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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孝经》的女德思想及其历史影响

2020-02-24王长坤王敏静

商洛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孝经教育

王长坤,王敏静

(西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 710054)

女德就是妇德,传统上指的是妇女须具备的品德。我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视对女子进行妇德教育,目的在于把女子打造成贤良淑德的贤妻良母,进而达到稳定家庭、固本强国的目的。中国传统社会对妇女的教育主要来自各种女教书籍,唐代的《女孝经》就是代表作之一。近几年学界一直关注《女孝经》的研究,其代表作有郭丽的《唐代女教书〈女孝经〉相关问题考辨》[1],王艳秋的《〈女论语〉与〈女孝经〉文本解读》[2],赵红的《唐代女教书研究》[3],仲秋月的《略说中国妇女传统美德》[4],雷良波、陈阳凤的《中国女子教育史》[5]。国外将《女孝经》的研究渗透到妇女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等诸多学科中,李卓提到日本女教文化在发展过程中,有借鉴和模仿中国女训的痕迹[6]。总的来看,国内外研究的成果多从《女孝经》的文献整理、文本的注释、体现女子教育的思想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探讨,但从思想史的角度系统论述《女孝经》的形成与思想体系与《女孝经》女德思想的实现路径及《女孝经》的历史影响和局限性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鲜见。

一、《女孝经》及其女德思想

《女孝经》:“唐郑氏撰。郑氏,朝散郎侯莫陈邈之妻。侯莫陈三字,复姓也。前载《进书表》,称侄女策为永王妃,因作此以戒”[7]。《进女孝经表》云:“妾每览先圣垂言,观前贤行事,未尝不抚躬三复,叹息久之,欲缅想余芳,遗踪可躅。妾侄女特蒙天恩,策为永王妃,以少长闺闱,未娴诗礼,至于经诰,触事面墙,夙夜忧惶,战惧交集,今戒以为妇之道,申以执巾之礼,并述经史正义,无复载于浮词,总一十八章,各为篇目,名曰《女孝经》。上自皇后,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闻也。妾不敢自专,因以曹大家为主,虽不足藏诸岩石,亦可以稍补闺庭。辄不揆量,敢兹闻达。”[8]

《四库全书总目》记载《女孝经》的流传情况:“《唐书·艺文志》不载。《宋史·艺文志》始载之。《宣和画谱》载孟昶时有石恪画《女孝经像》八,则五代时乃盛行于世也。其书仿《孝经》分十八章。章首皆假班大家以立言。进表所谓不敢自专,因以班大家为主,其文甚明。陈振孙《书录解题》直以为班昭所撰,误之甚矣。”[7]

《女孝经》全篇连《进书表》共2740 多字。文章的基本结构全然模仿曾子的《孝经》。《孝经》全文共十八章,《女孝经》全文也共十八章。比较《孝经》与《女孝经》,篇名相同的有八章:开宗明义、庶人、三才、孝治、五刑、广要道、广扬名、谏净等。另外还设有其他章节来写女子之事,所以成为女子孝德教育方面的书籍。《女孝经》具有丰富的女德思想,具体如下。

(一)孝悌观

“孝”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是从孔子开始的。孔子认为:“孝”的作用是调整家庭内部的关系。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说:“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9]中华民族的孝道美德,不仅是中华民族善良本性的体现,更是上下五千年代代相传的教育使然。在传统社会里,女子自小就受到孝敬父母公婆、遵从丈夫的教育,从东汉班昭的《女诫》到唐代的《女孝经》《女论语》,都写明了女子如何来尽孝的具体要求。《女孝经》开篇就说明了懂得孝敬的人,他的大孝可以广泛传扬到天地之间,渗透到伦常关系之中,甚至可以感动鬼神、感化飞禽走兽。毕恭毕敬、谦虚谨慎的态度是符合礼的基本要求的,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主动向别人表露自己的功绩,不时时夸赞自己的长处,要做到宽容仁爱、温婉大方、明察是非,孝敬慈爱长幼,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犯大过错了。《后妃章》《夫人章》《邦君章》《庶人章》分别论述了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女性用自己的言行举止来实现自身“尽孝”的方式。

古时候女子的孝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没有出嫁之前,要求她们要孝敬父母长辈;其次,出嫁之后,要孝敬公公婆婆。《女孝经》中的《舅姑章》提出女子侍奉舅姑,要如对父母一般孝敬。遵守这一点的人是仁义的,执行这一点的人是符合礼节的。《舅姑章》云:“鸡初鸣,咸盥漱衣服以朝焉。冬温夏清,昏定晨省,敬以内直,义以方外,礼信立而后行。”[8]明确说明了侍奉公婆应遵循的规范,并且指出如果子女仍旧不孝敬父母长辈,父母长辈则可向官府告发子女,作为惩罚警戒。正如《唐律疏议·斗讼律》说:“祖父母父母告,乃坐。”[10]出嫁之后的女子如果不孝敬公婆长辈,她的丈夫就可以以“七出”中“不事舅姑”的理由将其休掉。

(二)夫妇观

《周易·序卦》有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在传统社会里,夫妇之道居于核心地位。因为家庭血缘关系都起始于此,所以处理好夫妇之道便可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自先秦至两汉以来逐渐形成了“夫为妇之天”的观念,古代女子就一直被要求恪守“三从四德”。《女孝经·三才章》[8]规定了妇女对待丈夫应遵循的最基本礼仪,即丈夫就是妻子的天,妻子照顾好自己的丈夫,是无比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为人妻子的基本职责。天地的德行规范人类应该效仿尊崇,只有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遵守礼制要求,才能够让自己的家庭和睦、家业兴盛。

女子在没有出嫁之前要遵从父亲,出嫁之后遵从丈夫。如此,则如何侍奉好自己的丈夫,是古代女子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孟子就曾说过女子出嫁离开父母要为人妻时,她的母亲要将其送到家门口,并教导她到了夫家,一定要对人恭敬温和,处事小心谨慎,不要违背丈夫的意愿行事,万事尽量顺从夫家,这才是为人妻妾的正途。《女孝经·纪德行章》云:“女子之事夫也,缅笄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受朝必诚,则有朋友之信;言行无玷,则有理家之度。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夫。”[8]

此外,在我国传统礼教中,女子的道德教育内容丰富,贞节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之一。《隋书·列女传》序中记载:“妇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温柔,仁之本也;贞烈,义之资也。非温柔无以成其仁,非贞烈无以显其义。”[11]《女孝经》中也有对女子此类的要求:女子出门,必须遮掩容貌;夜间出行,必须要点烛火,没有烛火就禁止出行;送兄弟朋友不得出了院门。女子是否贞节,大多表现在婚姻生活中对丈夫是否忠诚。《女孝经·广守信》中讲到男子,往往要有多种品行,而女子要做到忠贞专一。

在她们日常生活中,当丈夫的言行有不妥之时,要好言相劝,做一个诤妻。《女孝经·谏诤章》中阐述女子以事夫之德来匡扶正道,其中列举了周宣王与姜皇后、汉成帝与班婕妤、楚庄王与樊姬等例子,用来论述做“诤妻”的重要性。君王有谏臣,即便是无道也不会失去天下;诸侯有谏臣,就算无道也不会丧失自己的国家;大夫有自己的谏臣,即便无道也不会失去自己的封地;普通人有自己的谏友,他们的名声就不会有所损害;父亲要是有为自己谏言的子女,就不会做出不仁不义的事;丈夫要是有一位谏妻的话,就不会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所以,在卫女的劝诫下,齐桓公就改正了自己的淫乐行为,并遣送重耳回国;重耳回国后即位为晋文公,成就了雄图霸业。丈夫要是做了无道的事情,作为妻子必须要规劝他,一味地听从丈夫的话,根本算不上真正的贤惠。《旧唐书·后妃传》 载唐太宗之长孙皇后就经常劝谏他:“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急务,纳之则俗宁,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12]

(三)母仪观

中国自古以来就特别重视家庭教育,一个家庭未来发展如何,是否能够兴旺,家教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女孝经·胎教章》中指出:“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习也,感善则善,感恶则恶,虽在胎养,岂无教乎!古者妇人妊子也,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跛;不食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恶色,耳不听靡声,口不出傲言,手不执邪器;夜则诵经书,朝则讲礼乐。其生子也,形容端正,才德过人,其胎教如此。”[8]经过这样严格胎教的孩子就会五官端正、才华过人。

《母仪章》中讲到,“夫为人母者,明其礼也。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男子六岁教之数与方名,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岁习之以小学,十岁从以师焉。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有私财。立必正方,耳不倾听,使男女有别,远嫌避疑,不同巾栉。女子七岁教之以四德,其母仪之道如此。皇甫士安叔母有言曰:‘孟母三徙,以教成人,买肉以教存信,居不卜邻,令汝鲁钝之甚。’《诗》云:‘教诲尔子,式榖似之。’”[8]为人母亲的,要通情达理,对孩子既要施之以恩惠和慈爱,也要表现出严厉刚毅的一面,行为举止合乎礼仪,言传身教有经验可循。为人母者,一言一行都要合乎规矩,为子女起到正确的表率作用。

《女孝经》 中还提出为人妇者应注意自身的修养。《贤明章》强调聪慧机智也是女子所应该具备的德行;《五刑章》特别指出不嫉妒作为妇德的重要性;《广要道章》说明为人妇者应该具有的品质等。此外,《女孝经》最后一章《举恶章》还特地罗列出史籍记载的违背礼教的“失德”之妇,如妹喜、妲己、褒姒等,用其国破家亡的惨痛教训来警告广大女性要引以为戒,从而匡正女子的道德规范,以保家兴国。

二、《女孝经》女德思想的实现途径

《礼记·学记》云:“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母亲的教育更是至关重要。清代廖免骄在《醒闺编》中提出家庭中女德教育的重要性,认为“夫妇为人伦之首,闺门乃王化之原。古圣王施政家邦,未有不先及于妇人者。妇人化,而天下无不化矣”。《女孝经》中规定的关于女子的道德规范,只有在长期的教化和实践中才有可能得到更多女性的信仰支持与实际尊崇,其主要实现途径可以归纳如下。

(一)儒家思想教育

儒家文化是中国古代宗法农业社会的产物,儒家的“忠”“孝”观念反映了宗法制的根本需要,是宗法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女子虽然作为传统社会中男子的附属品,但是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逐渐意识到女子教育的重要性,开始逐渐重视和强调儒家思想对于女子教育的灌输,“孝女、贤妻、慈母”等就是古代封建社会对于女子教育的目标,“三从四德”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用来规范、约束女子言行的教育内容。由此,使古代女子成为男子的贤妻,家族里的贤内助,以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

(二)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是最初始于孔子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育过程中要求教育者做到对受教育者有充分的了解,比如智商、情商、心理情况、优劣势等。《女孝经》中也体现出了这一方法的运用。《女孝经》中分别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女性提出了不同的尽孝道的内容,分别包括《后妃章》《夫人章》《邦君妻章》和《庶人妻章》。这种划分社会身份的女子德育教育方式,使受教育者能够更直观地了解自己所应该具备的孝德都有哪些,从而让处于各个阶层的女性守好自己的本分。体现了孔子的因材施教之法。

(三)榜样示范

榜样具有很强的引导示范作用,尤其是典型人物的模范事迹,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能使人产生“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的道德认同。西汉刘向所撰《列女传》是一部介绍中国古代女子行为的书,全书共分七卷:母仪传、贤明传、仁智传、贞顺传、节义传、辩通传和孽嬖传,共记叙了105 名女子的事迹。其中前六卷从正面描述了90 位女子的生平事迹,树立了女子学习的典型榜样; 第七卷孽嬖从反面讲述了15 名女子的事迹,告诫后世女性要引以为戒。由此可见,传统社会对于女子的道德教育更加重视的是榜样示范、身体力行、长久勉励这种循序渐进的模式。《女孝经·贤明章》,开篇用诸女与曹大家对话的方式提出女子具有智慧的重要性,接着曹大家便用楚王妇人樊姬劝谏夫君的聪慧之举为诸女讲述了正面范例。告诉诸女要向樊姬学习,做一个聪明贤惠,敢于规劝丈夫不明之举的贤内助。《女孝经·举恶章》中,曹大家向诸女例举了诸如妹喜、妲己、褒娰等“不德之妇”导致国破家亡的例子来告诫诸女要引以为戒,从而引导诸女行善道以齐家兴国。

(四)奖罚结合

历代女教中,提倡女德教育的主流方法还是要宽以济严,以奖励教育为主。《女孝经》中就多次运用正面奖励的教育方法。如《女孝经·母仪章》提出:“夫为人母者,明其礼也。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8]传统社会为维护其宗法等级社会的持久稳定,统治者极为重视女德教育。为此,历朝历代对恪守孝道、品德兼优的典型女性多采取赐赏、封号、旌表、颁布褒奖令、立贞节牌坊等方式,以及设立“贞节堂”等机构安置救济贞洁烈女、免除其家中的差役和租税并给予丰富的赏赐等举措进行表彰嘉奖。同时,对那些孝德有失规范、不忠不节的女性,也会记录在册,并根据社会道德法律和宗族家规给予严重惩罚。如女教中对女性就有“七去”的惩戒规定。《大戴礼记·本命》篇中明确写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13]司马光在《居家杂仪》中也写道:“凡子妇,未敬未孝,不可有憎疾,姑教之。若不可教,然后怒之;若不可怒,然后笞之;屡笞而终不改,可去。”[14]

三、《女孝经》女德思想的历史影响

任何一个时期都有其特定的政治特点与文化特点,中国传统社会突出了宗法等级社会的特点。这就需要统治阶级塑造和培养出符合当时社会伦理纲常的孝女、贤妻和良母,要求女性遵守“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的伦理道德规范,从而更好地服务宗法等级制度。《女孝经》女德思想对于培养当时家庭生活中礼教有序、长幼尊卑、相处和睦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的影响。

(一)对女子个人的影响

传统社会中女子的社会地位低下,整个社会都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主要通过女训、女教进行教育,其内容是关于“妇容、妇言、妇德、妇功”的学习。《女孝经》是众多古代女教书籍中的其中一部,其教育内容包括女子要孝敬父母长辈、和顺谦让、侍奉公婆、友爱兄弟姐妹、敬爱丈夫、贞洁自爱等。这些道德要求就像一把无形的戒尺一样,影响着古代女性的言行举止,也造就了历史上流芳千古的一个个孝女、巾帼英雄和贞洁烈女。这些女性很多是值得后辈女性学习的典范。

(二)对整个家庭的影响

清代蓝鼎元在他所写的女训著作《女学》中写道:“天下之治在风俗,风俗之正在齐家,齐家之道当自妇人始。”[15]所谓“闺门乃王化之原。妇人化,而天下无不化也”。总的来看,这些教化理念有它传统封建的一面,但是它在教化引导女子要孝敬长辈、谦让温婉、相夫教子、恪守妇道,以贤妻良母的女主人形象在家庭中发挥作用,这无疑对一个家庭的整体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和积极影响。《女孝经》分别对后妃、夫人、邦君妻和庶人妻提出了她们各自应该遵守的基本女德和行为规范。虽然“琐碎的家庭事务压迫她们,窒息她们,使她们愚钝卑贱,把她们缠在做饭管小孩的事情上;极端非生产性的、琐碎的、劳神的、使人愚钝的、折磨人的工作消耗着她们的精力。”[16]但是这些家务和琐碎杂事却是保持家庭和睦稳定、宗族团结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也是男子和妇女在家庭分工方面的不同体现,他们只是各司其职,共谋家庭幸福与发展。《女孝经》中虽没有专门描写女子所要操持的具体家务,但在《纪德行章》《广要道章》中分别介绍了女子侍奉丈夫和公婆应有的做法。说明《女孝经》在教育女子伦理道德观念时,对女子所应该做的家庭日常事务也做出了规范。在家族处世方面,《女孝经》认为妇女是解决家庭矛盾的关键人物,“故淑女之以孝治上下”,向广大女性提出“九族和平”的道德要求。《女孝经·孝治章》强调女性要做孝女、贤妻和慈母,因此要求女子在日常生活中处理与父母、舅姑、丈夫、子女、叔妹这些家庭成员的关系时,先要给这些亲人生活中无微不至的照顾,“得六亲之欢心”“得上下之欢心”“得人之欢心”[8]。

(三)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古代女子虽然作为男子的附属品,在家族内部作为“贤内助”,但仍然对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首先,维系了自然经济的传统生产方式。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一文中指出:我国传统封建社会“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17]931。在这样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环境中,“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所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17]23。《女孝经》提倡庶人之妇“纺绩衣裳,社赋蒸献”,就是要起到稳定巩固这种传统自然经济生产方式的效用。其次,强化社会集权统治,稳定政局。恩格斯曾经指出:“未必早于文明时代的一夫一妻个体家庭,曾是社会和国家赖以逐渐凝结起来的核心。”[18]在中国古代宗法农业社会结构中,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个体家庭因兼具组织社会生活、经济生产、完税服役、教养教化等诸种功能,而在发挥凝结社会和国家的核心作用方面表现的更为显著。因此中国古代特别注重对妇女进行宽慈去妒的教育,《女孝经·广要道章》多次强调妇女:“动必有方,贞顺勤劳,勉其荒怠。然后慎言语,省嗜欲。”[8]《女孝经·五刑章》 云:“贞顺正直,和柔无妒,理于幽闺,不通于外,目不徇色,耳不留声,耳目之欲,不越其事。”[8]《女孝经·庶人章》云:“为妇之道,分义之利,先人后己。”[8]《女孝经·开宗明义》云:“和柔贞顺,仁明孝兹,德行有成,可以无咎。”[8]就是为了维护个体家庭的稳定。孔子在《礼记·哀公问》中针对鲁哀公提出的“为政如之何”的问题,曾明白回答:“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 所以妇人之妒悍便被认为是破坏了封建伦理纲常的准则,是对宗法社会“妻事夫”人伦之本的否定。

当然,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女孝经》还是存在着历史局限性的。《女孝经》的兴起与发展正是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父权宗法社会制度和维护男权社会地位,而对妇女的思想、行为和人生观所做的桎梏。这些束缚和压迫,一方面对女子的个人言行和道德品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却也禁锢了女子实现自我价值的人生追求。女性长期被排除于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之外,社会生产生活的大舞台主要属于男子;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取而代之的则是日常家务劳动中的琐碎事务。这些长期的禁锢使得古代女子变得目光短浅、意志消磨、心胸狭窄、没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追求,仅仅是依附于男子而生活。这种男女有别、夫唱妇随、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日渐深入女性的内心,严重阻碍了女子施展个人才能的夙愿,更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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