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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代畜力:唐后期肩舆发展刍议

2020-02-23刘彪彪

史志学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中华书局宰相

刘彪彪 王 凯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所,上海200234)

肩舆亦称作“担子(檐子)”,与后世的轿子相似,是一种需要两人以上人力抬持的出行工具,魏晋以后已有官员士大夫乘坐肩舆的事例。本文旨在论述作为交通工具的肩舆在唐代前后期使用群体的嬗变及其变化的原因,从侧面管窥唐后期政治、社会的重大变化。

一、唐前期乘马与乘肩舆

“唐都长安,承北朝之制,百官皆乘马”[1](清)赵翼.曹光甫点校.陔余丛考(卷27).官府乘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P521)。唐代立国后,在许多方面承袭和发展了北朝的制度设计,百官乃至普通百姓皆以乘马作为主要的交通方式,如张九龄“体弱,有酝藉。故事,公卿皆搢笏于带,而后乘马。九龄独常使人持之,因设笏囊,自九龄始”[2](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 126).张九龄传.中华书局,1975.(P4429)。但是关于官员士大夫乘马一事在唐立国之初并没有法令和礼制上的明文规定,景云二年(711),刘知几就此问题向即将释奠国学的皇太子李隆基进议:

古者自大夫以上,皆乘车而以马为騑服。魏晋以降,迄乎隋代,朝士又驾牛车。……自皇家抚运,沿革随时。至如陵庙巡谒,王公册命,则盛服冠履,乘彼辂车。其士庶有衣冠亲迎者,亦时以服箱充驭。在于他事,无复乘车,贵贱所行,通用鞍马而已。臣俯见比者銮舆出幸,法驾首途,左右侍臣,皆以朝服乘马。……况我国家道轶百王,功高万古,事有不便,理资变通,其乘马衣冠,窃谓宜从省废[3](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102).刘子玄传.中华书局,1975.(P3171-3173)。

据刘知几的奏议中可以看出,唐前期百官士庶乘车只是流于礼仪上的敷衍,只有在参加“陵庙巡谒、王公册命”等重大政治活动或者婚嫁迎娶这样重要的场合才选择乘车,否则无论贵贱,皆以马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这也是唐代区别于前代朝士驾车的重要变化。而对于刘知几“其乘马衣冠,窃谓宜从省废”的建议,皇太子李隆基“手令付外宣行,仍编入令,以为常式”[1](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102).刘子玄传.中华书局,1975.(P3173)。至此,关于百官乘马一事才以编入律令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

相较之乘马是士庶最主要的交通方式,肩舆在唐朝前期则可以看作主流交通工具的一种补充,有着特定的乘坐群体与用途。其用途大体上可归纳为三类:

(一)老、弱与有疾病者

年老或者患疾等特殊情况使得官员士大夫不便乘马,出入只得暂时乘坐肩舆,如裴敬彝侍母纯孝,“时母病,有医人许仁则,足疾不能乘马,敬彝每肩舆之以候母焉”[2](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188).裴敬彝传.中华书局,1975.(P4924)。又如韦思谦“垂拱初,封博昌县男,同凤阁鸾台三品。转纳言,辞疾,不许,诏肩舆以朝,听子孙侍”[3](宋)欧阳修.新唐书(卷 116).韦思谦传.中华书局,1975.(P4229)。不少诗文也记述了因病弱而不得不乘肩舆的情况,如杜甫的“南溪老病客,相见下肩舆”[4](清)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卷882).补遗一·杜甫·汉州王大录事宅作.中华书局,1991.(P100045)。这些事例说明唐代前期政府对于由于病弱而暂时乘肩舆是许可的,并且不仅官员可以乘坐,如医者许仁则这样无官爵身份的人也可以乘肩舆。

(二)贵族妇女

唐代妇女出行理应是乘车,但贵族妇女却喜爱乘肩舆,唐朝政府多次禁令妇女不得乘肩舆,但禁令的效果却事与愿违。咸亨二年(671)又下敕曰:

百官家口,咸预士流,至于衢路之间,岂可全无障蔽。比来多着帷帽,遂弃,曾不乘车,别坐檐子。递相仿效,浸成风俗,过为轻率,深失礼容。前者已令渐改,如闻犹未止息[5](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45).舆服志.中华书局,1975.(P1957)。

百官家眷外出不着羃、不乘车改乘檐子的举止已经“浸成风俗”,在朝廷看来是“过为轻率,深失礼容”,自然频下禁令加以制止。但是随着乘车逐渐成为仅仅是重大礼仪活动的象征,且妇女的服饰及身份也决定了她们不适宜乘马,肩舆理所当然的成为贵族妇女出行首选的代步工具。在贵族妇女乘肩舆的强烈现实需要面前,禁令的约束力也就大打折扣,而妇女“弃,别坐檐子”的不尊礼法行为,似乎可视作唐代妇女解放、地位提升的一个表现。其实不仅唐朝前期的贵族妇女冲破禁令乘肩舆,有唐一代,妇女乘坐肩舆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三)皇帝恩赐与礼遇者

肩舆除了是上述两类人群的出行工具,还兼具君主用其恩赐、关照大臣与礼遇宗教人士的重要作用。房玄龄晚年多病,“时帝幸玉华宫,诏玄龄居守,听卧治事,稍棘。召许肩舆入殿,帝视流涕,玄龄亦感咽不自胜”[6](宋)欧阳修.新唐书(卷 96).房玄龄传.中华书局,1975.(P3855)。开元二十年(732)四月唐玄宗赐宴百官,“醉者赐以床褥,肩舆而归,相属于路”[7](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8).玄宗纪.中华书局,1975.(P198)。这两则史料体现了唐代帝王将乘肩舆作为一种临时特权恩赐给臣下,以示宠信与体贴。另外,出于对佛道教等声名显著人物的尊崇,肩舆往往也成为君主礼遇他们的工具。比如武则天礼敬神秀,“则天闻其名,追赴都,肩舆上殿,亲加跪礼”[8](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191).方伎传.中华书局,1975.(P5110);唐玄宗礼敬张果,“遣中书舍人徐峤赍玺书邀礼,乃至东都,舍集贤院,肩舆入宫”[9](宋)欧阳修.新唐书(卷 204).方伎传.中华书局,1975.(P5810)。可见在唐前期,肩舆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还具有一定的政治功能。

二、安史之乱后肩舆的流行

唐朝前期肩舆作为一种非主流出行工具,乘坐的群体主要是贵族妇女、老弱患疾的男性,且兼具帝王恩赐笼络臣下以及礼遇佛道界重要人物的用途。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功用,史籍中无论是上层官绅还是普通平民皆未有乘肩舆的记载。安史之乱后,唐代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大环境发生了重大转变,肩舆除了上述用途以外,乘坐群体也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

贵族妇女沿袭唐朝前期的出行方式,出行乘坐肩舆在中晚唐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事,这是法令所不能禁止的。淄青节度使李师古派人贿赂当时的宰相杜黄裳,“使者未敢进,乃于宅门伺候,有肩舆自宅出,从婢二人,青衣褴褛,问:‘何人?’曰:‘相公夫人’。使者遽归以告,师古乃止”[1](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 1).德行.中华书局,1987.(P9)。杜黄裳的夫人乘肩舆而出,从侍婢女所着衣服破烂,符合杜黄裳清廉自洁的形象,使得李师古放弃了贿赂当国宰辅的意图。又如杜悰“镇荆州日,诸院姊妹多在渚宫寄寓,贫困尤甚,相国未尝拯济,至于节腊,一无沾遗,有乘肩舆至衙门诟骂者,亦不省问之”[2](宋)孙光宪撰.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卷3).杜邠公不恤亲戚.中华书局,2002.(P44)。由此可见,唐后期贵族妇女出行乘坐肩舆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以至于因婢女衣着破烂,而李师古使者竟不识乘坐肩舆的宰相夫人;贫困如杜悰的姊妹,依然有肩舆可乘至衙门诟骂。

安史之乱前,男性乘坐肩舆出行,是要在因老弱或者患疾而不能驭马等特殊情形下,才能被许可暂乘。但是唐后期乘坐条件和群体却发生了重大的转变,这种转变即是频频出现不需要前面所述的特殊情形作为前提条件,士大夫阶层已然随意乘坐肩舆。出行乘坐肩舆的群体愈加多元,不仅有时任宰相、藩镇节度使与赤县县令这样的现任官,甚至致仕官、普通举子等已经脱离或尚未进入仕途的人也多有乘坐肩舆。裴休的事例就展现了部分宰相不仅出行乘坐肩舆,还可直接乘坐肩舆至办公的地点——中书门下:

令狐绹当国,荐(裴坦)为职方郎中,知制诰,而裴休持不可,不能夺。……坦见休,重愧谢,休勃然曰:“此令狐丞相之举,休何力?”顾左右索肩舆亟出,省吏眙骇,以为唐兴无有此辱,人为坦羞之[3](宋)欧阳修.新唐书(卷 182).裴坦传.中华书局,1975.(P5375-5376)。

在京高级官员如宰相已出行乘坐肩舆,地方藩镇节度使自然也会逾越礼制而乘坐肩舆,外任节度使的张弘靖则是典型代表。长庆元年(821),张弘靖为卢龙节度使,“及弘靖至,雍容骄贵,肩舆于万众之中,燕人讶之”[4](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41).唐穆宗长庆元年六月条.中华书局,1956.(P7793)。河阳令李林宗出行乘坐肩舆,但是偏巧于道上与骑马的上司河南尹白居易相遇,“白为河南尹,李为河阳令,道上相遇,尹乃乘马,令则肩舆,似乖趋事之礼”[5](唐)范摅.云溪友议(卷 4).丛书集成本.中华书局,1985.(P25)。在唐朝后期不仅现任官员出行乘坐肩舆,肩舆也是致仕官员与普通举子出行工具的选择。致仕官员如白居易以刑部尚书致仕后,“与香山僧如满结香火社,每肩舆往来,白衣鸠杖,自称香山居士”[6](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168).白居易传.中华书局,1975.(P4356);普通举子如乾符年间久试不第的温定,出于对时世的愤懑,想要在关那日羞辱众人,“至其日,蒙衣肩舆,金翠之饰,夐出于众”[7](五代)王定保撰.阳羡生校点.唐摭言(卷3).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P27)。

然而在唐朝后期,对于朝官等群体悖于礼法出行乘坐肩舆的行为,朝廷并非视如无睹,不加以禁止,开成五年(840)六月,御史大夫黎植特地就乘肩舆一事上奏:

伏以朝官出使,自合驿马,不合更乘檐子。自此,请不限高卑,不得辄乘檐子。如病,即任所在陈牒,仍申中书门下及御史台,其檐夫自出钱雇。节度使有病,亦许乘檐子,不得便乘卧辇。宰相、三公、师保、尚书令、正省仆射及致仕官疾病者,许乘之。余官并不在乘限。其檐子任依汉、魏故事,准载步舆,步舆之制,不得更务华饰。其三品已上官及刺史赴任,有疾亦任所在陈牒,许暂乘,病瘥日停,不得驿中停止,人夫并须自雇[1](宋)王溥编.唐会要(卷31).舆服上·杂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P673)。

据黎植的奏议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官员不仅日常出行乘坐肩舆,甚至朝官出使,也有抛弃传统礼法规定的驿传而改乘肩舆。正是鉴于不合礼法乘坐肩舆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作为御史大夫的黎植提出不管地位高低,一律不得乘肩舆。但是如果朝官出使或者三品以上官及刺史赴任途中患疾,还是可以临时乘坐的,不过必须得申奏政务中枢中书门下批准、监察机构御史台备案,这样才能将临时乘肩舆的权力控制在朝廷手中。节度使即使患病,也至多允许暂乘肩舆,不得乘卧辇,这也间接折射出当时藩镇节度使已有乘卧辇的僭越之举。其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黎植认为能够在日常患病中暂时乘肩舆的仅是宰相、三公等高级臣僚,并且“人夫”需要乘坐者自己雇佣。此封奏书上奏之后,中书门下有些许之处与御史台相左,故而也有上奏:

台司所奏条流檐子事,更须商量。其常参官或诸司长史,品秩高者,有疾及筋力绵怯,不能控驭,望许牒台,暂乘檐子,患损勒停。其出使郎官,中路遇疾,令自雇夫者,若所诣稍远,计费极多,制下检身,不合贷借,轻赍则不济所要,无偏则不可支持,如中路遇疾者,所在飞牒申奏,差替去,以此商量,庶为折衷。余请依御史台所奏[1](P673-674)。

关于讨论乘肩舆一事,中书门下与御史台意见相左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扩大日常因身体因素而不能乘马,可以申奏御史台后暂乘肩舆的官员群体。常参官或者诸司的长史,只要品秩高,因身体原因也可以暂乘肩舆。二是改变对于出使郎官途中患疾情况的处理办法。依照御史台的提议,郎官出使途中患疾的话,令出使者自雇人夫乘坐肩舆继续完成出使任务。而中书门下认为郎官出使中途患疾的话,由所在申奏,改派他人替代出使者完成出使任务,中书门下的理由是“所诣稍远,计费极多,制下检身,不合贷借,轻赍则不济所要,无偏则不可支持”,由此亦可见乘坐肩舆自雇人夫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虽然朝廷在开成五年(840)对乘坐肩舆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但是似乎这一制度性的安排在之后并没有对违背礼法乘肩舆的举止发挥有效的遏制作用。如上文所提及的科考举子温定,在乾符年间依然堂而皇之地于众人前乘坐肩舆。更有甚者,唐末宦官无礼擅权如杨复恭“常肩舆抵太极殿”[2](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58).唐昭宗龙纪元年十一月条.中华书局,1956.(P8390);藩镇自傲跋扈如李茂贞“肩舆衣駞褐入金鸾门,易服赴宴,咸以为前代跋扈未有此也”[3](宋)孙光宪撰.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卷15).披褐至殿门.中华书局,2002.(P290)。总的说来,尽管唐后期上层出行乘肩舆逐渐成为一种潮流,但终唐一代,乘肩舆至始至终都不是也不可能成为出行工具的主流,依然是作为乘马的一种补充。

三、宰相乘肩舆与唐代刺相案

《资治通鉴》载唐昭宗景福二年(893)时,凤翔节度使李茂贞指使专人纠合长安市人向观军容使、宰相为其开脱罪名,“市人又邀崔昭纬、郑延昌肩舆诉之,二相曰:‘兹事主上专委杜太尉,吾曹不预知。’市人因乱投瓦石,二相下舆走匿民家,仅自免,丧堂印及朝服。”本条下胡三省注曰:“旧制:朝臣入朝,皆乘马。宋建炎播迁,以扬州街路滑,始许朝士乘担子。观此,则唐末宰相亦有乘肩舆者矣。”[1](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59).唐昭宗景福二年七月条胡注.中华书局,1956.(P8447)从崔、郑二相下肩舆后藏匿老百姓家里以避市人作乱,遗失了堂印和朝服一事中,则可看出唐末宰相肩舆入朝并没有着朝服,而应是着便服,至朝堂前才换着朝服。而胡三省对比南宋朝廷允许朝士乘肩舆,就此事仅仅得出唐末宰相也有乘肩舆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唐代宰相不仅唐末已有乘肩舆,在时间上还可以追溯的更早一些。那么,作为总领百官的宰相究竟何时出现乘肩舆的情况?《南部新书》给出了一个答案:“宰相乘肩舆,元和后也。”[2](宋)钱易撰.黄寿成点校.南部新书.卷戊.中华书局,2002.(P67)应当说《南部新书》的记载是符合基本史实的,通过检索史料,元和的确是宰相是否乘肩舆的分水岭,元和以前没有宰相乘肩舆的史料记载。其实,宰相乘肩舆有着特殊的机缘推动,即是唐后期两次著名的刺相案。其一就是元和刺相案,元和十年(815)的六月,被朝廷“以兵制藩”政策威胁到生存的诸强藩镇共同策划,由王承宗部下直接行刺力主削藩的宰相武元衡与御史中丞裴度[3]俞钢.唐朝元和刺相案始末.收入氏著《唐代制度文化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P321)。据《资治通鉴》的记载:

有贼自暗中突出射之,从者皆散走,贼执元衡马行十余步而杀之,取其颅骨而去。又入通化坊击裴度,伤其首,坠沟中,度毡帽厚,得不死;傔人王义自后抱贼大呼,贼断义臂而去。京城大骇,于是诏宰相出入,加金吾骑士张弦露刃以卫之,所过坊门呵索甚严[4](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39).唐宪宗元和十年六月条.中华书局,1956.(P7713)。

被刺杀的宰相武元衡与御史大夫裴度皆是乘马上朝,刺客控制住他们所骑之马,使其不能躲避,故能将武元衡杀死,裴度因所戴的毡厚,加之傔人王义舍生忘死保护才得以逃过一劫。此后出于对宰相的保护,宪宗下诏宰相出行,派金吾骑士护卫。而恰好在此之后,出现了曾于元和后期位居宰相、长庆元年(821)外任卢龙节度使的张弘靖于万众之中乘肩舆的例子,宰相乘肩舆的出现似乎与元和刺相案后对宰相的护卫有着某种关联。

元和刺相案后,金吾卫护卫宰相上下朝的做法一直持续至太和九年(835)。甘露之变后,“宦官气益盛,迫胁天子,下视宰相”[5](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45).唐文宗太和九年十一月条.中华书局,1956.(P7919),因金吾卫参与李训之谋,之前因武元衡之死,“诏出内库弓矢、陌刀给金吾仗,使卫从宰相,至建福门而退,至是,悉罢之”[5](P7922)。然而就在取消金吾护卫宰相之后不到三年,又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刺相案:

(开成)三年正月五日,(李)石自亲仁里将曙入朝,盗发于故郭尚父宅,引弓追及,矢才破肤,马逸而回。盗已伏坊门,挥刀斫石,断马尾,竟以马逸得还私第。上闻之骇愕,遣中使抚问,赐金疮药,因差六军兵士三十人卫从宰相[6](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172).李石传.中华书局,1975.(P4486)。

宰相李石遇刺时,所乘的正是马,这应是取消金吾护卫之后,宰相乘肩舆上下朝的优待也随之被剥夺。听闻李石遇刺,唐文宗再一次差遣兵士护卫宰相上下朝,除此之外,“自此诏宰相坐檐子,出入令金吾以三千人宿直”[7](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1).政事上.中华书局,1987.(按“三千”当为“三十”之误,另关于卫从宰相的兵士,诸书记载皆有出入。《新唐书》作“始命六军卫士二十人从宰相”,《资治通鉴》作“命神策六军遣兵防卫”。李石被刺与宦官有着莫大的关系,不可能使宦官掌握的神策六军护卫宰相,加之京师城内治安职责归属金吾卫,且武元衡被刺后护送宰相上下朝的任务亦是由南衙金吾卫负责,故理应以《唐语林》记载为是。(P75)。这一次刺杀案后,揆诸史料可以得出一个比较清晰的信息,即是此后诏令宰相出入乘坐肩舆,这也应当是效仿元和时期的做法。那么为何在宰相被刺杀之后,朝廷会许可宰相出入乘肩舆?通过对比武元衡被刺案、李石被刺案,以及景福二年(893)崔昭纬、郑延昌二相下肩舆躲避民乱三件事,或许可以解答这个问题。武元衡与李石被刺杀时皆是乘马上朝,遇到偷袭谋杀时,所乘之马易受惊吓而不易逃脱,如武元衡乘马为贼所控,李石历经两次逃逸,也差点被砍伤,最终断其马尾。而对比崔、郑二相遇到有预谋的市人投瓦石作乱时,他们很容易就能下肩舆,进入老百姓家中避乱。因此,在两次刺相案后,朝廷特地派兵士护卫宰相上下朝,鉴于乘马遇乱不易逃脱的弊端,赐予了宰相乘坐肩舆的特权,如宣宗朝为相的裴休乘肩舆即是明证。综上所述,宰相乘肩舆并非一开始就是主动破坏礼制的非法行为,而是自然的发展结果,和刺相案这样的偶然事件催生出的变化。

四、唐后期肩舆流行的原因

唐代自安史之乱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阶级关系皆发生了重要转变,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说:“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1]陈寅恪.论韩愈.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三联书店,2001.(P332)正是由于时代环境重大的转变,作为交通工具的肩舆在唐代前后期的使用也有了实质性的不同,它的发展变化是受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肩舆在唐后期流行的原因探析:

(一)文武二道之分途

唐后期肩舆的乘坐者明显不同于唐前期之处,即是非患疾或非年迈的男性官绅也成为肩舆的主要乘坐者。部分官绅不再秉持前期骑马的传统,出入却改乘肩舆,这种变化与唐代文武的分途有着莫大的关系。“自唐兴以来,边帅皆用忠厚名臣,不久任,不遥领,不兼统,功名著者往往入为宰相”[2](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6).唐玄宗天宝六载十二月条.中华书局,1956.(P6888),唐初建立起的是文武一体的官僚体系——出将入相。李林甫为相时,为了专宠固位,“欲杜边帅入相之路,以胡人不知书,乃奏言:‘文臣为将怯当矢石,不若用寒俊胡人,胡人则勇决习战,寒族则孤立无党,陛下诚以恩洽其心,彼必能为朝廷尽死。’上悦其言,始用安禄山,至是诸道节度使尽用胡人”[2](P6889)。自李林甫开始至安史之乱后,藩镇林立,唐初“出将入相”的局面被打破,文武的分野逐渐扩大。另外,陈寅恪认为唐代文武分途的关键是科举取士:

关陇集团本融合胡汉文武为一体,故文武不殊途,而将相可兼任;今别产生一以科举文词进用之士大夫之阶级,则宰相不能不由翰林学士中选,边镇大帅之职舍蕃将莫能胜任,而文武蕃汉进用之途,遂分歧不可符合[3]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三联书店,1956.(P49)。

而对于文武殊途的弊端,杜牧就曾进行过猛烈抨击:“不知自何代何人分为二道曰文武,离而俱行,因使搢绅之士不敢言兵,或耻言之,茍有言者,世以为粗暴异人,人不比数。呜呼!亡失根木,斯最为甚!”[4](唐)杜牧.樊川文集(第10).注孙子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P149)由杜牧的批判中,也可见唐后期文武分途之严重,世俗鄙视武夫,士大夫不敢或耻于谈论军事。马作为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骑马则是男子刚强的一种显现,唐初规定朝士出行骑马,开成五年(840)明文禁止朝士乘肩舆就是“怕男子坐担子丧失了骑马驰骋的体魄与豪气”[5]黄正建.唐代衣食住行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P170)。如上文中所述外任卢龙节度使的张弘靖在兵士前乘肩舆这一文弱的行为,与尚武能战的幽燕之地格格不入,“燕人多讶之”,以致后来军乱被逐出。

肩舆本就是因身体因素不能骑马而临时所乘之工具,在科举取士成为社会阶级流动的主要途径,河北藩镇擅权割据,出将入相的局面打破,文武殊途的背景下,多数文弱朝士乃至普通百姓不历边塞、不谙军事,已不具备骑马的身体素质与能力,故而唐后期已丧失控马能力的士绅出入逐渐选择乘肩舆。

(二)雇佣关系之发展

肩舆是一种需要两人以上人力抬持的出行工具,这种特性需求决定了大多数情况下,少不了需要雇佣人夫。安史之乱作为唐代发展的重要分界线,在安史之乱后,阶级变化十分明显,土地兼并愈加严重,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破产,只得出卖自身劳动力受雇于他人。“唐代雇佣劳动以安史之乱为界,这之前发展迟缓,之后有一个较大发展”[1]杜文玉.论唐代雇佣劳动.渭南师专学报,1986,(1).。元和三年(808)的制举策问就以官方的口吻鲜明地指出大量失地农民受雇于他人的现实:“今疆畛相接,半为豪家,流庸无依,率是编户。”[2](宋)宋敏求编.洪丕谟等点校.唐大诏令集(卷106).元和三年试制举人策问.学林出版社,1992.(P498)伴随雇佣关系在唐后期进一步的发展,需要雇佣人夫的肩舆也随之流行起来,从开成五年(840)御史台和中书门下的奏议看,尽管一定程度上允许高级臣僚临时乘坐肩舆,但无论是御史台还是中书门下都要求“其檐夫自出钱雇”,这也是从官方奏疏角度佐证了肩舆雇佣的客观存在。肩舆雇佣也反映出贫富的分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变革,“富人懒行而使人肩舆,贫人不得不行,而又肩舆人,是皆习以为常”[3](宋)洪迈撰.穆公点校.容斋五笔(卷5).贫富习常.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P588)。这种肩舆雇佣方式是区别于农业式雇佣与手工业式雇佣的,因为前者是从骑马转向乘肩舆,是以人力代替畜力,与后者有着明显的不同。唐前期,一般士大夫是耻于乘坐肩舆的,认为乘肩舆是以人力代替畜力,如王求礼劝谏武则天一事:

(武)后方营明堂,琱饰谲怪,侈而不法。求礼以为:‘铁鸑金龙、丹雘珠玉,乃商琼台、夏瑶室之比,非古所谓茅茨棌椽者。自轩辕以来,服牛乘马,今辇以人负,则人代畜。’上书讥切[4](宋)欧阳修.新唐书(卷 112).王求礼传.中华书局,1975.(P4172)。

在王求礼看来,乘坐辇这类以人力负担的代步工具,是在抛弃畜力、滥用人力,是将人视作畜生,不体恤人力的豪奢之举。但是随着唐后期贫富的进一步分化,雇佣关系较之前期有很大的发展,人力代替畜力思想的松动,肩舆也就自然而然地在士绅阶层中流行开来。

(三)礼法之僭越与破坏

安史之乱后,宦官跋扈专擅,甚至操天子废立杀生之柄;河朔藩镇桀骜,恃军割据;天子几经播越,内外交困。唐肃宗以后,天子和中央的威信相较前期大为减弱,各种突破制度、破坏礼法的行为屡见不鲜。极为崇尚礼法治国的司马光着重指出安史之乱后礼法的破坏:

夫民生有欲,无主则乱。是故圣人制礼以治之。自天子、诸侯至于卿、大夫、士、庶人,尊卑有分,大小有伦,若纲条之相维,臂指之相使,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肃宗遭唐中衰,幸而复国,是宜正上下之礼以纲纪四方,而偷取一时之安,不思永久之患。彼命将帅,统藩维,国之大事也,乃委一介之使,徇行伍之情,无问贤不肖,惟其所欲与者则授之。自是之后,积习为常,君臣循守,以为得策,谓之姑息[5](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0).唐肃宗乾元元年十月条.中华书局,1956.(P7064-7065)。

唐后期礼法的破坏既是自下而上的,也是上层因时势无奈而姑息造成的。前期礼法规定朝士出入乘马,几乎无人敢悖逆乘肩舆,这得益于礼法的权威性制约。后期礼法的破坏,约束力已不如从前,乘肩舆之类的逾越之举也就有加无已。唐朝禁止朝士乘肩舆,除了担心男子因此丧失应有的刚强和气魄外,还因为乘坐人力担负的交通工具如辇、舆等,皆是皇权及其宗室亲属的特权,其余臣下不得僭越,如“乘舆”即是唐代法令文书及私家著述中对天子的代称。直至北宋时期,笃信儒家纲常伦理的士大夫亦不敢犯上乘坐肩舆,“盖京百官不用肩舆,所以避至尊也”[1](宋)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3).百官肩舆盖.中华书局,2000.(P100)。另外,从上文所述白居易与李林宗相遇于道之事,亦可以反映出至少在唐人看来在礼制规格上乘肩舆是要高于乘马的,作为下属的李林宗在骑马的上司白居易前乘肩舆,上下尊卑倒置,“似乖趋事之礼”。

唐后期礼法的破坏,还可略举一典型案例以说明,温造为御史中丞时,违礼凌辱供奉官:

(温造)尝遇左补阙李虞于街,怒其不避,捕祗承人决脊十下,左拾遗舒元褒等上疏论之曰:“国朝故事,供奉官街中,除宰相外,无所回避。温造蔑朝廷典礼,凌陛下侍臣,恣行胸臆,曾无畏忌。凡事有小而关分理者,不可失也。分理一失,乱由之生。遗、补官秩虽卑,陛下侍臣也;中丞虽高,法吏也。侍臣见凌,是不广敬;法吏坏法,何以持绳?……臣闻元和、长庆中,中丞行李不过半坊,今乃远至两坊,谓之‘笼街喝道’。但以崇高自大,不思僭拟之嫌。若不纠绳,实亏彝典。”……朝廷有丧不以礼、配不以类者,(温造)悉劾之[2](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 165).温造传.中华书局,1975.(P4316-4317)。

作为纠察百官公卿的御史中丞,却违礼凌辱天子侍臣,这或许只是温造一人的做法,但是由此典型事件却折射出唐代礼法的破坏。

随着各方面礼法不同程度的破坏,违反礼制规定乘肩舆逐渐成为一种新趋势,上至宰相,下至士庶皆纷纷竞相乘肩舆,尤其是在礼法几于崩溃的唐末,武将、宦官甚至肩舆上殿,无视君臣尊卑。

五、结语

肩舆作为一种出行工具,安史之乱前,乘坐的主要群体是老弱患疾者及贵族妇女等特定人群,兼有皇帝将其作为临时特权恩赐礼遇臣下的政治功能。唐后期政府迫于现实的发展,只得默认贵族妇女出行乘肩舆,且因非老弱患疾乘肩舆在士绅中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凸显出唐后期出将入相、文武一体官僚政治格局的打破,反映出雇佣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及礼法制度被破坏。唐后期朝士出入乘肩舆虽成为一种新趋势,但始终不是主流出行方式。而唐代肩舆的发展,正如赵翼所说:“然则宰相及大臣乘肩舆,盖自唐初有特恩赐者,其后自相沿仿,渐以成习,沿及五代,遂为常制。”[3](清)赵翼,曹光甫点校.陔余丛考(卷27).官府乘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P575)上层乘肩舆是在历史因袭的推动作用下产生,不仅在唐、五代相沿成习,还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唐代以降,南宋侨渡江南后,肩舆就成为官员士大夫出入的工具;明清两代,官绅出行方式更是演变为主要乘轿,这皆是唐后期肩舆流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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