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驱动金融服务业的重构
2020-02-25何锋
□何锋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081)
1 研究背景
FinTech(FinanceTechnology)即金融科技,是指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征信、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等新一代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金融创造性活动。因为运用了科技手段而改变了传统金融活动的运作方式,也有不少学者将FinTech译为金融科技创新,进一步凸显了FinTech的创新性[1]。
FinTech的兴起与成长必将进一步改善我国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流动性,从而降低了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同时,FinTech提高了金融市场的科技含量和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FinTech的发展使得金融风险的可识别性难度加大,给金融监管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与挑战。FinTech的演变与革新推动着金融监管的转型与改革。
研究金融科技的基本特征、本质以及识别金融科技的风险,探讨当前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态势和发展方向,并对FinTech的监管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和论证。同时,介绍FinTech的基本特征,分析中国FinTech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讨论FinTech发展和金融监管的新形式。
2 FinTech的基本特征
2011年理论界正式提出FinTech的概念,起初主要是欧美国家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善金融产品的交易便捷性和安全性能,此后逐步将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于经纪交易、支付与转账、资产管理、风险识别与维护等金融业务领域。FinTech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2]。
2.1 数据驱动,对数据依赖性强
FinTech发展对数据的要求较高。一方面,对数据的“量”有一定要求,即用户基础数据必须足够多,这样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数据的覆盖面越广,FinTech的应用领域则越宽泛。另一方面,对数据的“质”也有一定要求,即要保证金融信息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及可靠性。
错误的数据将会导致金融产品设计、运营、战略等方面出现偏差,严重时还可能引发技术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例如在消费借贷领域,必须详细了解借贷人前期的借贷记录、现期工作状况、个人资产现状,才能对借贷人的信用、偿还能力进行综合分析评测,以获得借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3]。
2.2 金融普惠降低了金融门槛
FinTech发展的一个重大意义在于降低了消费者的金融消费门槛。在传统金融机构一家独大的局面下,个人消费者难以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金融科技的兴起,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征信、云计算等计算机信息技术,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移动终端随时随地获取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获取的金融服务范围和空间日益拓展,资金额度也在逐步降低,例如网络炒股、智能投顾、网络借货等,金融普惠得到贯彻实施[4]。
2.3 风险识别难度大
FinTech可以有效提升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提升风险防范和调控能力,降低风险集中度,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同时,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其金融业务的风险本质属性。金融科技高科技含量、高开放性、强互通性等特征,使得金融科技的风险更加隐蔽,其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问题尤为突出,潜藏的周期性、系统性风险更加复杂[5]。
因此,FinTech相较于传统金融业务,其金融风险不仅没有减弱,甚至可能加强。金融科技对信息数据的依赖度较高。金融科技企业往往拥有庞大的用户信息数据,应高度重视用户隐私信息数据的安全性。高技术性会在短期内掩盖金融科技的风险,不仅使得金融科技企业自身难以识别此种风险,甚至金融监管部门也难以识别,造成金融监管滞后。
3 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按照当前FinTech业态划分,中国FinTech产业主要分为以下3种类型:一是基础金融信息技术类,如AI、区块链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征信等;二是基础金融设施建构类,如第三方支付、交易、结算、数据安全与维护等;三是金融场景应用,如企业金融、家庭金融、证券保险创新等[6]。
3.1 地域分布不均,细分领域差异显著
依据毕马威咨询部门发布的《2016中国领先金融科技公司50》报告,中国前50大FinTech公司中,21家位于北京,15家位于上海,7家位于深圳,5家位于杭州,成都和重庆各有1家,主要金融科技公司全部集中于(新)一线城市,且大都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得益于良好的互联网基础,互联网发达城市垄断着金融科技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金融科技发展较为薄弱,显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地域分布不均现象较为突出。同时,我国金融科技产业细分领域也呈现出显著差异。消费金融、大数据征信、支付汇兑是当下我国应用较广的金融科技领域,而理财、智能投顾、交易、区块链应用等领域还是小范围试点,未全面引进新兴金融科技技术。
3.2 FinTech日趋专业化,完整的金融科技生态圈雏形显现
除了少数背靠互联网巨头的综合金融科技服务企业,如百度金融、蚂蚁金服、陆金所、京东金融,其他金融科技企业均采用单一专业化的经营策略,朝着某一个金融科技细分领域深耕,如消费金融、支付汇兑、大数据(征信)、众筹、借贷等。
2009年中国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受政策推动,我国消费金融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得益于庞大的人口红利和消费升级机遇,巨大的消费市场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FinTech的推广助力消费金融蓬勃发展[7]。
在支付汇兑领域,互联网巨头企图依靠第三方支付打开市场,争夺流量入口,抢占互联网高地,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形成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两大巨头对峙的格局。由于门槛较低、受众广,基于大数据及大数据征信的金融科技企业最多。此外,众筹、理财、智能投顾、交易、保险快速发展,逐渐构建起完善的金融科技服务生态圈。
3.3 FinTech产品良莠不齐,缺乏高端金融科技人才
得益于国家支持金融科技的政策鼓励和扶持,近年我国金融科技企业蓬勃发展,金融科技企业注册数量、融资额度屡创新高。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金融科技产业鱼龙混杂的局面,部分中小企业将金融产品由线下销售拓展至线上销售后,即以金融科技自居,凸显其高端性、前沿性、创新性,冒目追求所谓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风口。同时,放松的监管体制、较低的准入门槛也给这些没有资质的中小金融企业以可乘之机,导致金融市场鱼龙混杂,金融科技产品良莠不齐。2017年风靡全国的P2P借贷即是金融科技泛滥的铁证,众多P2P公司跑路引发金融行业对金融科技发展的担忧。
传统的互联网企业只要求从业人员掌握Java、C、PHP、Python等编程语言即可,优秀的软件工程师较少。金融科技不仅要求从业人员能熟练使用编程语言,也对从业人员的金融知识储备提出了一定要求。金融科技企业偏向于雇佣具备编程技能、金融知识的复合性人才,而我国的复合性人才较少。
4 研究结论
金融科技是时代的产物,是金融行业和信息科技行业的融合。金融科技的发展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市场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改善金融服务效率。同时,金融科技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要强化监管科技。监管过严会阻碍金融科技创新,监管不足会导致金融风险的累积与爆发,因此要做到适度监管、张弛有度[8]。
一是无论采用多么先进的技术,也不会改变FinTech是金融中介的本质属性。不仅要摒弃金融科技等同于互联网金融的说法,也要反对FinTech“唯科技论”的主张。FinTech实质上是以科技为驱动力。要充分发展FinTech的金融中介作用,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金融服务功能。
二是FinTech的风险不能“小而无视”,需审慎预防,防止出现“大而不倒”的局面。如2018年集中暴发多起P2P公司跑路事件,有些P2P公司在1年内募集资金达几十亿甚至百亿,其募集渠道多来源于个人投资者,一旦出现风险,社会危害极大。应在FinTech初创阶段强化监管,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三是加强金融监管方式改革,立法先行,同时制定规范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统一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一委一行两会”应强化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引导金融行业自律协会提升自我检查约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