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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卓越人才培养理念的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途径

2020-02-25李娅媛

法制与经济 2020年5期
关键词:实务卓越法学

●李娅媛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安宁650106)

卓越人才培养理念是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培养与社会发展、法治社会建设相符合的人才,这也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非常明确的方向。卓越人才培养理念的核心是提升人才的社会实践能力,所以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的开展要转变以往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思想和方法,积极实施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通过校内校外实践教学的高效开展,推动卓越人才的培养进程,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养。

一、高校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现状

(一)理论与实践分科严重

法学理论与实务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理论知识,二是实务操作,两者不分彼此,必须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是现阶段很多高校的法务理论与实务教学都存在理论与实践分科的现象,多强调理论知识的重要性,忽视实验探究,导致教学内容与法律实务之间过分分离,学生大量学习理论知识,不仅增加了学习压力,而且在进入社会后与职业的发展要求也不符合。[1]高校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在知识体系及内容的构建上缺乏实操性,而且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也没有将法律理论与实务实践真正地结合到一起,两者缺乏有效融合,必然会导致学生实操性不强。

(二)校内校外合作办学

卓越人才培养理念最关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实践教学在专业教学中所占的比例,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够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但是现阶段的高校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多局限在校内理论知识的传输上,忽视校外实践活动,也没有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紧密合作,致使实践教学质量难以提升,学生的法务实操能力令人担忧。所以高校应该多寻求与外界法务部门及实训基地的合作,给学生创作更多的法律实务实践机会,与校外实训基地配合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共同建立完善的卓越人培养机制。

(三)实践教学方式过于简单

卓越人才培养理念对人才实践性能的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但是从当前高校法学理论与实务的教学情况来看,实践教学的单一性过于明显,并且在实践教学中也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教学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过于侧重理论知识,实践教学较少。受传统教学思想及方法的影响,理论知识大多通过硬性灌输的方式传授给学生,并没有在理论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渗透相对应的实践案例,实践教学比例亟待提升。[2]二是实践教学的单一性凸显,没有真正地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导致学生持续性地处于被动学习中,与现阶段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不符合。

二、基于卓越人才培养的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路径

(一)以法学为主,加强各学科知识的联系

法律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法学是基础,其他各学科之间的联系亦是非常紧密,所以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必须要打破以往学科分离严重的现象,以法学为主,完善相应的教学体系。首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必须要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理念,建立起以法学为主,融合其他学科的培养模式,重视发挥各学科作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同时,高等院校还要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利用网络技术挖掘国内外先进教学资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与完善,积极创新线上教学服务,延伸教学内容,拓展学习形式,为学生提供新颖且高质量的学习服务。[3]其次,充分发挥法学科的运动性特征,积极开展各种法学实务实践活动,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训练,提高学生法务问题的处理能力,便于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后可以快速地融入到工作岗位中去。

(二)优化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分流培养模式

卓越人才培养理念虽然重视学生的实践技能,但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及实际需求,所以在人才培养上高校要结合学生的人生规划与实际需求,采用分流培养的模式,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首先,学术型人才的培养应该针对于致力法学研究的一部分学生,这部分学生对于法律专业及法学理论研究有一定的兴趣,可对此部分人才制定理论知识为主,实践知识为辅的培养方案。[4]适用型人才培养主要是针对于想要考取从业资格证书,并致力于法学事务研究以及司法相关类工作的学生,所以针对这部分学生应该制定以法律实务及实践能力为主的培养计划。

(三)健全教学模式,提升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

基于卓越人才培养的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工作,必须要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将卓越人才培养理念贯穿到所有的工作环节当中去,真正地实现全覆盖,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建立起以课堂实训实操为主,实习与社会实践为辅的实践教学机制,真正显示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在教学模式的具体应用中,可以结合职业岗位要求,开展相应的模拟实践课题,对法庭审判、法庭辩论等进行模拟教学,让学生的实操能力在模拟真实的职业场景中能够得到真正的训练。同时,学校还应该不断地完善自身的实训基地,增加实训实操方面的投入力度,建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基地以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等,给学生尽可能多的实践操作机会与平台。国家也应该在此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进行相应地完善,促进高校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加强校内校外联合,促进人才综合素养的提升

基于卓越人才培养的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仅依靠学校自身的理论是很难完成的,必须要建立校内校外联合办学机制,将学校教师与司法机构或其他法律业务机构进行挂钩,实行联合教学模式,提升高校法律专业师资队伍的质量。首先,司法机构或相关法律业务机构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应该积极主动与高校进行交流,对高校教学改革提供帮扶与引导,与高校一起建立相互聘用的人事计划。同时,为高校的教师或者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丰富他们的实践技能。高校则为司法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再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这对于两方面来说都是受益的。[5]其次,很多地方的法学院在师资力量、生源质量、综合实力等方面与优秀院校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很少有法律实务部门会主动邀请其进行联合办学,所以要积极寻求与基层实务部门之间的合作,比如与城区、县一级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公检法等基层实务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为学生提供基层实训的机会,更多地吸收和借鉴基层法务实践的经验,并将其高效地融合到教育教学中来,这对于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推动卓越人才培养理念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的保障性措施

(一)高校加大对教学改革的投入力度

卓越人才培养理念在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中的应用,要求学校必须加强在实践教学方面的投入,首先是提升实践课程的课时,其次是对实践教学场地、资金、技术、设备等多方面的投入。比如,在校内设置模拟法庭、模拟律所等。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在卓越人才培养理念的渗透下,高校要在校内课程上作出很大的改变,其中包括任务教学法的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模拟法庭等多种锻炼学生实践技能的教学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实践技能,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实践,锻炼自身的实操能力。但实际上学生在开展这些活动时需要教师的有效指导,所以师资队伍的质量至关重要,教师在实践类教学模式中如何对学生进行组织与引导,如何科学地设置教学目标等,这都是对教师素质的挑战。因此,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也要加大投入,为教师提供学习与进修的机会,鼓励他们积极深入一线工作岗位提升自身的实践技能,真正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只有参与过法律实务实际的教师,才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实践教师。

(三)应用实践课程教师兼职制度

当前很多高校的法学教师都偏向于理论教学,在教育中也更加倾向于理论知识的传输,对实践知识及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还很低,所以学校可以尝试应用实践课程教师兼职制度,外聘在实践能力方面有经验、信誉好的教师或者在职工作人员,为高校法学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新鲜血液。[6]同时,学校要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实践,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实践机构,在实践工作岗位中学习与深造,将学习到的实践内容更好地应用到课堂教学中。

四、结语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法治社会,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推进,要求高校必须要加强法律教育教学的改革,以卓越人才培养理念为基准,加强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与提升,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职业岗位的需求,为社会培养高质量、高素质、高技能的实践型人才。但是现阶段高校法律教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计划是关键。本文对这两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探讨,希望可以给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些微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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