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油抽检报告:“浸出油”冒充“压榨油”溶剂残留成健康隐患
2020-02-24廖玉婷
廖玉婷
油是一日三餐的必备烹调用品,选好油,吃好油,很重要。
在五花八门的植物油中,橄榄油素有“液体黄金”之称,山茶油被誉为“东方橄榄油”,那世界上产量最多的大豆油,质量情况又如何?
2019年10月,《消费者报道》整理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收录的自2015年8月至2019年9月期间对大豆油的质量抽检情况。
综合数据显示,监管部门最近4年共抽检出151批次不合格的大豆油,其中有2批次为黑豆油,不合格的大豆油包括压榨/笨榨、浸出等加工工艺提取的产品。
不合格原因以溶剂残留量为主,占比34.0%;其次为油脂新鲜度指标过氧化值、酸值/酸价超标;再为苯并[a]芘、标签、极性组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脂肪酸组成等项目不合格。
品牌方面,标称生产厂家为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上榜次数最多,高达7次;其次是长春市绿野油脂有限公司,有5次;再为长春佳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也有4次。
此外,中昌、永益食品、晟麦、嘉吉、蒙佳、北大荒绿野、中吉集团、爱厨、恒大等品牌旗下的产品曾上“黑榜”。
溶剂残留超标或致神经损伤
溶剂残留量超标这个问题,要从大豆油的提取过程说起。
在植物油的制作工艺上,我国最常见的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压榨法,一种是浸出法。
压榨法指借助机械力的作用,将油脂从油料中挤压出来。而浸出法则利用油脂和有机溶剂互溶的特性,将油料中的油脂萃取溶解出来。
两个过程得到的都称作“毛油”,在最终食用前需要经进一步精炼处理。大豆是一种低含油量的油料,两种方法均适用于大豆油的生产。但从价格上说,由于浸出法出油率远高于压榨法,一般成本较低。
因此,大豆油中的溶剂残留理论上来源于浸出法中的溶剂“六号轻汽油”(正己烷、环己烷等有机挥发性化合物)。
一般来讲,合格的浸出大豆油须遵循溶剂残留量规定,即使油中有极微量的萃取剂残留,也无碍人体健康。但如果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新标准GB/T 1535-2017《大豆油》规定,合格的一级成品大豆油不得检出溶剂残留,二级、三级应小于20mg/kg(旧标准≤50mg/kg),特别强调压榨油不得检出溶剂残留。
综合数据显示,53批次大豆油溶剂残留量超标,其中45批次为规定不得检出溶剂残留的产品,比如压榨法制取的大豆油或者一级大豆油。
超标最严重的为标称由定陶三泰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大豆油(三泰)(20kg/桶,2016/5/20),溶剂残留量的检出值为1129mg/ kg;其次是标称由内蒙古蒙佳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蒙佳非转基因三级大豆油(5L/瓶,2015/10/26),溶剂残留量的检出值为668mg/ kg。
市售大豆油包括压榨大豆油、浸出大豆油,按照规定都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然而,抽检中发现有20批次的大豆油明确标称为“压榨”“笨榨”,结果检出溶剂残留,说明这些大豆油将为浸出油违规标称为压榨油。
我们建议消费者不要一味地迷信小品牌的笨榨油,请尽量购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可选择压榨大豆油或者浸出法的一级大豆油,能够降低溶剂残留风险。
晟麦、嘉吉、恒大等品牌旗下产品曾上“黑榜”
抽检结果显示,标称由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不合格的次数居首,高达7次,不合格的原因均为溶剂残留量超标(规定为不得检出),且涉嫌用浸出油冒充压榨油。
其次是标称由长春市绿野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不合格大豆油,不合格原因都为过氧化值超标,即油脂不新鲜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中昌、永益食品、晟麦、嘉吉、蒙佳、北大荒绿野、中吉集团、爱厨、恒大等品牌旗下的产品也有被抽检出不合格。
北大荒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金豆有机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北大荒绿野牌有机大豆油(5L/桶,2015/10/2)检出苯并[a]芘为15.9 μg/kg,超出最高限值(10μg/kg)。值得一提的是,此“北大荒”非九三粮油工业集团及旗下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标称由绥化恒大非转基因压榨大豆油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恒大粮油(庆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熊庄园牌大豆油(1.8L/瓶,2017/8/22)酸值的检出值为0.36mg/g,超过最高要求(0.2mg/g)。
不过,福临门、金龙鱼、九三、中安、金鼎等消费者更为熟知的大豆油品牌在近4年抽检中均沒有发现不合格情况。
【特别声明】:本篇内容所采用的原始数据均源自国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数据客观真实。如相关抽检结果数据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及认定后确认有变更事实的,请及时联系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