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提升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质量的对策研究
2020-02-25周霖
●周 霖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广西 南宁530026)
一、国有企业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为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着重大作用。国有企业拥有职工人数众多、分布广泛、年龄层次结构分明等特点,同时肩负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红色文化以及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旋律的责任。当前,在打赢疫情狙击战、防控战的关键时期,国外西化思想泛滥、污名化党和国家形象等错误思潮有所抬头,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更要有底气地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办好国有企业,坚持发挥党在国有企业中的宣传优势,拓展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路径,牢牢把握国有经济支柱这条命脉的根和魂。因此,要切实把国有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把握主流意识、增强应对挑战的本领,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一)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国有企业巩固基础、谋求发展、稳定人心的基础。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更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任务
党中央和地方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从上到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意识形态领域的规章制度,并于2016年起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情况一并纳入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的述职述廉当中。对于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而言,必须深刻认识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可量化、出实绩、摆首位的政治任务,必须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站稳马克思主义立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教育引导企业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上的“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正面宣传,指引和鼓舞广大党员干部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奋斗,实现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有助于实现“十三五”新目标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国有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关键时期。特别是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达成第一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必须要发挥好凝聚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力量,锚定目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现和挖掘影响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思想因素和人文因素,推动国有企业解决现实问题,紧握“方向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精神引导,营造实干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带动起来,活跃起来,不断提升企业的软实力。
二、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建设存在的问题
作为国有企业,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实现思想不跑偏、方向不出轨、步伐协调一致的良好局面。当前,总体来说,国有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呈现出认识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思想稳定等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解决。
(一)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
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地方和基层的国有企业,存在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现象。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级别层次多、各行各业涉及领域多,一些基层企业仍然存在对意识形态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计划性、创新性以及主动性。
(二)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一些国有企业对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宣传有所弱化,宣传途径有待拓展。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政治建设首当其冲。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宣传是国有企业加强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有些国有企业,在办公场所缺少开展党的阵地建设、没有开展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宣传、没有开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党员教育工作也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在新媒体时代,新媒体也缺乏统一路径、统一规划,没有形成宣传的矩阵,新媒体宣传工作力度弱,传播手段较单一。
(三)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一些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主人翁责任意识不强,放松了意识形态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建设的警惕性。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是国有企业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的载体与体现,但是有的干部职工,缺乏意识形态建设的主人翁意识,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组织的事情,不主动关注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不主动与身边的错误言论作斗争,从而放松了意识形态建设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建设的警惕性。
三、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路径探析
坚持不懈以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为遵循,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意识形态建设方面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占领舆论高地,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说服力
只有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才能够不断地巩固党在国有企业中的统领地位,“两个核心”的作用才得以显现。国有企业一是要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在旗帜和道路这一根本问题上屹立不倒,形成学习常态化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要加强阵地建设。要广泛普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将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三会一课”、党建品牌等党建阵地用作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阵地,利用电视、宣传栏、自媒体等方式,向职工群众传播党的声音,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促进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三是要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密切关注社会思潮动态动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旗帜鲜明地西化思潮和不良主张作斗争,,亮出马克思主义这把尚方宝剑,斩断一切有损党和国家、人民的思想根源。
(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担当
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本遵循,将意识形态工作写进公司章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求,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一是各党支部“一把手”要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自己的“分内事”和“责任田”,牢记在心,扛在肩上,主动与职工群众谈心谈话,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在民主生活、述职报告等报告中向党组织汇报个人的意识形态状态。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职责,要有意识形态工作全天候的急迫感和危机感,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与个人工作实际相结合,维护好自己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
(三)坚守和净化思想阵地和网络阵地
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满足于应急、应付,而要做到经常性、常态化。意识形态工作平时如果做不到“万无一失”,关键时刻就会“一失万无”。必须未雨绸缪,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一刻都不能放松,把“被动”转化为“主动”,做到预防为主,主动作为。一是各党支部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分析研判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把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关口前移,把过细的工作做到前面。二是要着眼于掌握舆论主导权,净化以自我为半径的网络文化新空间。各党支部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党员干部要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把以自我为半径的网络空间建设为宣传正能量的中心,引导和辐射身边的职工群众向正能量靠拢。党员组织要加强网上信息研判,及时掌握网上舆论动态,不转发、不漠视、敢于揭发、批判有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以自身行动维护自己的朋友圈、网络圈的晴朗空间。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有责必履,失责必问,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规矩。国有企业的纪委工作部门、各支部纪检委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明责、督责、追责”三个环节,推动意识形态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再“明责”。明确各支部对本支部所辖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党支部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二是强“督责”。始终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常态化;三是严“追责”。要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说不,敢做黑脸包公。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把意识形态工作变为可量化可操作的载体,杜绝“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
四、结语
做好国有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管理的全过程,全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