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生成性问题的经济哲学分析
——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中心
2020-02-25赵吕生
赵 吕 生
(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在德国洪堡出版至今已有150余年了,这部经典巨著耗费了马克思毕生的心血与精力。一直以来,中外学术界从不同立场、各自视域对《资本论》的解读、研究从未中断过,近十年来这种研究更是方兴未艾。不仅学界如此,包括政界也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马克思及其著作——《资本论》。在人类尚处于资本仍在全球范围发挥重要作用的大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工程已经进入新时代。对当代中国来说,直面资本逻辑这一不能回避的事实,我们唯有深刻理解资本的形式规定,全面把握资本的现实属性,才能更好地利用、驾驭资本运动过程,将之整合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系统工程中。为此,从经济哲学视域剖析马克思对资本生成的逻辑线索,对于推进《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深入研究,对于领悟当代经济活动及其衍生的复杂现象,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商品形式:资本形式生成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第一篇《商品和货币》,包括:第一章《商品》,第二章《交换过程》,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整个第一篇涵盖的三章内容,表面看似乎无涉资本影踪。马克思为什么采取这种篇章安排?第一篇的三章内容属于没有必要的多余吗?其实从学理上来说,这是马克思对资本生成性剖析的逻辑线索之必然。这里的商品,是指纳入资本逻辑中作为资本生产前提条件的商品,而不能单纯理解为前资本主义的一般商品。当然,这部分的理论分析也适用于前现代社会的简单商品,体现了马克思独特方法论的贯彻运用。也就是说,《资本论》开篇中的商品、货币是资本逻辑普照之光统摄的存在物。
《资本论》中的商品、货币和资本都不仅仅指静止、孤立的存在实物,在马克思看来,它们是某种关系性存在,反映的是人与人的社会历史关系,并且是一定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在某个历史阶段上的形式。价值、交换价值和剩余价值等现象也都不单是数量层面的经济学概念,而是蕴涵了社会历史内容的哲学范畴。从商品经过货币发展到资本,这是资本现实运动的显性线索;由交换价值(价值)进展到剩余价值,这是作为运动中的价值——资本自身发展的隐形线索。正是这两条并驾齐驱的现象、形式双轨建构了这种特殊的社会结构,催生了这种具体的资本形式运演。资本是高级的、完成了的价值形式,其基于简单商品、一般交换价值的逻辑前提,反映了资本形式的历史性运动过程。如果价值理论不够成熟和完善,仅仅停留在一般交换价值的数量层面,即便是看到了商品形式经由货币发展到资本,也是肤浅抑或不够彻底的,因为资本的逻辑结构过程是未完成的或者说是不完备的。马克思说:“在货币作为货币的完全的规定性上理解货币特别困难。”(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193页。这样一来就无法深刻地把握货币现象,从而也就根本不理解资本形式本身。
商品是社会物与社会关系的有机统一体,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形式规定。简单的一般商品就含有货币关系以及资本关系的萌芽,作为资本生产前提的商品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和雇佣劳动对立、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等等的雏形。商品内在规定的价值形式实际上也是某种客观的社会关系,这种既不靠化学试剂,也不靠显微镜,而是靠抽象力概括出来的关系对象,蕴涵着资本所有规定性的萌芽因素。马克思指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7页。正是在此意义上,最简单的价值关系范畴只有从最具体丰富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才能抽象出来,也才能获得完全彻底的理解。因为,认识过程正好与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是颠倒过来的。
使用价值与价值双重性规定的商品体可以理解为质与量的统一,这个质是马克思语境中具体劳动(work)规定的内容,这里量也是马克思称作抽象劳动(labour)指征的东西。“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时代,也就是使生产一个使用物所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77页。。这就是说,商品是社会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始终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性过程而存在。商品价值源于一个社会交换活动,并必然通过交换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马克思说:“商品在它的价值形态上蜕掉了它的自然形成的使用价值的一切痕迹,蜕掉了创造它的那种特殊有用劳动的一切痕迹,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的社会化身。”(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30-131页。商品价值代表不同商品之间等同的社会劳动关系,其使用价值是商品与商品之间质上不同的社会关系。这种等同与不同的关系属性共存于每个商品体中,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的手稿中写到,商品本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矛盾体,“这里不仅因为一个问题的解决以另一个问题的解决为前提而出现一个恶性循环,而且因为一个条件的实现同另一个与它对立的条件的实现直接结合而出现一个相互矛盾的要求的总体”(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版,第437页。。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还不能直接就表现为社会劳动,必须要通过一个中介,才能间接地转化或者证明为社会劳动。在商品的社会交换过程中比较它们各自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实现价值与转让使用价值彼此互为条件,通过转让才能实现占有。马克思剖析作为运动中的价值关系,这是资本逻辑结构历史性基点,资本与价值处于隐性的密切关联中。
再进一步讲,商品蕴涵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这种现象存在成为自身价值关系的载体或者符号。人们生活中的商品看似平凡而简单,如果站在哲学角度深入细致地分析它就会发现,商品是非常“玄妙”的形而上学的东西。当社会历史过程把人的劳动产品贴上商品的标签的时候,这类特定物品就瞬间被笼罩上不能轻易捉摸的无形面纱。尤其是某商品在社会过程中与其他商品发生交换关系时,在马克思看来,这时候的商品是用头倒立存在的。当以木头制成的椅子一旦成为商品的时候,马克思写道:“从它的木脑袋里生出比它自动跳舞还奇怪得多的狂想。”(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8页。绝大多数人在日常经验层面感觉不到商品内涵的社会关系,却在现实生活中受这种客观关系的控制与摆布,这就是商品拜物教现象的内在机理。商品拜物教继续深化布展,在事实维度上运演为资本“颠倒”关系的拜物教。马克思说:“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0页。商品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表象,并且是反映劳动本质过程的表象。本来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劳动联系,现在却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交换关系。这种商品拜物教看似好像崇拜某种物,其实顶礼膜拜的对象是某种社会关系。这与名噪一时的当代西方思想家鲍德里亚的商品“恋物癖”在根本上是异质的。因为,马克思说的商品拜物教绝不是简单地崇拜一个仅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对象物,生活中的对象物本身不过是社会关系崇拜的“迁移”。
二 交换价值:资本形式的生成性过程
日常生活经验昭示着一个基本事实:商品交换价值量的比例关系常常是外在、偶然的。马克思透过这种看似偶然的对象,剥离出商品社会交换过程中的劳动一般的属性。这样一来,商品一切可感觉到的有用性质以及生产商品劳动的不同具体形式似乎都消失了,从而沉降、结晶为这样的劳动一般,成为商品价值关系的源泉。这是马克思所处时代对资本主义生产现实进行客观抽象的结果,也是社会本身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合理抽象。商品价值决不是马克思在思想观念领域经过纯粹精神思考的主观抽象,也不是由表面现象经过经验概括加工出来的抽象,更不是形而上学预设出来的一个静态概念。马克思认为,价值并不是现实生活的当事者能直接意识到的对象。
交换价值本身就有一个动态的历史性过程,最初表现为偶然的、简单的和个别的价值形式,接着发展为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到统一的一般价值形式,最后过渡到货币形式的交换价值,即某种贵金属的自然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的社会性结合。伴随着漫长社会历史过程的发展,交换价值会发生本质性的变化。简单价值形式是其胚胎阶段,货币形式是其本身发展的完成时期。马克思指出,交换价值形式实质上就是社会历史过程中的一般等价形式,二者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在这里,社会关系,个人和个人彼此之间的一定关系,表现为一种金属,一种矿石,一种处在个人之外的、本身可以在自然界中找到的纯物体,在这种物体上,形式规定和物体的自然存在再也区分不开了。”(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93页。其中的内在社会关系就很难被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仅凭日常经验看得出来。
作为固定承担交换价值特殊社会功能的货币,是商品发展的比较成熟的形式,但还不是最高级的价值形式。马克思说,货币形式只有历史性地上升为资本形式,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货币本质规定的意义。于是,在《资本论》的手稿中就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在交换价值和货币的简单规定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工资和资本的对立等等……这些经济关系单独来看,是纯粹的抽象,但在现实中却是以各种最深刻的对立为中介的。”(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03页。可以看出,交换价值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现实维度,都不是马克思资本批判的终极概念与终极内容,它仅是马克思资本批判逻辑线索中的进程而已。
从商品范畴到货币范畴的形成,意味着商品形式及其规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某种程度上货币可以理解为商品价值的异化形式。货币形式反映商品价值的本质,这是一种范围不断扩大和程度不断加深的社会关系。“买和卖在交换过程中的分裂,打破了社会物质变换的地方的原始的、传统虔诚的、重感情而幼稚的局限,它同时又是社会物质变换中相互联系的各要素的分裂和它们彼此对立的固定化的一般形式,一句话,是商业危机的一般可能性,其所以如此,只是因为商品和货币的对立是资产阶级劳动所包含的一切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形式。”(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91页。货币关系可以理解为这样的过程:先通过客观抽象,取得一个不同于商品自然存在却能独立存在的社会关系,再将这种关系投射到一个具体商品,例如黄金这种金属之上,从而使该社会关系具体化,附载于具体物品(黄金)之上,使得作为商品的物品具有了区别于它自身的社会属性。因此,货币形式是商品形式逻辑发展的必然进程。
在商品交换关系充分发展并且完全物化的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从流通领域的“奴仆”一跃变成了商品世界中的“上帝”。交换价值成为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唯一目的,货币成为支配别人物品和劳动的一种社会权力。“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6-107页。用心揣摩这段话语能够领悟到,这个时候马克思还是就一般流通过程,着眼于社会交换关系、分配关系与消费关系等方面对资本进行批判。此时,马克思的思考论域尚局限在一般商品的互换或交换活动,就商品流通而言,程度上甚至还达不到资本主义充分发展条件下商品交换的层面,更遑论其他方面了。随着马克思后来的研究推进,才有《资本论》的手稿中这样的论断:“在纯粹流通中进行的交换价值的简单运动,决不能实现资本。”(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09页。所以,严格地说,仅仅在交换价值层面的资本批判还没有完全脱离笼统的异化、物化批判逻辑,还没有深入到资本的社会生产关系层面。
对工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资本而是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拥有货币是每个人的生存状态。货币关系塑型、决定着工人的日常生活过程,一切当事人对商品物的需求直接转化为对货币的欲望。“一切产品和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交换延及一切生产关系,这些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自由竞争的社会里,才得到充分发展,并且发展得越来越充分。”(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5-106页。交换价值控制着资本主义社会每个人的欲望,变成人们实现自己愿望的唯一手段。尽管货币日益变成无形的霸权并在社会中延伸开来,但是,如果只聚焦于一般抽象的交换价值,就会看不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对立和阶级之间的矛盾冲突。在马克思看来,流通领域的交换关系中,例如,某一次具体的购买过程,一个资本家和一个普通工人在手握等量多货币的时候,他们对于商品卖者来说地位是一样的、平等的。“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04页。因为,商品关系和货币关系是天生的平等派。理解货币的核心“困难在于,劳动如何能创造出比原先存在的交换价值更高的交换价值”(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78页。。所以,必须要把对货币的理解与雇佣劳动制度结合起来。
三 剩余价值:资本形式生成的逻辑归宿
对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解读者来说,大家应该都熟悉这段文字中的暗喻事实:“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占有者。”(1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27页。这就是说,隐藏在商品内部的“迷”一般的价值关系源于社会生产关系和生活过程。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价值范畴在马克思理论视域中的出场就是一个关系范式。“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1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1页。价值是一种幽灵般的社会关系存在,它充满了无限丰富的奥妙与隐秘。那么,究竟如何把握马克思此时语境中的价值呢?
我们切忌站在经验主义立场实证性地理解这里的价值。商品价值是一种对象性关系存在,这种关系物是马克思在本质层面的科学抽象,它既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经验意义的实证抽象,也根本异质于黑格尔用唯心主义的语言把关系变为观念,用观念来解释资本这种客观关系的思辨抽象。马克思的价值关系在本质上是对近代实体哲学和唯心主义的双重扬弃。商品价值范畴不是看得见摸得到的实体性存在,更非简单的一个名称或一个观念性存在。马克思的价值范畴打破了传统哲学主客二分范式,揭示了社会生产背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历史关系。这种关系是社会生活中客观现实性的存在,这种客观性既是对自然客体论与社会客体论的彻底批判,也是对唯名论唯心主义的根本否定。因为“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只是这些物的‘社会存在’,所以这种对象性也就只能通过它们全面的社会关系来表现,因而它们的价值形式必须是社会公认的形式”(1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3页。。
商品价值关系是社会现实建构的一个过程。商品价值是一段社会交换过程的产物,也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的结果。要先存在一个不同使用价值的社会交换关系,然后才有基于这种社会过程内在机理抽象出来的商品价值关系,而不是相反。纯粹经济学的做法是先计算或推论出一个商品的价值量多少,再依此来进行社会交换活动。这种颠倒过来的经验主义行为是把商品价值关系当作一种数值、数量关系,根本就无法理解商品形式中潜在的劳动关系内涵。“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1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1页。换句话说,在发生社会交换之前,任何的劳动产品都是纯粹的使用物品,不是商品也没有价值可言。价值不是任何劳动产品内含的固有的实体属性,价值关系是由社会交换过程建构起来的。商品价值的功能和所反映出的是人与人彼此交换劳动的社会历史过程,绝对不是单独的数量关系,它旨在揭示人与人之间进行社会交换过程的本质内涵。
商品价值关系蕴涵着资本多种关系的萌芽,必须以此出发来考察资本这个一定的、历史的、具体的价值,才能清楚准确地把握资本关系的生成过程,这也是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论原则。必须说明的是,在写《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理解有时候还明显带有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痕迹,表现为没有严格区分商品形式背后的劳动关系内涵和这种对象的数量表现形式。“一切商品(包括劳动)的价值(实际交换价值),决定于它们的生产费用,换句话说,决定于制造它们所需要的劳动时间。”(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84-85页。这表明此时的马克思尚处于研究性、试探性地把握商品价值范畴的阶段。到了写作《资本论》第一卷时期,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已趋于成熟。社会经济过程把货币关系推进到资本关系,此时的货币形式也就“羽化成蝶”了,一般等价物或交换价值也就以一个更为高级的形式存在、实现了自身,这是资本在过程性运动中自身生成逻辑的完成。因为,这时融合交换关系与剥削关系于一体的剩余价值已“应运而生”,才能科学阐明资本形式的生成本性与动态,才能合理揭示资本主导下的剥削关系是更为高级的、发展的、完成的交换关系。
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交换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这种交换关系的全面深化与普及,劳动力等特殊商品也参与到社会交换过程中。社会关系被全面商品化,货币关系也进一步完全普遍化,资本逻辑在这样一个物化关系彻底实现的社会状态里居于主导地位。“要阐明资本的概念,就必须不是从劳动出发,而是从价值出发,并且从已经在流通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出发”。“资本决不是简单的关系,而是一种过程,资本在这个过程的各种不同的要素上始终是资本。因而这个过程需要加以说明。”(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15、214页。资本这种生产关系是社会历史过程在其内部矛盾推动下,发展到具体阶段的产物和表现。资本的生产关系是融合了一般性与特殊性、抽象与具体、物质形式与社会形式的有机统一。成为资本的货币已跃出自身的简单规定性,发展到其高级实现形式,即不再是原来货币意义上的货币了。
资本与自己的对立面相联系,通过一般交换过程与生产环节,最后获得一个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资本作为存在于对象化劳动的一切特殊形式中的货币,只要现在同非对象化的、作为过程和行为而存在的活劳动一起进入过程,那么资本首先就是它存在的实体同它现在又作为劳动存在的形式之间的这种质的区别。正是在形成和扬弃这种区别的过程中,资本本身成为过程。”(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56页。资本关系与其前身(货币)关系相比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全面变化,它在一个社会内部发展成总体,并在这个社会外部去开辟和占领新的疆域。资本逻辑不断呈现出新的形式,甚至表现为能够实现自我增殖的一个独立过程,剩余价值连同价值的源泉与其决定关系的真像,从此在交换价值的表面上再也看不出来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2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940页。一切处于资本逻辑笼罩中的当事人,都有可能会顶礼膜拜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社会生产关系。这就是资本拜物教的实质,它在内容和形式诸方面日益深入人心,似乎一切当事人都无法逃脱这种逻辑的藩篱。
剩余价值是交换价值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高级形式。交换价值跃出自身概念的外延,发展为剩余价值(24)赵吕生《作为哲学范畴的剩余价值概念——透析马克思资本批判线索的棱镜》,《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第14-18页。,这是资本最终得以生成的明证与体现。这时的交换价值诚如马克思所言只是在滥用名词罢了,也就是说流通过程的交换关系转变为生产中剥削性占有的关系,表面上属于等价交换的形式,其背后是事实的剥削和实质的不公平。马克思说,工资不是“加到劳动对象上的劳动的货币表现,而只是他们的劳动中表现为他们工资的那部分劳动的货币表现”(2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50-451页。。剩余价值是交换价值发展到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一个高级阶段的特殊形式,这种特殊形式又是一个抽象形式,这是马克思视野中客观历史的辩证发展的结果。马克思说:“交换价值只有增殖,即增大其价值的时候才能使自己成为交换价值。货币(作为从流通中复归于自身的东西)作为资本失掉了自己的僵硬性,从一个可以捉摸的东西变成了一个过程。”(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20页。资本作为特殊的生产关系实质上是个矛盾运动的过程,雇佣工人生产性的劳动可以创造出价值一般,使得资本保存和增殖,进而使得工人在形式上彻底隶属于资本。
因此,在资本关系普照下的交换关系与一般商品的简单交换,在形式、内容上均有不同。马克思指出:“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中第一个行为是交换,它完全属于普通的流通范畴;第二个行为是在质上与交换不同的过程,只是由于滥用字眼,它才会被称为某种交换。这个过程是直接同交换对立的;它本质上是另一种范畴。”(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33页。一旦某个当事人以这种发展的、高级的一般等价物形式为手段,与另一个当事人的劳动过程相交换时,货币形式已经生成为资本形式。拥有货币的一方和只能拿自己劳动力来交换的另一方是根本不同的,前者凭这个“货币”就可以拥有支配后者创造新价值能力的权力,这里面已经蕴涵不平等、不等价交换的社会关系了。资本关系的所有权本质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某些当事人借助等价、公平交换的“障眼法”,大肆“合法”占有或掠夺另一些当事人的劳动产品。并且,在生产持续进行的过程中,借助已掠夺来的劳动产品进一步掠夺新的劳动产品,这种历史逻辑推动资本生产力越来越发展到比较高级的程度。“资本不可遏止地追求的普遍性,在资本本身的性质上遇到了限制,这些限制在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390-391页。总之,面对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手稿,研究者必须运用抽象思维,跨越生活经验领域,才能透过交换价值关系,捕捉到剩余价值关系,从而理解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科学性与真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