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监管对于我国银行体系的影响
2020-02-25高琦
高 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 福州 350000)
一、宏观审慎监管的定义
1979年6月,库克委员会(Cooke Committee)在一次关于国际银行贷款期限转换的讨论会上首次提到了“宏观审慎(Macro-prudential Policy)”一词。几年之后,Evans(2000),基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从维持金融稳定的视角出发,首次将宏观审慎监管定义为一系列有利于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方法。何东(2019)认为宏观审慎政策是指主要使用审慎工具来增强金融体系应对冲击的韧性、防止脆弱性随时间累积以及控制金融体系内部的结构脆弱性,从而达到限制系统性风险和降低金融危机的频率和严重性的目标。
在监管目的上,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的主要目标是控制单个金融机构破产的风险,而宏观审慎监管的主要目标是控制系统性风险。在功能上,宏观审慎将系统性风险视为内生的,单家金融机构的合意行为可能对整个系统不利;微观审慎认为金融风险会在单家金融机构中产生,确保每一家机构稳健经营就能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
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推出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III》,协议明确地指出了金融监管需要从过去单纯的微观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过度,并针对金融顺周期性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形成自上到下的监管框架。《巴塞尔协议III》首次提出了两项新的逆周期政策工具,强制性要求商业银行在经济上升期留存部分资本以缓解经济低迷时期的不足,平缓周期波动,提高银行抗击风险的能力。同一年间,巴塞尔委员会还颁布了《各国监管当局实施逆周期资本缓冲指引》,就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计提、释放和挂钩变量的选择给予指导性意见,为各国构建本国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模型提供参考。中国对此也提出建立逆周期监管框架,并在“十三五”规划中要求监管者要具备前瞻性,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二、我国银行监管体系现状
近年来看,金融危机频频发生,金融监管也随之相应调整,但金融监管的发展依然不成熟,监管范围还存在重复或空白的地方。金融监管的不完善使得金融系统安全不能全面保障,因此,根据金融系统不断暴露出的短板,逐步完善、修改金融监管工具成为金融监管发展的动力之一。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核心是金融,而金融领域的核心当属银行。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是否强盛,市场上的流通货币是否充足,人民的生活是否有质量,很大程度上在与一个国家的银行体系是否合理。由于银行的重要性,国家赋予了银行很大的自主权以及发展空间,为了防范银行体系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银行的监管体系任重而道远。
我国传统的监管模式是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为主体的“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这这种监管模式更适合分业经营模式,对混业经营模式监管难免出现漏洞或重复监管的地方。同时,“一行三会”这一监管模式更为强调微观监管,在宏观层面的作用并不大。随着时间的积累,很有可能会导致经济的顺周期性,从而积累相当大的金融风险。所以,我国领导人充分汲取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前车之鉴,在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机构改革方案,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至此,“一行三会”成为历史,“一委一行两会”形成新的监管格局。一委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框架包括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稳委)、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变革后的中国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建立中国特色逆周期资本缓冲模型对于完善我国宏观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系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向反馈作用也表明了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以及尽快建立逆周期的宏观审慎金融监管体系的必要性,从而防范可能发生的系统性冲击,维护宏观经济金融的稳定。
三、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2018年的中国金融监管的改革在中国领导人的努力之下应运而生,这一变革不仅是顺应时代的潮流,更是为了中国将来更好的发展保驾护航。对于我国的银行体系而言,这意味着机遇和挑战并存,发展和羁绊同在。如何把握机遇赢得挑战,不忘初心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众所周知,顺周期性是金融体系风险积累的最大“幕后黑手”。顺周期性在经济意义上是指在经济周期中金融变量围绕某一趋势值波动的倾向。因此,顺周期性增强就是意味着波动的幅度增大。在经济上升的大环境中,顺周期性会推动经济发展,同时,也会累积大量的风险,久而久之,风险会变成金融危机,给人们的生活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原中央银行行长周小川(2009)对金融体系中的顺周期性因素进行了总结:一是投资者过度依赖外部信用评级,同时,评级机构间的评级很相似;二是根据现有的国际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对可出售资产交易标的资产和计价会加剧了资产价值的波动;三是投资组合的技术外包导致金融产品同质化,当经济面临周期性波动时,资本价格随之波动,因“羊群效应”产生系统性风险;四是《新资本协议》中风险权重的衡量来自金融机构的内部模型,金融机构根据宏观经济走势调整杠杆率,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
构建合理的宏观审慎监管治理机制,有助于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重要的国家加强了中央银行对宏观审慎监管的统筹,其中英国的“双峰”模式被公认为宏观审慎监管治理机制的典范。从各国的实践情况来看,不同的治理机制安排均有自身的特色,不存在一套可以照搬的最优模式。因此,各国在构建本国宏观审慎监管治理机制时,应立足于本国国情,综合考虑本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因素。我国现行的“一委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体系,旨在弥补金融监管短板,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在此基础上,宏观审慎监管可以为金融体系带来逆周期性,抑制风险的过度积累。
但是,由于我国宏观审慎框架的体系尚未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还需完善,面临了诸多的挑战。首先,虽然我国的分业监管的模式被打破,但行业间的藩篱仍未完全破除,在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创新越加活跃的背景下,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区域难免会产生重叠或者盲区,相关部门可能处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对审慎监管加以阻挠或干预,使监管难以实施到位。其次,“影子银行”的发展会对宏观审慎监管造成一定的冲击,由于影子银行涉及的金融领域很广,包含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这种混合交叉的经营模式使风险极易积累,而宏观审慎监管很难去规避这种错综复杂的风险。最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会给宏观审慎监管造成一定的影响,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