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教材词性标注规范问题研究
——以《发展汉语》为例
2020-02-23高红娜
◎高红娜
给词标注词性,也就是从语法的角度对词释义、说明该词的语法分布。词性的标注有助于正确地理解词义并掌握该词的用法。《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词性标注从无到有,正是体现了学术界对词性标注的重视。汉语的词性标注不但会影响汉语作为母语者的语言使用与学习,同时还会影响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的词汇学习,干红梅(2010)在《词性及其识别对汉语伴随词汇学习的影响》一文中指出:“大多数中级水平的学习者已经具有较强的词性意识,在阅读中也会主动利用词性信息来促进新词的学习。”由此可见,汉语教材中的词性标注问题直接影响着汉语教材使用者的汉语学习进度与效果。
不过遗憾的是,汉语词典的词性标注问题虽然一直深受学者们的关注,但是汉语教材的词性标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汉语教材中的词性标注,既关系到汉语学习者正确掌握汉语词汇,学会词语用法的问题,又能考验着汉语教材编著者与出版社编辑的语言功底,因此词性标注看似小事,实则不容忽视。
文章以近些年使用较为普遍的北京语言大学2011年出版的《发展汉语》系列教材中为例,并对照《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以下简称《现汉》)与《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的词性标注,探讨汉语教材的词性标注规范问题,以期对今后的汉语教材编写与教学工作能有所帮助。
一、《发展汉语》教材中出现的词性标注问题
1.标注词性与教材出现用例不符
(1)男:你想买什么?女:一瓶洗发水和一袋洗衣粉。(《初级听力II》第17课)
“袋”在课文的生词表被标注为“名词”。在《大纲》中“袋”标注为(名、量,乙),《现汉》中也将“袋”标注为名词和量词。本篇课文例句中的“袋”用于数词后、名词前,显然是“袋”的量词用法,所以应标注为量词。
(2)你好,我要一瓶水。(《初级口语I》第7课)
与例(1)相同,“瓶”在本课的生词表被标注为“名词”。在《大纲》中“瓶”标注为(名、量,甲),《现汉》中也将“瓶”标注为名词和量词。而课文中的“瓶”出现的是量词用法,所以也应标注为量词。
(3) 最近你的电子邮件好像越来越少。(《初级综合II》第6课)
课文中的“好像”,《现汉》标注:1.动词,意为有些像;像。2.副词,意为似乎;仿佛。而在《大纲》中仅标注为(动,甲)。课文中此处用的却不是“好像”的动词用法,而是“似乎、仿佛”之意,是副词用法,因此应标注为副词。
2.标注错误
(4)现在我问问题,请大家回答:倒数第三行的第一个词念什么?(《初级听力II》第14课)
“倒数”(dào shǔ)一词,教材标注为名词,《大纲》未标,《现汉》标为动词。“倒数”的意思是逆着次序数,也就是从后向前数,应是动词。如果是名词,应该是倒数(dào shù)。所以此处标注错误,应标为动词。
(5)做梦就是睡眠不好。(《中级听力II》第26课)
“睡眠”在教材生词中标为动词,《大纲》标为(名,丙)《现汉》也标为名词。“睡眠”常作主语、宾语,不能受“不”“没”修饰,不能加“着”、“了”“过”,不表示动作或变化,所以是名词,而非动词。此处应依据《大纲》和《现汉》标注为名词。
(6)以后,彩票事业还要有更快更大的发展,更多的人将从销售彩票和购买彩票中得到好处。(《中级综合II》第7课)
“购买”在课文生词表中标注为名词,而在《大纲》和《现汉》中均标注标为动词。“购买”常常带宾语,可加“着”“了”“过”,可以受“不”“没”的修饰,是一个典型的动词。此处应依据《大纲》和《现汉》标注为动词。
3.标注标准不统一
(1)兼类词的标注
兼类词就是具有两类或几类词的语法功能,且语音、意义相同的词。汉语中存在不少的兼类词,汉语教材在兼类词的标注上主要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兼类词的界定,也就是哪些词可划归兼类词的问题;二是如何标注词性的问题,也就是把兼类词所有的词性都标注上还是只标注课文中出现的词性,如果都标注,几类词性的顺序如何排列的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因为《大纲》里已经标了兼类词的几个词性,所以问题相对比较容易解决。第二个问题则是目前汉语教材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发展汉语》系列教材中也存在着综合、口语、听力教材兼类词标注词性标准各不相同的较为混乱的状况。
如“安全”一词在《初级听力(II)》第5课的生词表标为adj./n.,在课文里用的是形容词的用法(文中例句为“北京的马路有专门的自行车道,挺安全的。”)而在《初级综合II》第22课(文中例句为“如果带着卡,那可就安全多了”)和《初级口语II》第8课(文中例句为“为了安全,不能再进人了。”)中“安全”都只标注了形容词,未标名词。又如在《初级听力(II)》第27课生词中“建议”标为v./n.,课文里用的是动词(我建议咱们各付各的,怎么样?),而在《初级口语II》中“建议”也只用了动词用法却只标注了动词一个词性。即使只是《发展汉语》听力系列教材,其中标注标准也不统一,初级听力(I)、初级听力(II)、中级听力(I)这三本教材大都标注了兼类词的两类词性,而到了中级听力(II),生词表中兼类词的标注就只标注课文中出现的词性了。由此可见,兼类词的标注,在《发展汉语》教材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即使同一课型教材内部,也缺乏一致性。这样就会给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带来不小的困扰。
(2)离合词的标注
离合词一直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一个重点与难点。离合词不同于一般的词,它的两个语素之间结合得不太紧密,可以扩展加入其它成分,有其特殊性。关于离合词是词还是词组的问题,学术界曾有过争议,不过现在学术界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认同“离合词是词”的看法。因为无论在研究中还是教学中,离合词按词处理都更为合适。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离合词作为词来处理比作为词组来处理更便于学生理解与掌握,这也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的。
虽然离合词是词得到了认可,但是离合词的词性在《大纲》里却一律都没标注,这就导致在汉语教材里的离合词的标注无所适从,成了一个问题。《发展汉语》系列教材里的离合词,有的标注了,有的没标注,同一个词,有的教材标了,有的教材没标,看不到一个唯一确定的标注标准。
以初级综合(I)为例,上网、搬家、住院、跑步、付钱、结账、出门等词都未标注词性。不过“上网”在中级口语(I)、初级听力(II)和中级综合(II)的生词表中都标注为动词,“刷卡”在中级口语(I)中标注为动词,“住院”在初级口语(II)标为动词,“搬家”在初级听力(II)上标为动词。“存(钱)”以后面的“钱”在括号里的方式在初级综合(I)里被标为动词,而同样的形式在初级听力(I)(II)里未标任何词性。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都说明了离合词在是否标注以及如何标注的问题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4.区别词的标注失当问题
区别词指的是表示事物属性的词,如“男、女、金、银、慢性、西式”等词。在《发展汉语》系列教材中,区别词有的被划为名词,如“定期”“活期”,有的被划为形容词,如“男”“女”“一次性”“中式”“西式”“初级”等。区别词的语法功能主要是充当定语,通常不能作主语、宾语,而名词主要是作主语和宾语,作定语不是其典型的语法功能,所以大部分名词与区别词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所以把区别词划归为名词显然是不妥的。
区别词和形容词确有相似之处,比如都可以作定语。但两者之间也有显著差异。区别词功能单一,主要作定语,不能做谓语。而形容词可以作谓语,充当谓语也是形容词的主要功能,同时还可以作定语。把区别词划归到形容词词类,是一种省事的方法,但是作为对外汉语教材所依据的教学语法来讲,将传统的形容词划分为形容词、区别词两类是比较合适的,这样更有助于提醒学生区别词与形容词的不同,也会避免或减少学生造出“他的病很慢性”之类的不合语法的句子。
二、标注问题出现原因探讨
1.汉语词类本身的特殊性
汉语词类的划分本身就不是一件易事。汉语不同于印欧系的语言,汉语的词本身缺少形态变化,所以划分词类的标准就不能依据形态,而主要根据词的语法功能,不过汉语的词类与句法成分之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使得划分词类的工作有着不小的难度。同时各词类之间也并不完全是泾渭分明、界限清晰的,沈家煊先生就提出了“名动包含说”,关于临时量词、区别词的归类问题等学术界也一直存在着争议。所以汉语词类的划分,有一定的相对性,这些都给汉语教材的词性标注带来了不少的困惑与问题。
2.词汇的发展影响着词性的变化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词汇的发展也不例外。在汉语词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词性变化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有些词在最初是一种词性,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发生了活用,并且这个词的词类活用使用频率越来越多并被社会所接受,而原来的词性用的越来越少,最终消失,这就是词性的变化。例如,“福”《说文》释为“祐也”,可见“福”在汉代是动词,但是到了现代汉语中,我们说“有福”、“福到了”等,这时“福”已经变化为名词了。应该说,词性的变化,尤其新旧两种词性并存时,会给词典和教材标注词性带来干扰与困难,也会造成标注出错。
3.教条主义地照搬词典或大纲
《现代汉语词典》的词性标注体现了现代汉语词类研究的成果,《大纲》的词性标注则是出于对外汉语教学的特殊性的考虑。因此在给汉语教材标注词性时,《现代汉语词典》与《大纲》的词性标注都是重要的参考。当《现代汉语词典》与《大纲》一致时,比较容易作出判断;但当两者标注的不一致时,就需要编者依据多方文献与资料,根据教材实际作出符合教学实际的标注。如果一味照搬《大纲》或者《现汉》的话,就难免会出现问题了。
三、词性标注规范的几点建议
1.标注词性应准确
教材是汉语教学的基础和重要依据,所以教材的编著应以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为主要原则,这就要求标注词性要准确,在这里准确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正确,也就是所标注的词性不能是错误的;二是要以课本中出现的例句为准,针对课文中的用例标注词性。如果需要标注一个词的几个词性的话,也应该把课文中出现的词性标注在前,其他的标注在后。
2.词性标注标准应统一
笔者认为词性标注问题要根据不同的层面和要求作出不同的处理。在学术层面,讲究百家争鸣,为的是学术的进步,可以在同一本书体现不同的观点。但是在教学层面,同一套教材,词性标注就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比如兼类词要么只标注教材中出现的词性,要么都标注上,《发展汉语》同一系列各个教材都应该一致。标准不统一不但会给教师教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会让学生无所适从,甚至会削弱教材的权威性,让学生对本套教材产生不信任感。
3.大纲的及时更新与修订
《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汉语水平考试部编制并于1992年6月出版的,到2001年6月又出版了《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修订本),这个《大纲》对对外汉语教材的编写与出版起到了很大影响和推动作用,也是目前出版的所有对外汉语词表中最为权威的一种。随着社会的变化与发展,汉语词汇也在发生着变化,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现汉》从1996年的第3版到2012年的第6版仅仅用了16年的时间,平均差不多五年就要再版一次。而对对外汉语教学与汉语教材编写起着重要指导作用的《大纲》自2001年修订本出版至今十五年来再未进行修订过,虽说作为《大纲》不宜频繁修改,但十多年的时间也稍长了些。《大纲》中存在着词语与社会脱节、收词标准不一、词性标注不妥、离合词处理不当等诸多问题,只有通过修订与再版才能得以解决。《大纲》在词性标注等问题上处理得当,也有利于各汉语教材编著时词性标注问题的规范。