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
2020-02-25范思琪段雅欣
范思琪 段雅欣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0)
一、引言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对具有优质资产的中小企业而言,资产证券化开辟了企业融资的第三条路径。与传统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不同,企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称“企业ABS”)不会稀释股权,也不用占用贷款和发债额度,通过存量资产融资的企业ABS不仅有不受条件限制,节省融资成本的优点,而且还起到了调节企业资本构成,实现轻资产运营的作用,企业的融资需求是企业ABS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资产证券化也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一)发展模式
目前常见的中小企业相关ABS产品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以中小企业债务为基础资产的ABS,利用风险分散原则和优先劣后的偿付机制,进行结构化安排,同时降低单一债务人违约风险对资产池带来的影响,以实现提升ABS优先级证券的信用等级。原始权益人通常是小微小贷公司、融资租赁、保理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在融入资金后再放款给中小企业,典型的产品如小额贷款ABS、正向保理ABS等。
二是以中小企业资产为基础资产的ABS,基础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形式主要是供应链反向保理ABS。从业务操作上来看,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是通过保理的形式实现,再将保理债权打包为ABS产品,承诺在付款锁定的情况下,由保理公司对中小企业直接发放融资款,并通过建立供应商动态准入制度来加强供应链风险防范。
目前,国内供应链ABS越来越多的发挥着作用。如2020年3月由深圳担保集团在深交所成功发行的中小担-中小企业供应链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储架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1.39亿元,发行利率为2.98%。产品以深圳担保集团AAA增信替代中小企业信用,旨在降低在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和融资成本,帮助中小企业搭建供应链生态。
(二)政策支持
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推动中小企业ABS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2017年5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再次明确鼓励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2017年10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在ABS业务方面,上交所、深交所及报价系统先后出台了《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等相关文件,规范和指引中小企业应账款ABS的实务,使中小企业ABS发行规模或将进一步扩大,从而让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三、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企业ABS规模持续增加,但根据中债登统计,企业ABS占中国债券市场份额是2.5%,而美国(债市ABS占比)是25%,相差10倍。可以看到,企业ABS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仍有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中小企业自身能力不足。目前仍有大量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获取融资。主要表现在:一是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远高于企业自身资产规模;二是中小企业收入有限,难以支撑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高成本往往很高;三是中小企业基础资产种类少,且不确定性较高。因此增加了中小企业通过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难度。而且从目前已成功发行的中小企业相关的ABS产品看,表现有以下特点:一是主体信用资质通常相对较弱,但拟证券化的资产质量较高;二是,基础资产分散性较高或依赖其他第三方的信用。
(二)破产隔离机制存在障碍。企业ABS的核心机制“破产隔离”的实现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障碍。企业ABS通过将能够产生持续现金流的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SPV,使得基础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和SPV,在出现相关主体破产等特殊情况时,资产化的特定资产不会受到牵连,实现破产隔离。一是基础资产为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或一般应收账款时,仍对基础资产原来的主体高度依赖,很难在实现“破产隔离”;二是从现有的相关法律来看,在企业ABS中,SPV不容易实现法律上的独立地位;三是目前对基础资产的转移规定分散在单独的法律条文中,容易造成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其他财产的混同,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破产隔离”还仍有一定差距。
(三)信息披露制度仍需完善。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还未实现逐笔信息披露,产品在存续期的信息披露也相对简单,且基础资产信息披露也缺乏深度和透明度,导致一些投资者难以对产品进行评估和定价,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和中小企业ABS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四、推动中小企业ABS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中小企业自身水平。首先中小企业需要信用增级,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结合,放大体量,采取供应链融资,使上下游企业依托核心企业提高信用取得融资。其次,从中小企业自身角度来说,自身的创新能力需要提升,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水平,与社会建立长期关系。最后是优化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提升财务信息的公开度。
(二)发展重点产品。一是大力发展供应链ABS,通过借助核心企业信用向上下游延伸,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二是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的同时,审慎评估知识产权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以消减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风险,更好地满足中小型科创企业融资需求。
(三)运用金融科技提升业务管理水平。一是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基础资产的信息共享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定价困难等问题,推动潜在优质资产证券化;二是借助区块链技术,建立消除单点依赖风险的底层资产信息登记平台,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有效,实现基础资产的穿透式管理。
(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完善企业ABS法规,增强专项计划的资产独立性,明确 SPV 的法律形式,赋予SPV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确保“破产隔离”这一核心机制的畅通,充分发挥企业资产证券化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以信用评级为中心,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主体披露基础资产拆包后的逐笔信息,明确在发行期和存续期内均应披露各档证券的未来现金流分布预测情况,要求发行人更详细地披露标的资产的信息,以及现金流量的预测方法和流程,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的结构和定价基础,也有利于评级机构建立适合市场的信用风险评级模型;三是对于评级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利益牵连的行为严惩不贷,让评级机构更加客观中立得对中小企业进行评级,更好的推动中小企业ABS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