艰苦”[6]358-359。康熙五十一年(1712)俞卿上任时,曾组织人力疏浚府城中河道,但是第二年河道依然如故,淤积严重。俞卿询问后得知,“盖前郡邑长吏遇旱亦令民掘河,民仅取土数篑峙之两厓间,及水涨惮于舟运,复挤之河中”[6]359。于是,俞卿下令不得效仿前事,疏浚河道,“深必三尺,其广必极两岸”[6]359。从各城门开始疏浚,以一里为单位,起止处各设土坝阻挡,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验收合格之后方可开坝放水。之后俞卿又征集民船将清理出的淤泥运往城外。“故城与乡各均其役,不一月工竣。”[6]359
康熙五十四年(1715),俞卿经过考察,认识到城中沿河两岸私自建造水阁的危害,认为:“城心有河,犹人身有血脉也。血脉凝滞,众疾作,厥为投剂通其滞。”[6]359而城中有识之士也认为水阁不拆,久必生害。于是俞卿下令拆除沿河两岸违规楼阁,并立碑警示后人。《禁造城河水阁碑》全文如下:“为永禁官河造阁,复水利以培地脉事,照得越郡城河从鉴湖南入,直进江桥,分流别浍,号为七弦。固四达交通,发祥毓秀,为阖郡利益也。自居民不遵古道,始于跨河布跳,继而因跳构阁,一人作俑,比户效尤,致令通津暗塞。水涨则上碍船篷,水浅则下壅污泥,损坏风脉,阻滞商民,积弊相沿,莫此为甚。本府莅任,即捐俸疏河,及确访水阁情弊,更逐处亲勘,随经出示晓喻,限期拆卸。不数日而障开天见,复还古制,远近同声称快,即造阁人户亦无不输诚悦服。兹据通郡绅衿、耆老、船户人等各具呈词,公呼立碑垂久,事关地方利弊,合行永禁,为此仰郡属居民知悉:当念河道犹人身血脉,淤滞成病,疏通则健,水利既复,从此文运光昌,财源丰裕,实一邦之福,非特官斯土者之厚幸也。倘日后仍有自私图便,占河架阁等弊,许邻右总甲指名报官,以凭按律究治,若扶同容隐,察出并罪。各宜永遵,毋得玩视。”[6]359
俞卿之后,乾隆年间,绍兴知府李亨特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再一次整治府城内河面上的障碍物及违规建筑物。李亨特先出示《禁造城河水阁示》,历数府城内影响水环境的诸多因素,“因迄今越年已久,市民复蹈前辙,仍架水阁,致使通衢黑暗,污秽淋漓,水皆臭恶,泥污壅积,甚有妇女踞坐阁上或当阁曝光蓑衣秽物,舟行其下恬不知耻,且两岸相接设遇,祝融不公必致延灾,尤为大害。更查设有平矮石条木桥以图行走自便。不顾下碍舟楫。亦干河道不便,均应拆禁”[6]359,并限期拆除,若有阻碍者必严惩。李亨特疏浚城河之后,府城内水环境为之一清。
在明清两代三位知府的治理后,绍兴府城水环境在一段时间内效果良好,水体清洁,河面宽广,舟楫便利,但体制缺陷及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免陷入一治一乱、治了再乱的怪圈。总之,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仅靠一两任地方官员的励精图治显然无法达到人们想要的效果。
除上述绍兴府城河流以外,地方政府对市区街道进行整治。原有街坊大多修建于明代万历或者崇祯年间,旧有街坊有四柱,“中二柱在街心,外又有二柱跨街南北,今外柱砌入屋中,并中柱亦据而有之”[6]207,公共空间被商贩占据。为复原街道旧貌,康熙六十年(1721)绍兴知府俞卿下令拓宽街道,直到行人可以自由往来。后又拆除水阁,使街道彻底通畅。
最后,明末绍兴地方政府曾禁止百姓采伐山石,根据毛奇龄的记载,清顺治十一年(1654)、康熙十年(1671)曾两次出台政策,禁止挖掘府城中山石[9]7307。之后,绍兴知府李亨特再次申禁,“俾军民人等知悉,嗣后鹅鼻峰、朱华山、大庆陈家岭茅阳方前应家山狮子山琵琶山亭山一带,其栽培竹木,垦种植物,樵采柴薪,建造房屋,营造坟茔等项,仍听各业主自便外,但不得开山采石,开窑俏,再违犯严拿重究,将山入官,断不宽贷”[6]88。
三、结语:人口、城市与水环境
明清时期,江南城镇水环境恶化较为普遍。造成水环境恶化的原因,除气候等自然因素外,各个城市的人为因素侧重点不同,因而需要具体分析。绍兴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发生及治理与其人口数量、城市地位有着密切关系,而治理的内容也因上述原因而与其他城市有所不同。
首先,明清时期无论就人口规模考察,还是人口密度计算,绍兴地区在浙江省都名列前茅,清中期整个绍兴府的人口规模已位居浙江省内第一(6)有关明清两代绍兴府人口的论述,可参见潘承玉《明清绍兴的人口规模与“士多”现象——韩国崔溥〈漂海录〉有关绍兴记载解读》,《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第74—82页。。因此在诸多影响要素当中,就绍兴而言,人口无疑是影响绍兴城水环境的首要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众多人口逐渐脱离土地进入城市从事商业、手工业,这样一来就会造成城市交通住房及卫生等诸多民生问题,城市水环境也承受着巨大压力。
其次,绍兴城作为江南中小城镇,政治地位相对较低,其城市水环境的治理,不仅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及专门机构,而且治理水环境只能依靠地方官员和士绅的非制度性因素。其中,地方官员起着主导作用,也使此类活动向修建水利的方向发展,并带有较强官僚特色,其治理的原因、过程及相关活动并没有呈现出近代市政化的特点,即仍然在传统社会管理的框架下周而复始地运作。
最后,治理的内容也有所区别。绍兴府城水环境的治理主要集中在河道清淤和拆除违规建筑上面,虽有居民向河道中投掷垃圾,但由于其府城河流与城外河流相通,能够及时更新净化水资源,因而绍兴府城中水质相对较好。
另外,明清时期绍兴手工业发展受到农业的阻滞,没有达到江南核心区域如南京城中手工业的发展水平,因而在手工业污染方面,绍兴的情况相对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